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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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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约
曼谷行动计划协议
国际公约
2007-07-08 15:44:21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 阅读量:1

    东盟+中国联合行动以对付危险毒品,“实现2015年东盟无毒品” 行动计划使建立一个合作机制以对付新型毒品的危害及评测其进展成为可能。协议及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行动计划,基于以下四点:

    ●积极唤醒人民大众防毒意识,号召全社会切实响应

    ●达成共识并分享预防教育的成功做法

    ●通过强化防控措施体系以建立法制原则,实行执法合作和现代立法模式

    ●通过扩大替代改植和社区参与,消除毒品种植和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生产, 达到根除毒品供给的目的。

    以上计划将通过各方协调机制利用微机进行连续性监测

    1.积极唤醒人民大众防毒意识,号召全社会切实响应

    挑战

    1.1 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民间社会参与禁毒是禁毒战略的重要环节,同时也认识到信息和防毒意识也极为重要,但在各国这些方面做得还很欠缺。沟通与交流往往局限于项目,相反,公共交流应以将应重心放在日常行为和培育公众对禁毒的支持上。

    各国的努力均以禁绝毒品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应通过铲毒、替代种植、国家级和地区级执法、国内法律与联合国公约的协调一致及制定国内禁毒战略来实现。各国都开展过禁毒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但在进行国家级和地区级毒品滥用整治行动中却很少吸纳公众参与。

    1.2 与媒体、私家企业和社会联手进行公共宣传和意识唤醒十分重要。为此倡议进行宣教、意见收集和开展活动等形式的对话也很重要。通过宣传达到意识的觉醒,带来的是联盟、国内和国际对话的加强、合作空间的扩大和各项措施的更好实施。

    行动

    1.3 参与国应立即制定各自公众沟通战略和社区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国内和地区禁毒工作人员对毒品问题的认识。

    参与国有义务制定可行的信息和沟通战略,所有国家都应在2005年前完成。这一战略的制定也基于对跨国有组织犯罪、腐败、洗钱和拐卖人口等有组织犯罪活动威胁的考虑。30%的国家应于2003年前将沟通战略付诸实施,其余的在2005年前实施。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帮助参与国与民间社会、私人企业和媒体实施合作。一个综合性计划将于2000年年底前制定完毕。

    1.4 为对付新型毒品由民间社会优先参与的领域:

    应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和公众机构成为区域禁毒宣传的主角,包括学校、大学、运动俱乐部、交通和娱乐企业、科研所、宗教机构、旅游公司等。通过民间社会组织生产和在人们经常光顾的地方(酒吧、迪斯科舞厅、电影院等)散发宣传资料(海报、录相带)是很好的途径。政府应通过使用精心选择的语言、影像、散发场所和方式确保其文化的适宜性和战略的明确有效性。其效果将通过征集公众意见进行连续监测。通过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提高人们的健康生活方式,以此作为唤醒人们与毒品作斗争意识的载体(动画片、歌剧、民间故事、戏剧、文学作品、音乐会);利用著名喜剧演员、音乐家和演员作为禁毒信息的发布者;反对毒品和其他犯罪的斗争将被视作唤醒民众意识的载体。2003年将对此作深入的双重评估。

    1.5 将鼓励媒体通过以下措施分担意识工程的重担:

    与新闻机构的人员合作制作和发布信息;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定期制作并发布新闻。在地区主要报刊杂志上定期制作并刊登有关禁毒的真实文章;在明确确定的优先战略中发动宣传攻势。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将于2002年前为最好的宣传报道设立“东盟新闻奖”。

    1.6 公有单位与公司在以下方面有必要:

    在工厂和社会进行毒品危害的宣传,尽可能通过它们自身的市场策略进行意识教育。在信息渠道上应保证商界的支持和直接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被授权协助完成这一倡议。

    2.达成共识并分享减少需求的成功做法

    挑战

    2.1 减少需求的目标正面临本地区日益严峻的合成毒品滥用趋势的挑战,特别是诸如甲基安非他明、致幻剂等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挑战。安非他明类兴奋剂在青少年中的滥用已引起极大的关注,为此应进行社会价值重塑、加强沟通和提高所有意识的行动。使用安非他明类兴奋剂作为一种文化主流的趋势增大了个人和社会的风险;由国家和民间社会提供的有关毒品方面的医疗和社会问题也很少或匮乏。同时,由于经济主体和工厂等特殊部门(如陆路交通)的工作人员服用安非他明类兴奋剂而带来严重的工业和交通事故等社会问题。

    2.2 艾滋病及毒品与艾滋病感染间的连锁反应也是一大忧虑。主要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射吸毒,共用针头者交叉感染及不安全性行为使普通人群感染。

    2.3东盟以前的禁毒计划和1995年签署的《禁毒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各国的责任,以此强调毒品消费问题及发起与减少毒品需求相一致的指导原则宣言所倡导的行动。并与卫生、民政和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将2003年确定为新的或提高的减少毒品需求战略行动的目标年。这些国家也有义务在2008年前在减少需求领域取得显著及可评价的结果。

    2.4 为遏制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滥用的发展趋势,同时针对新型毒品建立积极的战略,本地区各国已认识到同时采取国家级和地区级行动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在2000年东南亚安非他明类兴奋剂大会成果中均有所体现。为确保这些活动在整个减少需求目标、中间目标、机制和责任下取得成效,应采取下列行动。

    行动

    2.5 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监测、管理和反馈

    禁毒机构通过国家流行病工作组对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滥用的发展趋势进行的监测和管理将用于数据统计系统的发展或巩固,各国应在2001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国家级数据统计系统的整合,其方法和有效报告将于2003年底完成。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通过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心和全球监测计划,将在2003年底前为发展系统管理技术能力、评估方法和报告而向情报收集系统提供技术帮助,以使其符合国际标准。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在本地区和其他地区建立有关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信息交换场所;这一工作将与2003年前与积极开展国家级和区域级行动的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完成。

    联合国禁毒署将在相关的成员国中建立指导原则以在各具体领域对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滥用做出更好地的反应,并决定通过媒体、特殊报导和因特网进行大规模宣传。一个特殊的评估委员会将协助各国于2003年底前完成该任务。

    2.6 通过政府和民间社会的参与进行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初期预防

    各参与国将于2002年底前建立以初期预防为目标的国家级专业队伍,通过联合战略提醒公众对安非他明类兴奋剂进行预防,同时发动以社区为基础的运动。该运动由计划内的目标群体参与并于2004年前实施已经评估的措施。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在国家级安非他明类兴奋剂初期预防的战略框架下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包括于2004年前发展合适的可持续性的用于衡量安非明类兴奋剂趋势的措施。为此将公布有关报告,并从2004年至2008年间每年两次在区域级交换信息和项目发展情况。

    2.7 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治疗、康复和重返社会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相关的联合国机构将于2001年召集一次专家论坛,以此为各国制定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滥用成瘾的医疗-社会治疗和康复制定指导原则议定书,如有必要,还为各国下发国家议定书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国及其各自的国家级卫生机构需建立专业队伍,以发展必要层次的治疗、康复和重返社会的服务和设备,这些服务和设备应同时适合于急性、慢性的安非他明类兴奋剂成瘾问题;以上还应以各国安非他明类兴奋剂问题的严重程度为依据;并应在一个可以衡量的计划框架下,时间为2006年前。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通过从2003年开始的两年一次的地区级会议联合向安非他类兴奋剂治疗发展的信息和人才设备交流提供论坛。在联合国禁毒署和其他区域和多边机构的支持下,参与国将建立由禁毒、司法、劳教机构参与的工作组对安非他明类兴奋剂使用者(与贩运者有别)实施监禁惩戒措施进行评估。这一工作将本着在社区的氛围内尽量少干涉治疗和康复的原则。此工作将在2003年前完成。

    2.8 加强以非政府和社区为基础的组织

    为鼓励社区的参与,参与国将于2001年起在各自的国家结构内,通过社区工作负责机构,为进行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禁毒工作的社区组织及其活动建立援助机制。

    联合国禁毒署、东盟秘书处和其他区域组织将于2001年前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区协调会议禁毒和预防犯罪第二组,为该地区社区参与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预防和治疗的发展制定并重点实施行动计划。

    3.建立法律制度

    挑战

    3.1 尽管我们一直在为减少鸦片种植而努力,但是东南亚仍是当今世界上第二大鸦片生产地。1999年,此地区的鸦片种植面积达114,000公顷,产量近1250吨。不过,据美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的调查显示,较之往年,1999年的鸦片生产量已大幅度地减少。其原因主要是恶劣的气候,当然,政府的努力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3.2 另一方面,在过去的2至3年里,本地区的一些国家的冰毒生产和贩运问题大大增加。由于冰毒低廉的价格和巨大的利润,而倍受毒品生产者和贩运者的青睐。报告显示,原海洛因的生产者现已转向冰毒生产,同时,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毒品合成生产。趋势表明,冰毒的生产、贩运和滥用问题正对本地区的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

    3.3 由于资源有限,司法体系存在很多问题,执法部门并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虽然为消除此问题司法能力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执法、检察机关和法院国家级和地区级合作的法律制度仍亟待建立。

    3.4那些从贩卖毒品中受益的犯罪网络应被阻挡在获取利润的门外。

    行动

    3.5 执法培训

    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培训经济、有效而且标准化程度高,因而,参与国应借此加强执法培训。此培训应于2004年前被推广到东盟各国和中国部分省份。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通过加强东亚禁毒执法培训的次区域项目来提供支持。参与国应帮助筹备此联合倡议的资金。

    3.6 化学前体的管制

    为减少东亚地区海洛因和冰毒的生产,猖獗的化学前体流失及贩运问题应引起重视。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化学前体的管理,并在2004年年底之前开展此方面的区域合作。为给各国提供支持,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应于2001年启动地区项目。

    3.7 国际合作

    本地区的国家执法运行程序将得以完善,从而,按照《1988联合国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方式加强禁毒执法合作,加强国家级和地区级禁毒执法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交换能力。同时,在2002年年底前建立禁毒执法地区信息交流体系,并将此投入运营。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通过正在实施的操作程序、信息交流领域的区域项目来支持各国政府,并将其结果每半年报告一次。

    3.8 司法能力

    为实施禁毒区域合作,法官和检察官将在国家和国际禁毒立法和程序方面得到培训。从2001年起,至少每年必须有10%的相关法官和检察官接受培训。

    3.9 洗钱

    根据亚太反洗钱组织的建议,参与国将协调所有相关合作以起草、批准和/或完善反洗钱立法。到2004年,至少30%的国家将建立控制洗钱的职能机构,并于2008年推广到各国。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为达到以上目标提供技术援助。

    4.消除毒品供应

    挑战

    4.1 替代发展战略的总目标是减少毒品生产原料的供应;加强合法经济,使这些地区重新走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正轨。以上两个目标相辅相成。多数替代发展工作将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宣传毒品生产和消费的危害;动员全社会实现替代和可持续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经验表明:在毒品生产地区实施替代发展项目是消除地区贫困切实有效的办法,这种方法将帮助那些脱离社会合法轨道的人消除对非法经济的依赖。

    4.2 使这些落后地区走向正常经济的轨道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充足的财政资源能使村民用合法种植代替非法种植。然而,这种替代可能产生“气球效应”,即将非法种植转移到别处,实质上,并未减少整个地区的非法生产。替代发展获得成功的基础是相关机构管理能力的需要,这些机构将理解、设计和管理所需的综合方法。这些方法必须为所有参与设计、实施和监控/评估的机构所接受和应用。政府机构应深入到每个村寨,寻找打破其封闭现状的道路。

    4.3 作为减少毒品种植的方法之一,替代发展已经实施了20年。联合国禁毒署和全世界的伙伴机构从中得到了大量的经验教训。这些经验表明只要具备基本条件,替代发展就能进行下去。

    行动:

    4.4 参与国将提高国家级和地区级的能力,以识别鸦片种植,并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国际上通行的监控、核查鸦片种植的可靠方法是使用卫星航测,地面勘察,这种方法应得以发展,并尽快推广到整个地区。项目地区将能够测试出这种体系的有效性,其技术成果也将对其它国家行之有效。参与国期望这种方法能为2003年的评估作好准备。

    4.5 参与国将加强机构间的区域合作,以通过替代发展减少鸦片种植。国家能力的建立和方案中共享的经验将被用于提高政策制定者和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从而实现东亚替代发展知识和经验的共享。本地区将建立其综合可用的替代发展方法、农民的经验以及有效发展的联合体。2003年前将建成完善的工作网络体系和知识体系。为实现此目标,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立即组织力量,采取行动。

    4.6 本地区日益严重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将在2008年前得以解决,2003年前使毒品生产减少33%,到2005年前进一步减少66%。

    4.7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每半年向参与国报告一次达标的进展情况。

    5. 计算机基础协调机制

    挑战

    5.1 东南亚当前的禁毒工作由若干个不同部分组成,包括以下几个技术领域:警察、海关、移民、港口/机场安检、海军、海岸警卫队、边检、情报、化学前体管理、毒品及前体检验、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控制洗钱、证据保护、资产罚没、工作场所的药物滥用、戒毒治疗、监狱管理、公共宣传、流行病学研究、卫生和家庭教育等。

    5.2 据估计,共有超过100个国家级、地区级和国际禁毒机构拥有减少本地区毒品贩运及滥用问题的工作计划和体系。当然,我们有建立无毒东盟的共识。然而,解释和战略仍不成体系,没有着眼于整个禁毒工作。虽然单个技术领域能够超出其权限,但资源的匮乏、利用不当和/或相互之间的不协调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错误利用。局部的精良是可以实现的,但整体的完美却很难达到。因而,当前最紧要的任务是重新审视实现这些目标的协调性。

    5.3 东盟各国和中国的政策决策者共同决定协调建立地区合作网络体系,实施迅速、安全、直接的行动计划,从而进一步协调国内和地区的信息。协调机制将加强合作,提高和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多边机构的交流能力,更好地实施禁毒计划,同时,协调机制还能集合各参与国,在联合国禁毒署的指导下,确保国家级、地区级和国际禁毒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行动

    5.4 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设计收集和分析禁毒国际合作数据趋势体系,建立安全的联系国家及国际禁毒机构的计算机网络。这样的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协调机制将有利于监督实现建立在行动计划和协议基础上的目标的进展情况。所有的参与国和国际组织将分担数据收集的职责,监督其进展情况,使之适用于所有的参与国。同时,尽可能地进行各国和地区毒品滥用分析,并随时更新其结果。

    5.5如上所述,此协调机制将在2001年底之前建成,并且,此机制将一直以行动级为基础。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于2002年中期就建立东盟和中国协调机制举办首次工作会议,宣布第一个建立在此行动计划上的所有目标的进展报告。

    5.6 在修改过的关于协调机制起作用的措施当中,亚洲禁毒方案的可行性将被广泛研究。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将能满足最新倡议需要的话,一项新的项目计划将于2001年前在各国启动。

    5.7 最后,但并不是不重要的一点是,分担协议所需费用是最基本的条件。同时,必须完善所有可能的合作形式。其中包括已经在本国得以发展的信息技术的捐助和在国家立法和惯例范围内人力资源的调整。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从资金来源处和本地区内外的适当伙伴处集结资金。联合国禁毒署和东盟秘书处将每年出版打击本地区毒品问题的资金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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