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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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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
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合力的形成
教育和宣传
2009-10-20 09:18:16 来自:云南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王竞可 胡鹏 徐秋荻 阅读量:1

  内容摘要:禁毒宣传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减少毒品需求乃至整个禁毒工作极其重要的一环,其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形成禁毒宣传合力,提高全民禁毒意识,防止新吸毒人员滋生是相当值得研究的。应当从宣传教育宣传者和受传者的互动、内容与方法的创新,主体机构与社区环境的匹配,投入与产出的权衡评估等方面来论述合力形成的些许要点。

  一、禁毒宣传者与受传者的二者互动

  禁毒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宣传者与受传者的有机结合程度。宣传者是宣传主体,是禁毒工作中的主导力量,主要是禁毒部门和一切可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的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宣传教育的责任。受传者是宣传客体,是接受禁毒教育的对象。开展禁毒宣传,就是要尽可能地将受教育对象凝聚在自己周围,使他们对宣传的禁毒内容接受,入耳入脑,不仅能听,而且能信。受传者作为一种主体性的客体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他们从传媒学的角度来看,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是听众与行动者双重角色的统一。“主体方面的状态与客体方面的状态之间一般是不完整的,外部世界不可能原封不动地被复制到行动者的内部世界中去”。[1]因此宣传者的要求与受传者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必然存在“异化”。宣传者很积极,但客体即受众不配合,不愿听不爱听,效果自然是水过地皮湿,大打折扣。客体想听,但主体没有正确丰富的内容,没有好的宣传载体和形式,效果也未必好到哪里。事实上,客体虽然具有受动性的一面,更多的是接受主体对禁毒知识内容的传导;但是客体也是具有相当能动性的,客体对象的不同,是一般群众还是毒品问题受害者,对所接受的禁毒宣传内容的感受程度,接受程度是很不一样。可以看出,主体、客体如果没有相应的互动、配合,禁毒宣传教育就收效甚微。

  然而长期以来,一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把自己作为主体,把群众视为单纯性的客体,其结果往往是我动他不动,我主动他被动。忽视了客体的能动作用及思想自由,教育效果不明显。而过多关注以客体为中心模式,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及个体的生活经验与道德体验,就会否定宣传主体的主导作用。宣传者对于自身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宣传的内容、技巧等不断进行总结和评价,这一过程贯穿了宣传过程的始终。由于社会发展、实际活动的特殊性以及面对的是具有多面性的宣传对象,这需要宣传者及时加强对自身的调节,根据社会赋予的传导禁毒教育内容的职责过程中不断充实和调整自己的综合素质,正确把握宣传规律,恰如其分地运用宣传载体、方法艺术等。因此我们应该构筑双向互动模式,以宣传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为基础来构建宣传教育结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宣传者起主导作用,受传者起主动作用,二者相互影响,互相作用,互相促进,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宣传者与受传者之间的关系具有平等性、互动性、可转化性,这是一种比较合理而科学的宣传教育结构模式。

  做到互动,目前更重要的是在提升客体的互动上下工夫。强化“以人为本”的主体意识,不再把人当成单纯的受传对象,而应立足于发展,要确立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禁毒宣传教育理念,把解决他们最关注、与他们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同时,要转变过去形成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思维定式和教育模式,把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在平等交流中激发受教育者参与和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是病人,应该尊重吸毒人员及其家属,我们尊重他们,理解他们,关心他们,这样一来在宣传过程中,就容易相融沟通,容易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还可以使他们转化为主体,来进行现身说法,达到受传者间的互动。

  另外一方面,也要充分落实禁毒宣传主体的责任,在新近通过的《禁毒法》中也有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应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具有面向各自工作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部门落实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等单位面向全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公共场所落实禁毒宣传和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对内部人员进行禁毒宣传的责任;落实居(村)委会基层组织的禁毒宣传教育义务;落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防范义务,开展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援助工作。

  二、禁毒宣传观念、内容与方法的创新

  目前禁毒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宣传观念上的陈旧与宣传内容上的脱离实际和泛主题倾向,宣传方法上的单一,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不力等,导致受众对宣传内容产生抵触、排斥和反感情绪,这些也是造成受传者心理阻抗的直接原因。因此迫切要求我们对宣传内容、方法和形式创新。

  宣传观念创新。我国的禁毒宣传,曾经走过一段弯路。许多人担心禁毒宣传有损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形象,因此坚持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的态度。有些人误认为禁毒宣传会影响当地形象,影响外来投资,影响领导人的政绩,因而遮遮掩掩,致使禁毒宣传时断时续,这种观念使我们坐失“防患于未然”的良机。[2]因此,必须破除某些陈规戒律,扫除死角,大张旗鼓地认真开展宣传,只有宣传预防才是最重要的治本措施。

  禁毒内容创新。树立自觉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使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理念;

  一是不断更新和调整,着力解决宣传内容陈旧、单一的问题。要充分体现禁毒工作中心和突出重点,要适合群众口昧,不要含混晦涩,要让群众一听就懂、一看就会,多讲些实用的知识,少讲空洞的大道理,多讲政策,少喊口号。针对不同人群,公务员、娱乐场所人员、戒毒者等受众层面关心与思考的问题肯定会有不同,要体现针对性、层次性,从而确定不同的宣传内容。例如在目前新型毒品泛滥蔓延的情况下,以《禁毒法》和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为重点内容,突出抓好对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

  二是把握好重复中更新的理念。宣传教育是做人的思想工作,而人的思想认识发展有其反复性,这就决定了宣传教育工作有其重复性。宣传教育只有在重复中不断更新,在更新中不断发展,从而形成教育运行过程良性循环的内在机制。如果简单照搬过去的宣传内容和模式,难免使受众产生“想知道的你不说,已知道的你老说”,宣传教育就会失去活力,无法收到实效,无法完成新时期的禁毒教育目标和任务。

  三是要把握科学性。科学描述毒品的危害,客观介绍禁毒形势、禁毒工作。不要在歌曲和影视作品中渲染吸毒场景,这样可能会误导受众进行尝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娱乐方式,引导公众远离毒品,而非一昧通过恐吓进行教育。

  形式方法创新。赋予宣传教育更富时代感、有效性、针对性的理念。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受众呈现出相当大的异质性,人们的接受能力不一、思想活动多样、差异性明显增强。这就要求我们讲求形式多变、方法多样。

  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要选准和用好多种多样的载体,解决“过河的桥和船”的问题。在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更需要适应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占领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以往制作永久性标语、板报、橱窗,印制、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宣讲团深入学校、农村进行演讲等等。这些方法受宣传教育人员、经费、交通工具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在宣传对象、地域等方面会留下空白点。面对这种状况,可把传统的宣传方法与利用媒体宣传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当前社会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特点的研究,充分考虑宣传对象对活动的需求和可接受程度,真正符合时代特征,实现与时俱进。其中要重点关注电视、互联网络、楼宇电视、手机等现代传播方式和渠道。

  二是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宣传手段,效果明显,继续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坚持在“12·1”国际艾滋病日和春运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另一方面,禁毒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一工作重在平时、点滴渗透、潜移默化的特点,只有重视日常宣传教育,才能实现公民禁毒意识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

  三是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的结合。普遍教育是基础,但某些特定人群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和易涉毒高危人群等,全民禁毒教育实行对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以结合干预措施为主的宣传教育。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是禁毒宣传教育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宣传的目的最终在于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如培训识别吸毒现象,大力推广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兑现有奖等,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帮教,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三、禁毒宣传主体与宣传环境的匹配

  宣传环境与宣传主体的匹配与否,对合力的形成也起着重要作用。它对禁毒宣传在此环境的目标任务、内容、主要对象都产生重要影响,涉及宣传教育的方方面面。举例来说:

  在城市,以社区为载体,以全民为对象,扩大覆盖,进一步拓宽入户到人的渠道。该环境模式特点为: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社区禁毒宣传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街道办事处要承担起禁毒宣传教育的领导职责,纳入工作目标体系并借助行政手段推进,指导、支持、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各界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资源优势,力求形成“共建、共管、共享”格局。其动作方式为: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科室按行政方式布置、推进、落实。社区组织有关人员及驻区单位共同参加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即“街道牵头、社会参与、双向服务”的模式。此环境模式带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色彩,易于街道办事处发挥主导作用,并可在一定限度内调动社区各界资源,但也易于产生流于形式的弊端。社区还应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禁毒宣传教育覆盖的探索。

  在农村,以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法制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无毒创建活动。该环境模式与城市社区大同小异,主要还是靠行政推动,特点是地域分布广,人员分散,宣传效果较差。可以考虑点、面结合,通过群众性与专业性禁毒宣传紧密结合,既形成强大声势,又有突出的实际效果。一方面,充分动员,结合农村的文化建设,充分体现群众性。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性的宣传,就是指在禁毒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建立起专业队伍,确保队伍稳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可以综合利用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和基层宣传网开展宣传,利用农贸集市、节日等机会,在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并发挥区、县医疗机构的作用,指导和培训乡镇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掌握禁毒知识,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采用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供包括毒品预防教育在内的综合性卫生服务。[3]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管理为载体,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单位是人们生产工作的场所,在单位内部开展宣传具有较好条件和优势。人员集中、固定,易操作,单位对职工有较强约束力。但该环境模式特点容易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多是在职能部门或社区的计划安排和组织下展开宣传活动,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可在单位内部结合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适当地与职工考评结合。

  在学校,以素质教育为载体,以青少年在校学生为重点教育对象,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民族历史素质和生命安全教育体系。模式内涵为:全日制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对在校学生展开教育。关键是要师资、计划、课时都要落实到位。社区法制学校作为区域性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的龙头单位,通过它来组织进行专业性、集中性、活动性的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形式较优,是一种区域性、多层次、开放式、综合性、大众化的集区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为一体的新的大教育模式。但是,如果缺乏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运作机制、没有较强社区意识的社区干部和居民,就易成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职能作用部门。在纵向上,加强调研、分析(预测),制定(决策),推进宣传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执行),完成成效评估。宣传教育的基层部门直接面对宣传教育对象,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禁毒意识。在横向上,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加强部门行业内部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组织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社会团体和组织主要工作在于调动、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投入禁毒宣传教育,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吸收社会资金、以专家、禁毒志愿者的形式充实宣传队伍,社会媒体加大禁毒宣传教育的时间和力度,开辟宣传栏目、频道等。

  正确认识环境,科学利用环境,合理优化环境,与之匹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目标和方式来展开宣传,建立宣传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引导实施、禁毒部门指导检查、社区内各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从而完成禁毒宣传目标任务。

  四、禁毒宣传投入与产出的权衡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禁毒宣传的确碰到很多现实的经济学问题,特别是投入与产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效益问题。投入与产出是表征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效果优劣、大小的一对范畴。既然有投入,必然就会有产出,投入和产出相辅相成,投入是前提,产出是结果。投入的是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产出的则是效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有一个投入与产出的问题。重视效益问题,也是禁毒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禁毒宣传是致力于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拒毒防毒意识,是一项建设性的工作,当然需要相应的投入,而这种投入也必然会有相应的产出,这就是它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甚至于有潜在的经济效益。

  由于宣传工作的投入相当复杂,与经济的投入有差别,有自己的特殊性,从内涵上很难区别的清清楚楚,因而从形态上区分比较合理。一般投入可分为有形投入和无形投入。有形投入是指有物化形态的投入,有明显的数量和质量依据。如财力、物力;他们的有形是相对于无形而言的。无形投入是指无物化形态的投入,一般无法用数量计算。如人力资本和科技知识。这种投入差异性很强,内在因素影响力也很大。长期以来,人们比较注重有形投入与产出,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对于无形的,“软”性的投入产出意识较为淡薄。有的是重投入轻产出,硬件设施是完整了,禁毒干部也花了气力了,只讲“耕耘”不求实际收获,只注重开了多少次会,讲了多少堂课,组织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发了多少材料,不求到底对群众、对吸毒人员的思想认识起到了什么样的提高作用。只求表面文章花架子的热热闹闹,不求实际取得的效果,这就是形式主义。还有的则是轻投入重产出,期望宣传教育工作一下子解决多少问题,发挥多大的作用,而对无形方面的投入,如对禁毒师资力量的配置,禁毒教育设备的建设和宣传资料的制作,能省则省,或是干脆不要。这些者是缺乏长效的投入与产出意识的表现。

  必须树立科学的投入、产出意识,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才能使禁毒宣传教育获得最佳效果。党对禁毒宣传工作的领导,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政府的主导地位上,体现在用人、给钱、出政策上。“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禁毒宣传要有专人,要有专门的师资和宣传教育队伍。要非常重视从事教育的禁毒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没有丰厚的学养,怎么能解惑、传授道理,给别人一杯水,自己得有一桶水。要加强学习,熟悉禁毒知识和业务,清楚毒品问题内涵。执行政策的人,宣传者的素质、水平、宣传方法技巧、业务熟练程度等这些因素的不同,投入与产出的比率也不尽相同。禁毒宣传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如果资金短缺,宣传发展必然迟缓。要建立规范有效的筹资机制,可以开放式多元化筹措资金。政府投资是主体,还可以发动个人和企业。禁毒工作要靠全体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直接参与,发动社会各界及组织、团体自愿出资捐赠、赞助,才能持久地开展下去。另一方面,要动员广大群众自愿支持和参与。这样既解决了开展某些活动的经费问题,又培养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感。

  禁毒宣传教育的产出评估。宣传教育工作执行过程中计划怎样开展,效果如何,如何来把握科学的进度,如何保证宣传的连续性、延续性和更新性,从而确保宣传工作中开创性,艰韧性,操作性的统一,这都需要有科学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体系,在实际的宣传教育工作中需要有适中的教育量化检测指标。目标在教育考核监督体系中,科学性还要加强,对教育活动实施过程效果的评估,应该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而不是过多依赖于提交的报告文字材料,吸毒人员新滋生率、吸毒人员的复吸率、重新犯罪率都应该纳入教育效果的核心评估标准,要多比较,评估多元化。当前考核监督过程中还比较缺乏明确的具体的标准,监督的考核的宣传教育体系,亟待进一步探索、优化。

  参考文献:

  [1]〔日〕富永健一,社会学原理[M]. 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138

  [2]崔敏. 毒品犯罪发展趋势与遏制对策[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248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62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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