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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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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禁毒报告
2008年中国禁毒报告
禁毒报告
2008-06-19 08:39:19 来自:公安部 作者: 阅读量:1

序 言

  2007年,全国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以禁毒预防、禁吸戒毒、堵源截流、禁毒严打、禁毒严管五大战役为重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遏制了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海洛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禁毒斗争形势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禁毒预防战役。大力加强禁毒新闻宣传和典型宣传,广泛开展禁毒社会动员,全面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深入开展禁吸戒毒战役。推进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管控动态环境下吸毒人员能力明显提高。加快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探索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扩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覆盖面,深化“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有效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

  ——深入开展堵源截流战役。积极构建覆盖主要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的立体防控体系,完善以云南为重点的堵源截流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堵截“金新月”地区毒品入境渗透工作力度,辐射全国大部分省区市的整体防控网络基本形成,境外毒品来源减少。

  ——深入开展禁毒严打战役。按照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提升缉毒办案的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打击外流贩毒活动、治理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毒品犯罪专案侦查,狠狠打击了制贩毒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海洛因造成的社会危害明显减轻。

  ——深入开展禁毒严管战役。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大对麻黄碱苯海拉明片和盐酸羟亚胺管制力度,从源头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积极开展禁毒国际合作。深入开展以替代发展为核心的境外除源工作,对我国危害最大的境外毒源地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成功举办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部长级会议,加强同巴基斯坦、阿富汗以及中亚地区有关国家的禁毒合作,国际禁毒合作继续向务实方向发展。禁毒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毒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禁毒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8年,全国各级禁毒部门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禁毒法》和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努力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的根本好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2007年1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对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共同出席了国家禁毒办和北京市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视察了上海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参加了新疆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亲切慰问了天津市公安局缉毒处全体缉毒民警。

  各省(区、市)党政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云南、甘肃、福建、四川、辽宁、宁夏等省(区市)领导分别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北京、山东、吉林、广西、贵州、广东、天津、江西等省(区市)领导出席了当地重大禁毒活动,向全社会表达了党委、政府厉行禁毒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等专门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广东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梁伟发出席广东省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孟苏铁出席“云南省百万大中小学生防范新型毒品暑期宣传行动”启动仪式,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禁毒委主任、公安厅长徐立全在《禁毒周刊》发表署名文章,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周永康主持召开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

  2007年6月2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6月1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精神,总结两年多来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对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进行部署。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巩固、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努力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他要求,要突出抓好七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戒毒康复场所,力争在解决海洛因复吸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要深入开展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吸贩新型毒品蔓延的势头。三是要坚定不移地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毫不手软地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四是要从严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既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又防止其流入国内制毒渠道。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与缅甸、老挝等国家的禁毒合作,推动国际禁毒合作向务实方向发展。六是要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七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开展禁毒工作。铁路公安机关开展“百站百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地区站车控制、旅客货物检查,强化专案侦查,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9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12名,缴获各类毒品369.3千克。交通公安机关加大对车站、港口码头、远洋船舶的禁毒宣传和毒品查缉工作,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缴获海洛因701.5千克、冰毒797.8千克。民航公安机关以人体藏毒和航空邮件藏毒为重点,加大查堵、打击力度,有力遏制了经航空渠道贩毒活动。全年共查获毒品案件1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24名,缴获各类毒品348.537千克。林业公安机关部署在全国林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禁毒严打斗争,全年共查获各类毒品案件79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5名。海关缉私部门始终保持对走私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2007年共查获走私毒品案件365起,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459名,缴获各类毒品614.5千克,查获易制毒化学品9.4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力度,2007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6111件,审结33285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初步建立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邮政系统狠抓邮路禁毒工作,全国共破获利用邮路渠道进行贩毒的案件6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1名,缴获各类毒品共计407.9千克。人民银行加强涉毒反洗钱工作,全年共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毒洗钱案件7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5.2亿元。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积极参与《禁毒法》草案的修改和全国人大《禁毒法》立法调研及审议的服务工作。国家发改委下达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投资2亿元。民政部门把社区禁毒工作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文化部在新疆召开了全国重点地区娱乐场所禁毒工作会议,重点推进了娱乐场所禁毒管理。教育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继续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禁毒预防战役

  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反响强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公众禁毒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不断掀起禁毒宣传活动高潮,有力推动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

  全面加大禁毒新闻宣传工作力度 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

  全国各级禁毒部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紧紧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利时机,积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

  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分别向中央主要媒体和外宣媒体下达了禁毒宣传要点,国家广电总局部署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开展禁毒宣传。国家禁毒办会同公安部宣传局、发言人办公室组织中央主要媒体赴云南、甘肃等地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召开了蔡爱山特大跨国制贩毒案、“2.28”特大跨省贩毒和“捕鲸行动”专案新闻发布会;联合国新办网络局于6月3日至6月26日开展了禁毒人民战争网上集中宣传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集中开展了“禁毒宣传周”活动,并于“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开展了大型禁毒电视直播——“禁毒最前沿”,掀起了禁毒宣传高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治在线》等品牌栏目制作了一批高质量的禁毒专题节目。人民日报专门开设了宣传专栏“禁毒,我们在行动”。对云南省缉毒英雄罗金勇夫妇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全年共播出禁毒新闻时长500余分钟。仅“6.26”期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刊播禁毒消息、专题、评论4000多条(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余集,报纸专版10余版。各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了大容量的新闻宣传活动。甘肃、海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组织开展了“禁毒人民战争陇原行”、“海岛行”、“楚天行”、“三湘行”等大型采访报道活动,许多地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努力挖掘民间蕴藏的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 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国家禁毒办始终坚持把动员人民群众作为立足点,大力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国家禁毒办联合中宣部、公安部、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共有550余万人投下了943万多张选票。王清泉、孙惠记、叶新平、杨妙玲、林文、孙承佑、贺元英、谈廷辉、阿合买提.库尔班、金木布当选“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6月26日上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亲切会见了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过程中,甘肃等地专门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黑龙江等地在机关、学校、企业中组织学习候选人事迹,辽宁组织开展了“辽宁省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各级禁毒部门积极推进禁毒志愿者工作,目前全国已有禁毒志愿者100万余名,大部分省(区、市)建立了禁毒志愿者组织,并积极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北京市禁毒志愿者达14000余名,组织开展了娱乐场所检查、罂粟踏查、社区禁毒宣传及“保奥运、禁毒品、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浙江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禁毒志愿者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均要建立禁毒志愿者队伍。陕西省禁毒委员会和省妇联共同组建了“陕西省妇女禁毒志愿者总队”,有近5000名妇女参加了成立仪式。四川乐山组织禁毒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车站开展禁毒宣传。

  ——各地普遍建立禁毒举报奖励制度,通过群众举报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增加。2007年,仅云南省根据群众举报查破毒品案件977起,缴获毒品1385千克,兑现奖励金额451万元。广东省下发人民群众举报奖励经费670万元,有效激发了人民群众踊跃投身禁毒人民战争的热情。

  组织开展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将“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禁毒宣传推向高潮

  6月2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共同出席了国家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落成典礼并参观禁毒展览。在基地展厅,周永康、刘淇等仔细观看禁毒教育展览,与参观的青少年亲切交谈,与禁毒志愿者深入交流,并看望了“向日葵”社区的工作人员。周永康、刘淇希望禁毒教育基地在大力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发动群众、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中切实发挥积极的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6月2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出席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的“禁毒面对面宣传行动暨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启动仪式。6月21日,中宣部宣教局、公安部宣传局、国家禁毒办、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联合举行了电影《缉毒警》首映式,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出席。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新安劳教所举行了禁毒慰问活动暨禁毒公益电影《母亲.爱》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举办了“陆、空、邮缉毒成果展示”活动,河北、浙江、重庆、上海举办了无毒社区创建表彰及“6.26”国际禁毒日文艺晚会,广西在中越边境举行了首次中越两国联合销毁毒品活动,湖北武汉市举行了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大型展览,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联合中国禁毒基金会举行了禁毒书画捐赠和义卖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山西举办了“禁毒宣传进万村”、海南举行了“万人万车走百镇”禁毒宣传活动,贵州省举行了禁毒万人行、山东举行了“禁毒与健康”万人登山健身活动。新疆邀请林鸿汉、孟繁英、汪俊豪、阿合买提.库尔班等四位“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开展了“禁毒宣讲团巡回报告会”。各地普遍举行了焚烧毒品活动,将禁毒宣传推向了高潮。

  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禁毒宣传教育 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禁毒意识和水平

  深入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推动全民禁毒教育迈上规范化轨道。国家禁毒办积极商教育部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纳入国家督学范畴,组织拍摄了根据一级英模吴光林事迹改编的电影《缉毒警》和电视连续剧《缉毒英雄》,在江西举办了“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班”。继续加强对中国社会报《禁毒周刊》的指导,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禁毒周刊〉宣传教育覆盖面的通知》,召开了部分省市《禁毒周刊》宣传策划会。编写了《2007中国禁毒报告》,参加了相关禁毒宣传教育国际会议,组团赴泰国并与来访的泰国青少年代表团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国际交流活动。北京市建成并对外开放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国家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天津市禁毒教育馆于“6.26”开馆。山西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以“全民携手禁毒,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参赛稿件万余件。青海组织了禁毒先进典型宣讲团,广西聘任了首批7名禁毒形象大使,湖北等地组织《黑白记忆》等禁毒电影在全省巡回放映,安徽阜阳市编排了大型现代梆剧《噩梦惊魂》。

  三、禁吸戒毒战役

  2007年,各级禁毒部门以深入推进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为突破口,配合推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不断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查控、收治、帮教力度,推动禁吸戒毒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快推进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努力夯实禁吸戒毒工作基础

  各地公安禁毒、治安、边防、刑侦、监管和司法劳教等部门密切协作,强力推进吸毒人员大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至3月底,圆满完成了“将公安机关能够见面排查的吸毒人员信息全部上网入库”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初步搭建起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信息管理平台,较为准确地掌握了全国吸毒人员的底数和现状,实现了全国信息共享、动态管控、网上跟踪。截至12月底,全国吸毒人员数据库中的吸毒人员已达95.7万人。为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工作考评办法》。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在深入排查吸毒人员过程中,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依法查处复吸人员12.2万余人,查获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员3000余人。广东深圳、北京、江苏、浙江、辽宁大连等地公安机关坚持“边建边用”,率先将吸毒人员数据库与其他公安信息资源实现联网比对、信息共享,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发现和管控能力。12月20日,公安部在深圳市召开了现场会,推广深圳等地“以实战应用促建设”的经验,有力地推进了禁毒工作的创新。湖北、四川等地已于年底前率先完成试点单位的技术研发工作。

  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禁吸戒毒工作新模式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加快了戒毒康复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公安机关15个试点项目,目前绝大多数已经开工建设,有的已经开始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司法部首批确定的8个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也都改造完成。2007年,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全国地方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规划》,并于9月首期下达了全国23个戒毒康复场所试点建设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召开了全国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目前,这23个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在中央建设资金到达之前,自筹资金,将民警的宿舍改造成戒毒康复人员的宿舍,安置300多名戒毒康复人员。海南省在重点支持三亚市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的同时,要求所有吸毒人员超过千人的县都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戒毒康复场所。三亚批准留所康复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享受最低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每年市财政预算;海口制定了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戒毒康复工作的优惠政策。各地积极宣传动员戒毒人员主动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康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建成和部分在建的戒毒康复场所累计安置戒毒人员近3000名,已建立以种植、养殖、手工加工等为主要康复项目的戒毒康复场所38个,出现了北京天堂河、海南三亚、云南昆明和开远、宁夏吴忠等一批典型。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提供资金、合作生产等方式,积极参与、支持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与发展。

  继续加大对吸毒成瘾人员收戒治疗力度切实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继续加大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戒治疗力度。2007年,全国共强制戒毒26.8万名,劳动教养6.9万名。北京从9月中旬至年底对全市吸毒人员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收治收戒”统一行动。甘肃省共强制戒毒4644人,劳教戒毒1046人,全省戒断三年以上人数达到20233名,强制戒毒和戒断三年以上人数同比上升9.71%和3.49%。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强制戒毒人员戒毒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问题。贵州、浙江温州等地从2007年开始将强制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云南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以补贴其戒毒期间的医疗和生活费用。各地强制戒毒所还按照“一级强制戒毒所都要依托现有条件,开辟康复区域,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康复劳动”的要求,将强制戒毒所组织开展康复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康复途径。

  不断扩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推动降低毒品危害取得新进展

  国家禁毒办积极会同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国家工作组,就扩大覆盖面、降低门诊收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出台了《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督导考评工作方案》,重点对云南等省的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卫生、药监等部门,认真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设置、受治人员审批和监控等工作,推动维持治疗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12月底,全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数量已经达到503个,涉及23个省(区、市),累计收治吸毒人员9. 8万人,在治5.8万人,在巩固戒毒成果、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降低毒品危害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1月,卫生、公安、药监三部委在江苏无锡市召开了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和推广交流无锡等地先进经验现场会。12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开展维持治疗工作的地区普遍开展培训工作,并举办了全国省级公安禁毒部门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培训班。据卫生部门最新公布的艾滋病疫情显示,截至2007年10月底,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注射吸毒传播的占38.5%;在2007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经注射吸毒传播占29.4%,已经大大低于经性传播的比例。

  深化“无毒社区”创建活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戒毒帮教工作

  各地深入推进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四川、云南、辽宁、浙江、湖北、甘肃等地采取召开现场会、考核评比等形式,继续加大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力度。为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优势,国家禁毒办和全国妇联联合在福建、湖南、广西等8省(区)选择22个毒品问题重点县(市、区)开展了“创建‘无毒家庭’示范区”活动。四川举办了“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工作培训班,对全省9个示范点所在地区的禁毒、妇联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培训。广东省组织开展了“千人戒毒帮教工程”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0名戒毒人员,每1名戒毒人员建立2-3人的帮教小组。上海、甘肃、云南昆明、江苏南京等地组建了专职的社工队伍,协助政府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

  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强制戒毒所和社区帮教的衔接制度。甘肃省在戒毒所与社区之间建立工作衔接制度,对戒毒出所的本省籍吸毒人员落实管控措施,2007年全省吸毒人员在控率达到88%。云南省昆明市建立了无缝隙管控吸毒人员工作机制,对全市戒毒人员实施社区矫治,要求开展全程监督和帮助,有效降低复吸率。湖南省推出了以帮助戒毒出所人员解困、安置就业为核心的“黄丝带工程”。海南省三亚市开展对戒毒出所人员“无缝衔接”帮教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15.8万名戒毒人员接受帮教,其中戒断巩固三年以上的有6-7万名。

  四、堵源截流战役

  实现从依托云南“三道防线”开展公开查缉扩展到绝大多数省区市开展联动堵截,从遏制毒品大宗入境发展到主动打击以外流贩毒人员为主体的分散式渗透,从单一的边境一线人力查缉发展为立足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基本形成了辐射全国大部分省区市的整体防控网络。

  进一步完善以云南为重点的查缉“金三角”毒品入境渗透工作机制

  云南省大力开展“天网4号”查缉行动,组织公安、边防、海关、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等部门协同作战,进一步完善全警参与,多警联动,打总体仗、联手仗的缉毒工作机制,加大了边境口岸、机场、车站和邮政所的公开查缉工作力度。2007年,云南省公安机关通过堵源截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838起,缴获各类毒品7.09吨;四川、贵州、广西、重庆、甘肃等地公安机关也查获一大批从“金三角”地区入境毒品。

  切实加强打击“金新月”地区毒品入境渗透工作

  按照国家禁毒办和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部署,新疆、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机场口岸和边境陆路口岸强化查缉力量,配备查缉设备,加强了堵截“金新月”地区毒品入境渗透的工作力度。四川、贵州、广西、西藏、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均查获一大批从“金新月”地区入境毒品。进一步加强与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家的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公安部禁毒局会同海关、边防、铁路、民航等部门指挥协调新疆、广东等地公安禁毒部门与阿富汗开展控制下交付行动2次,缴获海洛因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与巴基斯坦开展实施控制下交付行动2次,缴获海洛因7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与塔吉克斯坦开展控制下交付行动1次,缴获海洛因590克,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10月30日,新疆公安机关查破一起利用集装箱走私、贩运“金新月”毒品案件,从装在集装箱的313块纤维板中查获大麻4848千克、海洛因67.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查获的最大一起“金新月”地区毒品走私入境案件。先后两次参与由俄罗斯倡导、以堵截“金新月”毒品为主要内容的“通道—2007”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国际禁毒预防行动。

  切实提高东北方向查缉毒品能力和水平

  针对近年来东北方向毒品渗透持续增加的态势,2007年辽宁、吉林、黑龙江积极构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整体防控体系,缉毒侦查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2007年,辽宁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76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54名,缴获冰毒65.16千克,同比分别上升142.6%、76.9%、163.7%;吉林省共破获毒品犯罪刑事案件728起,同比上升109%;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62名,同比上升65%;缴获冰毒63.35千克,是上年的4.1倍;缴获冰毒片219602粒,是上年的2.16倍;缴获鸦片13.35千克,是上年的8.3倍;黑龙江省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27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23人。

  充分利用查毒设备开展毒品查缉

  中央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为基层一线配备了查缉毒品设备,增加了缉毒工作的科技含量,强化了查缉手段,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陆路、海路、航路、邮路的查缉网络,在重点部位形成了“人、机、犬”三位一体的查缉机制,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人力和经验查毒的状况,显著提高了毒品查缉能力。公安部重点为新疆、西藏、四川、广西、贵州、吉林6省区配备的毒品查缉设备陆续到位,各地发现毒品的能力明显增强。2007年,新疆各级公安禁毒、公安边防、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共查破“金新月”走私毒品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缴获海洛因67.9千克。

  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查缉毒品中的优势

  各级公安禁毒、边防和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邮政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积极开展毒品查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毒品查缉网络,提高了毒品查缉能力。公安边防部队积极开展堵源截流和专案侦查,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1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49名,缴获各类毒品2663.92千克,易制毒化学品37.32吨。1—10月,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共破获毒品案件2403起,缴获毒品1608.3千克,分别占全省的28.8%和28.7%;1—9月,广东海关查获走私毒品案件1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人,缴获各类毒品246千克,同比分别上升48.8%、20.8%和 7.7%。同时,加强了打击利用邮递渠道的贩毒活动。北京市建立了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物流、邮政等部门查缉毒品犯罪联动机制和奖励机制,1—10月,共查破运输、走私毒品案件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人,收缴各类毒品87千克,占同期全市缴获毒品总量的79.15%,是去年同期破获运输、走私毒品案件收缴毒品总量的1.74倍。

  五、禁毒严打战役

  2007年,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部署,以打击毒枭和制贩毒集团、网络为重点,以开展专案侦查为载体,以加强情报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加大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7万名,同比分别上升36.8%、36.3%;缴获海洛因4.6吨、下降35.5%,鸦片1.2吨、下降48.9%,冰毒5.8吨、下降3.9%,冰毒片剂762万片、上升86.4%,摇头丸221万粒、上升3.9倍,氯胺酮6吨、上升2.4倍,呈现出破案数和抓捕数显著上升、海洛因缴获量持续下降、新型毒品缴获量明显增多的特点,使国内海洛因来源持续减少,价格大幅上涨,纯度明显下降。

  破获一大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有力遏制毒品犯罪活动蔓延势头

  1月25日,公安部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缉毒侦查工作经验,分析当前毒品犯罪形势,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缉毒侦查工作措施,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缉毒侦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全国公安机关以涉毒目标案件为龙头,推动大要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公安部共挂牌督办216起目标案件,各地破获114起,占52.8%。全国共打掉贩毒团伙742个,同比增加193个,打掉制毒工厂和窝点104个,同比增加40个。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直接指挥协调下,破获了一大批毒品大要案件,成功打掉一大批制贩毒团伙和网络。云南、广东联合破获的“2?28”特大贩毒案一举摧毁涉及16个省区市的冰毒贩销网络,抓获毒贩53名;湖北破获的“7?19”特大贩毒案摧毁贩毒团伙2个,缴获冰毒片剂34.6万粒;广东、浙江两省一举摧毁了以李贤欢为首的特大跨省制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捣毁毒品合成工场(点)5个,缴获晶体冰毒80.3千克、液态冰毒349千克。北京组织了“雷电”、“破冰”、“北风”等专项行动,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78起。福建、广西、重庆、上海等地还部署开展了打击零星贩毒专项行动并探索建立打击零包贩毒的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打击外流贩毒和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专项行动

  2007年上半年,公安部组织云南、广东、湖北、重庆、四川等21省(区、市)公安禁毒部门开展了集中打击外流贩毒活动专项行动——“天网行动”。21个地区公安禁毒部门统一行动,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了一场短平快的科技仗、信息仗和联手仗,实现了侦查效益的最大化。行动中,共摧毁贩毒团伙7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59名,缴获各类毒品246千克、毒资414万元人民币、车辆34台、枪支4支,摧毁制毒加工厂(点)19个,狠狠地打击了外流贩毒活动的嚣张气焰。

  为整治组织、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儿童、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贩毒活动问题,2007年9月,公安部在云南昆明召开打击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工作会议,部署云南、四川、贵州、新疆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理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专项行动。各地坚持“源头抓起、打防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幕后组织策划者,教育、挽救绝大多数被雇佣、利用的涉毒特殊人群。截止2007年12月,13个省(区、市)已破获此类案件5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9名,其中幕后组织策划者109名,缴获各类毒品148千克,初步遏制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高发的势头。云南省破获特殊人群贩毒案件9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10名,缴获毒品322.604千克。云南、四川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部门破获“8.11”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海洛因10.6千克。同时,各地认真落实了对接回涉毒人群的管控和教育挽救措施,探索建立有效解决特殊人员贩毒问题的常效机制。

  继续开展“拔钉子”专项行动,抓获一批境外大毒枭

  公安部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针对境外毒枭的“拔钉子”专项行动。云南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追逃抓捕责任制,成功抓捕了鲁宗包、刘加祥、曹伍等30名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其中包含2005年列捕对象2名,2006年列捕对象2名。截至2007年底,云南省3年来共列捕116 名“拔钉子”对象中,已成功抓捕了韩永万、陈强、段惠明、肖春云、曾志阳、段生华、张志仁等79名列捕对象,彻底打掉了一大批常年盘踞在中缅边境地区向中国贩毒的毒贩,有力震慑了境外贩毒势力,从源头上减轻了缅北毒源地对我国的毒品压力。

  以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内吸贩毒活动为重点,努力遏制新型毒品消费市场

  针对一些大中城市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问题突出的情况,200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将娱乐场所禁毒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推广北京等地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的经验做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各地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大力加强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了4168家娱乐场所,其中责令停业整顿616家、依法取缔26家,追究了19476人的法律责任。广东、广西、浙江、四川、江苏、重庆、福建、湖南、湖北、辽宁、河南、重庆、江西、山东、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了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湖北出动警力14000余人次,共清查各类涉毒娱乐场所520余家,对230余家存在严重吸贩毒问题的娱乐场所实行了停止整顿;重庆市依法处理涉毒娱乐场所73家;广东省查处娱乐场所43家,责令停业整顿14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6家,查获吸毒人员440名。

  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扭转了部分地区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

  2004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先后对15个毒品问题严重的县(市区)进行挂牌整治。各重点整治地区按照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努力解决本地的突出毒品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1个重点整治县(市)毒情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被外地查处外流贩毒人数下降了34%,新滋生吸毒人数下降15%,由毒品问题引发的治安案件比例从3.9%下降到3.4%,引发的刑事案件比例从8.2%下降到5.4%,人民群众对当地禁毒工作平均满意率达到81%,为彻底解决当地毒品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12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贵州省盘县召开了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座谈会,对全国毒品重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国内禁种铲毒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国内继续整治禁种铲毒重点地区。国家禁毒办组织开展了“天目-07”行动,共对15.6万平方公里区域进行了卫星遥感监测。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林区禁毒专项行动,推进2007年林区禁毒工作的通知》,对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各地积极开展禁种宣传,形成了浓厚的禁种氛围。全国禁种铲毒成果显著,黑龙江大兴安岭、伊春市乌伊岭区、七台河市等一些历史上存在非法零星种植问题的地区持续保持了“零种植”,禁种成果进一步巩固。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缉毒执法合作,有力打击两岸四地毒品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的禁毒执法合作,2007年4月,公安部禁毒局和香港、澳门禁毒执法部门分别举行会晤,共同研究联合打击毒品犯罪问题。2007年,内地和港澳禁毒部门互相交流毒品案件线索近二十条,联合侦办了蔡爱山特大跨国制贩毒案等一批大要案件。2007年,内地与台湾两岸禁毒执法部门就两岸打击毒品犯罪进行了情报信息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8月9日,根据大陆警方提供的准确情报,台湾警方破获了制毒工厂案件。12月15日,大陆禁毒部门组团赴台就上述案件取证,交流禁毒情报,并探讨了下一步共同打击两岸毒品犯罪问题。

  六、禁毒严管战役

  深入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方式,创新管理理念,从源头上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体系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进一步完善了管制法规体系。根据《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核定公布13家企业为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取消了3家有问题企业的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权。全国各级公安禁毒部门与安全监督管理、药品监管、商务、海关和工商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数据库,初步摸清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底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1万多家,为实施动态管理、依法管制提供了基础。

  继续加大对麻黄碱的管理力度,200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麻黄碱的审批、购买、运输、使用的审核工作力度,部署全国范围开展一次针对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不断规范麻黄碱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提高了麻黄碱的管理水平。

  开展麻黄碱苯海拉明片专项检查行动

  为有效防范境内外不法分子利用麻黄碱苯海拉明片提纯麻黄碱加工制造冰毒,2007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针对麻黄碱苯海拉明片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及时采取停止麻黄碱原料审批等一系列的应急措施,进一步了规范了麻黄碱苯海拉明片的生产经营秩序,及时遏制大量套购、贩运麻黄碱苯海拉明片用于制毒的行为,有效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进行制毒的犯罪活动。

  继续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各级公安禁毒部门以醋酸酐、麻黄素、1-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对非法买卖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案件倒查工作,为进一步延伸侦查,顺线追踪,发现新的制毒线索和制毒窝点提供了条件。公安部确定了23起毒品目标案件,督导相关地方公安禁毒部门开展侦查工作。2007年,全国共破获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2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4人,缴获易制毒化学品592吨。全国共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违法案件1553起。

  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国际核查

  继续参与联合国组织的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流失的“聚合行动”和防止冰毒原料流失的“堵冰行动”,参加在荷兰、澳大利亚举行的旨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执法合作的工作会议。200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过联合国麻管局网上核查系统共发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前通知书768份,比上年增加12份,涉及67个国家和地区,16种易制毒化学品,共计62689.41吨。其中全年核查通过易制毒化学品出口726单,共61769.41吨。通过对重点品种和向重点国家出口的审查,对中、小型进公司出口的监控,对出口企业合法固定客户群的分析,以及联合国麻管局和进口国的通报,主动暂停出口易制毒化学品54单,共920吨,比2006年提高了59%,进一步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的管制,提高了对国际贸易途径流入非法渠道的监管能力。

  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网络信息化建设

  继河北、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成功研发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后,四川、湖北、湖南、山东等地也加快了信息系统建设的步伐,通过公安机关和企业之间联网,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发证、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核查比对、产品流向监控、违规预警、动态监管等功能,提高了主管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效率和信息化、网络化水平。目前,浙江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的企业达到12000余家,通过网上办证量达12余万份,极大了方便了办证企业,有效地提高服务效率和审批效率。河北省使用该系统的企业数2500家,占注册企业数的95.9%。

  七、禁毒基础建设

  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深入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大力提升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禁毒工作的专业化、法制化、科技化、社会化建设。

  《禁毒法》顺利通过,禁毒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将发挥重要作用。该法共七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专门将禁毒宣传教育单列一章,确立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明确了戒毒康复场所的法律地位;对戒毒工作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规定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基本戒毒程序。为保障《禁毒法》如期顺利实施,国家禁毒办组织起草了《戒毒条例》等配套法规。

  积极探索、完善禁毒法律法规建设。针对近年来在办理毒品案件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突出法律问题,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毒品犯罪的主观明知、新型毒品定罪量刑以及毒品含量鉴定等问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解决了多年制约禁毒执法工作的若干法律问题,为基层执法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起草了《审理制毒物品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草稿)》,为进一步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禁毒信息系统应用改造,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实战功能

  为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科技水平,全国公安机关先后建成了毒品犯罪嫌疑人员信息数据库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数据库,为缉毒侦查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完善了毒品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切实加强毒品案件网上录入、审核和统计工作,获取了较为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为服务禁毒斗争实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充分运用国际先进培训资源开展实战技能培训,国家禁毒办在福建、广东的禁毒、边防、海关等部门以及北京、昆明等地警官学院安装了联合国缉毒执法多媒体培训软件,对禁毒民警开展培训,促进了禁毒执法实战水平的提高。广东省将G75项目培训推向日常化和规范化,设立了7个培训点,共培训公安、边防、铁路、机场、海关等部门一线民警2325名,收到良好效果。

  组织开展禁毒“三基”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禁毒工作水平

  公安部禁毒局制订了《关于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苦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禁毒系统“三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了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全国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大力强化培训工作,组织民警苦练基本功,努力提高禁毒民警的禁毒执法能力和禁毒管理水平。国家禁毒办与国家邮政局分别在云南昆明和广东东莞举办了两期寄递渠道查毒培训班。黑龙江省举行了全省禁毒业务知识竞赛,四川省全年共举办了6次专门培训,江苏建立侦查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有4名同志通过评审成为首批禁毒侦查行家,广东省建立了禁毒业务培训师资库。

  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本项目共设8个课题,分别由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院校、公安部部属科研院所及省级公安机关科研技术机构承担研究任务,各地禁毒部门在标本和样品采集及数据收集等方面给予课题研究大力支持和保障,该项目研究成果将为全面监测毒情、掌握禁毒情报信息、科学评估禁毒行动的实际效果和禁毒法规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加大禁毒保障水平,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了核拨2007年补助地方禁毒专款工作,积极争取2008年度和今后一个时期补助地方禁毒专款、补助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有关经费。完成了2007年禁毒装备政府采购任务,为边境6省区堵源截流工作装备了查缉设备。完成了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选址、可研报告、机构设置报告以及评审等工作,加快了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建设步伐。

  八、附录

  2007年全国禁毒工作十件大事

  一、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07年1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就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4月、12月,再次就禁毒工作作出批示:“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但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严厉打击贩毒犯罪的幕后策划者,绝不给贩毒团伙死灰复燃的机会。”“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毒品走私高发态势。”

  二、周永康主持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2007年6月2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深化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6月1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精神,总结两年多来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对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进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强调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巩固、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努力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

  三、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共有7章71条,确定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的具体措施,创新了戒毒工作体制和模式,对于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公安部召开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2007年1月25日,公安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缉毒侦查工作经验,分析当前毒品犯罪形势,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缉毒侦查工作措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直指境内外毒枭、制贩毒集团和网络。要进一步加强缉毒专案侦查工作,切实提高破案攻坚能力。要大力加强情报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交流共享和实战应用能力。要不断提高缉毒侦查办案质量,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加强缉毒侦查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推进缉毒侦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要大力加强缉毒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缉毒专业队伍。

  五、国家禁毒委员会评选表彰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2007年4月至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中宣部、公安部、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共有550余万人投下了943万多张选票。王清泉、孙惠记、叶新平、杨妙玲、林文、孙承佑、贺元英、谈廷辉、阿合麦提.库尔班、金木布10位同志当选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亲切会见了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并进行了座谈。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极大激发了民间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信心和热情,有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

  六、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2007年5月25日,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来自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代表以及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和专家80余人出席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通过了《2007年MOU北京宣言》、更新后的《次区域行动计划》,决定成立专门工作组对2002年通过的《MOU伙伴关系补充文件》进行修改。会议充分肯定了12年来MOU合作机制在解决本地区毒品问题方面取得的成果,针对新的毒品形势提出了应对措施,对于巩固和发展MOU禁毒合作机制,加大替代发展和减少毒品危害的力度,建立更加密切的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合作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中国禁毒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11月22日,中国禁毒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基金会理事名单,选举陶驷驹为中国禁毒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张世瑷、刘志民、古润金为副理事长,陈兴友为秘书长,王晓齐等13人为理事,审议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和《中国禁毒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办法》,并举行了现场捐赠仪式。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

  八、公安部禁毒局部署防范和打击“金新月”毒品走私渗透工作。针对“金新月”地区毒品向我国走私渗透加剧的情况,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2007年12月6日,公安部禁毒局召开了由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新疆等省区市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分析“金新月”毒品向我国走私、渗透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堵截、打击、管控等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金新月”毒品对我国的危害。

  九、缉毒英雄罗金勇和罗映珍夫妇感人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2005年10月1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罗金勇在回家探亲途中,只身勇斗毒贩,身负重伤。罗金勇受伤后,他的妻子罗映珍时刻陪伴在丈夫身边,600多天如一日,不离不弃,细心照顾丈夫,并含泪写下了600多封情书,每天念给丈夫听。他们坚贞的爱情感动了民警、感动了医生、感动了社会。2007年6月8日,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的努力下,罗金勇抵京到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宣武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公安部、国家禁毒办领导及北京市公安局、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及各界群众代表先后到医院看望。公安部政治部和国家禁毒办还专门派出人员协助工作,为其置办生活用品,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认真学习宣传罗金勇夫妇的先进事迹。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北京日报等首都主要媒体对罗金勇夫妇的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掀起了全社会向罗金勇夫妇学习的良好氛围。宣武医院迅速成立了专家组和特护组,为罗金勇的康复提供了一流的医疗服务。目前,罗金勇的运动功能、躯干功能、吞咽功能等正在不断改善,已经可以简单地“说话”、写字,还能够举起右手向人们敬礼。罗映珍被评为2007年感动中国人物。公安部机关和全国一些地方的公安民警在感动之余,积极捐款,为战友的治疗康复献上了一份爱心。

  十、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建设全面启动。200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国家禁毒情报中心、国家毒品检验鉴定中心的建设。2004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规划投入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于建设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2006年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并明确了该中心的主要职责。2007年,公安部禁毒局完成了禁毒情报技术中心选址、可研报告、机构设置报告以及评审等工作,为在全面展开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组建、人员招录等工作打下了基础,标志着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7年侦破的10 起重大毒品案件

  1、我国公安机关与加拿大、美国警方联合侦破黄智勇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件。2007年1月17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广东省公安机关与加拿大、美国警方联合侦破了黄智勇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在加拿大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在我国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在美国缴获可卡因25公斤,打掉了一个长期从事跨洲际毒品犯罪活动的特大犯罪集团。

  2、云南省公安机关破获“2.28”特大贩运冰毒网络案。2007年3月到8月,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在广东、辽宁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云南省公安机关经过半年多侦查经营,成功破获了“2.28”特大跨区域贩毒专案,摧毁了一个跨16个省区市的冰毒贩运分销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缴获冰毒6.7千克,毒资90.6万元,运毒车辆4台。

  3、云南省公安机关侦破“天网”TW06055专案。2007年4月11日,在公安部禁毒局、云南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天网”TW06055特大制造冰毒案件,彻底摧毁一个长期在云南、四川等进行贩毒活动的贩毒集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海洛因1.4千克,冰毒4.7千克,半成品36000毫升,以及部分制毒原料、工具。

  4、我国公安机关与菲律宾警方联手破获蔡爱山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2007年6月4日至7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在我驻菲律宾使馆和香港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福建和广东、北京等地公安禁毒部门经过长达三年缜密侦查,与菲律宾警方联手侦破了蔡爱山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分别在北京、福建、深圳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菲律宾肃毒局根据我方提供的情报和设计的方案,在马尼拉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在黎刹省摧毁该犯罪集团建立的制毒工厂一个,缴获成品及半成品冰毒180多公斤、易制毒化学品一批,以及反应炉、加热器等制毒设备两套;在马尼拉和迈里索那市摧毁毒品仓库两个,缴获丙酮、乙醚等制毒配剂近10吨。

  5、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6.16”特大跨国制贩毒集团案。2006年6月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在我驻南非、泰国使馆和香港、澳门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过一年多艰苦奋战,成功破获了“6.16”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摧毁跨国跨区域毒品犯罪集团5个,抓获谢伟明、梁友强、梁锦源等犯罪嫌疑人16名,查封、扣押和冻结资产、现金、存折等折合人民币1亿多元。通过审讯深挖,由该案串并历年来破获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41起,进一步证实这5个毒品犯罪集团曾一度大肆疯狂进行的制贩毒品犯罪活动。广东等地公安机关近年来已捣毁这5个犯罪集团开设的制毒工厂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名,缴获冰毒5.6吨,各类枪支18支、子弹275发。

  6、云南省公安机关侦破“8.29”特大跨国制贩毒案件。2007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缉毒处根据情报线索,发现了1个制贩新型毒品案件的重要线索,公安部禁毒局即派员于8月29日召集上海、云南公安禁毒部门在昆明举行了“8.29特大跨国制贩毒案件”协调会,并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永德县、缅甸老街的3个主战场先后抓获境内外制贩毒嫌疑人员16名,其中缅甸籍人员4名,缴获各类毒品430.2千克,其中冰毒片剂259千克、咖啡因165千克、晶体冰毒6.2千克,制毒原料和化学配剂3141.6千克,以及“五六”式冲锋枪2支、子弹100余发,制造加工新型毒品的单冲压片机2台及其他一大批制毒设备、原料。

  7、云南、四川省公安机关破获特大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集团案。2007年8月11日,云南铁路公安局昆明站派出所民警查获涉嫌贩运毒品3名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缴获海洛因3千余克。经审讯,这3名犯罪嫌疑人均受雇于布拖县的吉么扯歪等人。四川、云南省公安禁毒部门会同昆明铁路公安局,先后抓获吉吾么扯歪、勒子此撒和易册林等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海洛因7.8千克、冰毒2.8千克、毒资18万元,打掉了一个长期组织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从缅甸向四川省凉山州和湖北武汉市走私贩运毒品的特大贩毒集团。

  8、浙江公安机关侦破“捕鲸行动”特大跨国制贩毒专案。浙江公安机关经过5年多艰苦侦查,辗转福建、菲律宾,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于2007年9月15日成功破获了“捕鲸行动”专案,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抓获吕正代、郭连华等制贩毒犯罪嫌疑人10名,摧毁设在苍南县的制毒加工厂一个,缴获冰毒16.8千克、冰毒半成品45.9千克、制毒原料麻黄素21千克、制毒设备及工具一套、涉毒交通工具汽车一辆,彻底打掉了一个隐藏较深、网络众多的特大跨国制贩毒集团。

  9、新疆公安机关侦破“10?30”金新月毒品走私案件。2007年10月30日,新疆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集装箱走私、贩运“金新月”毒品案件,从装在集装箱的682块木质纤维板中查获藏匿有毒品的纤维板313块,缴获大麻4848千克、海洛因67.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我国查获的最大的涉及“金新月”的毒品走私案件。

  10、广东、云南两省公安机关联手破获“11.10”跨国贩毒案。2007年12月1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协调指挥下,广东、云南省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景亮等5名,缴获海洛因39.91千克,氯胺酮50千克,汽车3辆,管制刀具3把。2007年11月9日,云南省禁毒部门获取情报,一境外人员欲雇人从境外将大宗海洛因贩到广东。11月22日,云南省公安禁毒部门在德宏州成功控制入境海洛因39.91千克,并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联合广东省公安机关于12月1日在广东佛山市将进行毒品交易的陈强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之后在广州市抓获涉案犯罪罪嫌疑人1名,于12月2日在广东江门市成功抓获此案幕后组织者刘景亮,在其家中缴获氯胺酮50千克。

  中国禁毒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英文名China Narcotics Control Foundation,缩写“CNCF")是民政部注册登记、公安部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其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国家禁毒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面向中国境内外募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007年11月22日,中国禁毒基金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欧阳坚接见了会议代表。会议选举陶驷驹为理事长,张世瑷、刘志民、古润金为副理事长,陈兴友为秘书长,王晓齐、边振甲、李文章、杨凤瑞、张立群、张向宁、张宗久、陈伟明、欧鸿、单慧敏、贾新怡、曾荫培、廖泽云为理事。公安部派装备财务局副局长刘明望、禁毒局副巡视员陈绪富担任监事。会议审查并通过了《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中国禁毒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并举行了现场捐赠仪式。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中国禁毒基金会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狠抓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建制、总结提高等每个环节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基金会健康顺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募集资金工作。募集实践中探索了四种形式的筹资方式,即点对点募集、定向募集、物资募集、投资增值等。2007年共募集资金约991万元,其中现金约520余万元,受赠物资约471万元。

  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公益业务活动。2007年公益事业支出约1081万元。先后组织实施了向戒毒康复场所赠送医疗设备项目,定向为黑龙江基层禁毒部门募集物资项目,定向为江西九江戒毒康复中心建设募集资金项目,向基层禁毒部门和戒毒人员赠送毒品检测试剂和戒毒康复药品项目,向老挝禁毒部门捐赠戒毒药品项目,资助湖南等地民间禁毒宣传教育项目等。与国家禁毒办、中宣部宣教局共同开展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并资助奖励经费。

  开展慰问抚恤活动。分别赴贵州、河南、湖南、内蒙古、贵州、宁夏、云南等地慰问在禁毒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18人次,发放慰问金26万元。

  基金会领导亲自赴北京、浙江等地开展公益调研活动。请国家审计署、公安部审计局进行了年度审计,完成了民政部年检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关于禁毒工作、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金会基本制度,强化了内外监督工作,切实加强了基金会自身建设。 坚决贯彻勤俭办会、廉政勤政方针,2007年在公益活动大量增加、工作人员有所增多等情况下,为保障基金会正常运转而支出的行政开支约17万元,仅占全年总支出的1.5%,不仅远低于民政部不得超过10%的规定,而且比前几年明显减少,真正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到禁毒公益事业中去。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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