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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相关
失眠的药物治疗方案汇总
2025-07-25 16:11:20 来自:梅斯神经新前沿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失眠是指尽管有合适的睡眠机会和睡眠环境,依然对睡眠时间和(或)睡眠质量感到不满意,并且影响日间功能或引起躯体不适的一种主观体验。失眠的主要症状表现为入睡困难(成人入睡潜伏期超过30min)、睡眠维持障碍(整夜觉醒次数≥2次)、早醒、睡眠质量下降和总睡眠时间减少(通常少于6.5h),症状每周至少出现3次,并且必须伴有日间功能障碍或日间的痛苦体验。
  
  失眠的干预方式

  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和中国民族医药治疗等。药物治疗方案如下:常用的失眠治疗药物失眠的药物治疗包括苯二氮受体激动剂(BZRAs)、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DORA)、褪黑素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抗组胺H1受体药物、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物、抗抑郁药物与BZRAs联合应用、具有镇静作用的抗精神病药及麻醉类药物。
  
  药物治疗的具体策略

  失眠患者药物治疗的具体策略如下(可视为序贯方案):

  (1)首选nonBZDs/新型苯二氮受体激动剂(BZRAs),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扎来普隆、地达西尼;如首选药物无效或无法依从,更换为另一种nonBZD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
  
  (2)首选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苏沃雷生/莱博雷生/达利雷生),食欲素受体拮抗剂由于其非成瘾性,已成为失眠治疗的新靶点药物。
  
  (3)非处方药如抗组胺药常被失眠患者用于自我调节失眠,但临床上并不推荐使用。
  
  (4)添加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抗抑郁药物(如曲唑酮、米氮平或多塞平等),尤其适用于伴随焦虑和抑郁症状的失眠患者。
  
  (5)抗精神病药不作为首选药物使用,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和人群。
  
  (6)对长期应用BZRAs的慢性失眠患者至少每4周进行1次临床评估。
  
  (7)推荐慢性失眠患者在医师指导下采用间歇治疗或按需治疗方式服用non?BZDs。
  
  药物治疗的推荐方案

  1、给药方式

  镇静催眠药物每晚睡前口服1次,称为连续治疗。“间歇给药”是指非连续性每晚用药,推荐频率为每周3~5次,“按需”服用。
  
  苯二氮类和非苯二氮类根据睡眠需求“按需”服药的标准如下:(1)预期入睡困难时,建议就寝前5~10min服用;(2)根据夜间睡眠的需求,上床后30min仍不能入睡时,立即服用;(3)夜间醒来无法再次入睡,且距预期起床时间>5h,可以服用短半衰期药物;(4)根据次日日间活动的需求于睡前服用。对慢性失眠患者推荐使用non?BZDs间歇治疗。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于睡前服用。抗抑郁剂一般不采用间歇给药或按需用药的方式。
  
  2、疗程

  疗程根据失眠障碍病程、严重程度及对药物的治疗反应决定,像唑吡坦、右佐匹克隆、雷美替胺具备长期应用的临床证据,但考虑到潜在的成瘾问题,仍建议尽可能短期使用,一般不超过4周;如果连续治疗超过4周时需重新全面评估。
  
  药物疗效与安全性欠佳者,建议更换治疗药物,睡眠明显改善者,建议适时采取降低剂量或间歇给药。
  
  3、变更药物指征

  (1)推荐的治疗剂量无效;(2)产生耐受性;(3)不良反应严重;(4)与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有相互作用;(5)成瘾的高危人群。
  
  4、终止治疗

  当患者感觉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可考虑逐渐减药、停药。如失眠与其他疾病(如抑郁症等)或生活事件相关,当病因去除后,应考虑停用镇静催眠药物。
  
  大剂量、多药联用或长期连续药物治疗的患者应避免突然停药,以避免失眠反跳、癫痫发作和其他的严重精神症状。
  
  常用的减量方法包括逐步减少用药量(每2周减少1/4)和变更连续治疗为间歇治疗。
  
  5、特殊人群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损害、重度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镇静催眠药物治疗。
  
  6、药物治疗无效时的处理方案:当规范的药物治疗无法获得满意效果时,应将认知行为干预和物理治疗(TES和TMS)作为添加或替代治疗手段。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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