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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手册
盐酸纳美芬
药物手册
2008-11-12 09:45:24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 阅读量:1

  商标名/商品名:金美芬

  药品类别:西药产品--- 解毒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958

  剂型:玻璃安瓿装

  规格:每盒10支

  成份:盐酸纳美芬

  用法用量:用于术后阿片样物质抑制:静脉注射,使用1ml∶0.1mg规格的制剂。初始剂量0.25μg/kg,2~5min后再给0.25μg/kg补充,呈现阿片逆转作用后立即停止给药。累计剂量超过1mg/kg不会增加治疗效应。在已知可能增加患者心血管危险的情况下,可将本品用生理盐水或灭菌用水进行1∶1稀释,并使用0.1mg/ml这样较小的初始及补充剂量。 用于已知或怀疑使用阿片样物质过量:静脉注射,使用2ml∶2mg规格的制剂。初始剂量0.5mg/70kg,如有必要,2~5min后给予第2个剂量。如总剂量达到1.5mg/70kg仍无临床作用,则增加剂量也不会起作用。当呼吸频率达到正常情况后,就应停止给药,以尽可能减少发生心血管危险与催促戒断综合征的几率。对与阿片样物质无关的镇静及低血压的病例,本品不产生作用。因此,只有根据患者使用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历史或呼吸抑制并伴随瞳孔收缩的临床特征判断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可能性较高情况下,才给患者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重复给药:纳美芬是目前常用的阿片受体拮抗剂中作用时间最长的。如呼吸抑制复发,补充剂量应当采用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以避免逆转作用过度。肝肾疾病患者:肝脏疾病及肾脏疾病降低了纳美芬的清除率,对于单剂量给药,不需要调整剂量。但是,肾衰患者,补充剂量应当缓慢(超过60秒),以尽量减少这些患者突然给予纳美芬后出现低血压与眩晕。 其它给药途径:当失去或不易获得静脉给药途径时,药动学研究表明单剂量肌注或皮下注射本品1.0mg后在5~15min内即有效。

  药理作用:阿片受体拮抗药。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物质效应,包括由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引起的呼吸抑制。用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物质过量的治疗。可供注射用的阿片受体拮抗剂,不产生耐受和依赖,无滥用趋势,无成瘾性 与同类药物纳洛酮、纳曲酮相比具有高效低毒、吸收更快,作用时间长、生物利用度高、用药剂量小,不良反应少、安全范围宽等优点,成为新一代阿片受体拮抗剂中最具发展潜力的品种,是纳洛酮最理想的升级换代产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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