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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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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维持治疗
香港美沙酮治疗计划检讨报告
美沙酮维持治疗
2009-06-14 10:08:26 来自:香港保安局禁毒处 作者: 阅读量:1

第一章

引言

  1.1 检讨的背景

  1.1.1 香港在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以下简称"疗康服务")方面,采用提供多种模式的方针,以切合背景各异的药物倚赖者的不同需要。在各种不同治疗模式中,在一九七二年已开始运作的美沙酮治疗计划(以下简称"美沙酮计划")是唯一一种可照顾不适宜或不愿意接受住院或其他治疗方式人士需要的"代用"治疗。美沙酮计划提供自愿门诊式服务,让求诊者可以与家人同住,照常工作或上课,也可继续从事各种日常活动。本港的美沙酮计划分为两种。海洛英倚赖者可选择"代用"治疗法,服用由医生开处足够剂量的美沙酮代替非法吸食海洛英。他们也可以参加"戒毒"计划,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减少美沙酮的剂量,以戒绝毒癖。

  1.1.2 美沙酮是一种合成类鸦片药物,最初在一九四一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德国发展,作为吗啡以外的另一种止痛药物。一九六四年,美沙酮初次在纽约用于海洛英倚赖者的代用治疗,自此之后便成为全球最广泛应用于治疗鸦片类毒瘾的药物之一。美沙酮初次在一九六四年用于代用治疗之前,主要用于为海洛英倚赖者断瘾(即戒毒);戒毒的过程甚短,实际上只利用了美沙酮部分有用的潜质。另一方面,美沙酮代用治疗指戒毒者经过最初一段稳定期后,固定每日服用一剂美沙酮作治疗之用,同时还会接受医疗、康复和辅导的服务。

  1.1.3 美沙酮代用治疗源于一种用以抑制海洛英毒瘾的干预治疗。目前在香港,它在公众健康方面更有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协助遏止爱滋病毒在静脉注射毒品的鸦片类药物倚赖者之间蔓延。

  1.1.4 自从美沙酮计划在一九七二年推行以来,政府一向密切监察该计划的功用和成效。一九九四年,美国一位戒毒治疗专家纽曼教授曾经来港访问及为港府提供顾问意见。他的其中一项建议,就是重申美沙酮计划在政策和实际执行上均十分有效。当局根据他的建议,在一九九五年详细检讨了美沙酮求诊者所获得的疗效效益。一九九六年,当局就美沙酮求诊者的概况作出调查,以研究美沙酮计划是否需要作出任何改变。

  1.1.5 一九九九年五月,禁毒常务委员会辖下的戒毒治疗及康复小组委员会决定就美沙酮计划进行全面检讨,作为进一步监察该计划效用的一项重要措施。这项检讨也一并研究过去二十多年来环绕这个治疗模式的种种争论,即"美沙酮只不过是另一种取代海洛英而又可令人上瘾的药物",以及近期据称可代替美沙酮的新药。

  1.1.6 这次检讨是因应现有美沙酮计划所宣称的目标而进行。有关目标可见于第2.2.1段。

  1.2 检讨的目标

  1.2.1 检讨的目标是评估美沙酮计划的功用和成效,找出须要改善的地方,并研究在戒毒和代用治疗方面,除美沙酮外是否还有其他选择。

  1.3 检讨范围

  1.3.1 检讨范围涵盖下列各项:

  更新现正接受美沙酮计划各项服务的求诊者的资料;

  按第2.2.1段所载目标,衡量美沙酮计划的功用和成效;

  计算美沙酮计划与其他疗康模式相比的成本费用;

  研究海外国家应用美沙酮戒毒及代用治疗的情况;

  研究可否以其他药物如纳曲酮、左旋-a -乙酰美沙酮和丁丙诺啡等取代/辅助美沙酮,以及可否在本港对这类药物进行临牀实验;以及就本港美沙酮计划的未来路向及可以改善之处,提出建议。

  1.4 方法

  1.4.1 工作小组和附属小组

  1.4.1.1 一个由蔡元云医生担任主席并由17名委员组成的检讨美沙酮治疗计划工作小组在一九九九年夏成立。工作小组并得到香港中文大学心理学系邓素琴教授和禁毒处及卫生署的代表提供支援。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分别载于附件I和II。

  1.4.1.2 工作小组下设两个附属小组,分别为代用治疗小组和戒毒小组。这两个附属小组的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分别载于附件III和IV。

  1.4.1.3 一九九九年十月,另一个专责小组宣告成立,负责研究与美沙酮计划检讨有关的小组座谈会研究的设计和推行。该专责小组的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分别载于附件V和VI。

  1.4.1.4 由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期间,工作小组及两个附属小组共开会13次。另外,工作小组曾参观三间美沙酮诊所,分别是东边街美沙酮诊所、深水埗美沙酮诊所和石峡尾美沙酮诊所。

  1.4.2 研究

  1.4.2.1 更新美沙酮求诊者的资料

  为对检讨提供支援,有关方面已就美沙酮求诊者的资料作出更新,更新的目的如下:

  研究向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呈报的美沙酮求诊者的概况,并把这些概况与向其他戒毒治疗计划(如香港戒毒会和惩教署的戒毒所)呈报的药物倚赖者概况互相比较;

  根据档案室和卫生署美沙酮求诊者资料档案室收集的数据,研究美沙酮求诊者的求诊模式;

  研究美沙酮求诊者的呈报历史,特别是有关他们接受戒毒治疗的历史;以及

  分析美沙酮求诊者在接受美沙酮计划的服务前后的概况和观感。

  1.4.2.1.2 更新工作包括两部分:(i)分析美沙酮求诊者的概况,及(ii)进行调查,研究美沙酮求诊者在接受治疗前后的概况和观感是否有任何转变。第(i)部分的对象包括所有在一九九八年参加美沙酮计划的药物倚赖者,而第二部分的调查则包括所有在一九九七和一九九八年新登记参加美沙酮计划,而在研究进行期间仍继续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疗的人士。

  1.4.2.1.3 在更新工作的第一部分,共分析了7 669名美沙酮求诊者的概况及从档案室抽取所有这些求诊者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的报告。此外,又从美沙酮求诊者资料档案室取得有关数据并加以结合,成为资料库作分析之用。详细报告载于附件VII。

  1.4.2.1.4 在更新工作的第二部分,共拣选了922个新登记个案以供包括在调查之内。数据收集工作已由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二日在全部21所美沙酮诊所进行。详细报告载于附件VIII。

  1.4.2.2 美沙酮治疗计划小组座谈会研究

  1.4.2.2.1 为了补充从美沙酮计划的调查所收集的资料,有关人员进行了一项小组座谈会研究,以便找出上述调查所包括对象以外的目标团体详细的概况资料,以及他们对美沙酮计划的看法和观感。

  1.4.2.2.2 调查所包括的对象共有五类(包括药物倚赖者和服务提供机构),共分成十个不同组别。各组的特点如下:

  第I类 正接受美沙酮戒毒治疗的求诊者

  两个组别:

  正接受戒毒的求诊者

  已透过美沙酮计划成功戒毒的求诊者

  第II类 曾参加美沙酮计划的人士(中途退出或重新登记的求诊者)

  三个组别:

  年龄在21岁以下的男性

  年龄在21岁或以上的男性

  女性

  第III类 没有参加美沙酮计划的人士

  两个组别:

  染上毒瘾时间不长的年轻药物倚赖者

  女性药物倚赖者(包括一些曾参加美沙酮计划的人士)

  第IV类 固定的美沙酮求诊者

  一个组别:

  已参加美沙酮计划至少一年的积极求诊者

  第V类 员工

  两个组别:

  为美沙酮计划提供服务的职员(包括医生、医疗辅助队人员、社工)

  戒毒机构和非戒毒机构的社工(包括外展和非外展社工)

  1.4.2.2.3 此外,是次调查亦由美沙酮计划、戒毒所、善导会、基督教互爱中心和明爱黄耀南中心物色了一些药物倚赖者来进行。

  1.4.2.2.4 除此之外,也从美沙酮计划内物色了部分员工及从非政府机构中物色了一些与药物倚赖者有前线接触的社工进行。

  1.4.2.2.5 为了方便目标对象之间进行讨论及从同一组别中收集到更多意见,每个组别均包括不同性别、年龄和背景的成员,成员组合可以说是来自四方八面的。

  1.4.2.2.6 透过有基本系统的小组讨论,调查收集了有关目标对象对美沙酮计划的观感和整体评价等多方面资料。而戒毒机构的社工和惩教署人员则协助带动小组座谈会的讨论。讨论内容由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助理员/博士生负责记录。

  1.4.2.2.7 小组座谈会的会晤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进行,参加人数共80人。详细的报告载于附件IX。

  1.4.2.3 量度市民对政府表现的满意程度的调查

  1.4.2.3.1 一九九九年六月,港府的效率促进组委托ORC 国际公司进行一项前期调查,以量度市民对政府表现的满意程度。该项调查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四日期间进行。

  1.4.2.3.2 有关方面考虑到有需要收集市民对美沙酮计划观感的最新资料,因此设计了数条有关问题纳入调查问卷内。为配合美沙酮检讨计划的调查目标,在效率促进组进行的调查中,受访者被问及对美沙酮计划的认识和满意程度,作为其中一项衡量政府表现的方法。调查人员以电话成功访问了700名市民。详尽的报告载于附件VIII。

  1.4.2.4 以往有关美沙酮治疗计划的研究

  1.4.2.4.1 在检讨进行期间,有关方面详细阅览了以往关于美沙酮计划的研究报告及有关文献。这些包括:

  《有关香港戒毒工作的最后报告书》(医务卫生署,一九七五年);

  禁毒常务委员会资料文件I-20/81号"对200名美沙酮病人的求诊率、剂量和尿液分析的研究";

  禁毒常务委员会资料文件I-2/82号"美沙酮病人持续服用和重新服用美沙酮的分析(一九七八年五月至一九八一年四月)";

  禁毒常务委员会戒毒治疗及康复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1/83号"美沙酮病人持续服用和重新服用美沙酮的分析(一九八一年五月至一九八二年四月)";

  "管制美沙酮糖浆的使用"检讨报告(卫生署,一九九一年);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33/94号"纽曼医生访问香港及其顾问研究"(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53/94号"改善美沙酮病人和戒毒康复者形象的方法";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7/95号"修订美沙酮治疗计划的治疗程序";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28/95号"评估美沙酮治疗计划修订后的治疗程序";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50/96号"美沙酮病人特性的分析结果";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51/96号"病人服用美沙酮的剂量调查";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52/96号"可在香港进行的纳曲酮试验";

  "香港及经拣选国家的美沙酮治疗计划"报告(立法局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一九九六年);

  香港的戒毒治疗与康复服务三年计划(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布政司署禁毒处,一九九七年);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19/99号"美沙酮治疗计划与纳曲酮";

  禁毒常务委员会文件53/99号"禁毒常务委员会访问新加坡报告";

  "香港戒毒会社工为美沙酮求诊者提供的跟进服务"报告(香港戒毒会,一九九九年);

  "香港戒毒会为美沙酮求诊者提供辅导服务的研究:初步研究结果"报告(香港戒毒会,一九九九年);

  "挑战与机会:处理物质滥用之多元化模式"文件(香港戒毒会,一九九九年);

  "香港美沙酮求诊者已知的社会需要检讨"报告(香港戒毒会,一九九九年);

  "以前参与美沙酮门诊计划和住院治疗计划的结果:香港研究随笔"文件(物质使用及误用,一九九九年);

  "香港药物滥用者感染爱滋病毒的情况"文件(卫生署特别预防计划,二零零零年);以及

  "香港药物滥用的社会成本研究"报告(禁毒常务委员会,二零零零年)。

  1.4.2.5 美沙酮在其他国家/地区的应用

  1.4.2.5.1 在检讨过程中,有关方面也研究了海外国家使用美沙酮代用治疗的经验。这些国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法国、新加坡、瑞士、荷兰、美国、英国、新西兰

  1.4.2.6 海外国家使用新药物以代替/辅助美沙酮的情况

  1.4.2.6.1 有关新药物或代替美沙酮的药物方面,工作小组研究了关于左旋-a -乙酰美沙酮及丁丙诺啡和一些中药的资料。有关辅助药物方面,工作小组也曾检讨纳曲酮的使用情况。

  1.5 总结

  1.5.1 工作小组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已完成属于研究部分的工作,包括阅览有关资料、更新美沙酮求诊者的资料,进行小组座谈会研究等,并总结得出三个主要方向: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推行;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包括代用治疗和戒毒两方面;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沿用方便用者参加的原则。

  支持上述三个主要方向的检讨结果和工作小组的建议详载于本报告以下的九章内。

第二章

香港美沙酮治疗计划

  2.1 历史

  2.1.1 美沙酮计划在一九七二年开始在本港推行,当时共有两项为期三年的研究计划,以试验美沙酮为药物倚赖者提供代用治疗的效用。一九七四至七五年间,海洛英供应奇缺,零售价急剧上升。

  2.1.2 一九七六年,当局进行的一项检讨显示,在参加试验计划的1 500名药物倚赖者中,超过90%求诊者每天领取美沙酮剂量的期间是有工作的。由于美沙酮代用计划十分成功,加上海洛英因供应严重短缺而零售价暴涨,以及药物倚赖者可能从事各项犯罪活动而为害社会,政府决定在四间诊所正式推行美沙酮门诊代用治疗计划。

  2.1.3 同年,政府亦在这四间诊所引进美沙酮戒毒计划,并另外开设15间诊所,专门提供美沙酮戒毒服务。

  2.1.4 一九七九年,共有21间美沙酮诊所,所有诊所均同时提供美沙酮代用治疗和戒毒服务。

  2.2 目标

  2.2.1 在这次检讨期间,美沙酮计划的目标如下:

  提供一种容易得到、合法、医疗上安全而有效的药物,作为求诊者继续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以外的一种选择;

  协助求诊者过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

  协助减少因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而引致的罪案和反社会行为;

  透过监察、健康教育和辅导,减少以静脉注射方法滥用药物及共用针筒的情况,从而预防肝炎、破伤风和爱滋病等血液传播的疾病;

  设立遍布全港的诊所网络,鼓励药物倚赖者到诊所接受治疗;以及

  提供戒毒治疗计划,协助药物倚赖者戒绝毒瘾。

  2.2.2 此外,由于美沙酮诊所有足够能力应付戒毒服务可能突然增加的需求,该计划同时也负*一种"安全网"的功能。事实上,据当局观察,美沙酮诊所的求诊率往往跟随海洛英零售价的波动而有所不同。

  2.3 运作

  2.3.1 收取求诊者的"准则"及评估

  2.3.1.1 香港的美沙酮计划采取门户开放政策,求诊者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或国籍,都可获得服务。该计划并无轮候名单,因此新求诊者来到诊所时即可获得医生接见。

  2.3.1.2 美沙酮计划收取求诊者的准则,是他们必须是医学上无即时生命危险的鸦片类药物倚赖者。求诊者如因患病而被诊治医生认为不适宜接受美沙酮治疗,会获转介往专科诊所/医院接受诊治,并建议他们在健康情况好转后始返回美沙酮诊所接受治疗。年龄在21 岁以下或染上毒瘾不足两年的求诊者,会先获鼓励参加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计划。不过,如果求诊者认为住院治疗会妨碍他们的工作或上学等,可获美沙酮计划接纳。对于年龄在18岁以下的求诊者,一般须获得家长同意后才可参加美沙酮计划。

  2.3.1.3 由于大部分已登记的求诊者在登记前都有滥用药物,诊所方面无法确知他们对美沙酮的耐受性。因此,诊所会初步建议一个合适的美沙酮剂量,并在其后的两个星期逐步增加。一般来说,最初处方的美沙酮剂量不应超过30毫克。诊治医生在第一次与求诊者面谈时,会根据求诊者每天滥用药物的次数和估计份量、吸食方法、开支及在面谈前可能曾经滥用药物,试行评估求诊者对鸦片类药物的耐受性。

  2.3.1.4 求诊者获接纳参加美沙酮计划时,诊所人员会详细记下他的病历和社会背景,并为他检查身体。此外,诊所人员又会为他填写一份有关滥用药物和性行为习惯的表格,及检查静脉及身体其他部分的注射痕迹。求诊者也会获得有关药物滥用和爱滋病的辅导服务,包括使用避孕套和正确处置针筒等。

  2.3.1.5 医生往往对以香烟及吸入烟雾方式滥用药物的求诊者较难作出诊断,通常只能透过验尿才可确定。因此,根据规定,每个新求诊者均须接受尿液测试,其尿液样本会在第一次求诊时一并收取。

  2.3.1.6 工作小组知悉,美沙酮计划会为求诊者进行评估。小组认为,这类评估十分重要,而且其重要性已为海外国家确认。根据海外国家的经验,作出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可以有更多有关求诊者的资料作为基础,以便向他们提供护理和适切的服务,以及在协助他们治疗、康复和重返社会时提供一系列支援服务。透过初步评估及重新评估取得的资料,可使在不同治疗阶段的求诊者得到更适切的服务。

  2.3.1.7 工作小组认为,求诊者的初步评估应在他们参加美沙酮计划后,以更详细和更有系统的方式尽快进行。这类评估的目的,是方便日后的监察和检讨求诊者的进展,并评估求诊者对社会心理、教育和就业等支援服务的需要。在进行这类评估时,应考虑采用一些量度方法如"毒瘾严重指数"(载于附件X)。所谓"毒瘾严重指数"是指透过有系统的面谈,就酗酒及/或药物倚赖者生活中的七个经常受影响的范围,评估求诊者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七个范围包括医疗状况、就业、药物滥用、酗酒、违法活动、与家人关系和精神状况。评估完成后,诊所人员便应为求诊者制定个别的治疗计划,包括的项目可以有以下各点:

  求诊者的短期目标;

  求诊者为达到其短期目标而必须履行的责任;

  求诊者对教育、职业康复和就业的需要;

  医疗、社会心理及和其他有需要的支援服务;

  可向求诊者转介/提供上述服务的次数;以及

  求诊者接受/建议接受代用治疗的时间。

  小组认为,在美沙酮计划下,应给予机会求诊者参与制订其个人治疗计划。

  2.3.1.8 有见及此,工作小组认为必须在美沙酮计划内加入一个有系统的求诊者重估机制。这个重估机制应被视为一种工具,用以检讨求诊者的状况、协助维持求诊者参加计划的动机,并方便日后在适当时候把他们转介往合适的治疗模式。这样也可让求诊者在制订他们本身的治疗计划时有更大参与。这个机制以一套运作程序为基础,以便对求诊者日后的治疗计划作出更定期和彻底的检讨。

  2.3.1.9 工作小组认为应加强培训员工对求诊者进行评估的技巧,以配合加强评估工作的方针。

  2.3.1.10 按照美沙酮计划目前的运作,诊所人员会在初次与求诊者面谈时为他们进行尿液测试。对于新登记和重新登记的求诊者,诊所在最初两个月内每隔两星期会为他们收集尿液样本。对于正接受治疗的求诊者,每隔四个星期便会进行一次尿液测试。工作小组认为,为了密切监察求诊者是否有滥用多种药物等情况,诊所人员应继续定期为他们进行尿液测试。

  2.3.2 诊所的地点和环境

  2.3.2.1 在检讨期间,全港共设有21间美沙酮诊所,四间在港岛,十间在九龙,七间在新界。这些诊所的分布图载于附件XI。

  2.3.2.2 目前,大部分美沙酮诊所都与普通科门诊诊疗所共用设施。由于这些诊所并非专门为提供美沙酮计划而设,故提供美沙酮服务的设施十分有限。现有设施包括一个配药柜枱、一个行政用的办公室及一或两个房间作医生房和辅导室之用。

  2.3.2.3 由于现有的诊所面积有限,工作小组发觉有很多服务无法提供,例如职业技能讲座、由临牀心理学家提供的支援服务、小组辅导服务、支援小组的活动及公众健康教育活动等。因此,工作小组认为诊所的环境应作出改善,以便提供较理想的环境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诊所内的设施可包括:

  辅导服务和支援活动的专用室;

  资讯角,提供有关就业辅助计划、职业技能训练计划及其他疗康计划等资讯;以及

  视听器材和健康教育室,宣扬健康教育的信息。

  2.3.2.4 随着环境改善,美沙酮诊所也可用作提供额外活动的中心,例如:

  由其他机构协办的职业技能讲座/研讨会;

  向求诊者提供并由临牀心理学家提供支援的特别环节;

  为求诊者提供的个别或小组辅导服务;

  支援小组的活动;以及

  公众健康教育活动。

  2.3.2.5 为方便提供第2.3.2.4段所述的各项服务/活动,每间美沙酮诊所可委任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这些诊所的活动应逐步增加,以达致提供"共同护理/综合"服务的理想模式。同时,当局应订立机制以监察进度。

  2.3.3 开放时间

  2.3.3.1 在21间诊所中,六间由上午七时至下午十时开放,而14间则由下午六时至十时开放;在长洲的一间,则由下午一时至八时开放。所有诊所均每日开放,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在台风袭港期间,诊所会作出特别安排,继续开放为求诊者服务。

  2.3.3.2 由于病人求诊的模式有所改变,若干美沙酮诊所的开放时间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以来已经调整。东边街美沙酮诊所目前是由上午七时至下午五时开放,而屯门美沙酮诊所则由下午三时至十时开放。在台风和暴雨期间,为方便求诊者起见,保持开放的主要美沙酮诊所数目由一九九八年四月起已由12间增至15间,而由二零零零年五月起更扩展至全部21间。诊所的开放时间也会定期作出检讨。

  2.3.4 代用计划

  2.3.4.1 在求诊者参加美沙酮计划两星期后,他们的情况会稳定下来,诊所人员会对他们作出评估,并说明遵守这项计划和药物的耐受性。诊所人员也会介绍及深入解释代用治疗和戒毒治疗这两种可供选择的治疗模式。

  2.3.4.2 对于许多不适宜或不能接受住院戒毒治疗的药物倚赖者来说,美沙酮代用计划是较可取的选择,而代用治疗也成为本港协助药物依赖者的主要模式。求诊者只需每日到美沙酮诊所一次,在诊所人员面前吞服一剂美沙酮。他们可以如常与家人一起、工作谋生或上学,并继续从事其他日常活动,而无须让人知道他们染有毒瘾。

  2.3.4.3 为了收到最大的治疗效果,求诊者需要服食足够的代用剂量。此举也有助求诊者无须同时服食零售海洛英作为补充。目前,获认可为可达致最大疗效的最起码剂量是每天60毫克。不过,不少求诊者每天获配的最高剂量是70毫克。当局每年都会进行美沙酮计划的剂量调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当局对持续参加美沙酮计划至少六个月的求诊者进行每天剂量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每天平均服用的美沙酮代用剂量是59.2毫克。在一九九九年,他们每天服用的平均剂量则是60毫克。

  2.3.4.4 接受代用治疗的求诊者中途退出(即连续28天没有接受治疗)的情况颇为常见。他们重返诊所接受治疗时,须办理重新登记的手续。

  2.3.5 戒毒计划

  2.3.5.1 按照一般做法,遇有年龄在21岁以下或只有很短吸毒历史的新求诊者,诊所人员会鼓励他们考虑参加住院戒毒计划,例如由香港戒毒会开办的计划。如求诊者认为住院式治疗妨碍他们工作或上学,要求以门诊方式进行戒毒,有关人员便会向他们充分解释门诊戒毒计划的性质和限制,并给予辅导。然后,他们会为求诊者设计一套由三至五个月不等的戒毒试验期。工作小组得知,由于朋辈影响的关系,世界各地门诊戒毒治疗的成功率都相对较低。因此,工作小组同意不能把戒毒成功的人数用作量度这计划是否成功的唯一尺度。

  2.3.5.2 求诊者一旦登记参加戒毒计划后,便会受到密切监察及须定期出席面谈。如有需要,他们可随时往见医生或社工。求诊者持续在两星期内服用最高剂量后,所服的美沙酮剂量便会逐步递减。

  2.3.5.3 当美沙酮剂量减至零毫克后及维持了四星期,而尿液检验也证明求诊者没有重新吸食鸦片类毒品,求诊者便可说是戒毒成功。如果失败,诊所人员会鼓励他们再次登记参加香港戒毒会或其他机构开办的住院计划。如果求诊者仍要求接受门诊治疗,诊所人员会让他参加代用计划一段时间,直至求诊者心理上准备好再次接受戒毒治疗。让求诊者暂时接受代用治疗的目的,是确保他们不会重新吸食零售鸦片类毒品,因为这些毒品既无品质保障,更会严重危害健康。

  2.3.5.4 初步戒毒成功的求诊者会接受为期18个月的善后辅导。在这段期间,诊所人员每三个月会接见求诊者及作出辅导,并替他检验尿液,测试是否有吸食鸦片类毒品。工作小组认为,这类辅导环节十分重要,旨在防止求诊者重染毒癖,而这正是戒毒和复元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部分。

  2.3.5.5 工作小组认为,虽然门诊戒毒模式存有不少限制,但仍有不少求诊者戒毒成功。

  2.3.6 治疗程序

  2.3.6.1 根据现行制度,新登记的求诊者服用的美沙酮剂量会按标准的治疗程序逐步增加至尽可能规定的最高剂量。对于可能需要较高剂量的求诊者,医疗人员会对他们的情况作出评估,然后才决定应开处的剂量。

  2.3.6.2 如果求诊者有特殊问题或医疗情况,可获开处少于最高的70毫克剂量。这情况通常适用于有慢性疾病如哮喘的求诊者,以及怀孕或正在戒毒的求诊者。

  2.3.6.3 求诊者登记后,会获得一张治疗咭。求诊者每次求诊时,只须向配药处出示这咭,便会获配适当的美沙酮剂量。所有求诊者均须在配药人员面前服食美沙酮,不可把美沙酮带离诊所。

  2.3.6.4 所有求诊者只能在一间美沙酮诊所登记。如须转往另一诊所,求诊者必须得到医生的同意及办理转诊所手续,然后才可在另一诊所重新登记。因此,参加美沙酮计划的求诊者不会出现双重记录。此举可确保求诊者不会在一天内前往不同诊所领取数份美沙酮剂量。如果服食数倍份量的美沙酮,会对求诊者构成危险。

  2.3.6.5 由于科技进步,工作小组认为如资源许可的话,应考虑分阶段把美沙酮计划现时的人手操作数据管理系统逐步电脑化,以便精简求诊者转诊所的手续。长远来说,电脑化有助拨出人手支援美沙酮计划下的改善措施和工作。此外,工作小组同意应定期检讨现时的治疗程序。

  2.3.7 行政

  2.3.7.1 美沙酮诊所由医疗辅助队队员、医生和社工提供所需服务。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底,美沙酮诊所共有135名医疗辅助队队员和三名全职高级医生提供服务和指导。同时,有43名医生轮值为美沙酮求诊者提供医疗护理。此外,有21名全职社工由香港戒毒会调派到这些诊所,为药物倚赖者提供辅导服务,照顾他们复杂的心理及社会需要。

  2.3.8 支援服务

  2.3.8.1 香港戒毒会的社工负责提供辅导服务。他们特别会对年龄在21岁以下的新登记和重新登记的求诊者、21岁及以上的新登记者,以及21岁及以上重新登记者加强辅导。前两类对象会在新加入时自动获派一名社工提供辅导。至于第三类求诊者,社工会根据他们的要求或医生的意见,又或在社工认为有需要时,提供辅导服务。提供这种服务的时间表很有弹性,并会征询诊所内医生的意见后订出。辅导服务可在诊所开放时间以外及任何合适地点进行。有些诊所本身有朋辈辅导员(即已康复的戒毒者)作支援。

  2.3.8.2 除了预早安排的面谈外,求诊者也可随时往见社工而无须预约。社工会尽可能即时提供辅导。他们会根据《社会工作员及监督人员为美沙酮诊所病人提供社会服务须遵照的工作指引》(一九九五年修订)提供专业辅导服务。他们并会定期与医生举行个案会议,检讨求诊者的进度和治疗计划。

  2.3.8.3 以静脉注射方式吸毒的药物滥用者经常共用针筒,因此大有可能感染爱滋病。所有新登记和重新登记的求诊者均会由医生接见,就药物滥用和爱滋病的问题接受辅导。社工也会以小组形式提供辅导。诊所人员会为求诊者填写一份有关滥用药物和性行为的表格。他们会解释没有安全措施的性行为和共用针筒和注射针可能感染爱滋病的风险,并提议他们,特别是性伴侣不只一个的人,使用优质的避孕套。。此外,诊所人员也会强调个人有责任正确地弃置用过的针筒。诊所内均张贴海报和展示资讯材料,以加强健康教育的信息。

  2.3.8.4 工作小组观察了现时美沙酮计划下各项支援服务的水平,认为这些服务可在下列三方面进一步加强。

  2.3.8.5 在辅导服务方面应考虑下列各点:

  辅导服务应继续不分年龄和背景,向所有求诊者提供,而对青少年的辅导应特别加强(例如要求求诊者的家人有更多参与);

  为继续向参加代用治疗和戒毒计划的求诊者提供辅导服务,并特别着重防止多种药物的滥用,确保参加代用治疗的求诊者获得足够剂量,以及协助参加戒毒计划的求诊者完成整项戒毒计划及防止他们重染毒癖;

  对于进行戒毒治疗的求诊者,除给予个别协助外,应试行采用"小组治疗";

  有关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和高风险行为的辅导应继续进行及予以加强;

  有鉴于对女性提供的特殊辅导/支援服务在其他治疗模式如自愿住院戒毒服务等十分成功,应在美沙酮计划试行这些服务,包括采用更多小组支援/互相支持的方式,而特别注意女性特有的问题,如需照顾幼儿和妇女健康等;

  辅导的重点可作出调整,着重求诊者的心态、对人生的基本价值观和自我实现;

  在情况许可下,应在更多美沙酮诊所加强使用康复者作朋辈辅导员,支援美沙酮求诊者。

  2.3.8.6 工作小组认为应考虑透过转介服务,为求诊者提供充足和可应用的社区资源、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关于这方面,香港戒毒会已建议利用该会其中三个社会服务中心为活动地点,向美沙酮求诊者提供朋辈和社会服务支援,尤其是就业辅导和求工技能的训练。香港戒毒会现正营办一项就业服务,将可为已康复的药物倚赖者提供直接的工作(特快专递和运输/搬迁工作)。其他建议提供的服务还包括生活教育课程,以及户外和户内康乐活动等。

  2.3.8.7 工作小组认为,如果情况适合,应把那些本身积极希望完全戒绝毒瘾的求诊者转介到政府或非政府机构提供的住院戒毒计划,因为这些计划可提供更全面的康复和善后服务。此外,应鼓励诊所人员把有较复杂需要和问题的求诊者转介往专科服务。工作小组认为如果资源许可,也应成立支援小组,对求诊者家人提供协助。

  2.4 整体成绩

  2.4.1 代用计划

  2.4.1.1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美沙酮计划的有效登记人数为9 695人,而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则为9 454人。在一九九九年,新登记者有1 028人,重新登记者为8 358人。一九九九年,美沙酮诊所的总求诊人次为2 460 316,而每天平均求诊人数为6 741人。在一九九九年,已登记求诊者的平均求诊率为69%。全部求诊人次中,约92%为男性,8%为女性。

  2.4.2 戒毒计划

  2.4.2.1 在一九九九年,共有101名求诊者接受戒毒治疗。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有156名求诊者登记参加戒毒计划,而96名求诊者正接受为期18个月的善后服务。

  2.4.3 成绩/表现指标

  2.4.3.1 美沙酮计划(包括代用及戒毒计划)的主要表现如下:

  目标对象 1999

  已在美沙酮诊所登记的求诊者平均求诊率 69%

  指标

  已在美沙酮诊所登记的求诊者人数 9 800

  美沙酮诊所每日平均求诊人数 6 800

  工作小组获悉,美沙酮计划下的代用和戒毒计划并无两套不同、清晰及可量度的成绩指标。工作小组认为,长远来说,应因应该两项计划不同的目标和运作情况,制订两套指标。不过,这两套指标在以下各点或会有共通之处:

  可减少/根除吸毒者滥用违禁药物;

  可减少/根除有关连的犯罪活动;

  可减少/根除导致血液接触传染病蔓延的行为;以及

  重拾美好人生/改善生活质素、重获/改善身体和心理健康。

  2.5 宣传

  2.5.1 在宣传方面,现行推广美沙酮计划的措施包括:

  在所有美沙酮诊所张贴海报和展示宣传单张;以及

  在卫生署网页提供有关美沙酮计划各项服务的资讯。

  2.5.2 工作小组认为现有的宣传措施颇为有限,应考虑制作新的资讯材料,以协助推行教育和宣传。同时,也应探讨可否发动一个得到知名人士支持的专业传媒宣传运动。

  2.6 市民的观感

  2.6.1 当局在一九九九年六月进行一项调查,藉以量度市民对政府表现的满意程度。主要有关美沙酮计划的调查所得如下:

  2.6.2 对设立美沙酮计划的认知程度

  2.6.2.1 大部分受访者(91.6%)知道政府已设立美沙酮计划。与女性受访者比较,有较高比率的男性受访者(94.4%)表示知道有美沙酮计划之设。虽然如此,年龄在60岁及以上(78.7%)或月薪少于$10,001(81.1%)的受访者在这方面的认识程度较少。

  2.6.3 对美沙酮计划宗旨的观感

  2.6.3.1 对于知道有美沙酮计划的人士,当中约四分之三认为该计划的宗旨是为人戒毒,而超过半数(54.3%)认为宗旨是代用治疗。少于5%不知道美沙酮计划设立的目的。

  2.6.4 设立美沙酮计划的措施的重要性

  2.6.4.1 大部分知道有美沙酮计划的受访者(71.6%)认为这项措施重要或非常重要。对于教育程度为小学或小学以下的人,持这种看法的有更高比率(80.9%)。

  2.6.4.2 约10%受访者认为设立美沙酮计划不重要或非常不重要。

  2.6.5 对政府在美沙酮计划各项措施的表现的满意程度

  2.6.5.1 知道有美沙酮计划之设的641名受访者中,相当大比率(37.8%)对政府过去12个月以来这方面的表现不感满意或表示不满。26.5%对过去12个月以来政府在这方面的表现感到满意。如根据教育程度分析,这项结果显示,与曾经接受中学或以上教育程度的人(18.3% - 24.0%) 相比,曾受小学或以下教育的人所占比率较高(41.1%)。

  2.6.5.2 相反来说,在这类人士中,对政府表现感到不满的受访者比率略低(22.0%)。他们对过去12个月以来政府在这方面表现感到不满意的最常见理由是:"这项计划不能帮助药物滥用者戒毒"(80.9%)。

  这项调查的结果虽然不是最终定论,但对于可如何改善市民对美沙酮计划的观感提供了有用指标。根据以上观察,工作小组作出下列评估:

  正如第2.6.3.1段所反映,大部分人认为美沙酮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戒毒,而超过一半受访者(54.3%)认为该计划是提供代用治疗。这显示市民普遍不知道美沙酮计划包括两个不同计划:代用治疗和戒毒。在某程度上,这个观念导致市民对过去12个月以来政府在美沙酮计划的表现感到不满意(2.6.5.2段)。由此可见,当局应考虑策划宣传,教育市民有关美沙酮计划的目的和组成部分;

  为了突出两种计划的分别,应考虑为它们各采用一个独立名称,即分别是"美沙酮代用计划"和"美沙酮戒毒计划"。

  2.7 工作人员的观感和培训

  2.7.1 美沙酮计划工作人员的支援和是否有足够培训,是导致该计划成功与否的关键。为支援这项检讨而进行的焦点团体研究,评估了工作人员对美沙酮计划的观感。在培训方面,医疗辅助队人员在被派往美沙酮诊所执行职务前,应已通过急救学周年覆试,并曾参加定期的医疗辅助队正规训练和特别为美沙酮计划而设的入职训练课程;这些课程都是理论和实务兼备。被调派往美沙酮诊所的医生均经验充足,并有定期进修以加强其专业知识。由一九九六年起,当局每年都为美沙酮诊所人员举办工作坊,参加者包括医生、社工和医疗辅助队监督人员。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开始,医疗辅助队队员(即配药人员)也获邀请参加工作坊。为支援这项检讨而进行的焦点团体研究也收集工作人员对推行美沙酮计划所需培训的意见。现把研究所得要点胪列如下。

  2.7.1.1 美沙酮计划的功效

  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美沙酮计划的代用治疗较戒毒治疗更有用,不过部分人员认为不应忽视该计划的戒毒功能,因为戒毒治疗有一些成功的个案。有强烈戒毒动机的受助人较可能成功。

  2.7.1.2 美沙酮的服量

  有些人员指出,美沙酮的剂量如果减少,现时绿色液体的颜色便会明显不同。因此配药人员有时很难暗中减少剂量而不让受助人察觉,因为受助人很容易发觉液体颜色的改变,从而投诉剂量减少。

  2.7.1.3 工作满足感

  研究认为,诊所人员的关怀和鼓励对受助人十分重要,他们可因此与受助人建立良好关系。虽然成功戒毒的个案数目不多,但如果受助人戒毒成功,员工在精神上会获得极大回报。

  2.7.1.4 美沙酮诊所的设施和环境

  研究认同诊所的内外环境均需作出改善。诊所内的设施不足,且过于残旧,空间太少。从外观看来,诊所也破落失修,使整个计划的公众形象十分负面。诊所恶劣的环境也给受助人错误的信息,令他们认为自已不值得尊重,而且觉得政府毫不热心为他们提供服务。因此,诊所的内部和外观均急待装修。至于拨出一些地方作为候诊室或受助人的休息室,诊所人员必须小心管理,以减少受助人与街头毒贩和药物倚赖者一起的机会。

  2.7.1.5 诊所开放时间

  诊所应延长开放时间,这样可使更多求诊者受惠,也让诊所人员有较多时间完成工作。

  2.7.1.6 诊所内的宣传设施

  研究发现,诊所内播放的健康或与药物有关的录影带和海报对受助人毫无作用,因为真正留意的人极少。部分原因是由于诊所内空间狭窄,而影带亦缺乏吸引力。至于诊所内的针筒弃置箱,研究认为能够发挥减低危害的功用,因此应更尽力鼓励受助人使用。研究又认为为便于管理起见,美沙酮计划的服务应电脑化,以便受助人可使用身分证代替面积过大的治疗咭。

  2.7.1.7 配药训练

  员工普遍认为有需要为他们(特别是年资较浅的人员)提供美沙酮配药训练。因为医生并非每天都到诊所,故充分具备有关药物的知识甚为重要。

  2.7.1.8 交流经验

  员工强烈认为有需要透过工作坊的形式,让美沙酮计划的各级工作人员有更多交流经验的机会。研究认为这类交流适宜每年举办两次,而各级人员均应获邀请参加。

  2.7.2 工作小组认为上述研究结果显示若干有待改善之处:

  2.7.2.1 治疗环境

  诊所的环境必须改善,以提供改良的护理服务。同时,应考虑在美沙酮诊所内提供一些设施如辅导专用室、资讯角和健康教育室等,以便这些诊所有更佳设备以提供辅导服务、支援小组活动和公众健康教育活动等。

  2.7.2.2 运作

  诊所的开放时间和现时治疗的规定/守则须因应员工和求诊者的意见,继续定期作出检讨。现有的治疗咭应由个人身分证取代。

  2.7.2.3 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工作小组认为,工作人员之间应举行更多交流会,并应就如何改善服务征询员工意见。美沙酮计划员工的培训和再培训应予加强,以配合各项新措施的推行。

  2.8 总结

  2.8.1 从观察美沙酮计划的现有运作、有关市民满意程度的调查及焦点团体研究所得,美沙酮检讨揭示对求诊者的评估/重估服务对制订个别的治疗计划至为重要,同时可让求诊者参与改良或进一步制定他们本身的治疗计划。如此一来,接受治疗的求诊者将可受惠,而美沙酮计划的成效也可得以提高。除此之外,美沙酮计划的辅导和支援服务尚有改善的余地(例如由家人更多参与)。有关方面也应成立支援小组,以协助求诊者和他们的家人。美沙酮计划的宣传工作亦应加强。

  至于美沙酮诊所的环境方面,当局应考虑作出改善,以配合护理服务的改善和新增的服务。为了更有效衡量代用和戒毒计划的表现或成效,长远而言应为这两种计划各自制定一套独立的表现或成绩评估指标。

第三章

香港美沙酮求诊者概要

  3.1 香港的药物滥用趋势

  在二零零零年上半年的药物滥用趋势摘要如下:

  3.1.1.1 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各机构向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呈报的药物倚赖者人数共10 607名。这个数字较一九九九年下半年上升了3.1%。

  3.1.1.2 药物倚赖者的平均年龄为33.1岁。他们大部分(84.7%)是男性。他们当中,有较大比率(32.4%)的人年龄介乎16至25岁。

  3.1.1.3 与一九九九年下半年相比,年龄在21岁以下的青少年药物倚赖者人数增加42.1%(由1 442增加至2 049)。当中,年轻女性的比率由25.0%增加至30.5%。

  这些青少年药物倚赖者的平均年龄为17.3。当中,年龄由16至18岁的青少年占较大比率(49.9%)。大部分(69.5%)都是男性,但女性所占百分率(30.5%)高于所有年龄的被呈报药物滥用者中女性所占比率(15.3%)。

  3.1.1.5 滥用药物的种类方面,精神科药物倚赖者的人数较一九九九年下半年的人数有所增加(由2 064人增至2 728人)。滥用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的人数增幅较大(由275人增至1 065人)。在该1 065人中,950人年龄在21岁以下。

  3.1.1.6 此外,被呈报曾滥用氯胺酮的人共453名,而一九九九年下半年则有21名。在该453人中,378人的年龄在21岁以下。

  3.1.1.7 另一方面,海洛英倚赖者的人数则下降7.9%。滥用甲基安非他明和三唑仑的人数则分别下降12.7%和15.3%。

  3.2 一九九八年香港药物倚赖者的总人数和特性

  上文第1.4.2.1段所述的更新工作在一九九九年根据一九九八年的数据进行。这些数据包括香港药物倚赖者的总人数和特性。为说明更新工作的背景,现把一九九八年药物滥用的情况载述如下:

  3.2.2 一九九八年情况

  3.2.2.1 在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的药物倚赖者人数共为16 964人,与一九九七年的17 634人相比,下降3.8%。在过去四年,本港药物倚赖者人数保持相当稳定。与一九九四年的20 327人数相比,一九九八年的数字下降了16.5%。

  3.2.2.2 青少年滥用药物的情况自一九九零年代初以来不断增加,但这个升势由一九九五年起出现逆转。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的21岁以下药物倚赖者共2 829名,与一九九七年的3 149人相比,下降了10.2%。

  3.2.2.3 另一方面,滥用药物的女性人数在一九九二至九六年期间不断上升,但在一九九七年出现逆转。一九九八年,呈报的数字为2 148人,与一九九七年的2 235人相比,下降了3.9%。

  3.2.2.4 海洛英仍然是本港最多人滥用的药物。一九九八年,被呈报并备有滥用药物种类资料的15 720名药物倚赖者中,滥用海洛英的有86.3%。其他常被滥用的药物,依次为大麻(8.9%)、安非他明(6.5%)、三唑仑(4.8%)和咳药(1.8%)。滥用精神科药物者的比率,由一九九七年的21.1%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21.7%。

  3.2.2.5 特别令人关注的是,曾吸食大麻和甲基安非他明(俗称"冰")的被呈报药物滥用者人数有所增加。被呈报滥用大麻的人由一九九七年的1 325名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1 402名,增加5.8%,而滥用"冰"的人同期的数字则由839名增至937名,增加达11.7%。

  3.2.3 性别和年龄分布

  3.2.3.1 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的药物倚赖者共16 964名,其中87.3%是男性,12.7%是女性。21岁以下的有16.7%,而21岁及以上的则有83.3%。在比较两性的年龄分布时,女性以年轻组别占较大百分比,21岁以下的有32.9%,而男性方面则有14.3%。

  3.2.4 居住地区

  3.2.4.1 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并备有居住地区资料的16 388名药物滥用者中,住在观塘的人占最大比率(11.3%),其次为深水埗(9.6%) 和油尖旺(8.9%)。至于21岁以下的药物滥用者,12.3%住在大埔,11.8%住在屯门,9.1%住在北区。

  3.2.5 滥用药物的种类

  3.2.5.1 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并备有滥用药物种类资料的15 720人中,86.3%滥用海洛英,只有比率甚小的人滥用其他种类药物如大麻(8.9%)、安非他明(6.5%),三唑仑(4.8%)、咳药(1.8%) 和咪达唑仑(1.2%)。

  3.2.5.2 21岁以下的青少年中,滥用海洛英的比率也很高,占一九九八年被呈报的2 539名青少年的58.3%。此外,青少年滥用大麻(26.7%)、安非他明(19.5%) 和三唑仑(1.8%)的情况也十分普遍。

  3.2.6 首次滥用药物的年龄

  3.2.6.1 一九九八年被呈报而又备有首次滥用药物年龄资料的药物倚赖者中,67.2%声称在15至24岁开始滥用药物,20.4%在15岁以前,其余12.5%则过了24岁才首次滥用药物。滥用药物者首次滥用药物的平均年龄为18.5岁,女性较早开始滥用药物,平均在17.9岁,而男性则在18.6岁。

  3.2.7 现时滥用药物的原因

  3.2.7.1 一九九八年,向档案室呈报并备有现时滥用药物原因的14 710人中,51.5%称是为了避免因没有服食药物而感到不适,31.1%受到同辈朋友影响,29.2%出于好奇,而23.1%为了解闷。至于21岁以下的青少年药物滥用者,他们现时滥用药物的原因主要是受到同辈朋友影响(60.6%),出于好奇(38.6%),避免因没有服食药物而感到不适(30.5%),以及为了解闷(27.2%)。

  3.2.8 通常每日滥用药物的开支

  3.2.8.1 一九九八年,提供滥用药物开支资料的12 842名药物滥用者,每天用于滥用药物的平均开支为254元。21岁及以上组别较21岁以下组别花费更多金钱在滥用药物上。前者通常每天的平均开支为265元,而后者则为178元。

  3.3 美沙酮求诊者的概要和特性

  根据一九九九年进行的更新工作,现把有关美沙酮求诊者概要和特性数据的主要观察所得胪列如下。

  3.3.1 个人和药物滥用的特性

  3.3.1.1 一九九八年,共14 319人向各种戒毒治疗计划求诊,其中65.7%是参加美沙酮计划,15.8%在香港戒毒会,12.4%在各戒毒所及6.1%参加其他自愿戒毒计划。

  3.3.1.2 性别和年龄

  3.3.1.2.1 在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计划求诊的人士中,88.0%是男性,而香港戒毒会、各戒毒所和宗教戒毒计划则分别有95.0%、94.7%和86.4%是男性。

  3.3.1.2.2 按年龄组别分析,大部分在美沙酮计划、香港戒毒会和各戒毒所接受治疗的药物倚赖者年龄介乎21至50岁,而向宗教戒毒计划求诊的药物倚赖者则大部分介乎16至40岁。把参加各戒毒计划的药物倚赖者的平均年龄相比,在宗教戒毒计划求诊的最年轻,其次为各戒毒所、美沙酮计划和香港戒毒会。

  3.3.1.3 婚姻状况

  3.3.1.3.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计划和香港戒毒会求诊的药物倚赖者在婚姻状况方面有相同的百分率,即约54%从未结婚。至于宗教戒毒计划方面的人数比率较高,达73.8%。

  3.3.1.4 教育水平

  3.3.1.4.1 参加宗教戒毒计划的药物倚赖者教育水平较高,约75%曾接受初中或以上教育。其他三类计划的有关百分率仅约55%。

  3.3.1.5 居所类别

  3.3.1.5.1 四类计划的药物倚赖者在居所类别方面的分布百分率大致相同。大部分药物倚赖者(55.8%至60.7%)居住在受资助的公屋租住单位,其次是私人楼宇(25.2%至30.9%)和其他种类居所(7.4%至11.1%)。

  3.3.1.6 就业情况

  3.3.1.6.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计划和香港戒毒会求诊的药物倚赖者在就业情况方面有类似的百分率分布,大部分(55%以上)并无工作。在戒毒所戒毒的药物倚赖者中,51.9%从事全职工人或散工/兼职工人的工作,而宗教戒毒计划、美沙酮计划和香港戒毒会的相应数字则分别是48.4%、38.5%和38.4%。

  3.3.1.7 犯罪纪录

  3.3.1.7.1 参加各种戒毒计划的药物倚赖者中,超过80%以往有犯罪纪录。他们常涉及的包括与药物有关及其他罪行。虽然如此,在戒毒所戒毒的药物倚赖者过往犯罪纪录中涉及与药物有关及其他罪行的比率(72.8%)较其他三种戒毒计划为高(35.3%至45.3%)。

  3.3.1.8 现时滥用药物的主要原因

  3.3.1.8.1 在美沙酮计划、香港戒毒会和戒毒所戒毒的药物倚赖者声称他们滥用药物的两个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因没有服食药物而感到不适及受到同辈朋友影响。对于参加宗教戒毒计划的人,他们报称的两个主要原因是受到同辈朋友影响及出于好奇。

  3.3.1.9 滥用药物的种类

  3.3.1.9.1 最多被报称滥用的药物是海洛英;四类药物倚赖者滥用海洛英的比率为94.4%至99.7%。当中,参加宗教戒毒计划的药物倚赖者滥用咳药的比率(3.2%)较其他药物倚赖者为高。

  3.3.1.10 滥用药物为时多久

  3.3.1.10.1 参加宗教戒毒计划的药物倚赖者滥用药物的日子最短,少于45%的人曾滥用药物超过10年,而其他三类人士的比率则由61.4%至73.8%不等。

  3.3.2 求诊模式

  3.3.2.1 首次向美沙酮计划登记距今多久

  3.3.2.1.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计划求诊的7 669名药物倚赖者中,28.6%已向该计划登记10至19年,约18.8%已登记20年或以上。求诊者自从第一次向美沙酮计划登记以来平均距今已有11年。

  3.3.2.2 以往求诊人数

  3.3.2.2.1 在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计划求诊的人士中,约五分之二以往曾经求诊一至四次,而约四分之一以往曾求诊五至九次。一九九八年,7 669名药物倚赖者中,约9%以往曾求诊15次或以上。其他14.3%的美沙酮求诊者则是新登记而非再次求诊。以往求诊的平均次数是七次 。

  3.3.2.3 每次求诊之间的相距时间

  3.3.2.3.1 经计算每个求诊者每次求诊的平均相距时间,发觉美沙酮求诊者往往在短时间内再次求诊。平均来说,在一九九八年的7 669名美沙酮求诊者中,约38%曾在一至两年内再次求诊,约20%则少于一年。

  3.3.2.4 上两次求诊之间的相距时间

  3.3.2.4.1 上次求诊和当前再次求诊的相距时间十分短。美沙酮求诊者当中,约38%在上次求诊后一年内再次求诊,约22%则在一至两年内。

  3.3.3 向档案室呈报的历史

  3.3.3.1 初次求诊前接触的呈报机构

  3.3.3.1.1 有关方面对3 835名美沙酮求诊者在第一次求诊前曾经接触的呈报机构作出研究,发现在他们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前,警务处是最主要的呈报机构(82.3%),其次是惩教署(41.8%)和香港戒毒会(15.1%)。

  3.3.3.2 初次求诊前曾经接触的戒毒机构

  3.3.3.2.1 在1 806名以往曾接触其他戒毒治疗机构的美沙酮求诊者中,他们向美沙酮计划寻求治疗前接触的两个主要戒毒机构是戒毒所和香港戒毒会。其次是基督教互爱中心(9.0%)及善导会(7.6%)。

  3.3.3.3 紧接初次求诊前及求诊后曾经接触的戒毒机构

  3.3.3.3.1 求诊者紧接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前,最常接触的戒毒机构主要是戒毒所(54.7%)、香港戒毒会(26.0%)、基督教互爱中心(5.5%)和善导会(5.4%)。他们初次求诊后立即接触的戒毒机构与上述次序相同,分别是:戒毒所(48.4%)、香港戒毒会(37.7%)、基督教互爱中心(4.2%)和善导会(2.7%)。

  3.3.3.4 每次求诊和再次求诊之间接触的呈报机构和戒毒机构的最高数目

  3.3.3.4.1 一九九八年,在7 669名美沙酮求诊者中,大部分在每次求诊和再次求诊之间曾接触两所呈报机构(30.5%)和一所戒毒机构(38.5%)。不过,据知在这情况下不曾接触任何呈报机构和戒毒机构的人数比率则分别是11.3%和19.9%。另一方面,据知就一次求诊和再次求诊之间接触机构的最高数目而言,约8%曾接触四间或以上呈报机构,而约6%曾接触三间或以上戒毒机构。

  3.3.3.5 按在美沙酮求诊者资料档案室登记年期计算曾经接触的戒毒机构数目

  3.3.3.5.1 美沙酮求诊者第一次登记后曾经接触的戒毒机构数目,往往随着他们在美沙酮求诊者资料档案室登记的年期长短而增加。对于登记少于10年的人,大部分曾接触过一所戒毒机构,而对于登记10年或以上的人,大部分曾至少接触两所戒毒机构。

  3.4 与上一次一九九五年研究的比较

  有关方面曾在一九九五年就美沙酮求诊者的概况进行同类型的研究。现藉这个机会比较这两次研究的结果,以便找出过去三年间美沙酮求诊者的特性是否有重大改变。现把主要的观察所得胪列如下。

  3.4.1 个人和药物滥用的特性

  3.4.1.1 过去三年以来,美沙酮求诊者不论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所类别和滥用药物种类方面都没有重大改变。与一九九五年的研究结果相比,在一九九八年,有更多美沙酮求诊者没有工作(55.8%)及在与毒品有关和其他罪行方面有犯罪纪录(43.8%)。

  3.4.1.2 报称现时滥用药物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因没有服食药物而感到不适的美沙酮求诊者比率,也由一九九五年的47.7%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68.8%。如把这两段时间的求诊者滥用药物的平均年期作出比较,一九九八年美沙酮求诊者滥用药物的年期(18.1年)较一九九五年的求诊者略长(17.3年)。

  3.4.2 求诊模式

  3.4.2.1 在一九九八年,美沙酮求诊者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后的平均相距时间(11.5年),较在一九九五年的人(10.9年)略长。至于其他求诊模式方面,这两段时间的求诊者并无重大分别。

  3.4.3 向档案室呈报的历史

  3.4.3.1 曾经接触的戒毒机构的数目除外,美沙酮求诊者的呈报历史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之间有重大改变。对于初次登记而再无重新登记的求诊者,在一九九八年求诊的人自初次登记后再无接触任何戒毒机构的人数比率(83.1%),较一九九五年(92.0%)的为低。

  3.5 对美沙酮治疗计划的功用和成效的看法

  在更新工作第二部分,有关方面从922名拣选的求诊者中面见了729名,调查他们对美沙酮计划的功用和成效的看法。现把观察所得分为两部分胪列如下。第一部分是关于美沙酮求诊者对美沙酮计划的观感和意见;第二部分是美沙酮求诊者参加该计划后特性的转变。

  3.5.1 对美沙酮计划的观感和意见

  3.5.1.1 对戒毒治疗服务的观感

  3.5.1.1.1 在被问及是否知道有其他种类的戒毒治疗服务时,约三分之二接受调查的美沙酮求诊者表示知道。调查发现,求诊者的年纪越轻,知道有其他种类戒毒治疗服务的比率越高。

  3.5.1.1.2 美沙酮求诊者最通常认为戒毒治疗服务最能帮助他们戒毒(58.2%),其次是代用治疗(43.7%)和就业(20.5%)。

  3.5.1.2 参加美沙酮计划的原因

  3.5.1.2.1 被访的美沙酮求诊者中,超过55%(即407人)报称参加美沙酮计划的理由是接受戒毒治疗。当中,93.8%亦认为美沙酮可用作戒毒。参加该计划的其他常见原因包括接受代用治疗(28.8%)及希望过正常生活(18.8%)。

  3.5.1.3 对美沙酮诊所服务的满意程度

  3.5.1.3.1 大部分(79.5%)美沙酮求诊者对美沙酮诊所的服务表示满意。

  3.5.1.3.2 调查结果亦显示,大多数美沙酮求诊者对美沙酮诊所的运作感到满意,特别是他们享有的自由度(96.8%)、诊所设施(94.6%)、职员态度(94.1%)及等候时间(93.3%)。尽管如此,约四分之一(25.1%)美沙酮求诊者对美沙酮诊所的开放时间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现时所服美沙酮剂量的求诊者中,约50%希望减少剂量,而40%则希望增加剂量。

  3.5.1.4 改善美沙酮诊所的环境和设施

  3.5.1.4.1 在被问及诊所的环境和设施是否有需要改善时,约80%求诊者称并无需要。

  3.5.1.4.2 认为有需要进一步改善的求诊者中,超过三分之一人表示诊所内应有更多空间。其他有待改善之处是:前往诊所的便利程度(27.0%)及整齐清洁的水平(20.3%)。

  3.5.1.5 服用美沙酮

  3.5.1.5.1 在被问及他们是否知道美沙酮有什么用途时,超过90%受访者表示可用作戒毒。约半数受访者称美沙酮亦可用作代用治疗。

  3.5.1.5.2 在68名不知道美沙酮可用作戒毒的求诊者中,约90%是21岁及以上的男性。

  3.5.1.6 会否考虑服用美沙酮作戒毒治疗

  3.5.1.6.1 极大部分(88.9%)受访的美沙酮求诊者报称他们曾考虑服用美沙酮作戒毒之用。这个数目亦占了参加美沙酮计划作戒毒治疗者的93.6%。不过,他们尚未参加戒毒治疗计划,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时间(32.2%) 及认为可以透过代用治疗计划(30.9%)逐步戒毒。其他原因包括:没有信心(12.3%)、担心感到不适(8.6%)及没有需要(8.4%)。

  3.5.1.6.2 报称不会服用美沙酮作戒毒治疗的求诊者,最常见的原因是没有信心(34.6%) 和没有时间(33.3%)。其他原因包括:认为没有用(14.8%), 担心感到不适(12.3%)及没有需要(11.1%)。

  3.5.2 接受美沙酮治疗后特性的改变

  3.5.2.1 是否察觉精神上有改变

  3.5.2.1.1 大部分(74.0%)美沙酮求诊者报称他们接受美沙酮治疗后精神有改善。与男性求诊者相比,更高百分率(10.5%)的女性求诊者报称她们接受美沙酮治疗后精神更差。

  3.5.2.2 是否察觉与家人关系改变

  3.5.2.2.1 超过半数(52.1%)美沙酮求诊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与家人的关系有所改善。对年轻的求诊者来说,这个改善尤其显著(65.4%)。

  3.5.2.2.2 调查结果显示,与从未接受香港戒毒会辅导服务的美沙酮求诊者(47.1%)相比,曾经接受该会辅导服务的求诊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有较高比率(55.5%)与家人的关系有所改善。

  3.5.2.3 与并非药物倚赖者的朋友接触的频密程度是否有改变

  3.5.2.3.1 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约35.5%求诊者报称他们与非药物倚赖者朋友的接触较前为多。

  3.5.2.4 就业情况的改变

  3.5.2.4.1 超过半数(55.9%)美沙酮求诊者均有从事全职工人或散工/兼职工人的工作。与求诊者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时(51.3%)相比,他们就业情况的百分点略增加了4.6%。

  3.5.2.5 偶然吸食海洛英

  3.5.2.5.1 超过半数(58.0%)美沙酮求诊者报称他们在受访时的过去四星期内并无滥用海洛英。与受访时的过去四星期内曾滥用海洛英的人相比,他们与家人改善关系的比率(58.1%)更高,而与非药物倚赖者朋友接触的次数也更多(39.6%)

  3.5.2.5.2 报称在受访时的过去四星期内仍有滥用海洛英的求诊者中,58.9%称是由于心瘾。其他常见的原因包括有钱购买(16.8%)和受药物倚赖者朋友影响(15.1%)。

  3.5.2.6 因同时滥用药物而发生的危险行为

  3.5.2.6.1 在受访时的过去四星期内仍有滥用海洛英的305名美沙酮求诊者中,少于5%报称曾与其他人共用针筒。

  3.5.2.6.2 与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时相比,较高比率的求诊者报称他们知道共用针筒或使用未经消毒的针咀,可传染到爱滋病(90.8%)、肝炎(43.2%)和破伤风(18.7%)。他们初次求诊时的相应数字为:爱滋病(79.4%)、肝炎(27.6%)和破伤风(15.1%)。

  3.5.2.7 犯罪行为

  3.5.2.7.1 超过50%的求诊者声称,参加美沙酮计划后的人会比以前少犯违法的事,如盗窃和抢劫等。

  3.5.2.7.2 相互关系分析的结果显示,每天前往美沙酮诊所求诊的次数和一些与罪行有关因素有重大关连。如果海洛英的零售价上升,或者呈报的轻微毒品罪行(如藏有滥用药物的用具及服食药物)数目减少,预计便会有较多美沙酮求诊者接受治疗。此外,平均每日求诊率和盗窃案数目亦成反比例。

  3.6 求诊者可见的社会需要

  3.6.1 由于现有的美沙酮求诊者辅导服务是由香港戒毒会社工提供,调查人员就本港美沙酮求诊者可见的社会需要向该会11名社工作出调查。

  3.6.2 一九九九年九月,有关方面就这范畴举行了三次非正式的小组讨论。共11名社工参与讨论。当中,七人参与第一次讨论会,两人参与第三次讨论会。

  3.6.3 调查人员采用内容分析法,分析社工的回应。有关美沙酮求诊者可见的社会需要主要研究结果现摘述如下:

  3.6.4 安全需要、就业

  3.6.4.1 美沙酮求诊者的失业和就业不足情况十分常见。由于本港经济仍然疲弱,社会上也缺乏资源协助他们解决失业问题。

  3.6.4.2 不少美沙酮求诊者曾在狱中服刑多年。他们在求职面试时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准雇主面前如何解释他们过去的经历和缺乏工作经验。

  3.6.4.3 调查结果认为,一份稳定的职业是保持不吸食海洛英的关键。

  3.6.5 安全需要、经济

  3.6.5.1 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疗的求诊者需得到经济援助,因为他们基于健康情况无法工作。

  3.6.6 安全需要、房屋

  3.6.6.1 美沙酮求诊者在戒毒期间情绪往往波动很大,常与家人或伴侣发生争执。有时,教育他们的家人正确处理正在戒毒的求诊者,有助他们康复。不过,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中途宿舍形式的临时庇护所较有助他们康复。

  3.6.7 安全需要、法律保障

  3.6.7.1 美沙酮求诊者常常抱怨,当警方在他们身上找到美沙酮治疗咭时,往往视他们为吸毒者。他们感到身为美沙酮求诊者缺乏法律保障。

  3.6.8 需要归属感和关怀、家庭

  3.6.8.1 美沙酮求诊者的家人一般对美沙酮治疗有负面看法,而且不接纳美沙酮求诊者的身分。他们认为求诊者与吸毒者并无分别。他们担心的是,美沙酮也是一种可以上瘾的药物,但他们却不了解到美沙酮有减低危害的功能。这种观感主要是受到传媒对美沙酮负面报导的影响。

  3.6.9 需要归属感和关怀、 同辈朋友

  3.6.9.1 大部分美沙酮求诊者自我形象低落,与并非药物倚赖者的朋友十分疏远。他们感到沉闷之余,于是与以前的药物倚赖者同辈朋友重新联络。

  3.6.10 需要归属感和关怀、社会认同

  3.6.10.1 美沙酮求诊者认为他们备受社会人士的歧视而非认同。

  3.6.11 需耍归属感和关怀、休闲及康乐

  3.6.11.1 大部分美沙酮求诊者由于染上毒瘾多年,早已失掉以往的兴趣和嗜好。戒掉毒瘾后,他们往往感到生活失去寄托,人生没有意义。许多受助人发觉他们开始接受美沙酮代用或戒毒治疗后,生活增加了空闲时间。可是,缺乏休闲和康乐活动使他们易受引诱。

  3.6.12 需要自尊

  3.6.12.1 由于自尊心低落,美沙酮求诊者往往不愿结交朋友。他们失去自尊,源于他们视自己为一无是处的药物倚赖者。因此,他们不肯扩大社交圈子,结果感到百无聊赖,与药物倚赖者的朋友重新交往。

  3.6.13 教育

  3.6.13.1 美沙酮求诊者不懂得照顾自己。他们需要有关预防爱滋病、性教育、个人卫生护理、个人卫生等方面的知识。

  3.6.14 其他需要

  3.6.14.1 美沙酮求诊者有医疗上的需要。当他们患病而向美沙酮诊所医生求诊时,便会被转介到门诊诊所接受普通科医生的诊断。不过,求诊者认为门诊医生对美沙酮没有认识,也不清楚他们的疾病是否与美沙酮有关。

  3.7 观察

  3.7.1 从以上调查所得,工作小组认为应适当考虑下列范畴,以便对美沙酮计划作出改善。

  3.7.2 辅导服务

  3.7.2.1 调查结果显示,曾经接受香港戒毒会提供辅导服务的求诊者,有较高比率(55.5%)与家人关系有所改善。这项结果证实辅导服务的重要性,也肯定了工作小组的建议,就是应着重向所有不论年龄和背景的求诊者提供辅导服务,而对青少年的服务应特别加强。

  3.7.2.2 根据调查所得,工作小组发现对于那些报称仍有滥用海洛英的美沙酮求诊者,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心瘾(58.9%)和受药物倚赖者朋友的影响(15.1%)(3.5.2.5.2)。为了帮助他们对抗同辈药物倚赖者朋友的影响,应考虑为正在接受戒毒治疗的求诊者成立支援小组。此举可让求诊者从有类似情况的人身上互相得到支持。这样也可有助照顾求诊者渴望归属感和同辈朋友关怀的社会需要,一如调查结果所示(3.6.9.1)。

  3.7.3 转介服务

  3.7.3.1 从调查结果可知,稳定的职业显然是求诊者得以保持远离毒品的要素。自食其力不单可令人应付经济需要,而且也可提高个人自尊,减轻沉闷感和使人生更有意义。因此,工作小组认为有需要加强服务,为美沙酮求诊者提供职业训练。透过增加美沙酮计划和其他社会就业服务之间的联系,当局便可为求诊者加强向他们提供就业、职业或社会技能的训练。当局也可透过转介服务,向求诊者提供容易得到的社区资源、职业康复、教育和就业服务。这些服务可由有关政府部门和各非政府机构合作提供。

  3.7.3.2 调查发现,超过55%受访的美沙酮求诊者报称,参加美沙酮计划的原因是戒毒(3.5.1.2.1)。此外,受访的美沙酮求诊者中,88.9%表示曾考虑服食美沙酮作戒毒之用(3.5.1.6.1)。有鉴于这些调查结果,当局应考虑在适当时把这类有意戒毒的求诊者转介参加由非政府机构提供及附有善后辅导服务的住院戒毒计划。

  3.7.4 支援小组

  3.7.4.1 正如第3.7.2.2段所建议,应成立支援小组,对求诊者和家人提供更佳协助。

  3.7.5 运作

  3.7.5.1 为了提高美沙酮计划的行政效率,当局应在资源许可时,分阶段把美沙酮诊所的运作电脑化。长远来说,应取代现时以人手操作的数据管理系统,以便拨出更多人手为美沙酮计划的改善措施和其他新措施作出支援。

  3.7.5.2 鉴于美沙酮计划日后会实行电脑化,应考虑最终以求诊者个人的身分证取代现有的治疗咭,并精简求诊者因更改住址而需转移诊所的程序。

  3.7.6 职员教育和培训

  3.7.6.1 应在香港戒毒会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协助下,举办一些专为社工而设的座谈会,以推动他们改变对美沙酮求诊者的态度和向他们阐释现正为美沙酮计划筹划/已实施的转变/新措施的宗旨,使他们协助推行该等措施。

  3.7.6.2 应制订一些配合需要的教材套或其他教材,以供在入职训练和再培训课程中使用。此外,也应考虑加强利用求诊者的家人协助求诊者及增设朋辈辅导员。

  3.7.7 公众教育和宣传

  3.7.7.1 美沙酮计划在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的功能应在所有宣传中作适当强调。有些求诊者没有参加美沙酮戒毒治疗,原因是他们以为可透过代用治疗作出戒毒,而且也担心会感到不适(3.5.1.6.2)。这些调查结果显示,并非所有求诊者都对该计划本身有足够了解,因此政府需要加强措施,介绍计划的目标和提供哪些服务。

  3.7.7.2 这些观察所得再加上第2.6.6段所载,反映出政府有需要订出整体的宣传计划,以提高市民和求诊者对该计划的使用和性质的认识。教育的对象应不仅是现时的求诊者,还应包括职员和广大市民。政府也应以地区团体为对象,制订一套有系统的宣传策略。

  3.8 总结

  3.8.1 有关美沙酮计划的功用和成效的调查所得,证明确有需要继续推行这计划。有鉴于求诊者的概况资料和社会需要,这项检讨反映出当局尤应注意的是要进一步改善为求诊者提供的支援服务。这类服务包括三项主流服务,即辅导、转介和支援小组。此外,亦应考虑方法以精简现时各美沙酮诊所的运作,并加强职员培训。雇用更多朋辈辅导员以支援求诊者及加强对美沙酮计划的宣传等。

第四章

美沙酮治疗计划的所需成本

  4.1 人手编制

  4.1.1 美沙酮诊所是由医疗辅助队人员、医生和社工负责提供服务。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底,各诊所共有135名医疗辅助队人员和三名全职高级医生提供服务和指导。同时,有43名医生轮值为求诊者提供医疗护理,以及21名由香港戒毒会调派的全职社工因应药物倚赖者复杂的心理和社会需要,向他们提供辅导服务。

  4.2 与其他戒毒疗康模式相比的总运作成本

  4.2.1 就美沙酮计划而言,运作成本包括人手开支、药物开支、以及支援和行政费用。

  4.2.2 在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卫生署用于美沙酮计划的开支约为3,300万元。加上大约900万元的香港戒毒会辅导服务估计每年开支,全年总开支约为4,200万元。

  4.2.3 一九九九年,各美沙酮诊所共有2 460 316求诊人次,而一九九九年用于每个求诊人次的开支为17元。

  4.2.4 由于每种戒毒疗康模式都各有特色,把各种模式的运作成本互作比较并不适宜。

  由香港明爱推行的青少年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疗康中心由一九九九年三月起开始运作。每人每年的所需开支是以全年开支除以估计每年的求诊人数而得出。

  4.2.5 参加不同的住院疗康计划(包括中途宿舍)的求诊者所接受的戒毒治疗时间长短不一。为精神科药物依赖者提供的辅导服务情况也相同。此外,为不同求诊者而设的治疗个案工作和预防/教育/训练计划的专业程度也各有不同。因此,每年用于每个求诊者的成本只应作参考之用。

  4.3 社会成本

  4.3.1 禁毒常务委员会辖下的研究小组委员会在一九九八年委托研究机构进行"香港药物滥用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本研究"。这项研究的整体目的,是要估计与本港药物滥用问题有关的社会成本。研究于二零零零年六月完成,而总结报告已在同年十二月呈交禁毒常务委员会。

  根据香港药物滥用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本研究 (以下简称"社会成本研究")报告,一九九八年用于戒毒疗康工作的公共(包括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开支总额为5.5854亿元。正如第4.2.2段指出,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卫生署用于美沙酮计划的全年总开支为4,200万元。由于一九九八、九九及二零零零年这数年间的通货膨胀率微不足道,同时假设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用于美沙酮计划的开支与一九九八年相若,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美沙酮计划所涉成本占戒毒疗康方面公共开支总额的百分率为7.5%。

  4.3.3 倘若美沙酮计划能减少求诊者滥用违禁药物和犯罪行为,增加他们就业的机会,并让他们在社会上过着相对地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则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有能力减少社会上滥药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本。以下就两种最重要的社会成本(即失去生产力和与财物有关罪案)的减少情况作出说明。

  4.3.3.1 减少失去生产力的社会成本

  4.3.3.1.1 失去生产力是一种间接和无形的社会成本,是指社会上一个适龄工作的人因滥用药物而无法加入劳动力。一如较早时(3.5.2.4.1)所述,有关美沙酮求诊者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者中,自从参加美沙酮计划后有从事全职工人或散工/兼职工人工作的人数增加了4.6%。由于一九九八年美沙酮诊所的每日求诊人数为6 691名(这个数字较全年登记总人数合用),一九九八年因参加美沙酮计划而找到工作的求诊者人数是6 691名x 4.6% = 308名。在上述?社会成本研究报告?中,用以计算一九九八年失去多少生产力的平均每月入息是8,508元。因此,由于推行美沙酮计划而节省或减少失去生产力的社会成本为308 x 8,508元x 12个月= 3,145万元。

  4.3.3.1.2 根据?社会成本研究报告?所载,一九九八年因失去生产力而涉及的总成本估计为7.5388亿元。如果美沙酮计划不曾导致减少这项社会成本,上述总成本应为7.5388亿元+ 3,145万元 = 7.8533亿元。

  4.3.3.2 减少轻微罪行及与财物有关罪行的社会成本

  4.3.3.2.1 对大多数药物依赖者来说,干犯偷窃和其他与财物有关罪行是取得足够金钱应付昂贵的滥药行为的重要途径。涉及这类罪案的物品价值,是一项间接及无形的社会成本。在?社会成本研究报告?中,一九九八年每个吸毒者因偷窃及干犯其他与财物有关罪行而涉及的物品价值估计为每月5,000元。美沙酮求诊者倘没有同时吸食海洛英,便无须为钱干犯轻微罪行,而同时兼服食美沙酮和海洛英的求诊者所干犯的与财物有关罪行,涉及的财物价值是一般药物依赖者干犯这类罪行所涉财物价值的一半(即每月2,500元)。报告进一步假设半数求诊者是兼服美沙酮和海洛英的。由于美沙酮诊所每日求诊人数为6 691名,在一九九八年因美沙酮计划而在轻微及与财物有关罪行方面节省或减少的社会成本是6 691÷2 x (5,000元+2,500元) x 12 = 3.011亿元。

  4.3.3.2.2 根据?社会成本研究报告?所载,一九九八年所有药物滥用者干犯的与财物有关罪行所涉及的物品价值,估计为5.9541亿元。如果美沙酮计划并未导致减低这项社会成本,则有关成本便会是5.9541亿元 + 3.011亿元 = 8.9651亿元。

  4.4 海外研究

  关于海外对社会成本的研究,下列在东伦敦市一项美沙酮效用经济评估研究的发现颇值得注意:

  接受美沙酮治疗较长时间的受访者,在六个月跟进期内取得更佳成效。

  此外,资料显示接受美沙酮治疗有较长时间的受访者,每日在药物方面的支出水平会减少。他们用于购买零售药物的开支及犯罪收入也相对下降。

  调查结果认同一些意见,认为短期来说,美沙酮戒毒治疗可以是一个用以干预药物滥用和与药物有关罪行的政策工具。

  4.5 总结

  从以上研究可见,美沙酮计划是本港众多戒毒模式中运作成本最低的。事实上,推行美沙酮计划使社会上药物滥用问题涉及的社会成本(就失去生产力和干犯轻微及与财物有关罪行而言)得以减低。英国方面的研究也证实美沙酮治疗是一个可用以干预药物滥用和与药物有关罪行的政策工具。

第五章

替代/辅助药物

  5.1 引言

  5.1.1 是次检讨对数种药物曾进行研究,包括丁丙诺啡、左旋-a -乙酰美沙酮、一些中药和纳曲酮。现把研究结果详载如下。

  5.2 丁丙诺啡

  丁丙诺啡是一种混合的类鸦片显效药和颉颃剂,可在舌下含服。如果剂量少,它是一种显效药;如剂量多,其颉颃作用便随之增强,可加快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美沙酮或左旋α乙酰美沙酮服用者的断瘾征状。由于丁丙诺啡与胞膜受体紧紧结合,因此药力时间很长。在终止治疗时,断瘾征状相当温和。

  5.2.2 多项研究(特别是在美国的研究)显示,如果戒毒者对鸦片类药物倚赖程度较低,而有关的治疗计划又有良好管理和监管,丁丙诺啡可用作代替美沙酮的代用剂。这种药物在英国已领有牌照,但迄今并无有关它的代用剂功能的认真研究。在法国、瑞士和芬兰,这种药物也已登记作同类用途,据知,中国也曾对这种药物作出试验。一九九四年,美国指定丁丙诺啡为可用作治疗鸦片毒瘾的药物,但该药物的应用尚未得到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认可。

  5.2.3 丁丙诺啡在减少鸦片类药物的滥用方面的功效虽仍有待认真研究,但美国、欧洲和中国有若干研究认同这种药物对代用和戒毒治疗都有效,并已鉴别出剂量与效应之间的关系。丁丙诺啡的优点是降低服用者对药物倚赖的程度、断瘾征状减至最少,而且每次服用相隔的时间可能较长。不过,工作小组认为就现有的比较调查结果看来,尚未可以就这种药物是否比美沙酮优胜下定论。

  5.2.4 如果剂量适当而又在舌下含服,丁丙诺啡是一种安全的药物。用者服后常见的征状是虚弱无力、腹泻和失眠。不过,曾经有人因不适当地透过其他方式服食(如以静脉注射),以致呼吸系统受损而死亡。在一些国家如印度和尼泊尔,曾发现以注射方式滥用丁丙诺啡的情况,而这种方法会令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的情绪冗奋。以成本而言,丁丙诺啡也较美沙酮昂贵得多。

  5.3 左旋-a -乙酰美沙酮(以下简称"左旋美沙酮")

  左旋美沙酮是一种合成类鸦片显效药,在一九九三年获美国认可作鸦片类药物戒毒之用。它的药力持久,由48至72小时不等(美沙酮的药力可维持24至36小时)。因此,戒毒者可隔天服食。

  5.3.2 在功效方面,有些研究显示,服食左旋美沙酮和减少滥用鸦片类药物之间有剂量和效应的关系。不过,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显示它的功效比美沙酮优胜。哈佛公众卫生学院对一项比较左旋美沙酮和美沙酮的随机化及对照试验报告进行大规模分析,发现在统计数据上两者有重大分别,美沙酮求诊者有较多人继续留下接受戒毒治疗。在同一项检讨中,研究发现两者有若干分别,左旋美沙酮在减少滥用鸦片类药物方面较优胜,但在统计数据上分别并不明显。其他报告也指出左旋美沙酮戒毒计划在保持戒毒者继续接受治疗方面的问题,因为有些药物倚赖者认为左旋美沙酮"没有味道",并往往转用其他代用治疗法。左旋美沙酮对戒毒的用途也很有限。

  5.3.3 以安全程度而言,该药物如果正确使用是安全的。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失眠、神经紧张和便秘。令人关注的安全问题在于它药力很长的特性。有关方面必须向药物倚赖者发出警告,这种药物的药力高峯期不会立即见效,而且一旦与其他精神科药物(包括鸦片类药物或酒精)一同服用,可能导致剂量过多和死亡。事实上,当局曾经接获这种死因的死亡报告。这种药物如每日服用,也会导致剂量过重。因此,有关人员不建议每日服用,或者应加服美沙酮作为补充剂。在美国,政府基于安全理由,不容许求诊者在家中以左旋美沙酮作戒毒之用。总括来说,政府必须作出监管和向使用者推行教育,以策安全。

  5.3.4 左旋美沙酮既是一种合成类鸦片显效药,也会如美沙酮和丁丙诺啡一样,引起一定程度的医源性药物倚赖。它在断瘾征状的严重程度与美沙酮相若。

  5.3.5 一般来说,不论是丁丙诺啡还是左旋美沙酮也不能避免美沙酮的大部分弱点。与美沙酮研究相比,有关前两种药物的研究规模和数量都较少,而已进行的研究也限于评估它们在减少滥用鸦片类违禁药物方面的功效,但没有触及其他范畴如减少犯罪活动、减少感染有关传染病的危险和死亡等。两者同是容易上瘾的药物,但丁丙诺啡据知不及左旋美沙酮般容易成瘾。

  5.3.6 虽然丁丙诺啡的药理学上的特性显示它的潜力较美沙酮优胜,但迄今已进行的研究仍未证明它在实际临牀应用上胜过美沙酮。亦应注意的是,丁丙诺啡有可能经由注射被滥用,因而导致正如一些海外国家曾经出现的严重并发症和死亡。

  5.3.7 同样来说,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显示左旋美沙酮较美沙酮优胜。从有关左旋美沙酮的研究可知,它的优点是药力较长,容许隔天服用,但其缺点足以抵销其优点。它的问题在于求诊者会半途终止,而且副作用是当病人把该药与其他药物合并服用而引致剂量过重时,可能因此致死。由于不少接受代用治疗的鸦片类药物倚赖者同时也有滥用鸦片,我们不应低估这种潜在的危险性。

  5.4 中药

  5.4.1 在中国,共有五种中药被内地的国家药物管理局发给"特许制造新药"的权利。"福康片"是该五种药物之一。

  5.4.2 "福康片"

  5.4.2.1 "福康片"是由传统中草药和西藏草药合制而成的戒毒药物。它在一九八六年首次由甘肃国立科技学院研究而成。经过10年研究后,该药在一九九五年七月获中国药物管理局颁发的"国家认可新药物证书"。一九九八年一月,它获得卫生部发给"特许制造新药"的权利。

  5.4.2.2 根据福康片唯一代理天大实业(中国)有限公司指出,求诊者服食这种药物六天后可完全戒除毒瘾。他们须每天服药三次,每次四粒。以整个疗程计,求诊者共需服食72粒。

  5.4.2.3 关于防止再染毒瘾的问题,有关方面曾经对100名药物倚赖者进行研究。这些倚赖者当中,36名在戒毒六个月后重新染上毒瘾,不过要注意的是重染毒瘾可能是基于许多因素,包括医疗因素、社会和经济因素。

  截至一九九九年八月,该种药物在本港的市价是每个戒毒疗程4,800元。至于出口到海外国家,福康片的售价约为400至500美元。

  5.4.2.5 对于"福康片"在戒毒功效上是否大大优胜于其他中药,在现阶段要下定论是不切实际的。工作小组认为,在疗康服务引入正式临牀试验或使用中药,应配合《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的全面生效日期。该条例提供一个法定架构,规定中医师必须领牌,并监管中药的使用。《中医药条例草案》在一九九九年二月交由立法会讨论,并在该年七月通过成为法例。预料中药的规管可由二零零一年起分期实施。工作小组认为,该条例一旦全面实施,便会提供所需架构,以便开始进行中药在戒毒和防止重染毒癖方面的全面临牀试验。

  5.5 纳曲酮

  5.5.1 药性

  5.5.1.1 纳曲酮是一种鸦片类颉颃剂,可防止吗啡和海洛英带来的自觉和生理上的反应。它的药力持久,口服时可充分吸收。纳曲酮的用途只在于在短时间内逆转鸦片的药力,例如紧急治疗过量吸食鸦片及毒瘾发作的征状。如果药物倚赖者是根据一个有系统的康复计划服用纳曲酮,这种药物似乎颇为见效,特别是有积极戒毒动机的受助人,如接受感化的囚犯、有工作的人、与没有染上毒瘾的配偶或家人关系稳定,以及身为医护专业人员的药物倚赖者。

  5.5.1.2 药理学上的特性

  5.5.1.2.1 纳曲酮会在肝脏彻底新陈代谢。它的半衰期为四小时。不过,纳曲酮的活跃有机物6-a -纳屈酮的半衰期则为12小时。如服用150毫克剂量,它与注射鸦片类药物产生拮抗作用后的药效实际上更长,可达72小时。

  5.5.1.2.2 虽然每天服食纳曲酮可提供最稳妥的保护对抗鸦片药力,但也可相隔较长时间才服食,例如是一星期两至三次,便可足够防止再染毒瘾。

  5.5.1.2.3 在对抗鸦片毒瘾时,服食纳曲酮似乎不会产生耐受性。受助人不会对纳曲酮造成倚赖,同时也可随时突然停服,无须顾虑出现断瘾征状。

  5.5.1.2.4 在开始服食纳曲酮前,鸦片类药物倚赖者应有七至十天停止吸食鸦片。同时,建议先对受助人进行纳曲酮测试。

  5.5.1.2.5 如服食一般治疗用途的剂量,不良作用通常短暂而温和。有些不良作用可能与鸦片类药物的断瘾征状有关。服用者可能会难以入睡、失去活力、焦虑、烦燥不安、腹痛、恶心、呕吐、失去胃口、关节和肌肉疼痛、头痛等。

  5.5.1.2.6 须向求诊者辅导和提出警告,如果服食大剂量的鸦片类药物,以抵销纳曲酮的抗鸦片药力,可能导致中鸦片毒而死亡。

  5.5.1.3 纳曲酮的功效

  5.5.1.3.1 纳曲酮可让刚戒毒的药物倚赖者照常生活,并确知自己不会受到追求兴奋感觉的诱惑。在他们这段不再倚赖鸦片类药物的时间,有关方面可给予康复治疗和辅导,以处理他们潜在或已暴露的心理与社会问题。

  5.5.1.3.2 对于不少鸦片类药物倚赖者来说,他们经过戒毒后,会出现一些不明显的鸦片类药物断瘾征状,称为"持久断瘾征状"。这种征状可能维持六个月或以上,使戒毒者的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焦虑和睡眠障碍等征状颇常见。对以往滥用药物时产生的环境暗示造成的条件反射反应,可能导致戒毒者重染毒癖。服食纳曲酮作为代用品,可提供一个理想情况以消减上述条件反射反应,并让持久断瘾征状减退。

  5.5.2 纳曲酮在香港和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

  5.5.2.1 青山医院使用纳曲酮的经验

  5.5.2.1.1 青山医院自一九九六年五月以来开始使用纳曲酮。该药物最初只用于为鸦片类药物(海洛英及/或美沙酮)倚赖者提供的住院服务中一项"可乐定和纳曲酮快速戒毒计划"。由于纳曲酮对防止积极戒毒者重染毒瘾甚为有效,院方于是把它用于戒毒完成后的代用计划。

  5.5.2.1.2 据青山医院指出,不论什么情况,最重要的是确定戒毒者对鸦片类药物的倚赖已全部消除,也就是距离上次服食鸦片剂量的七至十天后,才可开始以纳曲酮作治疗之用。除非有关病人已接受可乐定和纳曲酮快速戒毒计划的戒毒治疗,否则院方需为戒毒者进行纳曲酮测试。

  5.5.2.1.3 在青山医院,并非所有已完成戒毒的病人都获建议接受纳曲酮代用治疗。院方只选择那些愿意积极戒毒的病人,而且在他们生活中须有一些重要亲友,如本身并非药物倚赖者的配偶或父母,负责看管病人吞服纳曲酮及定期向治疗师报告进展。他们必须认识到,看管病人吞服纳曲酮是很重要的,不应单靠病人的意志力。虽然院方劝谕病人应持续接受治疗至少三个月,但会告诉他们可随时停服纳曲酮,因为这种治疗纯属自愿性质。治疗是否有进展,取决于病人是否定期接受有辅导服务的跟进治疗,及由尿液测试确定是否再无滥用药物。病人偶然一次滥用药物不会被视为治疗失败,而是视作一种需在治疗时加以诊断的征状。

  5.5.2.1.4 工作小组曾对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接受纳曲酮代用治疗的病人个案成效,作出简单检讨。有关纳曲酮代用治疗的试验共24个,而实际个案则只有22宗(当中有两宗是再次接受试验)。试验成效的检讨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期间进行;工作人员透过电话访问了有关病人。检讨涵盖三方面成效:药物滥用、健康情况及社会行为(包括犯罪活动、与家人关系和就业情况)。

  5.5.2.1.5 工作小组认为该次试验涉及的个案人数太少,因此不能从有关研究中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在同类型的研究中,最常引用的两项成效数据是六个月后继续接受治疗的比率和断瘾率。虽然所有参与纳曲酮代用计划的病人都坚称希望不再滥用药物,但他们可能根本没有认真对所涉及的后果作出承担。他们一旦发觉这种药物使他们无法从海洛英得到兴奋效果后,往往便改变主意。这项成效研究显示病人继续服用纳曲酮的时间长短不一。

  5.5.2.1.6 作出成效评估时,所有24个纳曲酮代用治疗试验全部均已完成。工作小组发觉,在该24宗试验个案中,只有8名病人的代用期是30天或以上(33%),而这8个人中,只有4人完成90天代用期(17%)。10名病人在10天或少于10天内中止试验(42%)。如果90天被认为是目标的代用期,则病人继续接受治疗的成功率仅为17%。中途退出率是83%,比美国滥用毒品研究所资助的纳曲酮研究的退出率65%为高。

  5.5.2.1.7 4名成功采用纳曲酮代用治疗达90天及以上的病人中,3名根据现时的成效评估属于已经断瘾。成功断瘾率是75%,比该组41%的整体断瘾率为高。这情况似乎证实,愿意继续接受纳曲酮代用治疗三个月或以上的人,一般都有理想的表现。

  5.5.2.1.8 青山医院认为41%的整体断瘾率令人鼓舞,虽然院方很难知道成功率受病人强烈动机(他们留下来继续接受治疗便可证明)影响的程度有多少,或者由代用治疗后至作出成效评估期间有什么其他介入因素,例如由一羣热诚而受过训练的职员提供服务、社会和病人家属的支持、稳定的职业等。

  5.5.2.2 新加坡的经验

  5.5.2.2.1 工作小组获悉新加坡监狱署曾于一九九三年八月进行纳曲酮试验计划。由一九九五年六月*,纳曲酮已纳入主流的社会康复计划之内。

  5.5.2.2.2 在运作上,已戒毒的药物倚赖者是以门诊方式接受纳曲酮治疗。他们一年内每星期返回指定的中心三次取药。如有需要,中心会应他们的要求立即提供医生诊治和辅导服务。

  5.5.2.2.3 纳曲酮治疗现时也在私家诊所和新加坡政府分科诊疗所提供。这增加了药物倚赖者前往求诊的渠道。

  5.5.2.2.4 一九九五年六月,纳曲酮被纳入中途宿舍计划和住院计划中的社区康复治疗(社康治疗)之内。获拣选接受社康治疗的院友在参加中途宿舍计划或住院计划时,可有多一项选择,就是会否接受纳曲酮治疗。

  5.5.3 甄选病人接受纳曲酮治疗的准则

  5.5.3.1 有鉴于青山医院的经验,工作小组认为如果纳曲酮在香港正式广泛应用,只有态度积极和有家人支持的戒毒者适合接受纳曲酮治疗,以防止他们重染毒瘾。由于纳曲酮在新加坡已经过充分测试而在本港也有经过小规模试验,因此应考虑在本港正式进行有关这种药物的较大规模临牀试验。此外,当局也应考虑在香港采用下列准则以拣选受助人进行纳曲酮治疗的试验:

  5.5.3.2 绝对准则

  5.5.3.2.1 这套准则是绝对的,而且应严格应用于拣选适当的受助人;若在接受纳曲酮治疗时可能会有危险的鸦片类药物倚赖者(不论是健康上或精神上)不应予以考虑。

  5.5.3.2.2 院方在全面告知病人有关的治疗程序和影响后,应得到病人充分同意接受治疗。除使用纳曲酮外,病人也应同意参加一项有系统的心理社会计划,藉以从毒瘾中康复和复元。这项计划包括定期到诊所覆诊、定期接受辅导和随机进行尿液分析。这项治疗应至少持续进行三个月,但最好是六个月或以上。

  5.5.3.2.3 病人应戒毒(即完全戒除鸦片类药物)七至十天(戒海洛英需至少七天,而戒美沙酮需至少十天)。在给予第一剂纳曲酮前,应为病人进行纳曲酮测试,以检查身体是否还对药物有残余的倚赖。

  5.5.3.2.4 服食纳曲酮前,病人应作全身健康/精神检查。下列病人不应予以考虑:

  长期患病或身体严重不适及/或精神严重紊乱,需持续服药;

  在过去五年内有倚赖或滥用酒精的历史;

  严重肝机能障碍;

  怀孕;以及

  目前正滥用多种药物

  5.5.3.3 相对准则

  这一组准则应有助拣选一些可能在初期会持续接受治疗而且完成疗程达三个月或以上的病人。如果应用于拣选病人,应能改善继续接受治疗的比率和治疗计划的成效。

  动机(内在或外在)

  内在动机

  获家人充分支持,例如已婚而配偶并非药物倚赖者,或同住的家人大力支持受助人的断瘾计划;

  有稳定职业;

  良好社会行为;以及

  良好教育背景。

  外在动机

  这类受助人涉及刑事司法体系,如

  正在假释期间而以前是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的囚犯;

  在中途宿舍居住而以前是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的释囚;以及

  (c) 因干犯与药物有关罪行而被定罪而以前是鸦片类药物倚赖者的受感化者。

  5.5.3.3.3 由病人的亲人(例如并非药物倚赖者的配偶或父母)作出监管是必需的。这类监管应包括看管病人吞服纳曲酮及定期向治疗师作出报告。

  5.6 总结

  小组认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丁丙诺啡和左旋美沙酮在代用治疗方面较美沙酮优胜。与美沙酮研究相比,有关这两种药物的研究规模既小,数目也不多。同时,这些研究也限于评估它们对减少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的功效,但却没有处理其他问题,如减少犯罪活动和减低感染有关传染病的危险或死亡等。在这阶段,工作小组认为不适宜在美沙酮计划中以这两种药物的任何一种取代美沙酮。不过,有关当局应继续透过阅览本港和海外资料,监察丁丙诺啡和左旋美沙酮的所需成本和效能,以便长远来说考虑扩大治疗海洛英依赖者的选择模式。

  5.6.2 关于在美沙酮计划中使用中药的问题,工作小组认为有需要审慎研究。小组又认为应在《中医药条例》全面实施后才考虑临牀试验以中药协助美沙酮求诊者戒毒。同时,当局应透过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渠道,继续留意中药在戒毒治疗方面的发展和应用。

  5.6.3 工作小组留意到,由于美沙酮计划是门诊性质,实际上不易提供善后辅导服务。为协助防止美沙酮求诊者再染毒瘾,使用纳曲酮作为药物治疗可防复吸,及补足善后服务的不足。根据本港医院和海外国家使用纳曲酮的经验,工作小组建议应进行有关使用纳曲酮的研究,并由医院管理局辖下的物质误用诊所和有关的疗康机构一同参与,以便充分评估纳曲酮对防止已戒毒的美沙酮计划求诊者再染毒瘾的效用。当局应在禁毒常务委员会或有关的小组委员会辖下成立一个监察小组,以监察有关研究。监察小组的成员应包括医院管理局、卫生署、禁毒处和参与的疗康机构的代表。若资源许可及在制定经过充分测试的甄选准则和治疗程序后,可考虑大量使用纳曲酮。

第六章

海外国家使用美沙酮戒毒的情况

  6.1 引言

  6.1.1 工作小组在是次检讨中研究了海外国家应用/使用美沙酮的经验。现把主要观察载录如下。

  6.2 澳洲

  6.2.1 美沙酮代用治疗法最初在一九六九年引进澳洲,以治疗药物滥用者对海洛英的倚赖。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因滥用海洛英而导致疾病、罪案和死亡率明显增加的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八十年代后期,爱滋病毒和爱滋病在针筒注射滥用药物的人之间蔓延的情况也备受关注,而证据显示美沙酮治疗可担当有用角色,尽量减少危害及爱滋病毒和爱滋病在非法滥用类鸦片人士之间蔓延。一九八五年,澳洲推行全国对抗药物滥用运动,并通过采用美沙酮作为代用治疗。这是一项在全国推行的运动,旨在减少药物(不论合法或违禁药物)对澳洲社会的危害,并由药物策略部长级议会监察进展。议会成员包括英联邦、国家和各州负责卫生和执法的部长。有关美沙酮治疗的全国守则最初在一九八五年澳洲卫生部部长会议中获得通过。该会议同时也通过以尽量减低毒品危害为全国药物政策的主要目标。一九九三年,英联邦、国家和各州政府同意,有关守则应以国家政策的形式颁布。全国美沙酮政策反映了澳洲全国的共识,就是美沙酮治疗在减少药物危害时担当重要的策略性角色。这项政策概括美沙酮治疗的目标,并确定了用以提供有效治疗服务的主要程序和策略。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约有3 000名受助人使用美沙酮作为治疗,而到了一九九五年,人数稳定增加至约1.7万人。

  6.2.2 目前,美沙酮治疗服务的经费是由澳洲的国家政府和州政府、英联邦政府和受助人协助提供,但国家/州政府则直接负责服务的提供。美沙酮计划不论在公立和私营卫生机构、专科和普通科诊所、监狱和社区药房均包括在公立或私营计划内一并提供。为了照顾不同受助人的需要,美沙酮计划采用有弹性的治疗方法。

  6.3 加拿大

  6.3.1 过去25年来,美沙酮代用治疗被广泛应用于有严重毒瘾者的康复治疗。加拿大的美沙酮求诊者中,约85%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接受治疗,而当中绝大部分是在大温哥华市由医生提供护理。接受治疗的人数约1 500名。美沙酮是用以治疗一些积习难返,经其他治疗方法失败并且正继续以静脉注射毒品的海洛英倚赖者。这些人并没有参加现有的戒毒治疗计划,他们都是接受传统的戒毒方法失败,而尝试以美沙酮作为治疗。

  6.3.2 虽然美沙酮代用治疗已成为这群毒瘾严重的病人有效减少毒品危害的主流方法之一,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提供的服务属于"小规模治疗服务",而且不会提供固定的辅导服务。较全面和较有系统的计划仍尚待拟订。

  6.4 法国

  6.4.1 法国的药物滥用者人数估计约在15万至30万之间。约有3万人现正接受某种形式如吗啡类的代用治疗。与英、美、澳洲不同的是,法国长期以来对美沙酮颇为抗拒。一九九五年,一项采用美沙酮处方的内部实验计划(获准参加的病人有50名)实行了20年后,法国终于通过一套法制,授权批准向药物滥用者提供美沙酮。一九九七年,约5 000人由特设的中心或普通科医生提供美沙酮治疗。政府对这项计划严加管制,最初的治疗须在一所专科中心内进行,在较后阶段便会转介往普通科医生和药剂师,并容许病人携带所服剂量回家服食。由于爱滋病的蔓延及越来越多药物滥用者不能接受医疗及社会资助,导致这方面出现了一些新发展:除代用治疗计划外,还有针筒交换计划、提供小量服务的接待中心和夜间危急收容所,换言之,政府采取的是减少危害的政策。

  6.4.2 由于有关美沙酮治疗的数据十分有限,法国在代用治疗方面的重大改变究竟在减少风险和危害方面造成多大影响,现时仍未能下定论。

  6.5 新加坡

  6.5.1 新加坡的禁毒政策采取的宗旨是"对毒品绝不容忍"。在新加坡,滥用药物行为本身已构成罪行。由于药物滥用是不合法行为,药物倚赖者均被视为罪犯,一旦被捕便须接受强迫戒毒。这与香港的制度有重大分别。在香港,滥用药物并不违法,而疗康服务也主要是自愿参与。新加坡并无美沙酮治疗计划之设,因此工作小组未能加以参考。

  6.6 瑞士

  6.6.1 瑞士约有7百万人口,估计当中有3万人染有海洛英及/或可卡因毒瘾。瑞士政府采取四管齐下的策略,防止药物误用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损害。这些策略包括打击(对贩运和管有违禁药物等行为采取刑事检控)、预防、治疗和减少危害。

  6.6.2 在治疗方面,瑞士的药物治疗制度与大部分其他国家的治疗制度不同的是有充足资源,不论住院和社区戒毒治疗及口服美沙酮治疗都有相当高的水平。据估计,登记参加美沙酮代用治疗计划的人约1.3万名。瑞士政府也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和对一切打击毒品问题的措施作出有系统评估。在一九九五至九八年间分三期进行的"向吸毒者给予麻醉品医疗处方的瑞士科学研究"便是一例。研究及开处的麻醉品包括静脉注射海洛英、吗啡和美沙酮,有关的试验结果会与开处口服美沙酮的经验作出比较。世界卫生组织物质滥用计划应邀为该国进行的试验作出独立的国外评估。

  6.6.3 瑞士进行的研究无法确知接受治疗者在健康或社会行为上的改善,是否与他们本人的海洛英处方有因果关系,抑或是整体治疗计划带来的影响。因此,从严格的方法学观点来说,对于海洛英处方是否导致接受治疗者的健康或社会行为有所改善的问题,不能取得有根据的研究结果。

  6.6.4 国外评估支持有关研究的结论,包括:(a)提供静脉注射海洛英的治疗计划在医学上是可行的,但必须在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处方的药物是即场注射,而且以安全的方式、经过临牀试验和获得社会认同,才可进行;(b)参加者的报告显示他们的健康和社会行为有所改善,而犯罪行为和使用违禁海洛英的次数也减少。

  6.6.5 该评估小组认为有必要对某种药力短暂的类鸦片药物胜过其他药物的具体优胜之处继续抱存疑的态度,而且也有需要作出进一步研究,以便客观地确定这些不同的类鸦片药物在功效上的分别。

  6.7 荷兰

  6.7.1 荷兰的药物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要尽量减低个别药物滥用者因滥药而对环境和整体社会造成的危险。荷兰对"硬性"药物的政策是以减低危害为原则,目的是尽量减少对个人健康的危害,而不是单单要求戒断毒瘾。除了减少危害外,其他两个目标是减少供应和需求。前一项政策旨在透过打击主要是由国际集团操控的贩毒罪行,从而减少毒品供应,而后者则是透过推行预防活动,提醒一些抱尝试心态和有可能滥药的人切勿滥用药物。

  6.7.2 荷兰的戒毒治疗制度包括一系列周详而各有特色的专门服务,包括医院和诊所的服务。住院设施提供的治疗主要是使病人戒绝毒瘾,例如采用危机干预和戒毒治疗,以及协助病人克服毒瘾的跟进治疗。荷兰设有一个名为"酒精及药物治疗诊所"的全国诊所网络,以门诊方式为吸毒者提供护理。有关服务包括美沙酮代用治疗、辅导、小组治疗和心理治疗。此外,不少机构也提供小量以社会服务为主的护理,如街头服务和为染有毒癖的妓女提供的日间收容所。地区性方面,许多住院和门诊机构也紧密合作,共同制定计划处理目标组别的具体问题。

  6.7.3 在荷兰,向吸毒者提供协助的一个主要特色,是免费供应美沙酮。接受美沙酮治疗的药物滥用者人数估计约为1.4万(全部海洛英吸毒者估计约为2.5万人)。当中,超过四分之三人正接受代用治疗。他们大部分是在酒精及药物治疗诊所中接受治疗。求诊者也可在覊留所、监狱或警局取得美沙酮。在有些城市,医生会向吸毒者提供美沙酮药方,特别是年纪较大而健康良好的吸毒者。

  6.8 美国

  6.8.1 在一九一四年之前,美国的私家医生在诊症时给鸦片类药物倚赖者开处麻醉品作治疗之用是颇为常见的。不过,负责执法的官员认为这个做法并不妥善,因此往往会对这些医生提出公诉或起诉。有些地区政府开始设立正式的吗啡诊所为鸦片类药物倚赖者戒毒,但最后基于同一原因而要关闭。在其后的50年,吸毒问题基本上是由刑事司法体系和两所联邦公众卫生医院处理。在这种处理方法下,吸毒者再染毒癖的百分率接近100%。在一九六零年代,滥用鸦片类药物的情况十分盛行,而罪案、因服食过量鸦片类药物而引致死亡,以及过着吸毒生活方式的年轻人数目均大增。这种情况促使政府寻求一些更有效更创新的戒毒方法,因而导致戒毒团体的兴起及使用美沙酮为鸦片类药物倚赖者进行代用治疗。一九六四年,纽约市开始使用美沙酮作代用治疗,并取得理想成绩。美沙酮代用治疗计划因此扩展为治疗海洛英毒瘾的重点公众健康措施。在美国,美沙酮代用治疗一般是由诊所提供。这些诊所开处口服的美沙酮剂量,病人须在监督下服用。随着爱滋病的蔓延,当局已确认美沙酮代用治疗可减少爱滋病在高危人士中传播的机会。

  6.8.2 根据估计,美国约有80万鸦片类药物倚赖者,当中约12.5万人现正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疗。不过,联邦和国家规例颇为严格,限制了提供治疗的机构数目和求诊者数目。这些规例有部分是基于当局过分担心美沙酮会转入非法渠道及供应美沙酮时缺乏其他配套的社会服务。目前,物质滥用及心理卫生服务局辖下的物质滥用治疗中心负责提供美沙酮治疗计划。该中心与健康护理资助局共同透过拨予州政府的整体拨款及州和联邦政府合办的贫苦人士医疗计划,为美沙酮计划提供经费。虽然卫生及人类服务部并非直接营办这些计划,但透过食品及药物管理局作出规管。有关的治疗规格和规例非常严格。在有些州,美沙酮甚至完全被禁。因此,美沙酮治疗可说是各种治疗模式中受到最多规管的一种。在另外有些情况下,缺乏经费限制了参加美沙酮计划的人数。例如在纽约市,申请参加者须列入轮候名单。

  6.8.3 不过,据悉物质滥用及心理卫生服务局已透过物质滥用治疗中心和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确认美沙酮代用治疗是现时向类鸦片药物倚赖者提供的必需和最有效的方法,因此现正制定策略改善服务,特别是以规管性的改革为目标。自一九九零年代起,多个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已为此而成立。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辖下一个专家委员会发表报告,名为?发展共识宣言?,要求联邦政府放宽对美沙酮的限制,并主张让更多鸦片类药物倚赖者接受治疗,以及为负责诊断和治疗吸毒者的护理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同时,监督联邦政府打击非法贩毒和滥用药物行动的全国药物管制政策白宫办公室,通过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的要求,消除为海洛英滥用者提供美沙酮治疗的不必要障碍,并重申美沙酮治疗是国家戒毒治疗策略的重要一环。

  6.8.4 目前,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和物质滥用及心理卫生服务局正建议修改有关的美沙酮规例。预料这些修订一旦获通过为最终政策时,将可让更多海洛英和其他类鸦片药物倚赖者接受质素良好的治疗。这项政策的目的,是让联邦政府的监督工作更为有效,容许医疗和临牀治疗有更大弹性,并减少服务质素良莠不齐的情况。

  6.9 英国

  6.9.1 美沙酮是英国最常用作戒毒治疗的药物,在向药物误用者开处类鸦片药物的处方中占90%以上。传统上,美沙酮代用治疗由专科药物诊所提供,但近来已有不少是由普通科医生处方。此外,"三层架构" 模式的服务也与日俱增。第一层架构是由专科药物诊所为最难处理的吸毒者提供戒毒服务,并最可能即时作出监督。第二层的社区药物服务处,为较易处理的受助人提供服务,而开处的美沙酮剂量无须在现场配制但仍需受到监管,例如是在社区药房。第三层便是普通科医生,他们最可能为情况稳定的病人提供治疗,这些病人适合开处的剂量无须在现场配制,而病人也无须受到监督。

  6.9.2 一九九四年,药物误用者服务检讨专责小组研究了一些干预治疗和有关功效的证明,其中包括美沙酮代用治疗。一九九六年,专责小组的结论指出:"国际上的证据显示,包含心理及社会干预治疗的美沙酮门诊代用治疗计划可让受助人情况保持稳定,并有效减少药物误用,改善健康和减少犯罪活动。因此,这些计划是药物误用服务的重要部分。"

  6.9.3 于此同时,当局也在"全国戒毒治疗成果研究"中,探讨不同治疗模式的功效。这是英国有史以来对一组药物误用者的治疗成果进行最大型的纵观研究。这项研究在一九九五年开始收纳求诊者为研究对象。研究进行两年后发表的报告,显示不论是在社区内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疗或是在住院康复单位接受治疗的人,他们在健康和社会行为上都有重大改善。研究认为,戒毒治疗极具成本效益,可使刑事司法体系节省不少开支。

  在英国,圣巴杜洛梅医院辖下法医精神病科研究组在一九九六年进行了一项研究,调查对象为81名转介到东伦敦市海克尼区美沙酮治疗计划的戒毒者。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找出美沙酮治疗能否减少滥用鸦片类药物及其他药物的情况,以及能否减少由犯罪者自行呈报的罪行和犯罪收入。

  6.9.5 研究结果证实,受助人参加美沙酮治疗计划六个月后,能有效减少误用鸦片类药物行为及多种犯罪行为。研究也证实这类计划能大大减少用于药物方面的开支、注射毒品及高危行为(如药物倚赖者之间共用针筒和针咀等)。研究结果显示,虽然药物滥用者误用的其他各种违禁药物并无改变,他们滥用其他药物的情况并无增加,而受助人也没有以这些药物取代海洛英。受助人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收入显著增加,也反映他们已找到工作。研究结果并显示,受助人的犯罪活动如夜盗、偷窃和毒品交易等虽然一向并不严重,但犯罪率已大大减少。至于其他犯罪行为如从事性工作和抢劫等也有所改变。研究总结指出,美沙酮治疗对一向经常犯案的人最为见效,而求诊者继续参与治疗计划是减少滥用鸦片类违禁药物和犯罪活动的极重要因素。

  6.10 新西兰

  6.10.1 新西籣的健康护理服务主要由政府资助。新西兰政府透过健康资金管理局充任顾客代理人,并代顾客资助健康护理(包括基层护理和专科服务)及残疾人士服务。政府规定,健康资金管理局必须谘询公众人士,在资源许可范围内应提供哪些健康护理和残疾人士服务,以确保当局的决定可反映社会人士的价值观。为类鸦片药物(包括美沙酮和其他类鸦片药物)倚赖者提供的戒毒治疗,一向被视为专科服务;根据《1975年误用药物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获得特别批准,才可开处受管制药物处方以治疗药物倚赖者。虽然这类计划不只一种,但主要会由酒精及药物诊所或服务机构提供,通常是根据一套全国性的治疗守则及由政府资助。

  6.10.2 近年来,美沙酮戒毒治疗服务的增长并不足以应付与日俱增的需求。一九九六年,卫生部检讨有关情况,并通过在基层(即由医生提供)增加美沙酮服务20%至50%。

  6.11 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

  6.11.1 采用类鸦片代用治疗以控制对海洛英和其他形式的类鸦片药物的倚赖,一向是具争议性的戒毒方法,并受到广泛评估。根据第三十届药物倚赖治疗专家委员会的报告(世界卫生组织,一九九八年),治疗类鸦片药物倚赖者的主要目的与其他物质倚赖的治疗方式目的相同,亦即:

  (a) 减低对精神科药物的倚赖;

  (b) 减少与使用精神科药物有关或由此导致的疾病及死亡;

  (c) 确保用者的健康、心理和社会行为的能力尽量提高,能够获得有关服务和机会,并能完全重返社会;以及

  (d) 减低对社会造成的开支和伤害。

  6.11.2 此外,治疗的其他目的还包括减少犯罪和反社会行为,减少用者对公众(福利)支援的倚赖,以及增加有建设性的合法活动。自一九七零年以来,美沙酮代用治疗已扩大成为全球类鸦片代用治疗的主要模式(世界卫生组织,一九九八年)。有关美沙酮的安全和功效已备有大量数据,医学界因此已达成共识,认为这是一种为海洛英倚赖者而设的重要治疗模式。多项随机和受控制的试验和无数对美沙酮代用治疗的观察研究,均显示这种治疗模式能够减少滥用类鸦片违禁药物、注射药物及犯罪行为,并可改善健康、生理和社会行为(世界卫生组织,一九九八年)。

  6.12 总结

  6.12.1 正如上述国家的经验显示,虽然各国根据本身的国家药物政策使用美沙酮,而实施的美沙酮代用计划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美沙酮在这些国家的重要性和发挥的功效是相同的。

第七章

美沙酮治疗计划在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方面担当的角色

  7.1 背景

  7.1.1 众所周知,用注射方法滥用药物是传播爱滋病毒的重要途径。包括内地和东南亚其他国家在内的一些地区,不断报告爱滋病毒在药物滥用者之间以惊人速度蔓延。基于多项因素,以往香港与注射药物有关的爱滋病毒传播率一向幸运地偏低。

  7.1.2 由于与爱滋病毒有关的危险行为一直存在,特别是共用针筒注射药物,爱滋病毒始终有机会在药物滥用者之间迅速蔓延,而且可以变化莫测。有证据显示,本港药物滥用者当中感染爱滋病毒的情况有所增加,这从公布的爱滋病毒/爱滋病感染数字和透过监察验血和非联系不记名检查的尿液化验结果可以推断。由于爱滋病毒已在药物滥用者中出现,这些人的危险行为使人忧虑爱滋病毒会迅速蔓延。

  7.1.3 本港卫生署推行的特别预防计划密切监察本港爱滋病毒的传播趋势。为了解爱滋病毒的情况和本港药物滥用者注射药物的模式*见,当局正就下列四个范畴加以研究:

  在一九八四至一九九九年间透过自愿呈报制度向卫生署呈报的药物滥用者因注射药物而感染爱滋病毒的特性;

  透过两个对药物滥用者作出监察的机制收集的血清数据;

  从三个监察站:美沙酮门诊治疗计划、石鼓洲住院戒毒中心和禁毒处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所记录与爱滋病毒有关的滥用药物行为;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美沙酮诊所一项剖面研究的结果。

  7.2 爱滋病毒/爱滋病自愿呈报制度

  7.2.1 由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期间,卫生署共接到1 359 宗爱滋病毒感染个案的报告。当中,433宗据知已恶化为爱滋病。这十多年间,透过自愿呈报制度可见,新诊断为爱滋病毒感染的数目一直稳定增加。

  7.2.2 关于人口特性方面,男性仍然是主要受影响的一羣(占总数83.7%),而受感染的女性也与日俱增。新呈报个案的男性与女性比例,由一九九四年的6:1下降至一九九九年的3.6:1。华人占受感染人数差不多70%。

  7.2.3 性接触仍然是最重要的传染途径,占累积总数目的82%,而异性性接触与同性/两性性接触的比例约为2:1。直至目前为止,共有10宗由母亲传染给子女(母婴传染)的个案。

  7.2.4 累积计算,共23宗(1.7%)受感染个案与注射方式滥用药物有关。当中21人是男性,而15人是华裔人士。七人感染的爱滋病毒恶化为爱滋病,而其中三人已去世。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呈报的个案数目为一至三宗,但在一九九九年,以注射方式滥用药物的呈报个案共六宗。

  7.3 爱滋病毒血清研究

  呈报数据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疾病未能作出全面诊断和漏报。因此,当局采用了额外的监察机制,以便对问题有更深入了解。这些机制包括在美沙酮诊所和其他疗康机构进行自愿爱滋病毒测试和尿液化验的非联系不记名检查(以下简称"不记名检查")。不记名检查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一个特别监察机制;有些原本收集作其他用途的求诊者尿液样本,在删去个人的识别资料后,便会送往进行爱滋病毒测试。

  7.3.1 自愿爱滋病毒抗体测试

  7.3.1.1 各美沙酮诊所、惩教机构和住院戒毒康复中心均提供自愿爱滋病毒抗体测试。

  7.3.1.2 由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九年间,这些治疗中心共进行5 423宗测试。在这段期间被发现对爱滋病毒呈阳性反应的个案有六宗,其中五宗在美沙酮诊所发现。单在一九九九年,在进行的749宗测试中,有三宗呈阳性反应。有关的血清数据显示,爱滋病毒的流行比率在一九九九年有所增加(0.4%),较往年为高。

  7.3.2 药物滥用者非联系不记名检查别度("不记名检查")

  7.3.2.1 不记名检查最初在一九九二年美沙酮诊所开始采用,其后扩展到多间住院戒毒中心。

  7.3.2.2 一九九八年,从美沙酮诊所求诊者收集的2 838宗样本中,共发现六宗对爱滋病毒呈阳性反应,比率为0.21%。这是在本地药物倚赖者中记录得的最高比率。一九九九年,整体感染率是0.11%。从住院戒毒中心收集的病人尿液样本发现的爱滋病毒感染率,也由一九九八年的0.13%上升至一九九九年的0.18%。

  7.4 行为监察

  由一九九零年*,当局对美沙酮治疗计划的新求诊者进行行为监察,而香港戒毒会石鼓洲住院康复所则由一九九一年开始该项监察。监察工作以两项与爱滋病毒有关的风险行为作指标,即以注射方式滥用药物的比率和共用针筒的比率。后者又再分为曾经共用针筒和目前正共用针筒两类。医生在诊症时会与求诊者面谈,按照一份标准清单作出查询。

  7.4.1 美沙酮计划的新求诊者

  7.4.1.1 美沙酮计划每年有1 000至1 900名新求诊者。他们的平均年龄为27岁,而大部分是男性,即占79%至88%。截至一九九八年,20%在面谈时报称他们正主要以注射方式滥用海洛英,而其中80.2%表示他们每次都使用可弃置的针筒和针咀。在这些以注射方式滥用药物的人士中,6%报称他们在前一个月有注射药物。至于共用针筒的行为,在一九九八年,约有12%曾经共用针筒,而在一九九四至九八年间,这个数字是5.1%至12.6%。曾在面谈前四个星期内共用针筒的比率为1.4%至5.3%不等。

  7.4.2 石鼓洲康复所的戒毒者

  7.4.2.1 在一九九四至九八年间,石鼓洲康复所新收录的戒毒者人数每年约为2 000名。他们的平均年龄较高(36至40岁),全部都是男性。在一九九八年,入院人士中约75%是以注射方式滥用药物。少于8%报称曾经与人共用针筒,而在面谈前四星期内与人共用针筒的比率,由一九九四年的3.4%减少至一九九八年的1.4%。

  7.4.3 向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呈报的个案

  7.4.3.1 由一九八九至一九九八年间,每年向档案室呈报的药物倚赖者人数由12 500名至17 000名不等,而新个案则为1 000至3 000宗。新呈报的药物倚赖者中,约20%曾在过去四星期内以注射方式滥用海洛英;这个数字在过去九年来保持相当稳定。以前呈报的人士中,在过去四星期内曾注射海洛英的人数,在一九九七和九八年似乎轻微下跌。

  7.5 美沙酮服用者调查

  7.5.1 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二月,21间美沙酮诊所的求诊者被随机抽样接受调查。调查的目的是研究爱滋病毒的感染率和与爱滋病毒有关的风险行为,并探讨美沙酮计划在预防爱滋病毒方面担当的角色。当值的医生与求诊者面谈和作出辅导,并在求诊者同意下为他们进行爱滋病毒抗体测试。在这个为期八周的剖面研究中,共937名求诊者获邀请参加调查,而成功接受调查的人数则有690名(73.6%)。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美沙酮计划能否有助预防爱滋病毒表示肯定,包括增加了这方面的知识、减少药物注射和共用针筒。收集的380个血液样本作出测试后,并无发现爱滋病毒抗体呈阳性反应。

  虽然感染的绝对数字仍然很小,但正如呈报的爱滋病毒/爱滋病数字及透过美沙酮诊所和其他疗康中心非联系不记名检查和自愿血液测试的监察所显示,本港滥用药物者感染爱滋病毒的数字正有所增加。由美沙酮诊所透过不记名检查发现,在药物滥用者中爱滋病毒的感染率在一九九八年为0.21%,而在一九九九年则为0.11%,而透过在戒毒中心(主要包括美沙酮诊所和几间住院戒毒中心)进行的自愿血液测试则显示,爱滋病毒感染率在一九九八年为0.34%,而在一九九九年为0.4%。

  7.5.3 从药物注射和共用针筒的行为数据清楚可见,本港药物滥用者有很大机会感染爱滋病毒。从美沙酮诊所、石鼓洲康复所和档案室的资料可见,药物滥用行为在传播爱滋病毒方面的风险始终存在。爱滋病毒日后在药物滥用者中爆发的危险不容低估。

  7.5.4 调查显示,美沙酮诊所经获证实为非常有用的渠道,可用以进行公众卫生监察,察看本港药物滥用者感染爱滋病毒的情况。除了从不记名检查和自愿测试中取得血清感染率的数据外,美沙酮计划也有助当局定期不断收集危险行为的数据,以供监察之用。监察工作是有效的爱滋病预防计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7.5.5 调查又显示,药物滥用者在前往美沙酮诊所求诊后,增加了对爱滋病毒/爱滋病的认识,而危险行为也告减少。这些结果与海外有关美沙酮治疗计划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该等研究发现,美沙酮计划有助药物滥用者以至社会各阶层减少感染爱滋病毒。工作小组认为,本港药物滥用者感染爱滋病毒的比率素来偏低,是有赖全港性的美沙酮计划早在一九七零年代已经推行及美沙酮诊所网络遍布全港,求诊者人数众多所致。

  7.6 总结

  7.6.1 工作小组确认,美沙酮计划的目的并非要把感染爱滋病毒的求诊者拒诸门外,而是一项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毒的重要工具。鉴于药物倚赖者感染爱滋病毒/爱滋病的趋势日增,工作小组认为应更着重静脉注射毒品与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的关系,并制定共通策略,对付共用针筒和爱滋病毒蔓延的问题。

  7.6.2 除继续致力加强禁毒常务委员会和爱滋病顾问局之间的沟通外,工作小组认为美沙酮计划应透过鼓励更多人士自愿接受验血和加强健康教育及预防计划,使它在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毒方面重要而有效的角色,得以继续和加强。在这方面,当局应特别留意以下范畴:

  应要求推行美沙酮计划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医疗辅助队人员和社工)多鼓励美沙酮求诊者进行自愿爱滋病毒测试。

  应积极鼓励美沙酮求诊者在初次/再次求诊及重新评估时,进行爱滋病毒测试。

  应考虑加强宣传和教育,以鼓励美沙酮求诊者进行自愿爱滋病毒测试。

  在美沙酮求诊者支援小组的活动中加入有关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的元素。

  此外,应透过公众卫生的宣传和教育,教育市民和求诊者有关美沙酮计划在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方面担当减低危害的角色。

第八章

美沙酮治疗计划在达致其宣称目标方面的成效

  8.1 引言

  现根据前面各章所述的观察及研究结果,分析美沙酮计划在达致第二章所载的六项宣称目标方面的成效。

  8.2 目标 (i)

    提供一种容易得到、合法、医疗上安全而有效的药物,作为求诊者继续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以外的一种选择。

  8.2.1 美沙酮计划的主要重点在于提供门诊代用治疗。这项治疗方法已为世界公认是类鸦片毒瘾的有效代用治疗。现行计划的一个明确优点就是其门户开放的政策;它不会对有意参加的人设下障碍,手续简便而又完全无须轮候。美沙酮计划共有21间诊所分布港九新界,它有一套行之已久兼切实可行的参加准则和指引,且由医生和受过训练的医疗辅助队人员作出指导,因此的确提供了一个容易参加而又合法的途径,及赋予求诊者在继续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以外的另一种选择。根据为这次检讨而进行的调查结果,求诊者一般对美沙酮诊所服务感满意的比率相当高(约80%,见第3.5.1.3.1段)。调查又证实,大部分美沙酮求诊者均满意美沙酮诊所的运作,特别是自由度、设施、员工服务态度和轮候时间。

  此外,从美沙酮计划的调查可见,超过半数美沙酮求诊者(58.0%)指出他们在受访前的四个星期内不曾滥用海洛英(3.5.2.5.1)。虽然并非所有求诊者在受访后均停止滥用海洛英,但这计划无疑协助了超过半数求诊者戒除海洛英,从而有助减少滥用多种和过量药物的行为。尽管有些美沙酮求诊者仍对该计划运作上的一些细节表示不满,例如诊所开放时间、所配予的美沙酮剂量、前往诊所的交通便利程度和诊所内的环境等,但大部分意见均同意美沙酮计划是一个容易参加、合法、医疗上安全的计划,可作为求诊者继续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以外的一种有效选择。工作小组研究过一些据称可代替美沙酮的药物后,确信美沙酮仍是迄今一种最少副作用的有效代用药物。

  8.2.3 虽然如此,工作小组认为要取代持续滥用鸦片类违禁药物的情况,最理想的做法当然是完全戒断毒瘾。由于科技日益进步,政府最明智的做法是继续留意是否有新药物出现或现有药物的改良,以及假以时日这些其他药物能否在代用治疗方面比美沙酮优胜。

  8.3 目标(ii)

    协助求诊者过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

  8.3.1 "代用"的意义是确保参加计划的求诊者服用足够剂量的美沙酮以防止类鸦片药物的断瘾征状,让他们可以照常从事日常活动。现有的美沙酮门诊服务让求诊者得以与家人同住,照常工作或上学,并继续从事日常活动。美沙酮的功效可维持24至36小时,因此求诊者每天到诊所一次已经足够。这些特点容许参与美沙酮计划的求诊者有最大的自由度。正因如此,美沙酮计划成为深受他们欢迎的治疗方法。美沙酮计划一向以来登记率甚高,部分反映出这计划受欢迎的程度 : 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登记人数达9 500名,占全港所有戒毒治疗计划总参加人数的65%。

  虽然很多因素会影响求诊者能否过正常生活及能否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例如求诊者本身的决心和重返社会的能力、当时的经济情况和就业机会、个人的职业和人际关系技巧等,但美沙酮计划调查的数据证实,该计划有助求诊者过正常及自食其力的生活。根据调查,55.9%的美沙酮求诊者在调查期间正从事全职工人或散工/兼职工人的工作。与他们初参加美沙酮计划时相比,这些求诊者的就业率增加了4.6%(3.5.2.4.1)。

  此外,有关调查也问及美沙酮求诊者的精神和社会行为,以研究他们在参加计划期间/之后生活是否更加 "正常"。大部分求诊者(74.0%)报称他们接受美沙酮治疗后精神有所改善(3.5.2.1.1)。参加美沙酮计划后,约35.5%求诊者也报称他们与并非药物倚赖者的朋友有更多接触,因此与非药物倚赖者的社交圈子建立/重建社交网络(3.5.2.3.1)。

  8.3.3 以上所述并不表示协助求诊者过正常和自食其力生活的支援服务,再无改善余地。正如本报告第二章提及,目前有关求诊者的评估制度可以更有系统、更深入和更全面,从而取得更多数据以提供更适切的个人转介或支援服务,例如适当的就业服务等。

  8.4 目标(iii)

    协助减少因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而引致的罪案和反社会行为。

  8.4.1 虽然社会上的罪案普遍程度和犯罪率受到多项因素影响,超过50%接受调查的美沙酮求诊者表示,他们参加美沙酮计划后从事较少违法行为如盗窃和劫案等(3.5.2.7.1)。此外,我们可发现美沙酮计划的平均每日求诊率和若干与罪案有关的现象有关连。举例来说,每当海洛英的零售价上升,或者呈报的轻微毒品罪行数字减少时,会有更多美沙酮求诊者前往求诊。此外,平均每日求诊率和呈报的盗窃罪案率之间也成反比例(3.5.2.7.2)。

  8.4.2 至于美沙酮计划能否有助减少反社会行为,为是项检讨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美沙酮求诊者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有所改善。超过50%的受访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与家人的关系已经改善。这种改善在年轻的求诊者中尤其显著(3.5.2.2.1)。此外,曾经接受香港戒毒会辅导服务的求诊者与从未接受该会辅导的人相比,有较高比率(55.5%)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与家人的关系有所改善(3.5.2.2.2)。正如第3.5.2.3.1.段所述,约35.5%求诊者称他们在接受美沙酮治疗后,与并非药物倚赖者的朋友有较多联络。

  8.4.3 虽然如此,工作小组认为可加强美沙酮计划的辅导和支援服务,藉此进一步提高该计划的效用,以达到减少犯罪和反社会行为的目标。

  8.5 目标(iv)

    透过监察、健康教育和辅导,减少以静脉注射方法滥用药物及共用针筒的情况,从而预防肝炎、破伤风和爱滋病等血液传播的疾病。

  8.5.1 美沙酮计划对于保障药物滥用者以至整个社会减少受爱滋病毒感染的功用,已在本港和海外获得认同。邻近国家或地区的药物滥用者感染爱滋病毒的比率普遍甚高,相比之下,本港的比率一向以来都属于偏低,一部分原因无疑是由于美沙酮计划早在一九七零年代已开始推行所致。超过半数接受调查的求诊者报称,他们在受访前的四星期内不曾滥用海洛英(3.5.2.5.1)。换言之,他们这段时间内也没有使用针筒滥用药物。即使是受访前的四个星期内仍然滥用海洛英的求诊者,少于5%报称他们曾经与人共用针筒。这显示美沙酮计划直接减低了药物滥用者之间感染血液传播疾病的机会。

  8.5.2 调查又显示,教育美沙酮计划求诊者避免/减少共用针筒以预防感染血液传播的疾病措施已经奏效。从调查结果可见,与他们初次向美沙酮计划求诊时相比,较高比率的求诊者报称他们知道透过共用针筒或使用未经消毒的针咀注射药物可感染爱滋病(90.8%)、肝炎(43.2%)和破伤风(18.7%),而初次求诊时的相应数字则为: 爱滋病79.4%、肝炎27.6%和破伤风(15.1%)(3.5.2.6.2)。不过,工作小组认为由于美沙酮计划可广泛接触海洛英倚赖者,而且参加者人数众多,加上参加者主要是极有可能使用/共用针筒的人,因此加强美沙酮计划在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毒及其他血液传染疾病的功能始终十分重要(3.5.2.6.1)。有鉴于此,当局应考虑进一步利用美沙酮诊所作为公众健康教育(特别是与血液传染疾病有关的教育)的基地。

  8.6 目标(v)

    设立遍布全港的诊所网络,鼓励药物倚赖者到诊所接受治疗。

  8.6.1 以目前美沙酮诊所的数目、位置和开放时间,加上采取门户开放政策和完全无须轮候时间,可见美沙酮计划已达致这个目标。卫生署会不时检讨美沙酮诊所的全面运作情况,以便进一步改善为求诊者提供的服务。

  8.6.2 虽然如此,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透过宣传和教育,加强市民对美沙酮计划的认识。这会有助纠正一般市民对美沙酮这种药物的错误观念和美沙酮计划作为一种治疗模式的目标,因而促进社会人士对这项计划的认同,同时鼓励更多药物倚赖者到诊所接受治疗。

  8.7 目标(vi)

    提供戒毒治疗计划,协助药物倚赖者戒绝毒瘾。

  8.7.1 一向以来,戒毒治疗并非美沙酮计划的主流。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止,登记参加美沙酮计划的9 500名求诊者中,约1.5%正接受戒毒治疗服务。在过去四年(一九九六至九九年), 以美沙酮戒毒的平均成功率约为20%。不过,在过去21年,参加美沙酮计划辖下戒毒计划的人数逐渐增加。这显示以美沙酮戒毒的模式愈来愈为美沙酮求诊者认同和采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为有关检讨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美沙酮求诊者(55%)当初参加美沙酮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戒毒(3.5.1.2.1)。极大部分(88.9%)受访的求诊者报称他们曾经考虑以美沙酮作为戒毒治疗(3.5.1.6.1) 。这些调查结果显示,药物倚赖者的确期望美沙酮计划帮助他们戒毒。

  8.7.2 虽然如此,鉴于美沙酮计划是以门诊方式提供服务,工作小组明白到戒毒并不容易,而要继续提供善后服务同样困难。因此,为解决这方面不足之处,工作小组认为应研究加强向求诊者提供的支援服务,以及考虑使用纳曲酮协助已戒毒者不会重染毒癖。在美沙酮计划正式采用纳曲酮作为治疗药物之前,应对这种药物的用途进行更深入研究。

  8.8 总结

  8.8.1 在香港各项戒毒疗康模式中,以美沙酮计划为最多药物倚赖者采用。它的自愿门诊服务、长期设立而又分布全港的诊所网络,使这计划成为本港最方便而又最容易参与的戒毒治疗计划之一。基于以上分析,而且有鉴于毒瘾是一种慢性及容易重新染上的疾病,工作小组认为现有的美沙酮计划已达到其宣称的目标,并能有效协助药物倚赖者照常工作和参与社交生活,同时有助减少社会上服食过量药物的行为、由药物引致的死亡,以至血液传播疾病的蔓延。这项检讨也确认美沙酮计划应继续包含代用和戒毒这两方面,以便向求诊者提供选择,但该计划的主流仍会是以"减低危害" 为目标的代用治疗。同时,检讨对这项计划采取的门户开放政策作出肯定,并确认计划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8.8.2 考虑到美沙酮计划目前可说是大致有效的运作模式,以及它仍有增强生产力的余地,两者衡量之下,工作小组认为美沙酮计划在提供服务方面应朝向较多以知识为基础的模式。由于为个别求诊者加强服务将需增拨资源,工作小组认为可透过例如是增加朋辈辅导员和成立求诊者互相支援小组等,改善该计划现有的支援服务。在这方面,当局可为美沙酮计划下的不同部分订立清楚明确的成绩指标,并加强培训员工。此外,由于门诊戒毒服务主要的限制在于不够彻底及监督工作和同辈支持不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工作小组认为应考虑使用纳曲酮作为协助戒毒者不再重染毒癖的药物。同时,应加强美沙酮计划的公众教育,以促进社会人士对这项计划的认同,从而更接纳参加计划的人。

  8.8.3 此外,鉴于参加美沙酮计划的药物倚赖者人数甚多,加强美沙酮诊所与其他疗康机构之间的转介服务和协调,会有助于协助求诊者。随着这个发展,美沙酮计划应仍是以参与的人为本。该计划之下的支援服务应予加强,从而在可能范围内协助提供一个更全面的服务,并着重为服务对象提供持续的护理。

  工作小组认为,由于美沙酮计划能有效协助预防爱滋病毒和其他血液传播疾病,以及在今日的社会中这方面的预防措施日益受到重视,当局可加强以预防爱滋病毒/血液传播疾病作为美沙酮计划一项目标的重要性。第2.2.1段所载的美沙酮计划六项宣称目标,也应作出轻微修订,以反映该计划会加强提供支援服务。

第九章

建议概要

  9.1 主要方向

  9.1.1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贯彻推行以下各项目标:

  提供一种容易得到、合法、医疗上安全而有效的药物,作为求诊者继续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以外的一种选择;

  协助求诊者过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

  透过监察、健康教育和辅导,减少以静脉注射方法滥用药物及共用针筒的情况,从而预防肝炎,破伤风和爱滋病等血液传播的疾病;

  设立遍布全港的诊所网络,鼓励药物倚赖者到诊所接受治疗;

  协助减少因使用鸦片类违禁药物而引致的反社会行为,并减少与药物有关的罪案,使社会得到保障;以及

  提供戒毒治疗计划,协助药物倚赖者戒绝毒瘾,或在适当时把他们转介到合适的住院戒毒康复服务。

  9.1.2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包括代用治疗和戒毒两部分。

  9.1.3 美沙酮计划应继续采用门户开放政策,及方便用者参加的原则。

  9.2 求诊者评估

  9.2.1 美沙酮计划应加强在求诊者刚开始接受治疗和治疗期间的评估,以便朝向较多以知识为基础的服务/运作模式。这类评估的目的,是方便日后的监察和检讨求诊者进展,并评估求诊者对心理、社会、教育和就业等支援服务的需要。为刚参加计划的求诊者提供评估

  9.2.2 求诊者一旦参加计划后,应尽快为他们进行更详细和有系统的初步评估。

  9.2.3 在进行这类评估时,应考虑采用一些量度方法如"毒瘾严重指数"。所谓"毒瘾严重指数"是指透过有系统的面谈,就药物倚赖者生活中若干经常受影响的范围,评估求诊者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些范围包括医疗状况、就业、药物滥用、酗酒、违法活动、与家人关系和精神状况等。

  9.2.4 评估完成后,诊所人员应为求诊者制定个别的治疗计划,包括的项目可以有以下各点:

  求诊者的短期目标;

  求诊者为达到其短期目标而必须履行的责任;

  求诊者对教育、职业康复和就业的需要;

  医疗、心理及社会和其他有需要的支援服务;

  可向求诊者转介/提供上述服务的次数;以及

  求诊者接受/建议接受代用治疗的时间。

  9.2.5 应让求诊者共同参与制订其个人治疗计划。

  重新评估

  9.2.6 应在美沙酮计划内加入一个有系统的求诊者重估机制,并加强/改善该机制的运作程序,以便对求诊者的治疗计划作出更定期和更彻底的检讨。这个重估机制应被视为一种工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安排或转介求诊者参加适合的治疗模式。这会有助求诊者维持在参加的计划中取得进展的动机。

  9.3 支援服务

  辅导服务

  9.3.1 辅导服务应继续不分年龄和背景,向所有求诊者提供,而对青少年的辅导应特别加强(例如要求求诊者的家人有更多参与)。

  9.3.2 应继续向参加代用治疗和戒毒计划的求诊者提供辅导服务,并特别着重防止多种药物的滥用,确保参加代用治疗的求诊者获得足够剂量,以及协助参加戒毒计划的求诊者完成整项计划及防止他们重染毒癖。

  9.3.3 对于进行戒毒治疗的求诊者,除给予个别协助外,应试行采用"小组治疗"。

  9.3.4 有关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和高风险行为的辅导应继续进行及予以加强。

  9.3.5 应考虑采用更多小组支援/互相支持的方式,以提供特别为女性求诊者设计的辅导服务,及特别注意女性特有的问题,如需照顾幼儿和妇女健康等。

  9.3.6 为配合?香港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三年计划 (二零零零至零二年) ?中提出要提供更多为女性而设的计划,应考虑设立一些特别计划,鼓励和协助参加美沙酮计划代用治疗和戒毒计划的女性求诊者。

  9.3.7 辅导的重点应作出调整,着重求诊者的心态、对人生的基本价值观和自我实现。

  9.3.8 应加强使用康复者作朋辈辅导员,以支援美沙酮求诊者。

  转介服务

  9.3.9 在适当时,应透过转介服务,为求诊者提供充足和可接触到的社区资源、职业康复、教育服务和就业服务。

  9.3.10 香港戒毒会已建议利用该会其中三个社会服务中心为活动地点,以向美沙酮求诊者提供朋辈和社会服务支援,尤其是就业辅导和求工技能的训练。这项建议应获适当考虑和支持。

  9.3.11 如果情况适合,应把那些本身积极希望完全戒绝毒瘾的求诊者转介到政府或非政府机构提供的住院戒毒计划,包括善后服务。

  9.3.12 应鼓励诊所人员选择性地把有较复杂需要和问题的求诊者转介往专科服务。

  支援小组

  9.3.13 应成立支援小组,对求诊者及其家人提供协助。

  9.3.14 这类支援小组的活动中应加入有关爱滋病毒/爱滋病的教育。

  9.4 美沙酮计划作为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的工具

  9.4.1 应要求推行美沙酮计划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医疗辅助队人员和社工)多鼓励美沙酮求诊者进行自愿爱滋病毒测试。

  9.4.2 应积极鼓励美沙酮求诊者在初次/再次求诊及重新评估时,进行爱滋病毒测试。

  9.4.3 应考虑加强宣传和教育,以鼓励美沙酮求诊者进行自愿爱滋病毒测试。

  9.5 治疗环境

  9.5.1 美沙酮诊所的环境应作出改善,以提供改良的护理服务。如资源许可,诊所内的设施应包括:

  辅导服务和支援活动的专用室;

  资讯角,提供有关就业辅助计划、职业技能训练计划及其他疗康计划等资讯;以及

  视听器材和健康教育室,宣扬健康教育的信息。

  9.5.2 随着环境改善,美沙酮诊所也应用作提供额外活动的中心,例如:

  由其他机构协助举办的职业技能讲座/研讨会;

  向求诊者提供并由临牀心理学家提供支援的特别环节;

  为求诊者提供的个别或小组辅导服务;

  支援小组的活动;以及

  公众健康教育活动。

  9.5.3 为方便向诊所内的求诊者提供各项服务,每间美沙酮诊所应委任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

  9.5.4 这些诊所的服务应逐步作出改善;当局应订立制度以监察这方面的进展。此外,为提供改善的服务,应推行计划改善诊所的环境。

  9.6 运作

  9.6.1 除了治疗环境外,美沙酮计划的下列运作情况应予加强:

  诊所的开放时间应继续定期作出检讨。

  如资源许可,应分阶段把美沙酮计划现时的人手操作数据管理系统逐步电脑化,以便拨出人手支援美沙酮计划下的改善措施和工作。

  求诊者数据库电脑化后,应以求诊者个人的身分证取代现有的治疗咭,并精简求诊者转移诊所的程序。

  现时用于治疗的规定/守则应定期作出检讨。

  9.7 成绩/表现指标

  9.7.1 应为美沙酮计划下的代用和戒毒计划制订两套不同、清晰及可量度的成绩指标。不过,这两套指标在以下各点或会有共通之处:

  可减少/根除吸毒者滥用违禁药物;

  可减少/根除有关连的犯罪活动;

  可减少/根除导致血液接触传染病蔓延的行为;以及

  重拾美好人生/改善生活质素、重获/改善身心健康。

  9.8 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9.8.1 工作人员之间应举行更多交流会,并应就如何改善服务征询员工意见。

  9.8.2 应在香港戒毒会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协助下,举办一些专为社工而设的座谈会,以推动他们改变对美沙酮求诊者和计划的态度,及向他们阐释现正为美沙酮计划筹划/实施的转变/新措施的宗旨,使他们协助推行。

  9.8.3 美沙酮计划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应继续进行和加强,特别应教导和增强评估技巧的训练。

  9.8.4 应制订一些配合需要的教材套或其他教材,以供在入职训练和再培训课程中使用。

  9.8.5 积极考虑加强招募和培训求诊者的家人及增设朋辈辅导员。

  9.9 公众教育及宣传

  9.9.1 有关公众教育及宣传方面,应适当考虑下列各点:

  有关美沙酮计划的公众教育/宣传应着重把代用治疗和戒毒两种计划清楚区分。

  这类教育和宣传的目的也应在于教导市民有关美沙酮这种药物、它的用途和药效。

  美沙酮计划的整体名称应予保持,但应考虑在有关该计划的宣传/资讯材料中,为其两种计划各采用一个独立的名称,即"美沙酮代用治疗计划"和"美沙酮戒毒计划"。

  美沙酮计划在公众健康方面的功能也应在所有宣传中作适当强调。

  应制作新的资讯材料(小册子、单张、海报等),以协助推行公众教育和宣传。

  应发动一个得到知名人士支持的专业传媒宣传运动。

  教育的对象不仅是现时的求诊者,还应包括职员和广大市民。政府也应以地区团体为对象,制订一套有系统的宣传策略。

  9.10 进一步研究

  替代/辅助药物

  9.10.1 应连同医院管理局辖下的物质误用诊所和有关的疗康机构一同参与,进行更多研究,以便充分评估纳曲酮对防止已戒毒的美沙酮求诊者再染毒瘾的效用。

  研究的目的之一,应在于测试为接受纳曲酮治疗方法的病人采用的甄选准则,包括绝对和相对准则,以及有关的治疗程序。

  禁毒常务委员会或其辖下一个有关的小组委员会应成立监察小组,以监察该项研究。监察小组的成员应包括医院管理局、卫生署、禁毒处及参与的疗康机构。

  9.10.4 应透过本地有关机构和阅览海外资料文件,继续监察丁丙诺啡和左旋-a -乙酰美沙酮的成本效益,以便长远来说扩大治疗海洛英吸毒者的选择模式。

  9.10.5 应在?中医药条例?(包括其附属法例)全面实施后,才考虑临牀试验以中药协助美沙酮求诊者戒毒。

  9.10.6 应透过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方面联络,继续留意中药在戒毒治疗方面的发展和应用。

  美沙酮计划和犯罪率

  9.10.7 应在适当时作更深入研究,以找出美沙酮计划在减少罪案方面的成效。

第十章

实施

  10.1 资源

  10.1.1 工作小组认为,虽然第九章所载的部分建议可由内部重新调配资源和禁毒基金的资助而实施,但另有部分建议则只能透过政府的经常开支和非经常拨款提供支援,才能推行。

  工作小组建议下列范畴的改善应透过现有资源的重新调配而进行:

  由美沙酮计划的医生和政府机构进行的求诊者评估;

  监察和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

  订立成绩/表现指标;以及

  员工教育和训练。

  下列范畴的改善应由禁毒基金或其他慈善基金拨款支持:

  有关纳曲酮的研究;

  以特定性别为对象的计划,包括特别为女性求诊者而设计的辅导服务;

  加强对美沙酮计划的宣传;以及

  香港戒毒会加强对美沙酮求诊者提供的社会服务的初期费用(9.3.10)。

  下列范畴的改善应由政府的经常开支拨款支持:

  需由香港戒毒会或其他非政府机构支援的求诊者评估;

  加强支援服务,包括辅导和转介服务;

  持续和加强进行的美沙酮计划宣传工作和公众教育;以及

  持续和加强的员工培训,包括印备工作手册和制作资讯套等。

  下列范畴应由政府的非经常拨款支持:

  美沙酮诊所的运作分阶段电脑化,包括管理求诊者数据库的系统;以及

  扩大诊所面积和提供新设施,藉此改善治疗环境。

  10.2 跟进机构

  本报告和其中的建议一旦获禁毒常务委员会通过后,常务委员会及其辖下各小组委员会(包括戒毒治疗及康复小组委员会、禁毒教育及宣传小组委员会和研究小组委员会)应就各项建议的实施情况作出跟进,并在适当时候成立特别监察小组,以便监察执行一些较复杂的建议(如对纳曲酮的研究)的进展。

  为了支援禁毒常务委员会上述的工作,禁毒处、卫生署和有关机构如医院管理局和香港戒毒会,应就第九章所载建议,制订可行的行动方案和推行时间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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