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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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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及研讨
我国的禁毒工作和禁毒立法
2010-11-08 21:58:22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关于建国以来的禁毒工作

  在旧中国,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禁毒斗争摆在重要位置,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国际毒潮泛滥,特别是由于我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境外贩毒势力利用我改革开放之际,竭力开辟中国贩毒通道,过境贩毒引发了毒品问题的死灰复燃。对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1981年、1982年连续发布了《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务院为云南省增加了公安缉毒编制。公安部在云南等西南边境地区开展了以堵源截流为主、打击过境贩毒的区域性禁毒斗争,并把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作为1983年全国严打斗争的重要内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毒品问题非常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禁毒工作。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进一步完善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法律。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出台了《强制戒毒办法》,发表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国家禁毒委员会三次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了全国禁毒专项斗争、打击冰毒犯罪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1998年5月至7月,国家禁毒委员会举办了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加强了禁毒工作。2004年4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十届全国人大把《禁毒法》作为重大立法事项。国务院颁布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4年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确定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和跨区域贩毒活动专项行动、遏制毒源专项行动、全国扫毒行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斗争,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一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力度明显加大,禁毒工作责任制和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二是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三是打击毒品犯罪战果显著。仅1991年至200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3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3万名,缴获海洛因97.1吨、鸦片34.7吨、冰毒56.5吨、摇头丸870多万粒、易制毒化学品1701吨。四是“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改变了一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面貌,控制了一些地方海洛因问题的滋生蔓延,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五是禁毒法制建设明显加强。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与禁毒有关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2部和地方性禁毒条例18个。六是禁毒国际合作取得进展,与缅甸、泰国等14个国家签署了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关于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和今后禁毒工作打算

  当前,国际毒潮泛滥,国内涉毒因素不少,我国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第一,全球毒品问题呈蔓延之势。目前,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顽疾,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据联合国统计,毒品贩运已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全球吸毒人数近2.2亿,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

  第二,境外毒品对我多头入境的局面仍未改变。西南境外,“金三角”缅北地区仍是对我危害最大的毒源地。据联合国统计,2005年,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为49.2万亩,鸦片产量312吨,占全球的8%,可产海洛因30余吨,其中约60%进入中国。该地区冰毒等化学合成毒品对我渗透逐年加剧。西北境外,2005年,“金新月”地区罂粟种植面积为156万亩,鸦片产量达4100吨,占全球的87%,对我渗透开始增多。东南境外,南亚和东南亚的氯胺酮、欧洲的摇头丸、南美洲的可卡因进入我境逐年增多。

  第三,境内制贩毒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当前,境内外贩毒团伙相互勾结,将毒品走私入境、贩往内地,并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洗钱。毒品犯罪是刑事案件中侦办难度最大、危险性也最大的一类犯罪。由于毒品犯罪分子多为亡命之徒,为逃避打击,暴力对抗、以命相搏的情况突出,枪毒同流、武装护毒案件增多,缉毒执法工作危险性极大。近年来,吴光林、吴桂忠等73名侦查员在与毒贩的枪战中光荣牺牲,罗京勇等数以百计的公安民警在缉毒斗争中英勇负伤。

  第四,毒品滥用问题比较严重。我国毒品滥用主要包括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和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截至2005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现有吸毒人员达78.5万名,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70万名,占89%。2334个县(市、区)发现有海洛因成瘾人员,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1.5%,其中251个县(市、区)吸毒人员超过1000名。较之其他毒品,海洛因具有成瘾快、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强的特点,危害最大,治理难度也最大。从医学角度讲,海洛因成瘾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长期滥用将导致吸毒者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不可逆性损害,一旦毒瘾发作,就会出现难以忍受的生理脱瘾症状,强烈程度犹如万蚁噬骨。同时,海洛因心理依赖性极为强烈、顽固,即使在短期内可以摆脱生理依赖,但心理依赖终生难以消除。海洛因成瘾戒断难、巩固难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国际社会海洛因成瘾者短期内的复吸率一般在95%以上。滥用海洛因,不仅直接危害吸毒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目前,共用针具注射海洛因已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在全国累计报告的14.4万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39.3%是因共用针具注射海洛因而感染。一些海洛因成瘾人员为筹措毒资,还从事零星贩毒、“两抢一盗”、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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