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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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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对戒毒场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思考
2015-12-10 22:19:24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彭建清 徐尚福 阅读量:1

  一、存在的不足

  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戒毒场所近年来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也落实了一些措施,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管理对象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戒毒场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岗位多、人员多,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总体而言,此项工作的推进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戒毒场所通过创先争优、基层基础年、双严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了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有的场所甚至出现了多年的零违纪情况,至使有的场所领导、中层领导甚至普通民警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戒毒场所是一片净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参与不深、推动不足。也有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大,业务繁忙,把戒毒人员矫治好,把场所安全抓好就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是纪检部门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

  (二)排查不深入

  有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民警认为,风险点找多了是自揭伤疤、自找麻烦,以后出了问题就不好交待了,对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甚至消极抵触情绪,风险点排查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大打折扣。也有的部门负责人认为自己手里无钱无权,想腐败没机会,没有风险可找,风险排查工作走过场。在风险点排查中,还存在原则性、共同性、普通性的风险点多,切中要害的风险点少。在风险点等级的确定、防范措施的对策上也存在避重就轻、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等不严肃认真的现象。

  (三)发展不平衡

  有的场所或部门在整体方案的制定和宣讲、风险点的排查、等级的确定、措施的防范、后续的推动和落实等方面都搞得有声有色,成效明显;而有的场所或部门却相反,会议开了,文件下了,工作却浮在面上,实效性差。总体而言,场所党委的重视程度,部门负责人的落实程度,场所纪委的推动力度,是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因素。

  (四)推动不持续

  一些部门、党员干部缺乏学习和配合意识,对已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写在纸上,挂成墙上,没有及时学习、认真领会,谈不上贯彻执行。有些单位领导重视抓业务工作、面子工程,轻视廉政风险的防范,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流于形式,与实际工作成为“两张皮”,一手硬,一手软。同时,由于戒毒场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考核激励措施普遍力度不大、动力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工作持续推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随着场所职能的变化、场所中心工作的调整、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而不断开拓创新,而有的场所和部门习惯于老套路,原地踏步,至使工作失去应有的持续活力和生机。

  (五)特色不突出

  一些场所结合实际不够,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照搬照转,在梳理涉权事项、查找风险表现、规范业务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防控措施等方面,没有突出戒毒场所的工作特色和行业特点,不能把信息化、网络化的科技手段有效运用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些科室、大队在推进工作中没有将风险防控和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不能抓住重点、破解难点、彰显亮点。

    二、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有效的组织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戒毒场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务实举措,场所党委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场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室、大队单位负责人为主体,纪检监察机关全面监督、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所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设立由领导分头指导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带头查找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分片联系大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示范作用促进场所预防腐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对工作的跟踪检查指导,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纪检部门要自觉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讲效率、讲素质、敢担当,主动开展工作,带头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所属科(处)室、大队要自觉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保质保量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二)建立常态的廉政教育机制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教育是基础。要坚持廉政教育工作的经常性和针对性,根据职级、工作岗位和业务特点的不同和思想状况的差异,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广大民警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岗位职责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开展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群众观教育,促使他们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对一般党员民警,要重点开展党章党纪、宗旨信念、职业道德、依法履职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角色意识;民警上岗任职前,要多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基本知识教育,任职中,要及时开展勤政廉政、爱岗敬业教育,退休前,要进行拒腐防变保晚节教育。要进行对比反思,充分利用节假日和纪念日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引导民警比过去、看现在、思将来,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自我教育,把预防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和家庭及社会延伸。要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广大民警,使大家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使大家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方法,通过组织学习和讲案例摆事实,使每位民警自觉分析风险和危害,消除民警认为岗位廉政风险“与己无关”、“想腐败没有机会”、“本岗位无廉政风险点”等片面认识,深刻领悟“有岗位就有风险“、“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保护民警”、“认识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使广大民警自觉成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三)构筑务实的风险排查机制

  1.深入排查风险点。按照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工作流程,以“个人”、“单位部门”两条线排查风险点,深入查找在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以及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剖析造成风险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排查时要注意区分关键岗位和一般岗位,把风险点的重点对象放在领导干部和涉及执法权、管理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经济管理权等重要部位上;要注意区分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事项上面;要注意区分勤政风险和廉政风险,有效识别工作过失和有意行为的差别。一要在思想道德方面查找基础风险点,认真查找放松世界观改造、思想信念动摇,作风涣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在制度机制方面查找隐患风险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履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和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利失控、行政行为失范的廉政风险。三要在岗位职责方面查找重点风险点。所级领导要重点查找“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分管工作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中层领导要重点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普通民警要重点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2.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个人、单位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等级评定,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确定为一、二、三级。一级风险发生机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的后果可能触及国家法律、构成违法犯罪,主要是涉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事项,涉及人财物、执纪执法监督等管理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审核建议权的岗位,容易出现或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二级风险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对本部门工作可能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风险引发的后果符合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后果,主要是直接从事人财物监督管理和戒毒执法、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招标及管理、习艺劳动项目的引进管理、国有资产的处置等可能有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岗位,容易出现或滋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风险。三级风险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产生的后果可能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能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指工作岗位有可能导致违规违纪,对工作有不良影响的风险。

  3.审定并梳理汇总。个人和单位部门在经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的工作流程基础上,分别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和《科室(大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内容包括廉政风险点、造成廉政风险的原因、防范措施、风险等级评定,然后报组织审定。所级班子成员的《登记表》,由所纪委初核、所党委研究,报上级纪委审定。科室、大队、科大队主要负责人的《登记表》,由部门集体会审,经部门领导、分管(或分片联系)所领导签字,所纪委复核,所党委审定。科大队副职以及部门内其他民警的《登记表》由部门集体会审,部门负责人初核,所纪委审定。所纪委应将组织审定后的《登记表》统一汇总分类,形成风险点概述简炼、风险等级统一划分、防范措施管用实用、查询阅览便捷的规范文本。如:对共性风险即职权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或民警承担的相同或类似的风险进行合并汇总,普通戒治大队的大队长、大队副职、主管民警的廉政风险就基本相同。又如:科室按照业务类型划分为队伍管理类、执法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后勤管理类等,并在管理大类下再进行细化,具体到每个岗位。

  (四)完善严密的防范措施机制

  1.健全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制度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廉政风险防控的成效。要通过《登记表》的填写、审定和汇总,积极发现场所在制度建设层面的“软肋”,结合上级机关的新要求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任务,认真总结场所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经验,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而降低廉政风险。一方面要完善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操作标准。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破解岗位职责不明确、业务流程不具体、业务标准不清晰的难题。要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标准有机结合,定职责,解决各个岗位干什么的问题;定流程,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定标准,解决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定资格,解决谁能干的问题;定人员,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比如:对“民警值带班工作流程”,要细化、明确工作职责以及执法行为的具体标准、要求、程序;对戒毒人员的考核奖惩执法环节,要通过全所性平衡裁量,进一步完善奖惩依据、细化奖惩标准,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的考核奖惩执法规范,解决基层民警在直接管理中放大自由裁量权、变相越权裁量的问题。又如:认真研究制定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标准,明确细化对四大现场(学习现场、生活现场、康复现场、劳动现场)五个重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物品)的管理规范。要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对每一个环节建立系统固化、环环相扣的制度规范,有效避免因工作程序交叉而发生的权力失范。同时,要借助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所政管理系统为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操作标准提供保障。第二方面要抓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要以改革的思路和法制的思维,对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的予以废除,对程序模糊、操作繁琐、不利执行的进行修订,对尚未建立健全的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上级机关出台和新修订的法规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通过立废改工作,力求使戒毒场所的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标准明确、管理程序规范、评价体系科学、奖罚合理适度。第三方面要强化制度的执行。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责,带头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要加大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和惩戒力度,加强纪检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等形式,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促使民警自觉守法、依法用权。

  2.强化预警工作。按照一级风险重点督查、重点监控,二级风险定期检查、动态监控,三级风险日常检查,及时提醒的原则,紧紧盯住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这三个关键环节,通过专项检查、常规抽查、日常排查、重点督察等形式,通过聘请社会特邀监督员、与戒毒人员及家属座谈、问卷调查业务合作单位、案件检查及内部审计、信访举报投诉、参加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等活动,结合一个时期、一个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实施即时预警和重点防控。对风险等级较低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还未出现违纪苗头时,采用发提醒通知书、约谈等形式,防患于未然;对风险等级为中等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出现违纪苗头时,采用发询问函、诫勉督导通知书、诫勉谈话等形式,扼住苗头;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风险点,以及预警对象已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采用发整改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行政监察建议、案件通报等形式,责令相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并查缺补漏,落实措施、健全制度,遏制蔓延势头。结合层级管理的实际,上级纪委应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戒毒场所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预警工作。

  3.搞好动态跟进。戒毒场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坚持围绕场所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与场所惩防体系建设、相关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场所行政职能转变、内设机构及编制的调整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新形势,不断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善于发现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动态修正优化机制,促进防控工作的科学化。

  (五)落实公正的监督检查机制

  1.加大公开力度。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降低戒毒场所廉政风险的有力手段。要通过所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或电子触摸屏、门户网站、微博、所报报刊等途径,对于普遍关注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焦点问题”,涉及民警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戒毒人员相关的执法依据、标准、流程、结果等,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所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把现有条件下可以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完全公开。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场所开放日、“所长接待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形式,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回应群众重大关切。

  2.加大监督力度。要优化监督资源,建立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相应的监督网络,让权力尽量在监督的轨道上行使。要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所部应完善检查监督协调机制,统一纪检、督察、政工、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口径,防止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或走过场式的检查,使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与综合检查、日常巡查与夜间巡查有机结合,狠抓主要矛盾、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健全动态通报制度、跟踪督办制度,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六)健全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要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戒毒场所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部门绩效工作目标考核中加以体现,以增强持续的工作动力。要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完善便于操作、实用管用的考评制度和奖惩激励措施。对单位、部门不执行防控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教育警告、通报批评,部门负责人给予考核兑现;对民警个人应付排查、消积对待防控工作的,可视情节给予提醒教育、通报批评,并与个人考核挂钩;对发生违法违纪或腐败问题的,对所在单位和个人在评优选先、领导干部的选拔晋升、外出学习考察名额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从而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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