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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实录
警惕“毒祸”侵蚀基层政权
2015-12-13 09:08:11 来自:瞭望 作者:詹奕嘉 邹伟 阅读量:1

  在高压严打态势下,涉毒重点地区“毒祸”被暂时压制,但毒品犯罪集团为寻求庇护,仍继续试图对基层政权拉拢、渗透。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调查部分制贩毒品“重灾区”时发现,制贩毒犯罪不仅会给社会治安造成巨大压力,而且在有的地区还出现侵蚀基层村居干部和公安基层所队的情况,使基层政权轻则纵容犯罪、丧失战斗力,重则蜕变为毒品犯罪“保护伞”。

  更令人担忧的是,记者采访调查发现,“毒祸”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出现了“外流”更广范围地区、“上扩”更高层级干部的趋势,应引起足够警惕。

  护毒“保护伞”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多个成为涉毒重点整治地区的县区,都曾出现过“毒祸”侵蚀基层政权的状况,基层组织和公安所队成为被毒品集团拉拢、渗透的“重灾区”。

  广东省汕尾市下辖县级市陆丰,是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地区。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信息显示,2013年,全国各地缴获的晶体冰毒总量超过2/3来源于以陆丰为中心的汕尾、揭阳地区。

  记者在陆丰采访了解到,在毒品犯罪侵蚀下,当地一些村居组织从“战斗堡垒”蜕变为“护毒堡垒”。例如,在广东警方2013年底一夜缴获近3吨冰毒的“毒品村”博社村,长期担任该村村支书的蔡东家早年曾直接参与制贩毒品,后又充当制贩毒品“幕后老板”。

  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奕志告诉记者,蔡东家时常利用职务便利收集警方缉毒信息、通知重要人员潜逃、四处活动“捞人”,帮一些被捕毒贩逃离法律制裁。

  博社村现任村支书蔡龙秋说,在蔡东家任村支书期间,村“两委”近乎瘫痪,连常设办公地点都没有,会议都是在蔡东家家里开的。

  “毒祸”侵蚀的另一重点对象是公安基层所队。在巨额利益诱惑下,一些公安干警包庇、私放涉毒犯罪嫌疑人,甚至个别“缉毒先锋”也沦落为毒贩“保护伞”而身陷囹圄。

  揭阳市公安边防支队惠来边防大队览表派出所原所长蒋育然就是一例。2013年7月初,蒋育然带队破获揭阳边防支队历史最大宗成品冰毒案件,现场缴获冰毒9169克,成为多家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缉毒先锋”。然而时过不到一月,蒋育然就收受110万元、私放毒枭车辆毒品和枪支,案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记者在陆丰采访时获悉,近一年多来,汕尾市通过启动问责和案件倒查,查处了106名党政干部及公安干警。其中,甲西派出所两任所长先后被毒贩“拉下水”,北堤派出所包括所长、副所长在内的8名警察都涉嫌收受制贩毒犯罪嫌疑人的钱后放人。

  在“毒祸”侵蚀下,部分地区基层政权轻则软弱涣散、名存实亡,重则参与主导、包庇保护制贩毒品犯罪行为,致使毒品违法犯罪更加猖獗、难以根治。

  一位曾在广东禁毒系统长期工作的干部说,在“保护伞”庇护下,“白粉可以变成米粉、毒资可以变成赌资、大案可以变成小案、小案可以变成没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反过来给禁毒工作带来困难和阻力。如陆丰在2014年前形成多个制贩毒“堡垒村”,致使公安机关进村入户、抓捕剿毒困难重重。

  陆丰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詹振标回忆说,在博社、西山等涉毒严重的村庄,警方进村曾多次遭遇老幼妇孺纠缠、青少年摩托车团队聚集堵路、不法分子围攻谩骂甚至哄抢毒品等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缉毒民警一次在博社村缴获两车麻黄草,出村时竟被村民抢了回去。”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认为,涉毒干部“保护伞”直接打击群众参与禁毒事业的积极性。陆丰市甲西镇委书记陈少游说:“如果执法人员与毒贩勾结,群众还怎么会信赖政府部门?有的村民明知一些人靠贩毒发家致富,不是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而是羡慕、眼红,认为是一件‘来钱’的事,更有甚者参与制贩毒。”

  来自“毒圈”的利诱

  部分涉毒重点整治地区基层政权为何在“毒祸”侵蚀下不断“塌方”?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群众和禁毒专家认为,其一,涉毒重点地区多数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毒分子动辄送百万现金拉拢侵蚀基层干部,许多人因难抵暴利诱惑进入“毒圈”。

  以陆丰为中心的汕尾、揭阳是我国晶体冰毒最大来源地。公开数据显示,汕尾、揭阳2014年人均GDP分别为24010元和29700元,不足广东平均水平的一半,距离全国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是典型的欠发达地区。

  多位禁毒干警告诉记者,陆丰、惠来一带不仅经济发展滞后,而且多种社会问题集中,除毒品泛滥之外,走私、假币、拐卖妇女儿童、制贩枪支、盗抢销机动车等犯罪问题也十分严重。

  社会环境“体弱多病”,当地“赚快钱”心态大行其道,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制贩毒品,企图一夜暴富。更值得警惕的是,少数干部群众甚至认为制毒贩毒不是见不得人的事,而是发财致富的捷径。

  “毒品犯罪是所有犯罪渗透性、腐蚀性最强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毒品犯罪集团会用巨额金钱,甚至不惜花费百万巨款对公安机关进行腐蚀和渗透,寻求更多更大的保护伞,这是对我们禁毒工作最大的威胁之一。”

  其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涉毒重点地区属地管控责任没有落实,党委政府对毒情打击力度不足,更没有及时重视处理“毒患政治”。

  国家禁毒委出台的《禁毒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开展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毒情严重的重点地区,要运用法律、行政教育扶贫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然而,一些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对毒情认识不足,单纯依赖公安机关进行简单打击,以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据云南大学禁毒系主任高巍分析,有一些地方党政机关、社会公众对于新型毒品的毒害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新型毒品依赖性较小因此危害性较小的错误认识,这导致一定程度上“忽视管控”制贩新型毒品。

  “陆丰毒品问题由来已久,很长一段时间停留在一般地打,没有下决心狠狠地打,有的干部有厌战疲劳情绪。”陆丰市委书记郑佳坦言:“以前有些领导干部由于对毒情认识不足、评估不够,以为靠公安机关、派出所打打就成了,不知道真实情况那么严重。”

  广东一位禁毒干部透露说,2008年到2010年,陆丰市警方3年侦破毒品案件仅20余宗,但2011年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之后,“一辆车上就可以查出十几公斤冰毒。”

  基层政权重建艰难

  在高压整治态势之下,涉毒重点地区“毒祸”被暂时压制,但基层政权重建艰难、战斗力提升缓慢,涉毒分子为自保,仍在继续试图利诱操控基层政权,其威胁不可小觑。

  新建的学校围墙、硬底化的村道、整齐的电线……与一年多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不时断水断电的状况相比,博社村如今看起来已是“旧貌换新颜”。郑佳告诉记者,在近两年全国“百城会战”和广东“雷霆扫毒”的高压打击下,当地公开半公开的制贩毒活动已不存在,全市范围没有再出现干扰、阻挠和暴力抗法的现象。

  然而,这些“毒品村”的基层组织重建异常艰难。蔡龙秋告诉记者,博社村党员123人,六成是五六十岁及以上的老人,三成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开会能来一半人就不错,遑论开展工作。

  陆丰市某干部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基层组织建设对遏制毒品犯罪至关重要,但如今很多村居基层力量薄弱、资源匮乏,“这些地方村务重、压力大,现在就算花钱请人来当村干部,也少有人愿意站出来。”

  基层警队也面临类似局面。陆丰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广东省公安厅今年选派102名干警到陆丰挂职工作,初步缓解警力不足的局面。“以前多个基层所队中都有人与毒品有扯不清的关系,难以积极禁毒。”

  在高压打击态势下,许多毒贩费尽心机求生路,千方百计利诱腐蚀基层干部。揭阳市惠来县某干部讲了一个故事:2014年6月,该县东港镇一名被擒毒贩对镇委书记郑永斌说:“我知道贩毒是死罪,求你能放我条生路,要多少钱你说,几十万几百万的,我打个电话很快就有人能送过来”。毒贩的想法遭到了断然拒绝。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干部都如此坚定。去年年底惠来县岐石镇华清村就有9名干部和工作人员涉嫌充当涉毒犯罪保护伞、让毒贩用金钱赎回汽车和手枪。

  “2014年全市涉毒人员底数大排查,查出吸毒人员11538名,比公安禁毒系统登记在册的少了2480人,马虎应付、统计不实。”揭阳市公安局局长谢耀琪说:“有的村干部明明知道吸毒人员、涉毒逃犯就在身边眼前,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动于衷放任自流。”

  警惕侵蚀“外流”“上扩”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群众担忧,“毒祸”对基层政权的侵蚀正出现“外流”更广范围地区、“上扩”更高层级干部的趋势,需尽快加以惩治制止。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重拳打击之下,陆丰、惠来等毒品“重灾区”制贩毒犯罪有所收敛,但仍有制贩毒人员携带资金、技术外窜作案。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信息显示,陆丰不少涉毒人员逃至邻近县区、珠三角乃至广东以外省市作案。今年5月14日、15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对3宗特大制贩毒案开展“全链条”打击收网行动,抓获的4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8名是陆丰籍或惠来籍人。

  截至今年5月底,陆丰籍涉毒在逃人员仍有255名,惠来籍涉毒在逃人员仍有53名。大量携带技术资金、在侵蚀基层政权方面“经验丰富”的涉毒人员“外逃”,给更大地域范围内的基层政权稳定埋下了隐患。

  此外,“毒祸”侵蚀的领导干部层级也出现“升级”,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人大代表、公安局负责人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如博社村前任村支书蔡东家就是汕尾市人大代表。

  近一年多来,广东检察机关办理汕尾陆丰、惠州惠东等一系列“雷霆扫毒”专案中,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50件58人,包括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宇铿在内的多人被查办。检察机关初步查明,陈宇铿在担任陆丰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期间,涉嫌帮重要毒贩取保候审,致使二人脱离司法机关侦控。

  “只要深度打得够,就可能继续揭穿一些‘保护伞’的真面目。”广东省禁毒局一位干部说,必须摘掉这些敢于庇护毒品者的“红顶子”,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惩罚,才能遏制“毒祸”“上扩”的威胁。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多位禁毒工作者呼吁,应完善禁毒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涉毒“保护伞”深挖惩处力度,整肃铲除“毒祸”产生的土壤和根源。

  找到“毒祸”除根之路

  基层干部群众建议,要通过打击震动、问责触动、组织推动、经济带动等方式,既在短期内加强斩链挖伞整肃“害群之马”,又着眼长远固本强基提升基层抗毒力。

  要严惩涉毒“保护伞”,落实倒查追责警示制度,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经济提高民生,提升基层抗毒“免疫力”。

  “不打掉保护伞,群众不相信我们会缉毒。”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说:“只有像反腐打老虎一样打击掉敢于庇护毒患的标志性人物,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打响一场禁毒人民战争。”

  受访干部认为,对参与、庇护制贩毒犯罪的事后惩罚震慑力度偏弱,导致制毒者、护毒者存在“侥幸一时、享福一世”的心态。粤东某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有些派出所所长、干警收钱放毒枭,立案罪名是涉嫌受贿,但从实际行为上看这已是涉嫌参与贩毒,“这样的法律惩处太轻了。”

  广东惠州、汕尾、揭阳部分基层干部认为,要把禁毒工作绩效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规定毒情严重地区责任人不得提拔、不得调动、不得评先,建议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开展责任倒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及时对整治措施不力、毒品形势无明显好转的地区启动问责机制,采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将问责意见反馈给同级组织部门,作为领导提拔、交流、任用的重要依据等方式予以追究责任。

  高巍认为,要进一步推进涉毒重点地区的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确保基层政权能够依法组织管理、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基层政权反毒品侵蚀的能力和管控社会的能力。

  多位基层干部和公安干警建议,对经济发展滞后、社会问题突出的涉毒重点地区,需要上级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规划、组织人才输入、公共管理服务等方面加强“造血帮扶”、“打营养针”力度,提升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社会“正能量”,减少涉毒犯罪“趁虚而入”的机会。

  广东省惠来县县委书记邱辉盛说,期盼上级在这些地区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动组织富裕地区企业单位到当地进行招聘,促进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群众走正道、从正业。“让群众有工作可做,自然不走歪路。那时,不管制贩毒来钱多快,群众也会目不斜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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