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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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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维持治疗
成瘾者眼中的镁砂酮门诊
美沙酮维持治疗
2008-03-13 10:10:35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 阅读量:1

  2003年,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6年修订下发了《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省级工作组会议,明确美沙酮门诊设立目标、责任到位、全面部署、强力推进。截至,2007年8月低,共批准467个美沙酮开诊,分布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共开诊365个美沙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治疗病?7482人,8月在治疗人数47427人,平均每个门诊在治人数为130人。

  虽然,中国对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美沙酮持治疗起步较晚,还没有被社会和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完全认可和接受。但有几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美沙酮维持治疗在降低毒品伤害,减少艾滋病传播、减少毒品犯罪等几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美沙酮维持治疗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在各地对阿片类药物成瘾人群开展治疗的过程中,或多或少还是暴露出了一些阻碍美沙酮维持治疗深入开展且不能再忽视的问题。

  下面,就笔者作为一个有成瘾经历的人,在基层对IDU人群开展同伴教育所发现的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公安部门、卫生部门(CDC等治疗机构)、维持治疗者家庭和维持治疗者等几个方面存在和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

  从美沙酮维持治疗的目的来看,完全与公安部门的禁毒工作没有冲突,无非是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不同而已,但是现实之中并非如此。面对日夜繁重的禁毒任务,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把强制收戒纳入民警的考核指标,因此部分民警在任务和指标的重压下,往往在任务下来以后会光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治疗人员,对那些间歇性使用毒品的维持治疗人员进行打击收戒的现象并不少见。

  其次,美沙酮维持治疗试行过程中,很多地方的治疗入组的条件过于苛刻,例如有些地方的如组条件是这样的:(1)、年满20岁以上;(2)、强制戒毒2次以上或劳教1次以上;(3)、本地户口且有固定住所;(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感染HIV的海洛因成瘾者,只需具备(3)、(4)两个条件即可。笔者留意到,截至2006年10月16日《西安晚报》报道部分地区的入组条件基本上就是上面提到的入组条件。

  包括云南在内的许多IDU人群普遍都有反映入组门槛(条件)过高的问题。比如:条件二:强制戒毒2次以上和劳教以一次以上,条件三、本地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等等,这些都限制了药物成瘾者的入组治疗。后来在不同层面的共同呼吁下,到2006年6月云南部分地区的入组条件有所放宽。对于第二条修改为:经多次戒毒治疗仍不能戒断毒瘾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强制戒毒1次就可以申请入组治疗。这对于那些想加入维持治疗之列的本地阿片类物质成瘾者无疑是听到了福音。使过去不能够入组治疗的一部分阿片类药物成瘾者加入到了维持治疗之列。

  但是,条件之一“年满20岁以上”仍然限制了那些未满20周岁的青少年阿片类药物成瘾者入组治疗。众所周知,造成药物成瘾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阿片类药物的依赖性也是非常严重的。因此,现实之中不乏存在着年龄较小的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笔者过去所在的机构在对IDU人群开展外展服务时,就曾碰到过想入组而年龄偏小的案例。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继续把小于20周岁以下的阿片类药物成瘾者,拒之于治疗的“门坎”之外,此部分青少年将怎样继续危害社会?而药物滥用和艾滋病又将给他们带来怎样的伤害和威胁?显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此外,由于种种原因,异地戒毒的情况在IDU人群中是非常普遍的。因为药物滥用在中国具有违法性,因此他们对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的相关手续本身就心存芥蒂,担心自己的背景会被公安机关“盯上”甚至强制收戒。其次是社会对于药物滥用还存在十分严重的歧视现象,有的派出所和民警严重到不给外来的阿片类药物成瘾者办理暂住证明。这些主观和客观的因素,致使他们一直没能加入到暂住地的美沙酮维持治疗入组之列,至今还徘徊在治疗门槛(条件)和继续使用海洛因之间。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就有这样一些来自新疆自治区的维吾尔族和其他地区的药物成瘾者加入不了治疗之列,他们之中有些人是希望入组治疗的。而针对异地戒毒,相关部门却有并没有出台一套完善的执行法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业内人士去深思熟虑的。

  作者王文个人简介:

  1、 1989年开始使用毒品,其间经历无数次戒断和复吸,2005年在戒毒所开展同伴教育2005年7月到个旧市绿园关爱中心从事同伴教育工作。

  2、 2006年2月申请执行《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社区IDU/HIV综合干预模式》同伴教育期刊《成长》项目。

  3、 2006年3月被《禁毒周刊》聘请为特约记者,先后在《禁毒周刊》和地方报刊《云南老年报》、《红河日报》、《滇南晨刊》、《个旧时讯》发表《第二次生命》、《胡杨树:禁毒防艾需要全社会参与》、《警惕舒美奋》、《红丝带因为您的舞动更加飘扬》、《吸毒者的心声》等数十篇文章,其中《浅谈同伴教育在社区帮教中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被收录《禁毒周刊》《戒毒创新模式有奖征文优秀作评奖》。

  4、 2006年6月被个旧市金湖东社区评为禁毒、防艾先进个人。2006年6月策划和执行《同伴教育艾滋病防治研讨交流会》。

  5、 2006年8月参与策划个旧地区第一个IDU/HIV自助互助草根组织“胡杨树”成立,并负责主要管理工作。

  6、 2007年7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应聘为研究员。同年10月接受个旧电视台采访报道《从吸毒者到研究员》。

  7、 2007年9月至今,在云南红河州发展IDU/HIV人群自助互助草根组织。11月策划《红河州美沙酮减免费用倡导》和《红河州IDU/HIV草根组织12.1“抗击艾滋、共创和谐”烛光晚会》。目前蒙自县的美沙酮已经减免到5元。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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