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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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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澳门的防治药物依赖工作现况与展望
戒毒治疗与护理
2008-01-28 10:46:10 来自:叶炳权 作者: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阅读量:1

  一、前言

  澳门之毒品问题由来已久,远自葡萄牙登陆澳门,为中国架起南方与西方贸易的大门起,不论澳门本地区或清朝的中国大陆,都受到了吸毒及贩毒的祸害。鸦片战争对于中国人的影响与伤害,在历史上已有深刻的记载,也为了解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每一个中国人烙下深深的印记。在经济、科技、文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为如何消除毒祸,为青少年吸毒贩毒问题而烦恼及作出努力。它已不是单一地区、国家的问题,世界各国,不论它的政治制度及经济发展水平如何,都同样要面对着同一的挑战,这亦都促成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合作,共同为消除毒品的祸害而努力,如透过国际性情报交换、打击洗黑钱及跨境犯罪活动、管制相关药物的买卖活动、研究、讨论、协议、制订相关的防治药物滥用措施和指引等等的形式。

  虽然澳门的毒品问题严重性比较邻近地区稍为轻,但近年青少年贩毒、吸毒和吸烟的情况亦有所增加,防治药物依赖工作稍一松懈,将会容易使药物滥用问题更趋严重。因此,在问题未达氾滥失控前,握紧防治药物滥用的工作,并加强与全面地落实预防政策,才能避免陷入毒祸之深渊。下文将会着重介绍社会工作局减低毒品需求的政策及工作。

  二、澳门药物滥用的近况

  从社会工作局的戒毒门诊中心及民间戒毒机构之资料显示,在近十年自愿的戒毒求助者主要是以吸食海洛英为主(图1),吸食毒品的种类单一,没有明显的年轻化及女性化。自1992年10月至2001年止,经社工局登记之自愿戒毒者总人数为724人,每年平均有70宗新求助戒毒个案,2001年间跟进个案有255人(图2)。而2001年度全澳可被登记之药物依赖人口为400人左右(包括戒毒门诊中心,民间戒毒机构,澳门监狱等机构每年接触之吸毒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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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自愿求助的青年人,低于18岁者所占有的比例十分之低。自1994年开始,由学校方面转介予政府怀疑有吸毒问题学生的辅导个案历年来仅有数宗,而2000年则有十多宗,但在2001年期间,并没有接获任何转介之高危个案,而在19岁以下之自愿戒毒个案亦十分低,2000年仅有3名,2001年更没有新个案。若单从数字上看,青年人滥药问题并不严重。但这不表示在本澳青年人没有滥用毒品的问题,我们可以不用加以重视。事实上,即使是海洛英之使用者,平均是在吸食五年之后才开始寻求自愿戒毒服务。所以,在自愿戒毒服务中难以反映实际青少年滥药的情况。

  从司法警察局缉获精神科药物的数据中显示,1999年至2001年三年间各类违禁药丸缉获数量分别为,8493、60193、6186粒(大部份为摇头丸、蓝精灵等)。可见从1999年至2000间有大幅增加,直到2001年,违禁药物之缉获有了明显下降,因精神科药物贩卖受到大力遏制。但大麻膏及氯胺酮却有所增加,增幅分别为11.2倍及3倍,因此问题仍然值得关注。从有关统计数据显示,非法滥用和贩毒的犯罪个案总量在1998年先是约150宗左右,在99年则升至近200宗左右,2000年则有250宗左右,每年的升幅接近35%。而被捕及定案的贩毒者及青少年数字逐年上升,年龄亦有下降趋势,近年亦查获大量的精神科药物,及不断发现新类型的毒品。而近期,司法警察局亦破获了数宗利用青少年人贩运精神科药物的案件,因此,对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防止青少年滥用药物的问题再次在社会上引起大家的重视及讨论。

  根据社工局委托澳门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研究中心所作之《澳门青少年与药物调查研究》,在澳门29所中学、合格的中学生样本数目为3187人中显示,有接触丸仔及大麻者有3%,其中0.3%为经常性吸食。而有接触海洛英者有0.8%,当中的0.1%为经常吸食海洛英。若假定吸烟是所有滥用药物人士的共同习性,则以吸烟为例,所有样本中约有3成的被访者有吸香烟行为,曾经尝试吸食一两次者为15.9%,少于一日三支者占3.2%,而有4.0%为一日三支或以上。吸烟及吸食丸仔、大麻、海洛英等物质的样本中,吸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刺激”、“消除压力”、“解闷愁”、“好奇”、“朋友影响”和“贪玩”等。他们有以下的特征:“单亲家庭”、“学业成绩较差”、“完全没有参加课外活动”、“曾被记缺点”或“曾在街上流连”、“与父母兄弟姊妹关系差”、“学校及家庭生活不快乐”等。

  另外,根据黑沙湾青年发展中心之反映,在其接受外展服务之百多名街童个案中,有32%曾经及定期滥用药物。

  虽然海洛英仍是澳门主要被滥用的毒品,无论如何,正如上面所述各类新型毒品,如大麻、蓝精灵、摇头丸、K仔等,确实地被青少年所滥用,数量及个案均近年均有上升的趋势,并在青少年团体中加速蔓延,危害我们未来一代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

  三、禁毒策略与机制

  滥用药物问题已成全球性问题,我们同样不能独善其身,禁毒的策略与其他地区一样,一方面是减低它的市场供应,而另一方面则从内部降低对它的需求,藉以减轻及降低毒品对社会的祸害。在减低毒品供应方面,主要是由保安司辖下的执法部门及澳门海关负责。首先海关在各边境口岸,全力堵截毒品的流入。而司法警察局内设有专属部门,即毒品罪案调查处,进行预防毒品犯罪的调查、情报搜集、打击毒品流通及制造;而在预防及打击贩毒的直接行动,包括巡查的士高、卡拉OK、酒吧及游戏机中心、不定期及不规则地在各出入境及敏感的地区加强向有可疑的市民及旅客进行抽样搜查,并透过地区性及国际性的情报交换和合作等,全力打击跨境贩毒活动。

  在减低内部对毒品的需求方面,早在1961年开始,澳门政府设立“社会复原所”,目的为收容吸毒犯人,是第一所住院式强制性戒毒院舍,并且亦接受自愿戒毒者寻求戒毒服务。当时采用的抗毒政策及工作模式是比较传统及保守,仅着重于控制毒品的供应,戒毒治疗服务欠缺系统性及专业性。而有关打击毒品罪行的法例不多,亦缺乏宣传,所以效果不彰。故于八十年代后期政府开始检讨及重订防治药物依赖的政策,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意见,于1990年终止了“社会复原所”之运作,代之而成立“预防及戒毒办公室”,作为执行防治药物依赖工作的主要部门。从此,对于预防药物滥用的工作得以确实地推行。其后在1994年再重组其架构并改名为“预防及治疗药物依赖办公室”,冀能更全面地落实减低毒品需求的政策,并以预防教育为主导的积极性措施来对抗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而在立法方面,除了把有关的国际公约延伸适用于澳门外,亦分别制订了遏止贩毒和吸毒活动,管制麻醉药物及精神药物之合法买卖及使用等一系列法规。在2001年5月亦把新型毒品K仔(即氯胺酮)也列入受管制的药物范围的法例内。于回归前,为了回应实际的需要及总结过去工作经验所得,在1999年6月底再将该办公室合并于目前的社会工作局内,为该局辖下的单位,即现在的“防治药物依赖厅”,把防治药物依赖工作,明确规范于社会工作局的职能范围内。

  根据第24/99/M号法令,社会工作局在预防及治疗药物依赖范围内之职责,包括有下列数项:

  1.构思及执行预防服用能引致依赖之物质之活动,以及治疗药物依赖者及使其重返社会之活动;

  2.在预防烟草滥用、酗酒及服用能引致依赖之物质方面,总体构思及协调所开展之计划及活动;

  3.负责跟进药物依赖者之治疗及重返社会之程序;

  4.建议以反吸毒及治疗药物依赖者为标的之立法措施、制定规章之措施或行政措施;

  5.向开展药物依赖者复康计划之非政府及非牟利组织提供技术及财政援助,尤其透过合作协议及进行培训活动为之;

  6.在开展预防药物依赖、治疗药物依赖者及使其重返社会之计划及活动方面,与本地区之部门、公共或私人实体及外地之同类实体,以及国际组织合作。

  将减低毒品需求的工作正式纳入社会服务系统内的做法,可说是现时本澳防治药物依赖工作的一个特色,而这样的做法对于细小的澳门来说,是相当可行并且凑效的。毒品是一个严重伤害个人、家庭及社会的问题,不但需要有健全有效的禁毒法制和措施,社会性的支援十分重要,尤其在减低毒品需求的工作上,更加有赖社区、学校及家庭的大力参与和配合。防治药物依赖的工作在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和网络后,无论是治疗或预防方面都能得到更大的支持和认同。民间戒毒机构及团体亦相继在政府的支援下得以扩展。根据短短两年多的运作经验中,政府与民间在禁毒事务上的协调和合作亦因而得到强化。目前采取预防药物滥用的模式是以三级预防的手段为主(图3),可知其工作目标、层次及行动。总体而言,近年澳门整个社会参与禁毒行动的程度已大有提升,禁毒的意识和力量亦显得更加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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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目前的防治药物依赖工作

  在社工局防治药物依赖厅之下设有预防药物滥用处及戒毒复康处两个附属工作单位。专责策划及执行预防药物滥用之教育及宣传工作、提供戒毒治疗和复康之服务、搜集和分析药物依赖领域内重要数据及资料、研究和发展与防治药物依赖相关的策略、以及参与地区及国际性的合作。

  (一)全面及全民性预防教育策略

  在预防工作方面主要是以全面及全民性预防教育的策略为主导,藉以增加社会大众对毒品祸害的意识及防备。目前本澳预防药物滥用教育的推广是以学校为基地,并运用各种渠道面向整个社区。重视社会各界的参与,以营造一个全面及全民性的禁毒网络,共同致力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儿童及青少年能持久深入地得到禁毒的教育和讯息。

  预防药物滥用处直接主动向社会上不同的对象提供各式各样的预防教育计划,具体服务包括有:

  1.为5至12岁学童而设之“健康生活教育计划”—于1999年推出,以多媒体及主动的方式,按儿童心智及社交能力发展,向其灌输健康生活、学习面对朋辈的压力、远离烟酒毒等有害物质的常识。

  2.专业预防药物滥用讲座—向学生、家长、老师及其他专业人士给予预防药物滥用的知识。

  3.专业培训课程—向教师、社工和各类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课程,使其能强化防治药物依赖工作的知识和技巧。

  4.禁毒展览一向学校、社区中心、公共场所展示有关防治药物依赖的讯息,加强社会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5.大型社区性禁毒活动一每年国际禁毒日期间都会举行一系列的大型抗毒行动,向市民宣扬抗毒意识,建立无毒社区的目标

  6.禁毒宣传资讯—透过图片展品、单张、小册子、互联网网页、媒体广告等介绍相关的服务和预防方法。

  7.禁毒咨询热线及接待服务—设有电话热线及面谈,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相关的服务及资料。

  8.推动和协助其他官民机构/社团参与和举办抗毒行动。

  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在澳门已得到普遍认同和支持。现时学校、民间社团、政府部门及社会大众对防毒灭毒的工作表现积极。本澳现已有近八成中学参与了有关预防计划,小学生方面亦开始普及。但面对长期高居不下、复杂多变的毒品问题,预防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并须作长期性的投资和努力。本澳在预防药物滥用策略上,未来将主力强化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长期性预防教育,并就吸烟和滥用精神药物年轻化的趋势,需定期开展对青年人与药物滥用的有关调查研究工作,藉以能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干预计划和措施。除了上面所述之《澳门青少年与药物调查研究》外,现正开展以大专学生和边青为对象的同类型的调查研究,以及《澳门药物滥用治疗及复康工作之评估研究》,同时亦计划对相关研究作定期性的延续及作趋势比较分析,以建立长期的政策规划及服务参考依据。

  (二)官民合作、全面照顾的戒毒复康措施

  澳门自1990年起终止了强制性的戒毒制度,目前只有自愿性的戒毒治疗复康措施。在治疗复康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以官民合作,全面关顾为主导的戒毒临床服务理念为自愿戒毒求助者提供服务与协助。除了卫生局辖下的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部及精神科病院为药瘾求助者提供短期性的治疗,及澳门监狱内设有复康小组为有药物依赖习惯的服刑者提供自愿性的复康服务外,在社工局戒毒复康处内设有一所戒毒门诊中心,中心内设有由社会工作员、心理技术员、精神科医生及专业护士所组成的专责治疗小组,为自愿戒毒求助者所面对之各种困难给予协助。并按照联合国禁毒处(UNDCP)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有关指引,把滥用药物的治疗过程划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1.寻求服务的协助;

  2.个案评估;

  3.戒毒断瘾;

  4.特殊治疗;

  5.康复及社会重返;

  6.自助小组。

  在整个程序中,主要由社会工作员为案主作深入的治疗评估,建立适合之治疗计划,包括生理断瘾、动机激励、情绪支持和辅导、经济援助、医疗护理、家庭重塑、以及重返社会培训等。于戒毒治疗完结后,亦对案主社会重返方面提供协助,主要针对其生活困境、预防重吸、提供支援网络、建立良好家庭关系及有效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

  除直接给予治疗服务外,同时向民间戒毒机构/社团提供专业技术及财政援助,和对其作出适当监管。为确保本地区戒毒服务的有效发展,政府很重视推动和协助民间戒毒社团的运作,采用官民合作的方式,推动戒毒复康服务,使药物依赖者能从各种渠道寻求适合个人的服务,并促使本澳戒毒服务能更多元化和优质化地发展。

  澳门的民间戒毒机构/社团,主要提供长期住院式戒毒服务,现时全澳共有六间民间戒毒中心,一间戒毒中途宿舍,一个戒毒工作外展部及一个由戒毒复康者组成的自助团体,大部份民间戒毒服务是以宗教治疗模式为主,和以官办民营方式运作。(表一)

  表一 澳门民间戒毒团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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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澳门,无论政府或民间提供的戒毒服务,一般费用都是全免。此外,政府亦会为戒毒求助者提供各项传染病的检验服务,和有关传染病及减低伤害的预防教育。因为滥用药物者一般都与性滥交、受性侵犯、剥削、犯罪,尤其是与爱滋病等联系在一起。根据美国有关方面的计算,在戒毒者身上每花费1元用于协助其戒毒,将会为社会减省7元的损失。因此在这方面的投入,并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而是每一个政府都应承担的人道与社会责任。对有经济困难的戒毒者,政府亦会给予短期性或长期性援助金,这些措施目的为鼓励及保障有滥用药物的人士得到适当的医疗,解决其健康及生活需要,冀能使其早日康复,重投社会。

  然而,澳门在治疗药物依赖的工作上,仍然是面对着不少挑战,民间专业人手一直不足,特别是女性戒毒服务方面更是困难重重,戒毒资源急需进一步开拓。在整体的策略上,政府正筹划一系列措施以补不足及提高戒毒服务质效,重点计划包括将会开设一所24小时“戒毒综合服务中心”,完善药物滥用人口中央统计系统,与及加强相关研究及培训工作。

  五、结语

  根据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的报告,在一些发达国家,药物滥用问题可能已不再局限于少数处于边缘地位的青年人,而正成为主流青年亚文化和生活的主要部分。例如在歌曲、电影、及其他广告宣传中渗入了赞扬药物滥用的讯息。而药物滥用有时被描绘成为与成功、时髦和富裕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增加对青年的吸引力。因此重要的预防方案应更着重地向青年人宣扬积极的行为榜样,鼓励接受健康生活方式。而对于一些更易受影响特殊的群体,例如街童、教养机构的儿童及青年、受性虐待和剥削者、失学者、边青、青少年犯罪者等,由于他们处于社会、经济和文化迅速改变的环境中,常常缺乏足够的家庭、社会关心与支持,对他们来说,更难获得足够的服务和治疗讯息,因此需为这些人口制定特殊的预防与治疗方案与对策。尤其在很多青年总体使用药物比例较高的国家,如美国及西欧,在采取一贯及反持续的预防干预措施后,正逐渐出现正面的结果,滥药情况稳定下来甚至有下降的迹象,这表明针对青年的全面预防战略发挥了作用。

  澳门是一个开放及发展中的城市,因此青年人滥用药物的问题亦与其他城市一样,受到这青年亚文化洪流的冲击。根据本澳目前正建立预防药物依赖的策略和工作基础,可说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无论如何,我们仍需不断透过长期而大量的投资,藉以发展下列工作及方案:

  1.加强在早期预防教育工作的开展;

  2.让青年人参与制定抗毒政策;

  3.同伴鼓励及辅导计划;

  4.生活技能的培育;

  5.参与药物教育方案;

  6.针对团体特殊的抗毒方案;

  7.药物滥用的替代活动<如体育、舞蹈、戏剧等>和充实精神文化生活;

  8.加强家庭成员的互动关系;

  9.推动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共同参与;

  10.长期性研究及宣传。

  这些工作及方案应交替多重使用,因为没有一种单一的方案或办法可以发挥作用。药物滥用是由多种因素所共同作用下而引起的,为了有效解决滥用问题,必须采用多种干预的措施。藉着这些工作及方案,祈望使本澳的青年人能增强自我价值观及信心、社交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互助能力,充实精神文化生活,获得充足的防治药物依赖讯息,建立抗毒的健康生活模式。与此同时,再透过全面的打击贩毒及吸毒活动,这样,澳门将会如同其它国家一样,青年滥用药物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及缓和。

  参考书目:

  1.《澳门禁毒报告书199—2000》

  2.《澳门青少年与药物调查研究报告》—2001年

  3.《药物滥用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中药物滥用的世界形势》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文件E/CN.7/2001/4

  4.《澳门缉毒工作及有关对外合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司法警察局扫毒组李汤利副督察在“粤港澳打击滥用及贩卖毒品政策研讨会”上发表之论文,2001年

  5.《加强跨境合作,打击毒品犯罪》-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何超明检察长在“粤港澳打击滥用及贩卖毒品政策研讨会”上发表之论文,2001年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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