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处,各公安强制戒毒所:
2005年5月以来,在各级禁毒委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我省公安监管部门特别是强制戒毒所认真按照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有关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以“大收戒”、“大会战”、“大帮教”、“大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禁吸戒毒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完成了收戒任务。全省强制戒毒所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收戒工作,共新收治戒毒人员31077人次,床位月均使用率从2005年的85%上升到2007年的93%,最高时达101%,实现了满员收戒。全省强制戒毒所努力挖掘收戒潜力,依法办理延长吸食阿片类戒毒人员戒毒期限,并收治了大量严重病残、吞食异物、患传染病以及涉嫌刑事犯罪人员。对30678名戒毒人员进行了艾滋病检测,收治艾滋病病毒携带者204人。
(二)协破了大批案件。全省强制戒毒所充分发挥涉毒违法犯罪材料库、信息库的作用,大力开展“挖毒线、斩毒根、破毒网”大会战,共深挖违法犯罪线索8568条,侦(协)破各类案件6597起,其中治安案件2328起,刑事案件4269起(其中涉毒案件3024起、杀人案件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088名,缴获海洛因15459.4克、冰毒608.8克、摇头丸2367粒、K粉517.8克、麻古262粒。强制戒毒所侦破或协破的涉毒案件占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的涉毒案件的1/4强。
(三)保障了安全稳定。全省强制戒毒所按照公安部、省厅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二岗合一和民警主协管为主要内容的勤务机制改革,落实安全措施,强化面对面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基本上确保了监所。2005年,发生1起1人脱逃事故,2006、2007年连续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四)规范了治疗康复。全省强制戒毒所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武汉、昆明强制戒毒所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戒毒人员生活条件,落实治疗康复措施,提升戒毒工作水平。戒毒人员全部配发了标识服或病员服,出现严重戒断症状的戒毒人员都能得到药物脱毒治疗,戒毒人员的躯体疾病得到及时救治,禁毒教育、体能训练、心理矫治、劳动康复、技能培训等戒毒康复措施进一步落实,有效地杜绝了非正常死亡等事件的发生。
(五)发挥了阵地作用。全省强制戒毒所在抓好所内禁毒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组织戒毒人员现身说法、展示禁毒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参加文艺演出等活动,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社会反响热烈。
二、主要做法
(一)挖掘潜力,最大限度提高收戒率。全省强制戒毒所努力服务服从禁毒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大收戒”工作,最大限度收治戒毒人员。一是深入发动,提高认识。各所运用宣传动员、专题会议、理论研讨等方式,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和强制戒毒所担负的重要职责。与此同时,各所普遍建立了禁吸戒毒攻坚战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二是挖掘潜力,扩充容量。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和台州等地强制戒毒所通过调整部分功能用房,搭建简易床位等途径,最大限度地挖掘收戒潜力,扩充收戒容量,做到戒毒人员随到随收。温州市局强制戒毒所设立戒毒康复中心,将劳教单位拒收的、病残严重的吸毒人员收治入所,努力降低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三是争取支持,强化保障。全省强制戒毒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的支持,解决强制戒毒所经费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困难。杭州市将强制戒毒所日常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温州、台州等市已确定将强制戒毒所的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绍兴、湖州、衢州、舟山和丽水等市将强制戒毒所建设纳入当地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四是加强沟通,加快周转。省厅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戒毒人员收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复吸强制戒毒人员办理劳教的羁押期限。杭州市局定期通报办理复吸戒毒人员劳教审批超期限的单位;宁波市局法制、禁毒、监管等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并由市公安局行文,规定了办理复吸人员审批劳教15天的期限。
(二)精心组织,努力服务现实斗争。全省强制戒毒所把开展深挖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能,通过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分解等措施,全力开辟第二战场。一是健全机构。全省强制戒毒所都建立了专司深挖违法犯罪工作的狱侦中队或狱侦小组,保证深挖犯罪工作组织到位,人员落实。二是完善制度。省厅先后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狱侦破案绩效评估办法》、《浙江省公安监管系统“网上追逃”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推进深挖违法犯罪工作。杭州、温州等市公安局还出台了戒毒人员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制度。三是创新工作。杭州、宁波等地强制戒毒所将深挖违法犯罪、侦破或协破案件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民警身上,并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调动民警参与深挖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治疗,扎实推进戒毒康复。各强制戒毒所紧紧围绕脱毒治疗、康复巩固和出所帮教三个环节,从规范和完善戒毒治疗康复过程入手,在“有效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巩固率”上狠下功夫。一是全面规范医疗工作。各所均办理了美沙酮购买印鉴卡,对戒毒人员实行美沙酮等药物脱毒治疗,杜绝了一律“干戒”做法。同时,积极增配医疗人员和医疗设施,组织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绍兴县局强制戒毒所投入近100万元资金购置X光机等大型医疗设备。二是努力探索戒毒治疗新方法。杭州、宁波等地强制戒毒所认真做好“十步戒毒法”试点工作。温州市局强制戒毒所聘请市三医院心理专家,对戒毒人员开展多步骤、多措施的心理矫治。三是扎实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和乐清市等地五个强制戒毒所认真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的部署,制订工作方案,组建教员队伍,完善劳动康复设施,积极落实教育、心理矫治、劳动康复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措施。台州市局强制戒毒所充分利用户外活动场地,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广播操、队列、篮球等康复锻炼活动,保证戒毒人员每日户外活动训练时间在1小时以上。杭州、温州等地强制戒毒所自2007年初开始对所有入所戒毒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心理异常的戒毒人员,制定详细的心理治疗方案,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四是积极配合“大帮教”。杭州市局强制戒毒所率先推出戒毒人员预出所信息公布制度,方便辖区派出所及时掌握戒毒人员信息,防止戒毒人员出所后失控、漏管。宁波、温州、乐清等地强制戒毒所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对本地出所人员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回访。
(四)发挥优势,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各所充分发挥戒毒场所、戒毒人员和禁毒教育基地等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国际禁毒日”等特定时段,开展禁毒宣传。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乐清等地强制戒毒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讲解禁吸戒毒知识,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二是利用禁毒教育基地,组织大中小学生及社会团体来所接受禁毒教育。杭州市局强制戒毒所举办娱乐场所业主培训班,专题讲解毒品知识。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金华等地强制戒毒所与各媒体建立协作关系,通过媒体从不同侧面反映毒品危害、强制戒毒所工作成绩和民警扎根禁毒事业的敬业精神。金华市局强制戒毒所主治医生杜新忠,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建立公益性个人网站(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禁毒论坛并出版《实用戒毒医学》一书,同时担任国家禁毒委所属青少年预防毒品网禁毒论坛版主,为广大禁毒民警、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帮助。四是强化所内教育。各所将禁毒知识教育列入对戒毒人员的常规教育,定期组织戒毒人员进行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的考试。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强制戒毒所组织开展“重温总理教诲,彻底戒除毒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增强了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意志。
三、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全省强制戒毒所及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我省禁毒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一是始终坚持把维护安全与稳定工作摆在首位,不断优化执勤方式,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现场管控和基础工作规范,及时处置事件苗头。二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戒毒人员的合理需求,积极引导戒毒人员摒弃不合理需求,努力创造和谐氛围。三是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善于总结和吸收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优化工作机制,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四是始终坚持依法依章办事,不断提高规范队伍管理和推进业务建设能力,促进戒毒康复工作。
同时,在禁吸戒毒工作实践中,我们也遇到和发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各所床位容量和康复设施普遍不足,短期内难以适应《禁毒法》实施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需要;二是强制戒毒所体制、保障机制不一,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戒毒工作的长远发展。三是患各类疾病和复吸戒毒人员日益增多,管理难度加大,安全压力沉重。
新的一年,全省公安监管部门特别是强制戒毒所要认真按照各级禁毒委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禁毒法》实施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需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争取禁吸戒毒工作更大成绩。
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监管工作 强制戒毒所 禁毒人民战争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