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保证麻醉药品原料药的生产供应,缓解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成本上升造成的困难,决定调整阿片膏、罂粟杆浓缩物和罂粟壳三种原料药的出厂和批发(调拨)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阿片膏的出厂价格调整为每公斤780元,调拨价格(含税)调整为每公斤866元。
二、罂粟杆浓缩物的出厂价格(含税)调整为每公斤604元,调拨价格(含税)调整为每公斤670元。
三、罂粟壳的出厂价格(含税)调整为每公斤57.7元,批发价格(含税)调整为每公斤64.6元。
四、上述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