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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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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禁毒报告
2016年中国禁毒报告
2017-03-08 21:20:00 来自: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 作者:办公室 阅读量:1









  2015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为核心,以创新禁毒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强化禁毒工作基础为保障,全面掀起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扭转了一些地方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有力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蔓延势头。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本。深入推进实施“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部署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有效提高了青少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认真策划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禁毒新闻集中宣传、常态宣传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打造专业禁毒媒体宣传教育新平台,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坚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继续保持“百城禁毒会战”强大攻势,紧紧抓住毒品入境、毒品制造和网络涉毒等突出问题,加强区域联动、警种协作,创新“4•14”打击制毒专案机制、“5•14”堵源截流机制和治理网络涉毒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缉毒执法战果辉煌。
  
  坚持科学戒毒、关怀救助。全面推行“逢嫌必检”工作措施,查处吸毒人员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工作。规划实施“8•3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积极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吸毒人员戒毒康复后回归社会迈出新步伐,有效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
  
  坚持源头治理、严管严防。大力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制化建设,加大对重点制毒前体的管制力度,有效防止非法流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制毒物品案件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和国际合作,努力遏制流入非法渠道。
  
  坚持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发挥国际禁毒合作机制优势,完善多边禁毒合作平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推动双边禁毒合作,巩固与国际组织的禁毒合作关系,深入开展跨国情报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实施境外罂粟种植替代发展,积极有力策应国内禁毒斗争。
  
  坚持打牢基础、服务实战。深入推进禁毒情报技术建设,开展全国毒品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加强禁毒法制、禁毒队伍和保障建设,全面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全力保障禁毒工作实战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

  
  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亲切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做好禁毒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他强调,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保持对毒品“零容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6月25日,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坚持全党全社会一起动手,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大力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为实现禁绝毒品的目标不懈奋斗,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会上,全国100个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芒颜边境检查站教导员罗宁元、安徽省宿州市益民义务禁毒防艾电影宣教中心放映员李彦、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二支队政委田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妈妈”志愿者协会会长黄永绂、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高明先后作了事迹报告。
  
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汪永清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国当前面临的毒情形势,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各项禁毒措施的落实,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势头,为实现禁绝毒品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强力推动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了《督导检查制度》,成员单位领导分别率队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项督导,有力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司法部推动各地建立中心医院、戒毒医院、戒毒医疗监测所等专业医疗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巡查制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禁毒宣传工作安排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积极开展面向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中央网信办开展“护苗2015•网上行动”清除网上涉毒信息,全国妇联将“无毒家庭”创建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科技部、文化部、民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召开系统会议或出台文件研究部署禁毒工作。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党委、政府名义或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为推动禁毒工作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4月至6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法律、制定政策,互联网禁毒工作职责明确到位。4月14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互联网禁毒工作的职责分工和互联网、寄递行业责任,将工商、工信、邮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处罚手段引入互联网禁毒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
  
  健全机制、实化措施,互联网禁毒工作合力明显增强。5月18日,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互联网禁毒工作小组,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协调开展网上巡查监管、案件查办、整顿处罚等工作,实现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作、整体联动、合成作战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凝聚共识、强化自律,互联网禁毒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为有力推动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动员广大网民共同参与网上禁毒斗争,6月29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个部门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在京联合发布《中国互联网禁毒公约》。发布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倡议,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知名商业网站,顺丰快递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等55家互联网、寄递龙头企业签署《禁毒承诺书》,宣誓模范遵守《公约》,对网络涉毒活动保持“零容忍”。
  
  严厉打击、全面清理,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禁毒、网安、治安、刑侦等警种及部门,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持续加大互联网涉毒人员动态管控,不断深挖扩线,通过集成串并、反复研判,多地联动、梯次收网,实现了专案侦查、规模经营、集群破案的打击整治模式,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重大战果。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涉毒案件1488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481名,其中刑事处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256名,缴获各类毒品4.33吨、易制毒化学品10.06吨,清理整治各类涉毒违法信息6.5万余条,关停取缔涉毒网站832家,关停涉毒通讯账号576.8万个,通报有关部门停止解析涉毒违法网站域名529个,通报工信部门封堵涉毒境外违法网站1471个。
 
  
国家禁毒委员会深入推进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实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推动落实党委、政府禁毒工作责任,约谈重点地区相关负责人,督促指导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一些地方毒品问题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毒品问题严重状况得到扭转。
  
  出台重点整治指导性文件,细化标准,落实责任。2015年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实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明确了分级预警、通报约谈、挂牌整治、定期报告、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较为系统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整治地区从原有外流贩毒扩展为制造毒品、前体流失、走私通道、中转集散、外流贩毒、非法种植、滥用危害等七类地区;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禁毒委员会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突出并夯实被列为重点整治的县级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召开全国重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明确要求。12月23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广东省惠州市召开全国重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近年来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了《关于调整和确认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16个地区挂牌整治和通报警示,并将6个毒品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列为挂牌整治地区,18个县区市列为通报警示地区。会议要求毒品重点整治工作要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顶层推动,坚持部门主责,强化整体联动,坚持公安主力,强化打击震动,坚持群众主体,强化社会发动,不断健全完善党政主责主导的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政主责,“打、防、管、控”综合措施,毒品重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国家禁毒办采取重点约谈、定向通报、实地督导等方式持续推进全国重点整治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挂牌整治的21个地区深入开展禁毒整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解决基础性、长远性问题,有力发挥了党委、政府统揽作用;普遍增加禁毒专业力量、充实禁毒办事机构、配备禁毒专干和辅警;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考评等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坚持以打促治,结合“百城禁毒会战”、“4•14”打击制毒犯罪专案、“5•14”堵源截流专项机制,常态化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和社会共治,将禁毒与发展经济、扶贫治愚、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民族传统、乡规民俗、宗教信仰等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经过持续努力,一些地方毒品问题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得到扭转。四川金阳、中江、开江,重庆开县,贵州毕节、正安,安徽临泉、河南新蔡、新疆伊宁、广西灵山等地被抓获的外流贩毒人数持续下降;广东惠东一度高发的制造氯胺酮问题得以遏制,当地未发现氯胺酮制造窝点;四川成都及周边地区大宗制毒高发态势得到遏制;河北张家口2015年实现罂粟“零种植”目标。整治地区毒品问题诱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



  全国禁毒部门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全民禁毒意识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顶层设计
 
  国家禁毒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的指示精神,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强化督导、有序推进,全面加强全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召开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部署会、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经验交流会暨“6•27”工程推进会,全面组织实施“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国家禁毒办、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制作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禁毒宣传教育小组联席会议,制定下发《2015年全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要点》。
 
图:2016年1月6日,国家禁毒办、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经验交流暨“6•27”工程推进会议  

  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活动新高潮
  
  国家禁毒办联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统筹协调中央媒体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举办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国际禁毒日当天,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陪同下视察北京禁毒教育基地、观看群众自编自演的禁毒文化艺术表演,慰问基层禁毒工作者和禁毒志愿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或作出重要批示或直接参加“全民禁毒宣传月”相关活动。
 
图:6月26日,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北京首都图书馆广场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品
 
  图:6月26日,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与前来参加禁毒教育公开课的青少年亲切交谈
  
  推动禁毒新闻宣传常态化
 
图:《2014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新闻发布会
  
  在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公安部新闻中心支持下,国家禁毒办协调各级媒体围绕中央领导同志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双百表彰”大会、《2014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发布、百城禁毒会战、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中老缅泰“平安航道”、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禁毒公益歌曲《生命》、2015中国禁毒论坛、《中国互联网禁毒公约》发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等活动,组织数百家中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重点栏目以及其他中央、地方媒体连续播报“双百”评选表彰活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禁毒最前沿”、“中国禁毒好榜样”、“亮剑2015”等大型专题节目,凤凰卫视《皇牌大放送》首次播出长达72分钟的禁毒专题节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和重点网站、新媒体纷纷转载转发。
 
图: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接受“小撒探两会”专访
  
  构建禁毒宣传教育新平台
  
  国家禁毒办顺应互联网移动化、社交化浪潮,积极构建禁毒宣传教育新平台。在继续做好人民公安报禁毒专版、中国禁毒报、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国家禁毒办政务微博、禁毒手机报等媒体的基础上,正式创办中国禁毒杂志,成功打造“中国禁毒”微信平台。中国禁毒网日均访问量达300万人次,“中国禁毒”微信平台开通半年订阅用户近40万,国家禁毒办政务微博粉丝数超过100万,禁毒手机报每周固定发送手机用户1200万人次。国家禁毒办与中国禁毒基金会联合制作禁毒公益歌曲《生命》以青少年喜欢的形式传递禁毒理念,在中央电视台和各省卫星电视播放,吸引大量公众人物微博、重点网站娱乐头条助推,网络点击量累计超过千万次。同时,在北京交通广播电台投放禁毒公益广告,在北京、上海等10余个城市高铁车站和公交车体开展禁毒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有效扩大了禁毒宣传覆盖面。天津、内蒙古自治区、江苏、山东、安徽、福建、广东、海南、贵州、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禁毒微信、微博、网站和移动多媒体平台;上海、浙江等6省市联合打造全国首部禁毒动画电影《毒侠》;山西、上海、重庆、甘肃等省市利用户外广告牌、LED屏幕、交通提示牌、出租车车顶广告位、公交移动电视、电子阅报栏广泛传播禁毒信息。
 
图:“中国禁毒”微信平台上线仪式
  
  精心策划大型品牌活动
  
  国家禁毒办在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栏目成功举办“国际禁毒日特别节目”,邀请湄公河大案侦查人员、一线缉毒警察和演艺人士同场宣誓,该节目在芒果TV视频网站点击量达870多万次。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禁毒基金会在湖南、贵州、广西和重庆试点开展“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活动,免费赠送《家庭禁毒手册》数万册。
 
  
图:“10•5”湄公河大案专案组代表参加湖南卫视《天天向上》国际禁毒日特别节目
  
  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职
  
  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法定职责,积极推动本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央宣传部组织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禁毒2015”采访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人民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教育部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中增加毒品预防教育内容;工信部部署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全国手机用户发送禁毒警示语;国家邮政局举办“寄递行业禁毒主题宣誓倡议”活动,主要寄递企业签署了行业禁毒公约;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创办《中国禁毒杂志》,举办全国新闻采编人员禁毒防艾宣传培训会;共青团中央利用全国团微矩阵共同发起“向毒品说不”活动;中央网信办在全网通过视频频道、视频网站推广禁毒公益歌曲《生命》。
  
  各地因地制宜,亮点纷呈
  
  北京连续举办9届“青少年禁毒教育夏令营”,对5000余名大学新生进行禁毒专题教育;上海连续第十年举办禁毒知识竞赛;广东开展万名中小学生禁毒宣誓活动、万名大学生禁毒讲堂活动;山东组织1200余万中小学生观看禁毒教育片;陕西通过邮政投递名址向全省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定向投放禁毒资料;重庆开展“禁毒健康接力跑”、“拒毒笑脸随心拍”、“防毒知识大家讲”活动;湖南开展蓝结行动第五季——“影动三湘禁毒宣传进万村”活动;天津、山西、安徽、湖北、四川、青海、宁夏举办微电影、微视频、动漫和对联征集评选;甘肃在党校和行政院校开设禁毒课程;吉林将全省2744个禁毒宣传教育联系点包干到各级成员单位;内蒙古、黑龙江、云南、西藏、贵州等省(自治区)通过举办禁毒“万里行”、“边境行”等活动,主动将禁毒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2015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6.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4万名,缴获各类毒品合计102.5吨。其中,海洛因8.8吨、冰毒类毒品36.6吨、氯胺酮19.6吨、大麻8.7吨。
  
  创新专项机制遏制境外毒品入境内流
  
  针对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创建“5•14”禁毒堵源截流专项机制,制定《关于完善禁毒堵源截流工作机制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入境内流的意见》,以西南方向为主战场,统筹边境与内地、境内与境外,部署14个省份和相关部门、警种加强毒品查缉工作。机制建立半年内,共查缴海洛因5.7吨、冰毒片剂8.6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310.8吨,抓获涉毒逃犯691名、境外毒贩749名。
  
  云南、广西等西南省区发挥主战场作用,严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出省三线截”,密切与四川、贵州等内地省份协作,同步推进境内堵截与境外除源。云南年内两次部署公开查缉专项行动。5月至7月部署开展出省口子专项查缉,查破毒品案件13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44名,查获毒品2.78吨、易制毒化学品52.71吨。10月部署开展为期20天重点线路公开查缉大比武,查破毒品案件3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2名,缴获毒品556.7公斤。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相继组织公路查缉,取得了显著成效,查获了一批毒品,积累丰富经验。
 
贵州毒品公开查缉
  
  公安边防、海关、铁路、交通运输、民航、邮政等部门警种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严密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边防分别在云南、广西入境口岸、重要通道增设查缉点61个、26个,部署“边境狩猎”行动,半年查破毒品案件13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3名,缴获毒品3.97吨。海关开展“紫光”行动严密旅检、邮递、快件、货运等渠道查缉工作,北京、天津等20个海关缉私部门共查获毒品案件145起,缴获毒品566公斤,抓获毒贩116名。民航加大对航空渠道贩毒活动打击力度,28个空港毒品检查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广东白云机场查获毒品案件43起,抓获嫌疑人10名,缴获毒品19公斤。铁路组织昆明、广州、南宁、成都、贵阳、西昌等地公安局(处)加大对重点站车、重点旅客列车查缉力度,共破获毒品案件2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78名,缴获海洛因45.24公斤、冰毒220.6公斤,查获涉毒在逃人员576名。邮政部门加强物流寄递业禁毒管理和行业培训,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开展执法检查3.6万余次,查处违法违规1.5万余次,配合公安机关截获各类毒品120余公斤。云南、广西森林公安机关依托木材检查站和林区执勤点、警务室,加强对货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共缴获海洛因1.04公斤、鸦片52公斤,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31株、大麻33314株。
  
  针对中越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突出现状,9月至11月,中越两国禁毒部门共同开展第二届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双方共破获毒品案件2688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256名,缴获毒品3911.9公斤,传递互涉情报线索29条,中方成功抓获越南通缉毒枭邓明珠并移交越方。
 
中方向越方移交越南籍重大涉毒通缉在逃人员邓明珠
  
  持续强化目标案件侦查和重点毒贩缉捕工作
  
  公安部禁毒局始终将侦办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作为牵引缉毒执法打击的重要抓手,大力强化缉毒侦查破案攻坚,指挥、协调、组织侦破一批跨国境、跨区域毒品大案。2015年,全国共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1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498名、缴获各类毒品78.1吨、各类枪支466支、子弹30053发,同比均大幅上升。部级毒品目标案件以占比不到1%的破案数,抓获全国10%的毒品犯罪嫌疑人,缴获近60%的毒品,充分体现出在提升缉毒执法效果中的龙头作用。针对境外毒源地对我国危害严重的实际和与澳大利亚、东南亚及香港、台湾地区的互涉毒品问题,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跨国、跨境执法合作。2015年,共侦破跨国、跨境部级毒品目标案件122起,抓获涉案人员1287名,缴获各类毒品9.4吨,公安部禁毒局指挥上海、新疆公安机关与哈萨克斯坦国安委联手实施跨国控制下交付行动,缴获来自巴基斯坦的海洛因20.5公斤;广东、黑龙江联合专案组与俄罗斯禁毒部门实施控制下交付行动,缴获新精神活性物质α-PVP100公斤;广东深圳公安机关侦破“710贩毒案”,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17名,协助马来西亚警方捣毁摇头丸加工厂1处,缴获毒品300公斤。
 
“2015-122”江苏省毒品目标案件抓捕现场
  
  各地禁毒部门按照公安部、国家禁毒办统一部署,坚持除恶务尽原则,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注重挖幕后、抓毒枭,对负案在逃重大涉毒逃犯、危害一方的制贩毒团伙首要分子大力开展侦查缉捕工作,2015年共抓获涉毒在逃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2名、B级通缉犯5名。积极开展国际禁毒追逃工作。云南、四川、湖北等地从境外抓获涉毒逃犯8名,广西协助越南警方抓获越南籍涉毒逃犯4名,辽宁、广东分别协助韩国、新西兰警方抓获并遣返韩国籍、新西兰籍涉毒逃犯各1名。
  
  创新开展联合打击制毒犯罪专案工作
  
  针对国内制毒活动严重的情况,公安部于4月29日部署广东、四川等12个制毒和制贩制毒物品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打击制毒犯罪“4•14”专案工作,整合情报资源,加强分析研判,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制毒犯罪活动。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破获制毒犯罪案件25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570名,摧毁制毒窝点259个,缴获毒品及半成品36.5吨,主要制毒物品86.6吨,摸排重点人员14237人,先后组织侦破了5起由5个以上省区联合行动并一次捣毁3个以上制毒厂点的全链条案件。10月17日,江苏、福建、广东、江西、山西、湖北等6省公安机关联合侦破一起全链条制毒案件,捣毁制毒窝点3个,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35人,缴获氯胺酮成品及半成品1.4吨,制毒原料21.3吨。
 
上海、广东公安机关联合破获公安部“2014-819”特大制毒案
  
  继续开展百城禁毒会战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会战期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5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3万名,查处吸毒人员60.6万人次,缴获各类毒品43.3吨,同比分别上升85.5%、92.2%、70.7%和44.9%,整体战果呈现跨越式增长,制毒犯罪受到集中打击,毒品渗透受到有力堵截,贩毒团伙受到沉重打击,吸毒人员受到有力管控。通过会战期间超常规、强有力的集中打击整治,全国“两抢一盗”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0.5%,与毒品相关的“盗、抢、黄、赌”等10类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8%。
  
  全面加强两岸四地禁毒执法合作
  
  倡议并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禁毒执法合作研讨会,积极推动将内港澳禁毒合作机制拓展为两岸四地缉毒执法合作机制。组织相关地区禁毒部门人员赴香港参加财富调查培训班,与香港毒品调查科联合举办涉毒资产调查培训班。2015年,两岸四地缉毒执法合作战果突出,“龚某山余某富”、“梁某中”等8起两岸合作破获的毒品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缴获毒品2.3吨,有力遏制了台湾、港澳涉毒人员利用两岸四地法律差异逃避打击、从事大宗毒品走私活动的态势。
 
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禁毒执法合作研讨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




  国家禁毒办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禁吸戒毒立法,完善创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制定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政策,帮助一大批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有效减少了毒品危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管控机制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吸毒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吸贩毒前科、抢劫、盗窃、涉黄、涉赌等7类涉嫌吸毒的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排查工作。公安部禁毒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推行“重嫌必检”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涉网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会同公安部网安局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涉网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的通知》,提高了公安机关主动发现吸毒人员能力,排查出了一大批隐性吸毒人员。部署各地切实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行为。会同中央综治办赴吉林、湖北、云南和广东4省进行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并在全国3个市(州)7个县(区、市)进行网格化管理试点。2015年,全国共查处吸毒人员106.2万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3.1万名。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114.8万人。全国现有吸毒人员总数234.5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98万名、占41.8%,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34万名、占57.1%。
 
  
  ◆整治重点行业群体吸毒问题
  
  公安部禁毒局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舆论影响广泛的交通运输、演艺界等重点行业群体涉毒问题的研究治理。会同民用航空局加强民航业禁毒宣传教育,对民航系统从业人员涉毒背景进行审查,将有涉毒前科人员提供民航部门加强重点管控。会同公安部交管局开展“毒驾”治理工作,协助制定《机动车驾驶人体内毒品认定规范》,联合开展吸毒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核查比对和清理工作,指导各地公安禁毒部门与交管部门加强对吸毒人员驾驶证的申领和注销管理,有效防范“毒驾”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注销3.9万余名吸毒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拒绝申领2000余人。紧紧围绕大众关注的明星吸毒问题,开展演艺界从业人员吸毒问题整治。针对毒品滥用在演艺界发展蔓延问题,积极与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了演艺界人士涉毒问题官方通报制度,要求各演艺公司组织开展业内禁毒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涉毒背景审查,动员演艺界行业协会签订禁毒承诺书,震慑作用明显。积极防治公务员吸毒问题,继续保持并不断完善与国家公务员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常态化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国家禁毒委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公务员吸毒问题。
 
浙江公安机关检查“毒驾”
 
江苏无锡警方在酒吧街开展毒品问题突击清查
  
  ◆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顶层设计
  
  国家禁毒办联合中央综治办、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印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明确措施和要求,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全面形成,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全面建立,各项戒毒康复措施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稳步提高的目标。人社部、公安部、民政部等6个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援助,提高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能力,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多渠道就业,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创建了第二批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点),评选出37个国家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带动各级创建了一批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形成了“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立乡镇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事机构2.7万个,配备专职社工2.7万名,兼职社工5.1万名,就业安置点3258个。全国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人员22.8万名,社区康复人员9.1万名。
 
  
  ◆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发展
 
青海省妇联赴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国家禁毒办联合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戒、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死亡处理等难点问题进行规范。指导协调各地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效。全国已建成强制隔离戒毒场所775个,在所收治吸毒人员34万人。
  
  ◆推动药物维持治疗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科学发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督导和调研,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通过职能部门间紧密衔接,提升药物维持质量。积极进行国际药物维持治疗经验交流,增进戒毒康复领域的禁毒国际合作。全国共设立维持治疗门诊770个,在治吸毒人17.1万人次,门诊治疗人员年保持率为79.6%。
 
  
  指导各地明确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发展方向,提出试点项目不断推进提高和转型发展的新措施,以多种形式的劳动生产项目为依托,为戒毒康复人员劳动康复和技能培训创造条件,探索劳动项目多样化、劳动报酬生活化、日常生活社区化、医疗卫生社会化的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新模式,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中有35个继续开展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有13个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有7个改为收治病残戒毒人员场所,有3个改为戒毒医院或就业安置基地。
  
  ◆加强合成毒品防治研究
  
  国家禁毒委员会以“合成毒品防治工作”为主题,举办2015中国禁毒论坛,广泛发布论坛启示,定向邀请专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合力破解合成毒品防治难题。共收到优质论文479篇,280余名防治专业人士参加论坛主会场活动,19位顶级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提出了合成毒品治理思路和应对策略,对禁毒实际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国家禁毒委员会举办2015中国禁毒论坛
  
  国家禁毒办委托北京大学药物依赖研究所对10余个省份氯胺酮滥用危害情况进行调研,并在广州举办氯胺酮滥用防治国际研讨会,邀请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相关人员及港、澳、台氯胺酮滥用防治领域专家学者参会。会议研讨了氯胺酮全球及各国滥用形势和危害、防治难点和措施,对推动氯胺酮纳入国际管制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禁毒办举办氯胺酮滥用防治国际研讨会

 

  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合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领域立法,加大对制毒物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侦办,积极履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职责,有效阻止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推进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领域立法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沟通协商,推动全国人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提高了制毒物品犯罪的法定刑,增加了财产刑,为打击制毒物品领域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现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种调整权限过高、处罚过重等问题,国家禁毒办积极会同安监、药监、商务、海关、环保等相关部门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针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缓慢、实际执法缺少法律依据的情况,国家禁毒办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制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将药用类和非药用类精麻药品分开管制,有效推动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和非法行为打击处理,创造性地解决了新精神活性物质这一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制毒物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侦办工作
 
公安部“2015-1072”毒品目标案件捣毁一制造羟亚胺和邻酮的加工厂
  
  公安部禁毒局部署各地禁毒部门加强对溴代苯丙酮、麻黄草、羟亚胺、邻酮等重点制毒物品的监管和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力度,要求对制毒物品必查来源,实现制毒物品犯罪和制毒犯罪的全链条打击。2015年,全国破获制毒物品案件431起,缴获制毒物品和各类可用于制毒化学品1566.1吨。内蒙古自治区联合贵州、河北、福建、山东等地侦破内蒙古赤峰“10·09”制贩溴代苯丙酮案,捣毁非法生产溴代苯丙酮、麻黄碱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缴获麻黄碱1吨、溴代苯丙酮21.5吨。全国缴获麻黄草146.37吨,处于三年来的历史低位,麻黄草流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6月,武汉海关会同湖北公安禁毒部门破获张正波等人制贩新精神活性物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我国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4公斤、疑似新精神活性物质20余公斤,并向该案涉及的美国、英国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及有关国际禁毒组织通报了涉案1144批次新精神活性物质线索,提出了开展本案执法合作、共同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的倡议。2013年11月,我国破获张磊制贩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制毒物品案,后向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通报了4000余条涉案线索。2015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磊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该案是近年来我国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和非列管制毒原料不法活动的最大战果,也是多国联合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经典案例。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国际领域合作
 
江西省南昌市禁毒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
  
  国家禁毒办积极履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职责,2015年共发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核查函678份,涉及59个国家和地区,共计12种易制毒化学品4.3万吨。经国际核查,暂停出口38单,涉及高锰酸钾、醋酸酐、胡椒醛、麻黄碱等4个品种,共计1058吨。国家禁毒办积极参加“甲胺行动”、“邮包行动”等多边国际合作项目,缴获了多批拟向俄罗斯和美国出口的α-PVP等新精神活性物质。2015年6月,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边境地区继续开展打击易制毒化学品查缉行动。9月,联合美国司法部缉毒署举办了打击地下制毒加工厂培训班。加强与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制毒物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合作。向新西兰通报3起走私制毒物品案件情报,新方缴获麻黄碱8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协助新方抓获并遣返1名走私麻黄碱犯罪嫌疑人;协调我国在押毒品犯罪嫌疑人就“1130黄樟油走私案”通过视频作证,指证澳大利亚籍犯罪嫌疑人。
 
  
  ◆提高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化水平
 
浙江省温州市召开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会议
  
  2015年,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实现易制毒化学品网上办证和信息化管理。全年通过系统审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电子证95余万份,运输证26余万份。国家禁毒办推动各地探索深化系统应用,加强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的联网核查,对异常购买和资质过期等情况及时报警,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化水平。



  国家禁毒办紧紧围绕我国外交政策大局和国际执法合作战略,立足国内禁毒斗争需求,坚持国际国内互动,双边多边结合,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和渠道,禁毒国际合作取得务实成果。
  
  ◆深化与周边国家务实合作
  
  深化与泰国、马来西亚、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双边禁毒合作和缉毒执法务实合作。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访问塔吉克斯坦,加强中塔禁毒高层交往。9月,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胡明朗访问马来西亚、泰国,与马来西亚建立年度会晤机制。与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韩国等国家禁毒执法部门举行禁毒双边会,与蒙古开展边境地区控制下交付缉毒执法演练,全力援建缅甸曼德勒警务指挥中心并交付使用,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禁毒执法工作会晤,接待来访的泰国司法部长派汶、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刑事侦查局毒品执法局副局长努格罗霍·阿吉·维杰安图、缅甸禁毒局副局长敏登、日本警察厅刑事局禁毒及打击违法枪支课课长大原光博等,不断拓宽合作渠道。

  为遏制境外毒品向我渗透态势,联合周边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边境走私贩毒行动。1月至9月,联合缅甸、老挝、泰国开展第二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访问泰国期间,专门赴清迈视察联合扫毒联络协调中心,接见各国联络员,予以高度评价。行动期间,四国共破获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89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64名,缴获冰毒片剂1亿余片、冰毒晶体456.93公斤、海洛因1.31吨,各类易制毒化学品近295.5吨。9月至11月,联合越南开展第二届“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破获了一大批涉两国毒品案件。针对阿富汗毒品经中亚地区外流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断流入阿制毒渠道问题,积极参加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框架下“通道”行动,共同部署上合组织边境口岸地区查缉易制毒化学品联合行动。全年共协助29个国家和地区核查涉毒情报线索85起。
  
  ◆推进与重点国家的双边禁毒合作
  
  持续巩固发展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重点国家的禁毒合作。9月1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出席第11届中俄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双方不2016年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上合组织和金砖国家禁毒机制发展、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打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4月,中俄首次成功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新精神活性物质α-PVP联合行动。全面拓展中美禁毒合作,利用第六届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和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三次会议禁毒分小组会议平台,就大麻合法化、氯胺酮国际列管等国际禁毒政策及2016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筹备进行沟通,就开展有关案件行动、毒检技术交流和培训项目等达成共识。2015年,我国对美方提出的30余起涉毒线索进行核查,双方开展7起跨国毒品案件合作。在情报交流和个案良好合作基础上,首次与澳大利亚警方开展为期半年的中澳联合缉毒行动,推动执法合作深入发展。拓宽与新西兰禁毒合作领域,国家禁毒办副主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李宪辉访问新西兰。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主任陈绪富赴哥伦比亚参加第32届国际缉毒执法大会,并顺访阿根廷,与哥伦比亚、阿根廷、巴西等南美国家建立直接联络渠道。

  
  ◆发展国际和区域禁毒合作
  
  充分利用联合国、东亚次区域以及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禁毒合作机制等多边平台,宣传我国禁毒工作成效、禁毒立场,就热点问题回应外部关切,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全面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不断提高在国际和区域禁毒领域话语权和影响力。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六次会议、金砖国家禁毒部门负责人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国际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清晰阐述我国推动新兴国家禁毒合作的倡议主张。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布《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商定共同制定《2017-2021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推动成立金砖国家禁毒工作组并召开首次会议。
  
  3月,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魏晓军参加第58届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和影响国际禁毒政策制定。10月,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主席维尔纳·思普一行访华,就国际禁毒政策、2016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新精神活性物质、化学前体管制等问题进行沟通,展示了我国高度负责的禁毒态度和务实措施。
  
  
  积极参加东盟+中国禁毒合作机制(ACCORD机制)未来发展研讨会、东盟禁毒高官会、东盟+中国禁毒合作协调会、东盟+中日韩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组会议等一系列会议,推动ACCORD机制的建设与发展。5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参加第十一届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暨高官会,充分沟通协调各方立场,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承办第七届全球合成毒品监测(SMART)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研讨会。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执法培训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利用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国外禁毒工作领域先进经验、有效做法,服务国内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办组团赴俄罗斯就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专题进行研究;协调美国联邦税局为我国提供金融调查培训;联合加拿大皇家骑警举办两期制毒现场勘验培训班;联合美司法部缉毒署举办一期打击地下制毒加工厂培训班。注重延续与创新结合,有针对性加强外警培训管理,全年共组织开展外警培训项目17个,参训国外禁毒官员307名,首次为越南7名禁毒官员提供为期一年的汉语培训,服务禁毒合作实际需求。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各级禁毒部门在大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以强化禁毒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推动禁毒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力加强禁毒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禁毒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适应禁毒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国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管理规定(试行)》;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毒品犯罪特殊群体打击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等规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起草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毒品犯罪特殊群体羁押管理办法》、《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查获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禁毒规范性文件;将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加强“毒驾”入刑研究,推动禁毒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禁毒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强化禁毒经费装备保障
  
  会同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对禁毒工作工作支持,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增至12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近4亿元禁毒装备款补助各地特别是基层一线禁毒部门。全面运行全国禁毒基础工作综合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全国禁毒队伍机构、经费、装备、基础设施、科研等基础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公安禁毒部门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全面推动全国禁毒业务装备的标准化、体系化配备建设。全国禁毒专用技术装备专门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在国家禁毒办的推动和中央财政的示范引导下,各地积极推动当地政府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禁毒工作经费装备投入,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
  
  
  ◆加强禁毒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禁毒工作决策部署,会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完善禁毒体制,充实禁毒力量,促进禁毒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探索禁毒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各地加强公安禁毒队伍建设,山东、黑龙江等地增加了公安禁毒警力编制,健全市县级公安禁毒机构,提升了禁毒队伍正规化水平。大力加强禁毒培训和实战训练工作,建立禁毒师资库,依托禁毒民警培训基地和有关公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专业培训班,提高了禁毒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深入开展禁毒科研
  
  不断加强禁毒科研工作,“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完成验收,在毒品原植物监测、毒品查缉技术和装备研制、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和检验鉴定、吸毒检测技术装备和戒毒康复治疗、区域毒情评估等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加大科研成果推广力度,择优遴选毒品原植物监测铲除、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吸毒检测、毒品检验鉴定等5类技术装备在地方禁毒部门推广使用。会同科技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积极谋划“十三五”禁毒科研任务,全力推动禁毒科研项目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并编制禁毒项目指南。
  
  
  ◆稳步推进禁毒基础设施建设
  
  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积极落实“十二五”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45亿元,支持各地建设禁毒教育基地、禁毒情报中心(站)、毒品实验室、毒品检查站等各类禁毒基础设施共199个。国家禁毒办多次组织召开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各地普遍加快“十二五”禁毒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禁毒技术情报研判、毒品检验鉴定和禁毒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创建平台,优化毒品检查站布局,为公开查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特殊业务楼开工建设。





  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围绕“服务基层、贴近实战”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和情报研判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情报分析研判能力、与侦查工作有机融合能力,有效指导和推动各地禁毒情报工作,深入推进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遥感监测工作,在禁毒工作中日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
  
  公安部禁毒局大力加强禁毒基础信息化建设,以推进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为主线,推动禁毒信息化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应用格局。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以推进情报与侦查融合为目标,紧密围绕禁毒中心工作,优化完善禁毒情报研判系统(DIAS),深化禁毒情报研判实战应用,以信息化提升服务实战能力和水平。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通过禁毒情报研判系统直接破案1.5万起。
  
  ◆做好情报集中研判和培训工作
  
  2015年,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开展了两次全国禁毒情报集中研判工作,搭建国家级情报研判平台,推动情报信息资源整合。在情报研判支撑下,全国共破获毒品案件76起,其中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4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5名,缴获各类毒品2.9吨、制毒物品53.5吨,探索建立了情侦融合新模式,扎实推动了禁毒情报研判工作发展。为培养情报研判骨干,举办全国禁毒情报研判培训班和中欧禁毒情报研判培训班,评选12名研判能手。
  
  ◆建立涉毒资产调查和涉毒反洗钱工作机制
  
  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涉毒资产调查和涉毒反洗钱工作小组,并于1月27日在京召开第一次会议,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任组长。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协调、线索移送、案件协办工作机制,各成员职责明确。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涉毒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强化工作措施。2015年前三季度,人民银行反洗钱机构移送涉毒线索63条,协助禁毒部门对90起涉毒案件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涉案金额达188亿元,破获案件11起。
  
  ◆继续开展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和卫星遥感监测工作
  
  继续推进缅北、老北罂粟替代种植和遥感监测,推动商务部召开2015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小组会议,指导云南省出台《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9月,在云南召开中老罂粟种植遥感监测暨替代发展联络协调会议,促进中老替代种植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缅北、老北罂粟种植监测实地踏查工作,累计实施替代项目200多个,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从源头解决毒品问题。


  国家毒品实验室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不断拓宽服务实战领域,推进全国毒品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指导各地禁毒部门实验室建设
  
  组织召开全国公安禁毒部门毒品实验室建设现场交流会暨工作座谈会,规范公安禁毒部门毒品实验室建设等级和标准,为规范各地毒品实验室建设明确方向。继续实施全国公安禁毒部门毒品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轮训计划,举办毒品检测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28名,有效提升了各地毒品实验室开展检验鉴定工作的水平。联合加拿大皇家骑警举办制毒现场勘验培训班两期,对一线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专业培训。联合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2015年度能力验证(盲测)工作,对各地公安机关20家毒品实验室检验鉴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行验证。
  
  ◆持续推进毒品样品库和数据库的建设
  
  全年共收集批发环节、分销环节和零包环节缴获海洛因、冰毒晶体和片剂毒品样品1.1万余份,进一步完善毒品样品库。开展特征分析工作,整理发布年度毒品样品剖析结果报告,为毒情分析研判提供支持。全年收集并分析各类未知样品近500份,充实新精神活性物质样本库和数据库,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制备了10余种毒品、制毒物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标准物质,丰富实验室标准物质库,为基层开展检验鉴定提供支持。
  
  ◆拓宽服务实战领域
  
  丰富毒品特征分析和关联性判别方法,提高利用缴获毒品实验分析研判毒情的能力。开发国内土制海洛因特征分析方法,并应用于700余份零包海洛因样品的特征分析,推断来源地。对武汉、成都、杭州、深圳缴获的800余份零包海洛因和冰毒晶体进行特征分析和关联性判别,深入剖析当地毒情,串并毒品案件60余起。研发氯代麻黄碱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纯化制备氯代麻黄碱对照品,将相关方法和对照品提供给福建、广东、云南等地基层实验室使用,满足一线案件侦查和诉讼需求。面向全国公安机关提供缴获毒品关联性判别和疑似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定性定量分析服务,全年共完成1300余份检材分析工作,出具鉴定报告102份,为案件串并和证据固定提供了技术支持。继续采集制毒重点地区的地表水样进行分析,有效监测该区域制毒犯罪情况,提供毒情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向全国12个省区市的40余家毒品实验室提供自主研制的标准物质800余份,强力支持基层检测工作。
  
  ◆加强基础技术工作
  
  组织开展实验室吸毒检测能力验证活动,对292家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毒品检测实验室开展吸毒检测工作的能力水平进行验证。收集各地普遍使用的常见毒品检测试剂盒,对其准确性、特异性和抗干扰性进行全面评估,为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吸毒现场检测做好技术准备。建立了可卡因、麻黄碱和苯基-2-丙酮等11种毒品和制毒物品的定性、定量标准检测方法,制定了基于红外光谱技术的缴获物中常见毒品的定性分析方法,验证了基于气质联用技术的尿液中常见毒品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分析方法,编制检验鉴定技术规范近20份。


  在毒品问题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毒品渗透不断加剧,国内制毒问题日益突出,毒品滥用问题持续蔓延,毒品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毒品滥用情况
  
  吸毒人员总量保持平稳。截至2015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34.5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其中,滥用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人员98万名,占41.8%;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34万名,占57.1%,滥用其他毒品人员2.5万名,占1.1%;被查获一次且无戒毒史的偶吸人员106.9万名,复吸(成瘾)人员127.6万名,分别占45.6%和54.4%;男性200.7万名,女性33.8万名,分别占85.6%和14.4%。
  
  查获吸毒人员数量上升。2015年,全国共查处有吸毒行为人员106.2万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3.1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0%和14.6%。在新发现的53.1万名吸毒人员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占17.4%,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占14.6%;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80.5%,其中滥用冰毒等苯丙胺人员占73.2%;滥用其他毒品人员占2.1%。
  
  吸毒人员低龄化特征突出。在全国现有234.5万名吸毒人员中,不满18岁的有4.3万名,占1.8%;18岁~35岁的有142.2万名,占60.6%;36岁~59岁的有87万名,占37.1%;60岁以上的有1.1万名,占0.5%。
  
  吸毒人群多元化特点明显。在明确登记职业信息的吸毒人员中,无业人员占69.5%,农民占17.3%,工人占4.7%,个体经营者占3.4%,自由职业者占3.2%,职员占1%,学生占0.5%,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公职人员、演艺界明星等占0.4%。



  
  ◆毒品主要来源
  
  “金三角”仍是境内海洛因和冰毒片剂的主要来源地。根据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缅甸、老挝中央禁毒委员会分别合作开展的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显示,近年“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总体处在60万亩至70万亩之间,年均可产600多吨鸦片或制成60多吨海洛因。同时,该地区冰毒片剂年均产量远大于海洛因产量。2015年云南、广西、四川、贵州直接缴获“金三角”海洛因7.3吨、冰毒片剂11.2吨,分别占全国海洛因、冰毒片剂缴获总量的83%和93.3%。
  
  “金新月”海洛因现实危害进一步加大。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阿富汗禁毒部联合发布的《2015年阿富汗鸦片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阿富汗罂粟种植面积为274.5万亩,同比减少19%,鸦片总产量3300吨,可制海洛因330吨。以非洲裔为代表的国际贩毒团伙向中国贩运“金新月”海洛因的问题突出。2015年,全国破获“金新月”海洛因走私入境案件38起,缴获“金新月”海洛因146.3公斤。
  
  国内制造冰毒晶体、氯胺酮活动依然突出。2015年,全国破获制造冰毒晶体案件484起,同比增长17.2%,涉及广东、四川等26个省份;破获制造氯胺酮案件118起,同比增长12.4%,涉及广东、广西等12个省份。国产毒品缴获量占据全国毒品缴获总量的77.3%。2015年,全国破获制毒类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62起,同比增长76.1%,其中,缴毒量上吨级制毒案件16起,缴毒量百公斤级制毒案件59起。
  
  国内制造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突出。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报告,全球已检测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九大类500余种,超过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物质数量,我国已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015年,中国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涵盖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苯乙胺类、哌嗪类等除植物类外所有类别。合成大麻素类和卡西酮类包含的物质数量最多,生产滥用问题突出。新精神活性物质生产输出由“长三角”地区逐渐向其他地区扩展蔓延。
  
  局部地区土制海洛因等问题仍有存在。山西、河南、陕西三省交界处加工、滥用土制海洛因问题较为突出。2015年,全国破获制贩大麻类案件1158起,缴获大麻及大麻树脂8.7吨。破获制贩安钠咖类毒品案件216起,滥用问题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山西等地,破获制贩甲卡西酮案件291起,滥用问题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
  
  ◆制毒物品主要来源
  
  非法生产贩卖制毒物品问题突出。随着国内外制造毒品对原料配剂需求加大,国内非法生产贩卖制毒物品问题更加突出。2015年,全国共破获制毒物品案件531起,缴获各类制毒物品1566.1吨。由于制毒物品可选择性和替代性强,其流失品种、环节不断发生变化,订单式非列管制毒物品层出不穷。制毒物品品种更新换代和非列管制毒物品流失用于制毒的潜在风险持续增大。制毒物品犯罪呈现生产、交易异地实施,一体化组织的产业链条,制造工艺得到改进,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零星非法种植罂粟问题屡禁不止。2015年,全国共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6169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6549名,共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89亩、306.1万株,发现铲除大麻1882亩、148万株,同比分别上升882%和87.9%。
  
  ◆毒品贩运情况
  
  毒品犯罪暴力化程度加剧。2015年,全国破获涉枪毒品目标案件257起,缴获各类枪支466支、子弹3万发,同比分别上升52%、40.4%和843.4%。涉枪毒品案件高发,贩毒人员实施武装贩毒、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利用网络贩毒问题突出。2015年,全国破获互联网涉毒案件1.5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万名,其中刑事处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256名,缴获各类毒品4.3吨、易制毒化学品10.1吨,清理整治各类涉毒违法信息6.5万余条,关停取缔涉毒网站832家,关停涉毒通讯账号576.8万个,通报有关部门停止解析涉毒违法网站域名529个,通报工信部门封堵涉毒境外违法网站1471个。
  
  重大贩毒案件明显增多。2015年,全国打掉制贩毒团伙5834个,同比增长18.1%。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1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6万名,同比增长54.6%和51.8%。全国破获单案缴毒量千克以上毒品案件5588起,其中海洛因案件1292起、冰毒晶体案件1582起、冰毒片剂案件1350起、氯胺酮案件407起。
  
  外籍人员贩毒时有发生。2015年,全国破获外国籍人员毒品犯罪案件1491起,抓获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员1927名,缴获各类毒品13吨,涉及缅甸、越南、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等39个国家。其中全国破获跨国境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22起,抓获涉案人员1287名,缴获各类毒品9.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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