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法律法规 > 各国禁毒报告 > 正文
各国禁毒报告
历年《中国禁毒报告》
2016-07-06 15:57:00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制作 阅读量:1

2000年中国禁毒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序言:振奋精神 扎实工作

  1999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各部门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全国各级禁毒部门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在禁毒工作各个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打击毒品犯罪战果显著。各级禁毒执法部门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态势,许多地方开展了禁毒专项斗争、破案战役或联合行动,加强了公开查缉和专案侦查,公安部确定的毒品问题严重的11省、自治区毒品的问题严重的17个重点地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禁吸戒毒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对吸毒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地新建、扩建了一批戒毒所,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落实了对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帮教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禁种铲毒责任制,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基本禁绝罂粟非法种植。

  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各级禁毒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地建立了一批禁毒教育基地,编发了一批禁毒宣传品,积极开展了以青少年为重点特别是在校学生的预防教育活动。

  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普遍加强了对走私、非法贩运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一些地区对麻黄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

  禁毒专业队伍战斗力得到提高。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立了禁(缉)毒处,公安部禁毒局召开了队伍建设座谈会,各地举办了10余期禁毒业务培训班。

  禁毒国际合作取得新的进展。国家禁毒委员会组团参加了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备忘录》6个成员国和日本国部长级会议、6国7方第3次部长级会议,以及联合国系统、国际刑警组织召开的一些国际会议,加强了多边或双边禁毒执法合作,有5个联合国禁毒援助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1999年禁毒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还相当严峻,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各级禁毒部门一定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全社会的支持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使禁毒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2000年6月26日

  一、当前的毒品形势

  (一)境外毒品渗透仍然十分严重

  目前“金三角”毒源地已从生产鸦片、海洛因发展成为生产海洛因、冰毒并存的双重毒源地。这一地区加工制造毒品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向中国贩毒的势头不减。1999年,中国共破获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60起,缴获的3.5吨海洛因全部来自“金三角”地区。

  毗邻中国新疆境外的“金新月”毒源地1999年鸦片产量猛增至4600吨,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鸦片产地,对我国构成新的威胁。

  (二)制贩冰毒犯罪活动猖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滥用苯丙胺类毒品发展迅猛,逐渐成为仅次于海洛因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冰毒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泛滥成灾。

  由于我国是天然麻黄素的主要产地,也是化工大国,又毗邻"金三角"毒源地,因此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制贩冰毒犯罪活动猖獗。1999年,全国缴获冰毒16吨,是1998年缴获量的10倍,比1991年至1998年缴获冰毒总量还多。1999年7月,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制造冰毒案,林卫军等12名案犯共制造冰毒1583.4公斤,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境外冰毒对我走私贩运严重。1999年,云南共查获"金三角"冰毒渗透案件148起,占全国冰毒犯罪案件总数的79%;缴获冰毒381公斤,比1998年增加19倍,是云南历年来查获境外冰毒片剂最多的一年。

  在境外冰毒走私过境的影响下,国内制贩冰毒活动愈演愈烈。制贩冰毒犯罪活动已从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扩散到内地。制造冰毒的技术发展为不仅能从麻黄素中提取,而且也可以用化学方法合成。

  (三)走私、非法贩卖麻黄素和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

  以走私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为主,主要流向"金三角"等毒源地。

  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边境贸易为掩护,采取改换包装、谎报品名或伪装运输手段将易制毒化学品偷运出境。

  走私、贩卖麻黄素、高锰酸钾和3、4-亚甲二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一般是境外贩毒集团以合法贸易为掩护,采取变造、伪造进口国证明文件或合同的手段将麻黄素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

  (四)国内吸、贩毒活动突出

  1999年,我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累计达68.1万人,由于全国大部分省区加大普查登记工作力度,新发现吸毒人员8.5万名,比1998年增长了14%。吸毒人员男性约占80%,女性约占20%。吸毒人员大多数为青少年,35岁以下的占78%。吸毒人员的主要成分是社会闲散人员,占49%。大多数吸毒人员吸食海洛因,约占71%。一些大中城市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现象比较严重。

  有48个县(市、区)1999年新发现了吸毒人员,全国有吸毒问题的县(市、区)达2081个,其中吸毒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有179个,百人至千人之间的有827个。

  在毒品消费增长的刺激下,国内贩毒犯罪活动十分猖獗,手段也更加隐蔽。有的地方形成了毒品集散地、中转站。零星非法种植罂粟活动在一些偏僻山区、林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由吸毒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十分严重。全国报告发现艾滋病毒的感染者17302例,其中因注射毒品传播的有12526例,占72.4%。据北京等10个省、市不完全统计,由吸毒诱发的杀人、盗窃、抢劫、诈骗、伤害等刑事案件和各类治安案件分别达2.6万和3.8万余起,成为影响城乡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禁毒的立场和政策

  (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调整禁毒工作方针

  8月,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莅临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作了题为“面向新世纪,开创新局面,努力夺取我国禁毒斗争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罗干还视察了包头市的禁毒工作。

  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全面分析了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对跨世纪的禁毒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会议将禁毒工作方针调整为“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会后,国家禁毒委主任贾春旺,副主任王陇德,委员肖建章、张佑才、路明、甘国屏、邵明立、赵勇等深入云南、福建、甘肃、广西、陕西等地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

  (二)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

  1999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国家禁毒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外负责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对内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贾春旺主任主持了会议,白景富副主任汇报了工作,各位副主任和委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发言,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主要目标和措施。

  (三)全国公安禁毒处长会议部署禁毒执法行动

  3月,全国公安禁毒处长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到会讲话,公安部禁毒局长杨凤瑞作了工作报告,这是公安部禁毒局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会议总结了1998年公安禁毒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毒情,提出了开展禁毒斗争的意见和措施,研究了一些公安禁毒业务问题,并请了一些专家、学者和有实践经验的人讲课,对全国公安禁毒处长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

  三、国际禁毒合作

  1月31日至2月3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日本东京,出席联合国禁毒署和日本政府举行的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备忘录》6个成员国和日本国部长级会议。会议期间,白景富会见了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禁毒署执行主任阿拉奇。

  5月17日至22日,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率团赴老挝首都万象,参加6国7方第3次部长级会议。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中国、缅甸、联合国禁毒署3方项目执委会会议。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团出席或参加了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经社理事会、禁毒署、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等联合国系统以及国际刑警组织召开的打击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和精神药物及易制毒化学品会议、联合国麻委会专家会议、第42届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年会、化学品管制专业会议等,并且在有关重要决议案如联大《国际合作打击世界毒品问题》中作为共同提案国。组团访问了法国、俄罗斯、韩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禁毒部门。派人参加了减少需求和预防艾滋病国际专业会议。

  1999年开始实施了5个联合国禁毒援助项目,在四川举办了一期项目制定和管理培训班。举办了2期化工系统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班,制作下发了1000套化学品现场检验箱,建立了中央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网络。在云南省4个位于中缅边境地区的村寨落实毒品预防教育项目。在云南省思茅地区召开了替代种植项目研讨会。选择了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福建省厦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作为联合国禁毒署《次区域吸毒高危人群减少需求开发机构能力项目》实施地点。

  四、各部门协调一致开展禁毒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会议,贯彻"包头会议"精神,部署全国法院系统加强禁毒工作。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逮捕、判处了大批毒品犯罪分子。各级检察机关全年共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嫌疑人3726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7306人。各级法院全年审结毒品案件27573起,判处毒品犯罪分子33641人。国际禁毒日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相互配合,公开逮捕、公开判处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专门设立了毒品案件审判庭。

  司法部进一步加强了劳教戒毒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坚持强制戒除与生理治疗、心理矫治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体能训练、职业技术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巩固戒毒效果。目前劳教场所收容的戒毒人员达12万人,占劳教人员总数的近50%。司法部还与卫生部、公安部一起开展了预防吸毒人员感染艾滋病工作,积极开展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已举办了13期全国性的戒毒及有关心理矫治、艾滋病预防等培训班,近千名骨干接受了培训。针对目前在押涉毒罪犯已达5万余名的实际,1999年11月司法部在广州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对涉毒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制定创建“无毒监狱”实施办法,把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与创建无毒监所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吸毒人员与劳教人员的戒毒和预防教育工作;还组建了广东省戒毒研究学会,深化戒毒理论研究,促进劳教戒毒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民政部强化基层政权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做好社区预防工作,指导地方开展创建“无毒社区”的试点活动。主动做好禁毒斗争中牺牲和伤残人员的褒扬、抚恤工作。加强了对城市收容的盲流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吸毒人员的审查移交工作,1999年仅在昆明、成都两市的收容人员中就查出吸毒人员1669人、贩毒分子21人。

  国家工商局加强了流通领域内的禁毒执法活动,严肃查处各类娱乐场所中的贩毒吸毒行为,1999年在流通领域内就查获各类毒品115千克。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者协会,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中广泛开展禁毒教育的通知》,加强了对8000万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配合公安、化工、卫生等部门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物和麻醉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缉毒破案和缴获毒品数量均比上年明显增多。1999年就查获毒品案件156起,缴获各类毒品519千克、精神药物924万片、易制毒化学品23.7吨。

  各级铁路部门相继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毒品犯罪活动突出的昆明、成都、广州、上海、柳州等铁路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缉毒专业队伍,及时开展缉毒专项斗争。1999年破获毒品案件3083起,缴获各类毒品391公斤,其中海洛因295.8公斤。

  民航公安机关立足机场、严把航线关口,充分发挥民航安全检查的优势,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势头。1999年民航系统共破获毒品案件111起,抓获毒贩287人,缴获海洛因20余公斤。

  交通部门公安机关针对水上交通线毒品犯罪日益严重的形势,加大了打击力度,以要道堵截为重点,将缉毒工作与打击流窜犯、查堵在逃犯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打击了假道水运线贩毒犯罪活动。1998-1999年共破获涉毒案件3062起,缴获各类毒品28公斤,其中海洛因18公斤。

  公安边防部队加大边境一线堵截查缉力度,通过增加一线警力、增加巡逻次数和密度、加强对重点目标的检查和针对性检查等措施,保持严堵严查态势。1999年查破贩毒案件8308起,抓获贩毒嫌疑人12216名,缴获毒品1923公斤,其中海洛因1608公斤。

  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禁毒工作,并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提高参与禁毒工作的认识,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在禁毒斗争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经贸委、外贸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或者参与起草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加强了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全国毒品滥用监测工作,1999年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北京地区“摇头丸”滥用情况的报告。

  中宣部、文化部和广电总局分别协调本系统,广泛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尤其是国际禁毒日期间,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因特网等新闻媒体,都把禁毒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今年中宣部推出了缉毒英雄方红霄的先进事迹。文化部门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禁毒宣传,积极支持各级禁毒部门搞好禁毒晚会、话剧等文艺节目。北京市对8个城区的100多家文化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保证书》,强化了对易于染毒人员活动场所的控制和管理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各级禁毒办开展了中小学校禁毒教育工作。重庆市教委会同禁毒委、团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在校学生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校长为毒品预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组织开展了读一本禁毒教育书籍、听一场专题报告、看一部影视教育片、参观一次禁毒展览、写一篇心得或征文、开展一次禁毒教育专题班会等“六个一”活动。

  国家计委、财政部想方设法,努力帮助解决禁毒基础设施和经费不足的困难。农业部、林业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在非法零星种植地区的禁种铲毒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外交部积极指导和支持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国家安全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对毒品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团中央、妇联在组织青少年、妇女积极投身禁毒斗争,开展禁毒教育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了禁毒宣传,并在创建“青年文明社区”、“青年维权岗”等活动中,把没有毒品危害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之一。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创建“五好家庭”活动,开展“拒绝毒品进家庭”活动。广东省各级妇联成立的妇女“三禁”自治组织,积极开展了多形式、重实效的禁毒工作。重庆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提出了创建无毒家庭活动要与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相结合,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要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要与提高家庭成员素质相结合等“四个结合”,把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抓出成效。

  五、惩治毒品犯罪

  全年共查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6.4万起,其中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万名,分别比1998年增加了2.4%和7.9%。缴获海洛因 5.3吨、冰毒16吨。依法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7万名,判刑3.3万名。

  (一)对毒品危害重点地区进行了集中整治

  国家禁毒委确定了云南、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安徽、河南等11个省区的17个毒品危害重点地区。这些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发动群众,组织优势兵力,采取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等措施,多管齐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地区共破获制贩毒品案件4995起,缴获海洛因247千克、鸦片52千克,摧毁吸贩毒团伙34个,打掉吸贩毒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42名。云南成立了巍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执法工作队,派人进驻巍山永建地区开展工作。先后三次召开有400-800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举办了大型法制宣传图片展,入户走访600多户次,深入开展工作。制定了严格适用财产刑的意见、适用刑事宽严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敦促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知等,较好地解决了重点整治期间的适用政策问题。在全省开展了追捕巍山籍在逃犯的行动,公安机关直接抓捕归案21人,有32人投案自首。

  (二)积极部署堵源截流工作

  云南、广西、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调整、完善了公开查缉网络布局,增加了查缉力量,力求最大限度地把毒品堵在境外,个别省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广西全年通过公开查缉破获万克以上海洛因案件就达9起,查获海洛因471.8千克,抓获贩毒嫌疑人21名。四川省公安机关专门召开了堵源截流工作会议,重新调整了全省堵源截流网络布局,在毒品从云南入川到北上出川的通道上设置了三道防线,建立了17个检查站点。公安边防以及海关、铁路、民航、交通部门公安机关,切实加大了公开查缉力度,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部门全年共查破各类贩毒案件5787起,缴获各类毒品近18吨。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禁毒专项斗争

  各地在加强专案侦查努力攻克大要案件以及打击零星贩毒活动不断压缩毒品消费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北京市为期3个月的“扫毒挖枪破大案”专项斗争,重庆市先后三次开展的专项斗争,青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等西北五省区的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统一行动,贵州的“九十天扫毒大行动”,河南、安徽两省的“百日扫毒行动”,四川凉山州的“净土计划”,湖北武汉的“禁毒破案百日会战”,江苏的“三禁一打”,福建的“禁毒月”等,都各具特色。禁毒执法的国际合作走向深入,先后多次与日本警方和韩国大检察厅举行双边会谈,联手打击跨国、跨境贩毒活动。广东省通过与香港警方合作,成功破获了一起贩卖可卡因案,缴获可卡因95.5千克。

  (四)加强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

  1999年各地加大了打击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犯罪工作力度,共破获走私、非法贩卖制毒物品案件2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7名,缴获易制毒化学品272吨,破案和抓获人犯数分别比1998年增加了38%和30.7%。加强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核查工作,及时阻止了35笔易制毒化学品和3笔咖啡因非法出口贸易,涉及易制毒化学品3380吨、咖啡因6.6吨。作为世界上高锰酸钾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积极支持和参与了世界主要的高锰酸钾生产国、进出口国联合进行的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动",1999年4月至12月,共核查发现非法贸易6起,制止了1160吨高锰酸钾出口,占整个“紫色行动”阻止总量的64%以上。1999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司法机关审结了一起走私麻黄素片的案件,依法判处2名案犯有期徒刑。

  (五)加强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立法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先后制定颁布了《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云南、四川、宁夏、重庆、江苏等地制定的禁毒法规中,都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云南省还制定了《易制毒特殊化学品管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组织领导、查缉工作等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以确保有关禁毒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情况调查

  在西北地区进行了麻黄素生产厂家调查摸底。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仅四川省就取缔了11家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厂家。黑龙江省清理整顿了医药市场,取缔了个体门诊、个体摊贩非法经销麻黄素片的活动,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和打击,有效遏制并减少了麻黄素片非法买卖和走私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

  六、教育挽救吸毒人员

  (一)各地贯彻落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召开会议,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云南等7个省的主要负责人专门就禁毒工作发表讲话,做出指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制定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大了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

  (二)各地普遍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禁毒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责任人,规定对未达标的追究责任,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提供了保障机制。各地认真学习推广“包头经验”,广西提出了创建“无毒自治区”的战略目标,甘肃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无毒害县市区、无毒害小区”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措施得力。

  (三)普遍开展了对吸毒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夯实基础

  上海市政府统一组织,在各区县建立了由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宣传、教育、工商等部门参加的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吸毒人员情况开展了两个月的登记工作。广西组织了第三次吸毒人员基本情况调查。通过工作,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8.5万名。

  (四)加强了戒毒所的规范化管理

  全国新建、扩建了一批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目前全国共有强制戒毒所746个,戒毒床位11.3万余张,全年依法强戒吸毒人员22万多人次。全国共有戒毒劳教所41个、戒毒劳教大(中)队393个,全年在所劳教戒毒人员12万多名。贵州省实施了《公安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各地还采取家庭限期戒毒等方式,大力帮助吸毒人员戒毒。

  (五)对戒毒出所人员实行“四位一体”的社会帮教工作

  湖北省制定了《吸毒人员跟踪帮教责任制》,甘肃制定了《全省吸毒人员戒毒社会帮教责任制》,南京市秦淮区建立了“四个层次、四个结合”的帮教工作模式。

  (六)积极落实禁种工作责任制,及时开展禁种预防教育和禁种铲毒行动

  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等省区都全面开展了林区零星非法种植的铲毒工作。1999年全国依法处理一批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分子。不少地方按照禁种责任制的要求,对于非法种植比较突出的地区,严肃追究了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的乡村干部因禁种工作不力被撤职。

  七、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

  (一)禁毒新闻宣传力度加大

  1999年,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单位对禁毒工作方面作了大量报道。"6.26"国际禁毒日前后,掀起了禁毒宣传高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授予了自费"禁毒万里行"的农民刘天贵"禁毒义务宣传模范"称号。

  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分别参加了北京市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6月26日,《法制日报》发表了记者专访白景富的文章。各地连续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如河南为期40天的“99禁毒宣传中原行”,四川、广东等地的公开逮捕或公开判处活动,江苏、辽宁等地的禁毒文艺晚会,浙江等地的禁毒知识竞赛,上海的“99毒品问题研讨会”、“99青少年禁毒教育研讨会”。中央和地方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因特网、杂志等媒体或集中报道,或重点宣传,或设立禁毒专版、专栏,广泛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建立禁毒教育基地,举办禁毒展览

  国家禁毒委重点支持了北京、贵阳、东莞建设了3处禁毒教育基地,北京基地1999年共接待参观群众24万人次,东莞基地也已建成对外开放。广东省潮阳市建立了40个禁毒教育场所。内蒙古、福建、河南等地建立了一批禁毒教育基地。各地继续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展览。广东省和广州市年初联合举办了历时50天的禁毒教育展览,参观群众达120万人。

  (三)积极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国家禁毒办就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禁毒教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禁毒办亲自抓几所中小学校作为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联系点,以此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据统计,1999年全国共有20余万所中小学校开展了禁毒教育,6179万学生接受了教育。其中各级禁毒办亲自抓了24221所中小学校作为联系点,1212万名学生接受了禁毒教育。各地认真落实了通知精神,对中小学生普遍开展了毒品预防教育。贵州、重庆等省市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了学校德育课的教学内容,山西在全省部署了开展毒品三级预防教育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教委规定每年11月的第一周为大中小学"禁毒教育活动周"。上海市虹口区对全区15万学生及16岁至18岁闲散青年进行了毒品预防教育。

  (四)编发宣传品开展公益宣传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辑了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全国禁毒展览漫画读本》,制作了《中华禁毒图片资料》、《1998年中国禁毒年度报告》、《全国禁毒展览》纪实录像带和光盘等一批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国各基层单位。各地组织制作、播发、出版了大量禁毒题材的公益广告、VCD、书籍、报刊和广播电视节目,开展禁毒公益宣传。贵州禁毒办制作的《毒品的危害》,荣获全国第六届优秀科技音像制品一等奖;重庆禁毒办制作的禁毒专题片《斩断浊流驱除毒魔》,在全市各地广为播放;福建禁毒办制作了《毒品预防教育》光盘;四川有关部门制作了电视专题片《为了民族的兴盛》。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实施了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收到各界群众的作品662件,评出了一批优秀作品,并于国际禁毒日前后,选出一幅优秀平面作品在近10家报刊发布了公益广告,新华社并就这幅作品专门发了通稿。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