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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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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强戒场所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2020-01-17 15:44:53 来自:江西省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作者: 章翠萍 吴志强 刘淑兰 万诚炜 阅读量:1
  根据禁毒办通【2015】87号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个中央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文件指出:受场所条件、医疗能力、执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患有艾滋病、心脏病、尿毒症、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以下简称病残吸毒人员)没有入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致使大量病残吸毒人员流散社会,有的公然在社会上吸食毒品,造成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传播扩散,有的大肆进行盗窃、抢劫、敲诈、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为此,笔者结合强制隔离戒毒所实际,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强戒场所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一、强戒场所“医疗服务”的要义诠释
 
  强戒场所戒毒医疗服务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等医学措施,帮助其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的活动。
 
  (一)强戒场所“医疗服务”资质的建立损
 
  医疗服务行政许可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医疗服务活动有关的特定行为。
 
  目前,戒毒场所医疗机构是一个行政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有医院、医务所、卫生所,部分戒毒医疗机构缺乏戒毒资质,不具备戒毒治疗能力。笔者认为,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戒毒人员的心身康复,抢救急、危重戒毒病人时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命,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和公民维权意识提高,开展戒毒医疗服务工作,务必依法取得医疗服务执业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及毒麻印鉴卡。力
 
  (二)戒毒场所“医疗服务质量”的目标定位
 
  医疗服务质量从狭义角度来看,医疗质量主要指医疗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从广义角度看,医疗质量不仅涵盖诊疗质量的内容,还强调病人的满意度、医疗工作效率、医疗技术经济效果以及医疗的连续性和系统性。随着毒情日益泛滥,戒毒人员病情复杂、危重、传染性强,对医疗服务质量需求高,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很多时候服务的后果是不可逆转的,出现问题时的责任认定也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强化医疗基础,理顺医疗机制,提升医疗专业水平,确保场所不发生除猝死外的因病所内死亡。
 
  (三)戒毒场所“康复治疗”的内涵解析
 
  康复是个医学概念,本意是指利用尽可能取得的条件和时机,使患者达到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复。笔者认为,对于吸毒者而言,根据戒毒人员心理、行为及精神障碍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通过专业人员包括康复医生、理疗师、心理治疗师、文体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利用各种康复治疗手段,如: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医疗体育等多种方法,纠正其心理行为障碍,提高其生活能力,使之最终摆脱毒品,重新适应社会生活。
 
  二、戒毒场所医疗资源的现状与新形势下对戒毒场所医疗服务工作的要求存在矛盾
 
  (一)受制于观念和条件与戒毒场所医疗服务工作的矛盾
 
  受认识偏差、经费严重短缺、医疗服务人力资源及医疗保障资源不到位等制约,戒毒医疗服务处于认识不一致,未真正找到科学有效的综合戒毒康复方法,现有戒毒方法实施不力,只做了一些未经论证的模式理论研究,或开展一些主观决策的运动式探索,没有把主要精力、财力、物力集中放在解除体瘾、减轻心瘾、改善认知、恢复社会功能的戒毒医疗服务上,未全面推进规范系统的综合戒毒医疗康复工作,始终未能形成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整体格局,未能获得戒毒效果的真实提升。
 
  (二)严峻的禁毒形势与医疗服务人力资源的矛盾
 
  当前国际毒品问题日益复杂,毒情日益泛滥,吸毒人数急剧增多。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仅全国在册登记吸毒人员已死亡4.9万名。全国每年因吸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元。当前,我国已进入毒品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收戒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全省收治人员已达到顶峰,各场所爆满,迄今全省共收容强戒人员5千余人,强戒人员体弱多病,各脏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病情复杂,轻、重、急慢程度难以预测,精神严重异常,同时并发各类传染性疾病,目前全系统所内每月看病频繁达6千余人次,严重疾病患者达5百余人,占10.02%。场所医疗服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缺乏医疗防疫、药剂、护理、康复、检验、理疗、影像、病理、特诊等专业技术人员,全系统只有28名医生,13名护士,负责全省戒毒人员的体检、观察甄别、戒毒治疗、常见疾病诊治、临床监测护理、健康教育、药品管理、疾病防控、艾滋病防治、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繁重的医疗服务工作,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治疗条件的有限性,加上患者不同的个体差异和疾病复杂性,承担着极高的医疗服务职业风险。
 
  (三)戒毒医疗服务的需求与医疗保障资源不力的矛盾
 
  吸毒人员的身体、心理、认知、社会功能均遭受毒品严重损害,必须采取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矫治方法,进行科学综合矫治,才能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解除体瘾、减轻心瘾、改善认知、恢复社会功能。为此,司法部司发通【2015】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病残戒毒所和医院建设,确定专所或开辟专区用于收治病残戒毒人员,设立戒毒医院,努力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的问题。而现实的医疗服务处于医疗工作机制不健全,无法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及取得毒麻印鉴卡;无尖端的医疗技术人才、无必备的医疗设备设施、无雄厚的医疗经费,医疗保障资源匮乏的状况短期内得不到有效改善,不具备戒毒医疗服务能力。
 
  三、转变社会化视野下的戒毒医疗服务工作理念,提高戒毒医疗服务质量
 
  (一)确立“人本关爱、治病救人、主动服务”的意识,建立和完善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毒品问题是长期困扰人类的复杂世界难题,要想攻克这个艰巨难题,笔者认为,必须深化对吸毒成瘾原因、药物依赖机制、毒品问题本质、戒毒内在要求及戒毒效果为何不良等方面的认识和掌握,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新形势、新挑战、新视觉、新策略社会化视野下的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新理念,摸清戒毒医疗服务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和完善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多方戒毒资源有机整合、多元戒毒措施有效对接、多种戒毒方法综合应用,充分利用社会所有资源,共同承担戒毒医疗服务职责,只有如此,才能治病救人,才能充分保障戒毒人员健康权益,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才会有所建树,才会取得实效。
 
  (二)充分利用社会医疗资源,建立医疗合作机制和求助绿色通道
 
  随着毒品种类的增加,毒品对戒毒人员的身心损害极其严重,戒毒人员时常突发心肌梗死、脑溢血、自然性血气胸、精神失常(出现幻觉、幻视)等疾病,随时危及生命,场所现有医疗服务资源无法救治患者。笔者认为,一是赢得时间;二是选准医院;三是找准医疗专家进行及时有效救治。因此,场所务必要建立和完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定点合作医院,建立优先诊疗绿色通道和医疗技术支持合作关系,建立突发急危重疾病、精神类疾病、传染病的快速救治机制,建立专家援助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第二,针对戒毒人员突发疾病多、易猝死的特点,选派医务人员到地方医院急诊科进修,提高医务人员急症、危重病的处理能力。针对场所全面转为戒毒工作以后,精神科医生缺乏,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只有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关处方权,从而缓解供需矛盾。
 
  第三,探索购买医疗服务。通过聘请专家驻所诊疗、定期坐诊、来所会诊、远程会诊等方式,向地方医院购买医疗服务弥补场所医疗力量的不足。
 
  (三)建立戒毒医院,确保戒毒医疗服务保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收治戒毒人员的飙升,患病人数居高不下,患严重疾病的病人比例不断攀升,受医疗服务行政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及毒麻印鉴卡、场所医疗环境、经费、设备设施等条件制约,医务人员人力资源不足,医疗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大部分场所缺乏全自动生化检查、超声诊断、艾滋病筛查等医疗辅助检查设备,还缺乏上位法支持,从事艾滋病、传染病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尚没有落实防护措施、特殊岗位津贴及防护专项经费等,提供应急诊疗、常规医疗和康复治疗医疗服务困难。笔者认为,只有建立戒毒医院,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医疗管理办法、戒毒医疗工作规程及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人力资源,不断更新医疗基础设施,提高医疗财政保障,改善戒毒治疗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实现医疗、护理、医技、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服务,才能变“对症治疗、应急救护” 为 “综合治疗、防治结合”,才能保证戒毒病人得到及时的、全面的、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戒毒医疗服务效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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