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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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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关于戒毒劳教场所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思考
2010-11-22 22:20:41 来自:安徽省南湖所 作者:欧斌 阅读量:1

  劳教场所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实质上就是全面、正确、深入的贯彻执行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劳动教养法规,提高教育矫治成效。过去,由于认识和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在一些劳教场所存在着抓稳定是硬任务,抓教育是软指标;抓生产是见实效,抓矫治是吃力不讨好的认识倾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劳教人员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教养工作必须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深化改革,才能提高教育矫治的整体水平。笔者想就劳教场所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供同志参考。

  一、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体现在劳动教养的本质特征上

  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它客观上具有“强制性”、“行政性”和“教育矫治性”的特点。三方面互为关联,共同构成劳动教养工作的整体骨架,人为的削弱这一面,突出另一面,都是对劳动教养本质特征的歪曲。

  1、从强制性出发,劳动教养是运用法律的力量来施加影响使劳教人员服从,从一个社会成员被决定劳动教养开始,自始自终的体现出来。它要求劳动教养管理所对劳教人员要依法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并用严格的纪律制度来规范劳教人员行动,组织他们进行习艺劳动和学习政治、文化、技术。这种强制性是由国家法律制度作保证的,如有违犯,将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2、就行政性而言,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属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这是劳动教养本质特征的核心所在,因而就要求我们的劳教工作民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执行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保障劳教人员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向父母对待患了传染病的孩子,向医生对待病人,向老师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那样满腔热情关心,耐心细致地教育、感化、挽救劳教人员。对劳教人员中出现的问题,在保证劳教场所应有强制性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和原则,即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采取民主的方法和说服教育的方法来处理,启发、引导他们弃旧图新。

  3、以教育矫治性而谈,对劳教人员要着眼于教育,教育在劳动教养工作中要居首要地位,起主导作用,贯穿于劳动教养工作的始终。这就要求劳动教养场所要加强劳动教养学校建设,使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真正起到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培养社会守法公民和国家建设有用之材的作用。

  二、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符合劳动教养工作的客观要求

  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实质上是对劳动教养工作的完善和发展,它赋予劳动教养工作深刻的内涵。但作为一门科学它属于劳动教养学的范畴,必须符合劳动教养工作的客观要求。

  第一、劳动教养收容的对象多是一些屡次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不改,情节比较严重或犯罪情节轻微,不够或不需给予刑罚处罚的人;第二,劳动教养人员服教期限短,一般一至三年;第三,被收容劳教的绝大多数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他们自我意识较强,思想活跃,情感易冲动;第四,劳动教养人员由于收容时间、人数的不确定性,流动性大,一般很难保持人员稳定。

  劳动教养人员既然具有这些明显的特点,我们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就必须与之相适应,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需引起我们的注意:

  1、要对劳教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劳教人员大多数是一些在社会上自由散漫惯了,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放荡不羁的人,加之意志薄弱,流动性较大,单凭劝说是很难使他们自觉收敛“野性”的,有必要制订严格的纪律来规范他们的言行,并督促他们认真实行,做到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卫生经常化,生活规律化,言行文明化,才能维护矫治秩序的稳定,保证教育矫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劳教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符合对劳教人员心理矫治的客观要求,还可以使他们通过经常性地实践训练,加深对遵纪守法意义的认识,帮助他们矫正不良言行,培养意志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要建立适应劳教人员特点的教育体系。劳教人员曾多次违反法纪,有一定的恶习程度,但服教期限短,年龄、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大,这就对我们的教育矫治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育工作必须贯穿于劳动教养工作的始终,渗透在劳教人员生活的各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

  (1)要把握教育工作的系统性。这是教育学规律的要求。对劳教人员的教育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它要在施教与人,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上与社会教育却是一致的,必须按认识论规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笔者认为,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应根据其特点,以两年制的学制进行正规化、系统化的教学。

  (2)要注意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由于劳教人员期限短,又有一定的恶习程度,对他们的教育应当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内容进行,力求做到少而精,富有心灵冲击力。开展教育工作时要把握政治教育这一核心,要注意体现青年的特点,把知识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科学地揉和在一起,采取新颖、活泼的形式进行,以利于劳教人员领悟、吸收。

  (3)要注意发挥习艺劳动的教育矫治作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属于短期矫治的范畴,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增强矫治效果,克服矫治时间的不足。习艺劳动对劳动教养工作而言,不应成为单纯的惩罚手段,而应纳科学的矫治体系,在劳动项目和劳动力布局上分类实施,突出地表明它的教育、矫治和习艺功能。这就要求劳教单位在生产项目的设置和劳动力的组合上不是以提高自身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而是以转化劳教人员思想为根本出发点。

  (4)要强化对劳教人员的个别教育机制。劳教人员具有一定的恶习程度,但接受矫治的期限又短,这是劳动教养工作必须引起注意的两个方面,需要我们采取措施来弥补普遍教育的不足。我们应当强化个别教育机制,采取心理测试和观察了解等多种手段充分掌握劳教人员的思想脉络,制定具体的个体矫治方案,对症下药,促其转化。

  三、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针对现行劳教人员的思想实际进行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各种思潮冲击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劳教人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是无法回避的,难免要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意识呈现出新的特点。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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