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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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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对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2015-12-14 21:53:34 来自: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胥红、陈日星 阅读量:1

  一、“专业化”内涵的界定

  根据司法部《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定义:“专业化是指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人才。”这段话大体揭示了“专业化”的基本含义。但这一定义显然还不够严谨。其中有些内容与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关联更大。因此,一些论者从不同的侧面对这一定义进行了一些修订、补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专业化应是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职业特色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长明显,能适应教育改造罪犯和戒毒人员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据此,戒毒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是指戒毒人民警察具有戒毒工作所必须的基本岗位知识。这些知识根据每个民警所在的岗位不同,又可细分为一般性的专业知识,如关于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具体性的专业知识,如管教业务知识、生产知识等。

  2、专业素质。是指戒毒人民警察具备从事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如身体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等。

  3、专业技能。是指戒毒人民警察在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利用这些知识解决教育管理、生产经营及思想政治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和能力。它和专业知识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但又与专业知识有着明显的区别,是戒毒民警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本质体现。

  4、专业职位。是指戒毒机关根据自身实际,对内部职能进行合理、科学的划分,并以此来确定民警的具体工作。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各戒毒所的实际,从目前到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戒毒人民警察的专业职位可以分为通用型和特殊型两大类。

  辨析“专业化”上述四方面的主要内涵,并非仅仅是一种理论探讨,而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专业化”的提出,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方向,也顺应了戒毒工作转型发展的大趋势。

  二、对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初步设想

  1、完善职业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戒毒系统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有待完善的内容还很多,还缺少相关的配套制度作保障。现阶段,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戒毒人民警察职业制度:一是以《公务员法》、《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托,构建戒毒人民警察职业制度的基本框架。这是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法律前提,即招录戒毒人民警察时,必须综合考虑相关的法律要求和规定。二是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戒毒工作的任务、特点等,明确戒毒人民警察职业制度的准入“门槛”。这是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是对戒毒人民警察的知识结构、素质条件、技能水平等提出合乎实际的基本标准。三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戒毒人民警察的专业化工作,完善戒毒人民警察职业化的配套措施。这是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包括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制度安排及戒毒人民警察的进修、培训、职务晋升等相关规定。

  2、科学设置岗位。专业化的岗位分类制度是戒毒场所警力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条件,是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显在标志。设置的岗位要体现戒毒工作的性质、特点等,岗位与岗位之间有明晰的界线。目前,戒毒人民警察的岗位划分不尽科学、合理,最主要的就是缺少具体、细致的岗位分类,岗位界线模糊。被人戏称为“赤脚医生”、“万金油”式,每个岗位都能干,每个岗位都不精,就是反映了这种现状。结合当前戒毒工作的实际,戒毒人民警察岗位设置应分四类为宜:(1)政工类;(2)管教类;(3)生产类;(4)行政后勤类。其中,生产类因各所具体情况而异,其余三类则基本相同。而管教类的岗位则应进一步细化,这也是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与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一般性建设之间的根本区别。管教类的岗位可以细分为以下7个方面:(1)看守人员类。主要负责场所的门卫、学员宿舍等内看守。应由体格健壮、责任心强的民警担任。(2)管理类。主要从事学员的法律执行、考核管理及场所的警戒设施等具体、直接的工作,掌握动态,对场所内部的安全工作作出有效评估,从事这项工作的民警应由具有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刑侦知识的专门人员担任。(3)思想教育类。主要是对学员进行法律、政策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耐心、细致、深入的谈心、交心、攻心工作。担任这项工作的民警要擅长做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文化教员类。对学员、主要是文盲和文化程度低的学员进行必要的文化教育。从事这项工作的民警应具备教师资质和相应的职称。(5)心理矫治类。主要对学员进行心理诊断、疏导、矫治,消除其心理障碍或疾病,提高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由心理学等专业,或经过相关资格培训的民警担任这项工作。(6)信息管理类。主要负责学员相关信息的采集、分类、归档等工作,应由计算机等专业毕业的民警担当此任。(7)个案研究类。即有一定数量的民警,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意义的学员,进行戒毒工作方面的跟踪调查、实证研究,探求科学的教育矫治的方法与途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上述有些岗位可以互相交叉,一人多岗。

  3、实施职称制度。戒毒人民警察专业化是民警专业知识、技能的综合体现,而专业技术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专业知识多少、技能高低的尺度之一。因此,在加强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时,有必要完善职称体系,通过对相关岗位(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岗位)的职称评定,强化民警的爱岗敬业意识,促进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在戒毒人民警察中实施职称制度,与有关法律规定并不相悖。新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专业技术类是从综合管理类中单独划分出来的,既然有专业技术类,就可以有相对应的职称制度,或类似的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以此来衡量一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励从事专业技术的民警不断学习、进取,努力钻研业务。

  三、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路径取向

  1、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戒毒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涉及犯罪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哲学等学科,这就要求招录民警时,设置好准入门槛,把好“进口关”。目前我们在招录民警时,注意了学历起点和专业设置,一般都是大专以上,除了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外,还应从普通院校法律等专业录用民警,戒毒系统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得到优化和提高。但目前在民警招录上还存在误区,主要是有关部门过多地强调了报考对象的学历文凭,对专业的重视仅以法律学科为主,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在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还属于“稀有元素”,因此导致戒毒人民警察的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很不合理,不适应新形势下戒毒工作的需要。戒毒所在加强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时候,必须注意克服这一现象,根据各个戒毒所的不同,合理确定学历层次,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学历。同时拓展专业结构,既要从司法院校中招考民警,也要从师范院校、普通高校和社会在职人员中招考民警,通过来源的广泛性实现监狱民警知识、专业结构的多样性、合理性,为戒毒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规范的培训模式。专业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也只是为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戒毒所主要应通过对民警的使用、培养,促使民警尽快地将自己所学的知识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而加强对民警的专业培训尤为重要。现代人力资源学认为,对员工最好的奖励就是培训。有关研究也证明,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知识的折旧速度越来越快,只强调使用而忽视培训,无疑会加快民警专业知识退化速度,影响工作质量。因此,戒毒所应把对民警的培训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根据劳教工作的特点,可以建立三种培训模式:(1)戒毒所自身和司法院校相结合、以戒毒所自身为主的培训模式。应在分析民警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所的资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对民警的培训工作。同时,有关的司法警官院校也应承担在职民警的培训任务。(2)内部外部相结合、以内部为主的培训模式。内部培训的最大好处是机动、灵活,成本低,针对性、实效性强,便于把握。辅之以适当的外部培训,或者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一些知名的专家学者到所讲学,可以开阔民警的视野,拓展思维。(3)短期长期相结合、以短期为主的培训模式。劳教、戒毒工作的特点,尤其是目前警力配置不到位、基层一线警力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决定了对民警的专业及技能培训只能以短期为主。对民警中有培养前途,或因为岗位需要的可以送出去长期培训。总之,规范化的培训工作应成为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重要的路径取向。

  三是努力创设学习型组织。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力是最本质的竞争力。学习力是一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总和。戒毒所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正由以往的封闭走向开放。戒毒所及民警也应适应时代的这一要求,努力创设学习型戒毒所,成为学习型民警,把学习终身化、终身学习化作为戒毒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取向。应在创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创建学习型科室、大队、中队,努力在戒毒人民警察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习作为民警终身的价值取向。

  四、加强戒毒所领导干部的专业化建设

  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中,领导专业化建设工作相当重要。只有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领导队伍,才能建设一支专业的民警队伍。戒毒所领导干部的专业化应不拘一格,不能搞“一刀切”,不能用通才的观念来要求和衡量民警,主要是各级领导。应着力在领导中培养和塑造这样一些各具特色的专业化人才:

  1、“一字型”人才。这种人才的缺点是对工作缺少研究性和创新性,但优点相当明显,就是知识面比较宽,涉及的领域较多。戒毒日常工作牵涉面相当广,需要处理的事务很多,特别是在基层一线。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中,应该有这样人才的一席之地。

  2、“│字型”人才。很明显,这种人才的不足之处是知识面比较窄,对工作往往不能做到触类旁通,但他们在掌握某一项专业知识方面比较深,适宜做心理矫治等相当专业的工作。

  3、“T字型”人才。与之相关的还有“∏型”人才。这类人才的总体特点是知识面比较宽,在某一、两个方面钻研得也比较深,只是不够冒尖,缺乏创新。但在大、中队领导中,这些人才往往能较好地履行本职,完成所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发挥较大的作用。

  4、“十字型”人才。这种人才既有较宽的知识面,又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敢于出头、冒尖,有创新意识。“十字型”人才就是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这种创新是建立在多学科的融合和渗透的基础上的。戒毒工作具有边缘性、交叉性特点,涉及到多学科,领导中应该多多出现这样专业化的人才,从而真正走上专家治所的道路,以带动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的不断实现。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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