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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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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制约强戒所习艺生产劳动的因素及解决对策
2017-10-26 10:54:27 来自: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彭建清 阅读量:1
  一、制约强戒所习艺劳动经济效益的因素
  
  (一)主观决定因素——人的因素,处于非积极状态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直接决定生产力水平高低的因素。强戒所习艺劳动的参与者包括了强戒工作民警、强戒人员和外协人员(厂方驻强戒所技术人员)。作为强戒所习艺劳动管理者的强戒工作民警和习艺劳动直接操作者的强戒人员,由于其自身身份、工作任务性质等方面的原因,都处于非积极状态。而作为厂方派驻强戒所负责技术指导的外协人员,无直接管理和安排布置强戒人员的权力,以及受个人收入效益等原因影响,也处于非积极状态。这些都成了强戒所习艺劳动经济效益不佳的最直接、最具有决定关系的因素。
  
  1.民警。缺乏激励动力,管理水平不高。作为强戒场所习艺劳动的组织者、管理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自实行了财政统发工资岗位津贴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补贴,其中就包括了习艺效益奖和超产奖等生产性奖励。部分民警认为习艺劳动创造的效益不能用来奖励民警的工作贡献,习艺劳动搞与不搞、搞多搞少都没关系,只要保证在自己当班期间不出问题就可以。二是部分民警对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低下,对习艺加工产品的工序安排布置、产品加工有几道工序、每个工序易出现的问题及预防问题发生的注意事项、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习艺现场的管理等不闻不问,从不考虑工序之间安排是否合理、人员配置是否科学等问题,甚至有个别民警完全依靠班组长去管理。
  
  2.戒毒人员。被强制劳动,掌握技能差。作为习艺劳动的直接操作者来说,戒毒人员本身的性质就注定了其在习艺劳动过程中扮演着消极角色,习艺劳动并非其主观愿意所为、而是被强制性的。因此,戒毒人员在具体的习艺劳动过程中,不可能主动地、积极地去钻研、掌握习艺所必须的技能和技术。其次,戒毒人员由于长期吸毒,特别是吸食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戒毒人员体质较差,更不想参与劳动。再次,戒毒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一般处于初中文化以下水平,学习和掌握产品加工必需的技术要求的能力较差。
  
  3.外协人员。为老板打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弱。根据司法部戒毒局对强戒场所习艺项目准入相关规定,强戒场所在与厂方签订习艺加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与厂方签订管理协议书,明确外协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和要求,其中就包括外协人员不得直接安排和布置戒毒人员的任务和工序等,而只能与民警交流沟通,由民警来进行安排布置,客观上就限制了外协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另据笔者所了解,为降低管理成本,厂方所聘请的外协人员多为强戒场所周边的待业人员(其中包括有强戒场所民警职工家属或子女),厂方与外协人员之间并未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给予外协人员的劳动报酬低,调动不了外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客观影响因素之一——习艺劳动项目处于非稳定和初始状态
  
  一方面,由于强戒场所组织戒毒人员习艺劳动的模式基本是外来加工,没有自己可持续的长期稳定的产品。而外来加工项目却要受合作厂方规模、实力、抗市场风险能力等因素影响,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和季节性,加工项目处在极不稳定的状态。
  
  另一方面,强戒场所由于受自身特殊性质、管理水平、管理对象(戒毒人员)流动性大且素质普遍偏低等因素制约,很难引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加工项目,只能引进一些技术含量低、机械化和自动化操作程度低、附加效益低的加工项目,而这些加工项目均呈初始状态。
  
  (三)客观影响因素之二——制度和外部环境因素处于被动状态
  
  1.制度缺乏激励。第一,虽然各强戒场所对其所属各单位的各项工作仍在进行考核,但现在的考核大多成为了一种“形式”,即便是“形式”上的考核,其结果也难以得到很好的落实。第二,现行财政统发体制是以“资历”为中心来决定民警级别,又以级别为基础来决定工资津贴。级别一旦确定,不管你在什么岗位、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如何,对民警收入影响不大。缺乏激励,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在某些基层单位还流行“干多错多”的错误认识,工作没有动力。第三,单位内部民警值班、带班制度的缺陷。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基层值班、带班大队民警实行的是“大循环”制度,即:上“两个白班”(一个正白班之后一个副白班)、“两个夜班”(一个正夜班之后一个副夜班)之后休息N天。这种值班、带班制度的缺陷在于:民警不可能也做不到对生产情况的熟悉和了解掌握,更不用说对生产进行有效管理。第四,作为负责习艺劳动管理职能管理部门的生产科,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负责的业务过多、杂、繁,分散、消耗了其对主责业务——习艺劳动管理的精力。据笔者了解,目前全省各强戒场所的生产科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负责的业务除习艺劳动管理(包括:习艺劳动项目的联系、考察、洽谈、引进,合同草拟、审核、签订和执行等)之外,还承担着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甚至有的还承担着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水电维修、资产管理等。
  
  2.外部环境信息闭塞。相对来说,强戒所与外界沟通较少,信息闭塞,很难了解和掌握市场,与合作厂方在产品和市场信息方面比较是很不对等的。比如,加工产品市场需求量、饱和度、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等,合作厂方十分了解清楚,而强戒场所却不可能了解掌握,这样可能导致强戒场所与合作厂方在洽谈产品加工单价等问题上始终处于被动。
  
  二、努力提高习艺劳动经济效益的对策思考
  
  构建合理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和习艺加工项目,进而达到提高习艺劳动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构建合理考核激励机制,通过正强化,激发民警和戒毒人员的活力和热情
  
  1.构建合理的经济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一是提高年度绩效奖励标准。就我省现有的强戒场所隶属关系来看,除2个市属所,其他都是省属所。省属所经费来源于省财政,包括每年的年度绩效奖,省属所年度绩效奖励标准远低于市属所标准,也远低于各省属所所在地区标准。二是改变现有年度绩效奖励按民警个人职级进行分配的方式,坚决打破“大锅饭”,允许单位根据民警个人职级、实际职务(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应有一定区别)、岗位、工作量、业绩等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分配。三是从政策上允许强戒所按每年习艺劳动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对民警的考核激励,考核激励重点倾向于基层大队车间管理民警。考核激励与民警当班期间的习艺劳动任务完成比例、产品合格率、原辅材料损耗比例、生产现场管理(包括:环境卫生、工具管理、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库房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巡查、各种基础记录等)等直接挂钩。
  
  2.构建人才的晋升、培训、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民警管理习艺劳动和其它工作的积极性。把管理习艺劳动的水平和习艺劳动创造的效益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通过量化考核,把在一线有一定工作业绩的普通民警或领导提拔到上一级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把在组织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不了作用的领导从领导岗位下放到非领导岗位。二是选拔出优秀民警到外接受生产管理培训或外出学习考察,通过外出培训学习和考察,增长管理知识,提高管理能力。三是对习艺劳动管理突出和效果明显的民警,在评选选优时要重点考虑,给予其激励,增强其成就感和荣誉感。
  
  2.构建科学、合理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和适度劳动报酬机制。一是针对戒期被戒毒人员普遍关注这一问题,提高习艺劳动在戒毒人员诊断评估项目中的分值,经常性开展习艺劳动能手评选活动,适当给予减期奖励,大肆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戒毒人员争当习艺劳动能手。二是要充分发挥戒毒人员习艺劳动报酬制度的作用,把习艺劳动报酬发放范围明确界定为“参加习艺劳动并完成习艺劳动任务的戒毒人员”,适当提高戒毒人员定额任务劳动报酬提取比例,大幅度提高戒毒人员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劳动报酬提取比例。三是坚持开展日或周习艺劳动讲评,对完成任务好的戒毒人员,及时给予肯定,这既是一种表彰,无形中也是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
  
  (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强化日常管理,进而达到提高习艺劳动经济效益目的。
  
  1.完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首先,作为负责习艺劳动管理职能部门的生产科,将其工作职责和具体业务确定为习艺劳动加工项目引进和习艺劳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把职业健康保护、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水电维修、资产管理等从生产科剥离出来。生产科应开拓市场,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收集市场信息,与加工合作方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广开门路,不断引进加工项目,优化生产结构,同时要做好加工款项的回收工作。其次,基层大队职能除戒治教育工作外归位于生产现场的管理,应该着重研究如何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如何向管理要效益,不仅要在产品的质量、数量上下功夫,而且还要营造舒适、良好的劳动环境。第三,财务部门要加强成本分析、控制和管理,提醒生产管理部门和习艺加工大队注意挖潜降耗,降低成本。
  
  2.完善民警值班、带班制度,改变现行“大循环”值班、带班制度。建立分线值班、带班管理制度,根据强戒所现承担的业务工作,把基层大队分为管理戒治教育(包括:生活卫生、康复训练等)、生产习艺、行政后勤三大线,每条线民警相对固定,明确每条线民警工作职责。其中,生产习艺线民警的工作职责明确为车间现场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和习艺加工管理。同时,设置专职的生产干事岗位,协助分管生产的副大队长,生产干事和分管生产的副大队长不参与大队值班,保证每个劳动日有生产干事或分管生产的副大队长必须在生产现场,对生产习艺实施有效管理。
  
  3.完善戒毒人员管理办法。把老、弱、病、残和言行异常的戒毒人员单独编队集中管理,不分到普通戒毒人员管理大队,降低大队管理成本。因为对老、弱、病、残和言行异常的戒毒人员,大队需要安排其他戒毒人员协助民警实施管理,特别是对言行异常等“重危人员”,大队至少要安排1名及以上普通戒毒人员协助进行包夹控制,实质上增加了大队劳动力成本,是对有效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浪费。
  
  (三)从资源配置和习艺加工项目引进上入手,优化资源结构,提升资源利用率
  
  1.在劳动力资源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加工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戒毒人员的特长,找出项目与人的最佳结合点,根据项目特点分别安排有相应特长或优势的戒毒人员做相应的工种,发挥戒毒人员的特长和个性,使人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增强戒毒人员对劳动的兴趣和戒治的信心,更好地挖掘其潜能。
  
  2.建立戒毒企业集团。省戒毒管理局建立全系统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强戒所建立企业分公司,实行社会化企业管理。企业集团总公司除对各强戒所企业分公司统筹管理、促进各分公司社会化外,还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其独具的区位优势以及层面高、信息来源相对广阔等优势,重点组织各强戒所分公司对加工项目、项目市场、项目合作客户的分析研判,了解和掌握加工产品市场需求量、饱和度、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渠道、销售价格以及加工合作方实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信誉度等,积极争取和掌握与合作方在洽谈产品加工单价等问题时的主动权,降低产品加工费回收风险。
  
  3.加工项目引进方面,在首先考虑适合强制隔离戒毒实际需要、符合上级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项目的长期性、规模性、稳定性、可靠性,避免因项目不稳定、变动性大而造成停工停产。积极思考和探索与合作方建立新的合作模式,把现有来料加工模式改变为订单加工模式,直接与具有独立自主产品品牌生产权、销售权的厂商合作,减少中间“窜商”,争取相对较高的产品加工单价。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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