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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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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禁毒报告
2002年中国禁毒报告
禁毒报告
2008-09-24 11:25:51 来自: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阅读量:1

目  录

  序言: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 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一、 毒品形势

  二、 禁毒立场与政策

  三、 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

  四、 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

  五、 创建“无毒社区”

  六、 禁毒国际合作

    七、附录

序言: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 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特别是我们党成功召开了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全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和行动纲领,对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的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这一年里,我国禁毒工作同样取得了新的进展,迈出了新的步伐,为确保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维护社会治安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全国禁毒严打整治理专项斗争取得了可喜成绩。堵源截流和缉毒侦查办案工作进一步深化,“集中收戒吸毒人员”和“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毒品中问题严重地区的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的蔓延发展。

  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公安等部门 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国范围再次掀起禁毒草宣传教育新高潮。以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全国民的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受众广泛。国家禁毒品委员举办的‘6.26’《同一首歌》大型公益演唱会收到了很好社会效果。

  禁吸戒毒和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在吸毒草人员发现、管理和戒毒康复、跟踪帮教等方面做工了大量工作。国家药监局、卫生部制定《苯丙胺类兴奋剂滥用及丰关障碍的诊断治疗指导员原则》,为吸食者苯丙胺类兴奋剂人员的诊断治疗、法律处理提供了依据。共青团的和妇联组织开展的“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质”的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取得了新的进展。

  禁毒国际合作开辟了新的领域。在北京成功召开了东南亚次区域MOU六国七方高官委员会议和第一届中美禁毒草占略情报交流的会,重点加强了与泰国、缅甸、老挝和双边禁毒合作,在区域联合执法、情报交流、人员培训及替代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我国在国际禁毒事务中的影响进一步下扩大。

  当前,我国面临的毒品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裂的紧迫问题。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贯彻落实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可有力措施,狠抓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狠抓堵源截流,狠抓禁毒执法和吸贩毒人员的教育改造,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毒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政治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 周永康

  2003年3月

  一、毒品形势

  (一)境外毒品对我“多头人境,全线的渗透”手工艺的总体态热没有根本改变,对我危害仍在不断加剧

  目前,“金三角”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从140万亩降至120万亩,鸦片产量已从1000吨减至800吨。但是,“金三角”地区贩毒组织在南下贩通道受阻的情况下,他们将大量毒品调往缅北,通过各种方式向我大肆倾销毒品。2002年,云南省查获的6.38吨海洛因中相当一部分来自该地区,我们缴获来自缅北的冰毒也较往年有所增加。西北境外,受多种因素影响,阿富汗罂粟禁种全面失败,去年鸦片产量超过3400吨,重新跃居世界首位,对我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继续扩大。

  (二)国内贩毒组织出现一些变化,内地到云南的贩毒草活动日渐突出

  目前,境外大宗毒品进入云南后,多数是通过广西、贵州、湖南公路通道运往广东,除部分被走私出境外,其余则进入了当地毒品消费市场或中转至湖南、江西、福建及北方各省的消费市场。在云南、广东两地毒品中转,集散作用不减的情况下,兰州、成都、重庆、贵阳、长沙、武汉、郑州、合肥,上海等城市的毒品中转作用正在增大。2002年,云南抓获外省籍贩毒人员比上年明显增多。为逃避打击,境内外贩毒团伙采取化整为零“蚂蚁搬家”的做法,大量利用人体藏毒等小宗贩毒形式,试图绕开我边境一线的堵截防线,将毒品运往内地,极大地提高了贩毒活动的隐蔽性。2002年,云南各边境地、州查获的人体藏毒案件呈上升趋势,仅德宏地区破获此类案件近300起,缴获海洛因127公斤,同比分别上升了14.09%和12.95%。

  (三)制贩、吸食冰毒、摇头丸等苯丙等胺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呈现新的特点 ,易制毒化学品流人非法渠道问题依然突出

  从2002年情况看,国内大宗制造冰毒、摇头丸案件有所减少,小宗制活动有有所增多,区域化的特征日益的明显 。2002年,全国查获的11个摇头丸加工窝点全部集中在广东省、福建两地。工作中发现,易制毒化学品在非法出境的情况不断发生的同时,流入国内制毒渠道的情况也在日益增多。不法分子一方面继续非法骗购、走私、贩卖用于海洛因制造成的易制毒化学品,另一方面将犯罪重点转向用于苯丙胺类毒化学品。2002年,国家禁毒办与外经贸部通过国际核查发现并阻止了一批易制毒化学品流出境外。

  (四)国内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总数继续增加,并仍以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为主 2002年,全国累计登记处在册的吸毒人员达到100万人,同比上升11%,全国涉毒县(市、区)已经发展到2148个,比上年增加了97个,其中千人以上的有214个,比上年增加了9个。从登记处在册吸毒人员吸食的毒品种类看,海洛因依然是国内毒品消费的主要毒品,国内吸食海洛因人员已占到吸毒人员总数的87.6%,但值得注意是的,近年国内吸食新型毒品和精神、麻醉药物的人员比例正在迅速的上升。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已占到总数的74%,社会闲散人员占53%。

  二、禁毒立场和政策

  中国政府认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性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腐败和犯罪,破坏可持续发展,危及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因此,对一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严加禁绝。

  中国人民对毒品危害有切肤之痛,禁毒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存发展,是中国政府的崇高责任,多年来,中国政府地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

  ——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禁毒工作台责任制,保障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占略。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落,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

  ——坚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和管理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确定“‘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禁吸、禁 贩、禁种、禁制, 控制非法供应有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把预防青少年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对青少年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做好预防工作,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中国政府重视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覆行三项的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

  在中国,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中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25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负责禁毒国际合作,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多数地(市、州)和县(区、市)及其所辖的部分地(市、州)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组建成了禁毒专业队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中国各级政府把禁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禁毒形势的需要,逐年增加投入。

  三、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

  2002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禁毒晋升打整治专项斗争。原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对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别就本部门、本系统积极参与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禁毒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积极行动,迅速掀起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单位和先进典型。云南、甘肃、贵州、四川、湖南省禁毒委员会获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综合奖,北京市、海南省禁毒办获宣传教育奖,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缉毒戒毒处、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获打击制贩冰毒奖,湖北、辽宁省禁毒办获娱乐场所整治奖,广西自治区、重庆市禁毒办获收戒行动奖,江苏、浙江省禁毒办获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奖,云南省民航局公安局禁毒大队、昆明铁路局昆明火车站警务站、云南省德宏州木康边防检查站获堵源截流奖,广东普宁市、云南巍山县、安徽临泉县禁毒委员会获集中治理奖,广东普宁市、云南巍山县、安徽临泉县禁毒委员会获毒品问题重点地区整治奖。

  (一)加大堵源截流和缉毒破案力度

  200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万余起,同比上长2.4%: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近9万名,同比上升22.88%;缴获海洛因9290.8千克,同比下降29.5%;鸦片1219.3千克,同比下降56.9%;冰毒3190.9千克,同比下降33.7%;摇头丸301万余粒,同比上升45.4%,大麻1300千克,同比上升73.3%;缴获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同比上长45%;摧毁毒品加工厂(点)107个。

  ——加大公开查缉力度。云南公安机关通过公开查缉,破获毒品案件10352起,缴获海洛因2340千克,冰毒75千克,鸦片420千克。2002年9月,昆明警务站、民航昆明机场公安禁毒大队和木康边防检查站,利用X射线检查仪查获人体藏毒案件1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7名,缴获毒品海洛因40余千克。文山州高邦检查站利用缉毒一案查获海洛因40.85千克。广西公安缉毒部门通过在公路上检查可疑车辆,查破毒品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名,缴获海洛因134.76千克。2002年,公安边防部门共查破各类贩毒案件1975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515名,缴获海洛因、鸦片、冰毒、大麻等毒品3345千克。全国各地海关共破获毒品883千克,创建国以来海关系统全年查获毒品总量的最高记录。5月4日,广东黄埔海关破获一起贩毒案,缴获海洛因375.2千克。全年铁路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5442起,抓获犯罪嫌人5278名,缴获海洛因347.4千克,咖啡因16513.32千克,大麻42.47千克。4月13日,黑龙江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破获一起制造、贩卖咖啡因案,打掉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6个,缴获咖啡因16.5吨。港航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2157起,抓获犯罪娣疑人1965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5.95千克、大麻1.04千克,摇头丸808粒。

  ——坚持攻克大案打击零星贩毒并重。在安全部配合下,由公安部协调北京、广东、山西禁毒部门经营的曹永江贩毒集团案于3月27日告破,缴获氯胺酮1937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创造了一案缴获氯胺酮数量最多的记录。5月29日,广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造摇头丸案件,捣毁两个制摇头丸窝点,缴获摇头丸16.3万粒。9月,湖南、广东公安一举破获“7·9”特大制贩冰毒案,缴获冰毒804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缴获手枪、子弹及一批毒资和制毒设备。重庆市公安机关破获10千克以上海洛因大案6起。河南郑州市公安局一举摧毁了控制郑州市主要毒品的贩毒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得资200余万元。驻马店市公安局破获的“8.21“贩毒案,摧毁贩毒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名,缴获海洛因1.6千克,毒资120万元。2002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贩毒信息的吸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发疑人34我。2002年,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一期工程3个子系统在全国推广使用,有19个省(区、市)安装联网,在缉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检察机关、法院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及时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002年,共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1303件42854人,起诉30620件40953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判,严惩了一大批涉毒犯罪分子。

  (二)开展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

  公安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和公安禁毒、治安部门密切合作,联合开展了清查歌舞娱乐场所专行动,重点对存在吸贩“摇头丸”问题的娱乐场所进行整治。2002年,全国共清查歌舞娱乐场2万余家,限期整改或取缔涉毒歌舞娱乐场所4532家。云南省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实行“一次死亡法”,即歌舞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存在吸贩毒问题即予关闭;浙江实行“三步曲”(教育、培训、签订责任状)和“两次死亡法”(死舞娱乐场所存在一次吸投毒问题的停业整顿,第二次被发现存在吸贩毒问题的即予关闭);北京市朝阳区工商部门启动了“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存在吸贩毒问题的场所和业主列入该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

  国家禁毒办下发了《关于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公安监管、司法劳教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戒毒场所,努力扩建扩容,深挖收戒潜力,积极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2002年,全国累计强制戒毒25.25万人次,劳教戒毒7.6万人。北京、江苏、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基本实现了满足收戒。安徽、江苏、河南等地专门拨出了改善戒毒场所专项经费,保证了收戒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收戒统一行动开始前,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展了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将其作为禁毒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云南省将吸毒人员上升了近2万人。黑龙江省加大了调查排摸工作力度,登记吸毒人员总数由去年的2000多人上升到目前的1.4万余人。

  (四)不断深化重点整治工作

  2002年8月,公安部禁毒局在广东普宁召开了重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深化重点整治工作。甘肃省除每年拿出850万元用于全省禁毒工作外,2002年还不拨150万元支持临夏州开展整治工作。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州县两级拨出200万元专款投入整治。河南省新蔡县投入120万元禁毒经费。四川省在全省范围连续开展了六次以“狂飙”为代号的系列集中整治行动。贵州省先后开展了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剿毒会战”、“春夏扫毒风暴”。甘肃临夏州开展了“百日扫毒”行动,强戒、劳教“突击周”,“禁毒突击月”和为期50天的禁毒目标任务“倒计时攻坚冲刺活动”。安徽河南两省三县在边界地区联合开展禁毒行动。据不完全统计,13个重点地区共破获毒品案件7331起,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107名,缴获海洛因117.02千克,收戒吸毒人员8817名。

  (五)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五个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易制化不品管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犯罪活动。涉及8种主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较多的江苏、内蒙、浙江等十个省区开展了“五十一”专项行动国,即开展一次摸底调查、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教育、签订一份责任书、对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深入检查、处理一批违法企业行动。云南省禁毒部门开展了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情况的大检查,福建省禁毒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重庆市对15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天津市禁毒办对全市生产、经营、使用22种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业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加强了对各地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并利用各种形式,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签订责任书,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认识。国家禁毒办制作发放了12万套《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宣传挂图》,进一步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宣传工作。各地相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江苏省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毒品、制毒物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易制毒化学品案件。为防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金三角”地区,云南标毒执法部门加大堵源截流力度,全年共查破易制毒化学品案件33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77.48吨。其中云南破获的“5.28”案件,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14.085吨,并将案件顺线延伸至缅甸佤邦勐冒县,开创了我国与境外成功进行区域性联合打击、追缴非法制毒物品的先例。河南侦破一起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5名,查证涉案易制毒化学品16.8吨。广西查获一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缴获硫酸等易投影毒化学品3.326吨。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破获该最大一起贩卖、走私制毒物品案件,缴获醋酸酐6吨,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2002年,全国共破获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119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

  四、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

  (一)紧密配合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开展禁毒宣传

  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并在《人民公安报》开办了《禁毒纵横》专版,组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及人民公安报等中央媒体记者赴云南、广东和湖南就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采访报道。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品牌栏目推出了禁毒新闻、专题节目或系列节目,《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人民论坛》等报刊杂志都推出了禁毒专版、专栏或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巡回展览等形式,掀起了禁毒宣传高潮。宣传、广播电视、文化、卫生、民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掀起“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新高潮

  5月下旬,国家禁毒办下发了《关于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继续掀起禁毒宣传高潮的通知》,在中央主要媒体以专版、专题、系列节目等形式进行了高密度的宣传。6月26日,由国家禁毒委员会主办,中国禁毒基金会、公安部金质影视文化中心承办的“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型公益深唱会成功举行,并在中央电视以《同一首歌》栏目多次播放,再度欣志了禁毒宣传新高潮。卫生部制作了吸毒与艾滋病公益广告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制作发放了以“拒绝毒品,远离艾滋病”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招贴画。团中央牵头在北京等10城市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转绕“吸毒与艾滋病”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省组织的禁毒火炬摩托车环岛接力赛及新疆开展的“禁毒之剑”火炬传递活动,在当地形成了深远的影响。粤港澳联合举办销毁毒品大会,并发表了《粤港澳禁毒联合宣言》,进一步显示了三地联手禁毒的决心。

  (三)深入开展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集中宣传教育行动

    国家禁毒办组织制作的《世纪患——新型毒品》荣获经八届中国电视纪录片学术奖长篇一等奖;部署各地以《世纪之患——新型毒品》为教材,在上半年组织开展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集中宣传教育行动;委托中国禁毒基金会制作发行了9万余套《世纪之患——新型毒品》VCD;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制作并免费下发了宣传冰毒、摇头丸危害的招贴画116万张,折页58万份。各地把新型毒品的预防教育与歌舞娱乐场所整治有机集合起来,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集中宣传教育行动期间,全国受教育人数达3亿多人次。

  (四)注重在校学生的毒品防教育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不生毒品预防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预防毒品主题教育。各级禁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广泛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通过读书征文、知识竞赛、夏令营、参观禁毒展览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国家禁毒办联合印制并免费发放了6万套《全国中小学生禁毒教育挂图》。

  五、创建“无毒社区”

  (一)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2002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就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继关注包头、昆明、乐清、夏门等典型地区创建工作的同时,确定了陕西西安雁塔区电子城办事处二十所社区、江苏武进市横山桥镇、湖南岳阳纸业集团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联系点。并举办了全国禁毒部门两禁业务培训班,对负责创建工作及禁吸禁种业务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网建设,编写了《2001年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共青团中央继续推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和禁毒志愿者行动。全国妇联以“不让毒品进我家”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湖南省政协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地市就创建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常德市探索出“三三创建法”。江苏省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契机,将创建工作与社区警务改革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湖北省按照“三级抓示范、三百带全盘”的思路,将全省毒情严重的300个社区纳入省、市、县三级示范点。以此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发展。天津市组织全市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上的价个区 10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1682个居委会主任、综治办主任和治保主任进行了禁毒专业培训。广前综治办将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畴。广东汕头市已建有妇女“三禁会”210个、群众禁毒小分队213支.青年禁零志愿者队伍18支。四川省已建立帮教小组1.7万个,有成员近5万名,把2.4万名吸毒人员纳入帮教工作范围。贵州、湖南、上海、内蒙古、云南等省(区、市)制定了创建“无毒社区”考核标准与考评办法。浙江、四川、甘肃对吸毒人员登记管理、戒毒人员社会帮教等制定了相关制度。

  (二)不断深化禁吸戒毒工作

  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苯雨胺类兴奋剂滥用及相关障碍的诊断治疗指导原则》,规范鲁地对苯雨胺类兴奋剂滥用者的治疗。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对吸自苯丙胶类毒品违法人员处理意见的通钢》,规范对吸食苯雨胶类毒品人员的处理。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继续强化全国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工作,分别在浙江、上海召开了强制戒毒所等级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内蒙古召开了全国强制戒毒工作研讨暨表彰会;组织编写了偶虽制戒毒所医疗工作手册》和《戒毒人员教育读本人司法部在湖南召开了全国劳教戒毒工作座谈会,总结了12年来劳教戒毒工作的基本经验,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劳教戒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重点措施;在总结湖南“社区治疗(TC)模式”等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完全趔闻、三区四期、流程管理、综合脱瘾、跟踪帮教、巩固疗效”的劳教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并先后组织了8期全国性的劳教戒毒业务培训班,将戒毒矫治基本知识纳入了“全国劳教第统人民警察素质教育”的内容;制定了《劳教式毒工作管理规程》,进一步推进了劳教戒毒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卫生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自愿戒毒工作,目前全国有自愿戒毒医疗机构248个,戒毒治疗床位的一万张。云南省禁毒部门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探索了“外循环”转“内循环”的戒毒康复之路,即戒毒人员完成生理脱毒之后,转往劳动康复农场进行生产劳动,既增强了戒毒效果,又减少了社会面上的发案率。国家禁毒办、卫生部6月成立了“预防因吸毒引发艾滋病感染”多部门工作组,8且在贵州召开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工作组章程和近期工作重点。国家禁毒办、卫生部、司法部共同编写了《公安司法人员减少危害培训手册》,并于10月份组织部分省区市禁毒人员赴香港就禁毒与艾滋病预防控制内容进行了培训。

  (三)创建“无毒社区”取得成效

  各省(区、市)相继命名了一批“无毒县(区)”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内蒙古全区没有16岁以下的吸毒人员,每年新滋生的吸毒人员数量呈逐渐下降的趋势。甘肃“一手抓创建,一手抓巩固”的工作思路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全省已有 46个县创建为“无毒县”,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 53%;1414个社区创建成为“无责社区”,占全省社区(乡镇)总数的85%。广西共创建了 26157“无毒社区”、30个“无毒县”湖北吸毒人员的违法犯罪率,由创建工作开展前 1998年的80%下降到目前的35%,吸责人员对社会的危害明显减少。贵州认真组织了对申报“无毒县”的考察验收工作,贵阳铁路分局贵阳车辆段创建“无毒站(点)”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禁毒国际合作

  (一)加强与“金三角”地区周边国家的合作,努力减少“金三角”毒品对我威胁

  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工作会议于1月在泰国清迈召开。会上各方达成了广泛共识并制定了相应的行动计划,将中、老、缅、泰禁毒合作推向深入。5月20—22日,我国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高官委员会会议、中、老、缅、泰、越、柬、联合国禁毒署等六国七方均派出代表与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和联合国禁毒署亚太地区中心代表卡尔瓦尼出度开幕式并致辞。

  2002年,中缅、中老禁毒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召开了中缅、中老禁毒合作工作会议。完成了对缅甸、老挝55名禁毒官员的培训,这是我国首次大规模培训外籍警察。中缅替代发展合作取得了突破进展。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直接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缅北开展了替代发展援助,培训骨干340余人,捐赠了大批农作物种子和幼苗,受到缅中央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二)扩大了与日本、韩国、印尼等国的合作,努力解决日益严重的安非他明类兴奋剂问题

  以印尼国家毒品局执行主任努法兹警察中将为团长的印尼国家禁毒代表团于9月来华进行了首次访问,为未来两国加强禁毒合作奠定了基础。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联合国禁毒署亚太地区中心于8月在广东中山市召开了“打击苯丙胺尖兴奋剂犯罪区域合作研讨会”,来自联合国、中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7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议,通过了联合国禁毒署提出的《行动计划草案》。

  (三)开拓与南美、俄罗斯、阿富汗、巴基斯坦、中亚、西亚等国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活动

  原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率禁毒代表团于2月份访问了巴西、秘鲁、哥伦比亚等国,并同秘鲁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协议书。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派员参加了公安部赴阿富汗工作组,为未来中阿禁毒合作奠定了基础;与俄罗斯就双方在两国边界地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活动的“通道计划”进行了多轮磋商。

  (四)积极与美、加、法、德、澳等国开展合作,学习先进的禁毒经验和技术

  第一届中美禁毒战略情报交流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分别会见了一会的美国白宫禁毒政策办公室副主任克兰和缉毒署副署长卡斯特尔。中国国家禁毒委员办公室组团访问法国,对其禁毒机构、减少需求工作、毒品实验室等进行了考察;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禁毒机构在广东深圳共同举办了“控制下交付”培训班,有效推动了互间的禁毒合作。

  (五)积极配合联合国禁毒组织的工作,全面参与联合国禁毒署次区域合作项目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团参加了联合国第45届麻醉品委员会会议。中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国际核查工作。在继续参与全球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紫色行动”和打击醋酸酐非法买卖的“黄宝石行动”外,中国政府又积极参加联合国麻管局准备发起的防止苯丙胺类兴奋齐化学前体流入非法渠道的“棱柱项目”行动。对每一笔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展开了扎实有效的核查。年内,我国共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国际核查件423份,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出口21745吨,阻止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非法出口28笔,共计2288吨。涉及的品种有苯基丙酮、胡椒基甲基酮、胡椒醛、麻黄素等。中国政府有效的国际核查工作,防止了大量易制是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为国际禁毒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9月,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代表团访华。

  12月,联合国驻维也纳办事处主任兼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ODC)执行主任安东尼奥·马里亚·柯斯塔应邀访华。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同罗干在中南海会见了柯斯塔一行。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与柯一行举行了会谈。

  (六)禁毒国际执法取得显著成果

  2002年,中国警方与缅甸、老挝警方在边境地区开展了“夏季猎蛇”、“霹雳行动”等11次联合扫黄行动,抓捕境外毒枭、重大毒贩和在逃毒贩36名,创历年抓捕逃犯最高纪录。中、泰、美、缅和香港特区警方联手破获“3.30”特大国际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缴获海洛因356.95千克。在中、泰警方的通力合作下,“7.28”案主犯之一张启生在潜逃2年7个月后被抓获归案。经过中、日警方的共同努力,成功破获了“1.6”跨国特大贩卖冰毒案,缴获冰毒150千克。

  附 录

  一、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周永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副主任: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盛光祖(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员:姜兴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穹(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光亚(外交部副部长)

  姜伟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王湛(教育部副部长)

  牛平(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李宝库(民政部副部长)

  范方平(司法部副部长)

  李勇(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郭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助理)

  潘震宙(文化部副部长)

  胡占凡(国家广广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甘国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马福(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邵明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登明(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李奇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杨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公安部禁毒局承担。

  秘书长:白景富(兼)

  常务副秘书长:杨凤瑞

  副秘长:王刚、刘志民、陈存仪、李远征、王谦榕

  二、中国禁毒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是1999年4月28日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旨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筹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开展国际民间禁毒合作,为人民健康幸福和民族兴旺发达而努力。

  中国禁毒基金会配合全国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发挥禁毒基金会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一是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的统一行动,精心设计和制作发行了《世纪之患——新型毒品》禁毒专题片的VCD光盘。二是在“6.26”国际禁毒日,与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共同承办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型公益演唱会。三是与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在北京、广东等地开展了赠送禁毒教育VCD光盘、《毒品与艾滋病》专题研讨等系列活动。四是赴黑龙江、云南等地慰问为禁毒事业殉职民警的家属,转达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领导的问候和关怀。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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