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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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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广州市戒毒局着力构建戒毒人员技能培训高效模式
2015-09-14 21:22:54 来自:教育矫治处 作者:吴虹 阅读量:1

  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11部委于2014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广州市戒毒局着力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在全面落实广东省籍人员免费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将外省籍戒毒人员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目前,全局戒毒人员技能培训已初具规模,培训项目、课程不断增多,也较适合社会用工需求,在具体做法上实现“三个贴近”。

  第一、构建培训平台,贴近戒毒人员实际情况。实践证明,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到师资、技术、设备、信息、发证资格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培训平台,有一套完善的教育管理机制,才能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着重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走规范化、制度化的办学路子,主动联系师资优良、技术优秀、发证资格牢靠的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了解社会就业需求情况,不断深化教育内涵,根据戒毒人员的学习接受能力和场所办学条件,开办的课程项目主要包括:仓库保管员、中式面点师、维修电工、初级眼镜验光员。正确引导和激发戒毒人员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分期分批地向他们宣传政府免费培训政策以及参加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树立“技能助人新生”的就业观念,进一步激发戒毒人员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4年全年共开办22期培训班,1235人参加培训,政策内减免培训经费62.05万元;而2015年截至5月12日,已经开办14期培训班,671人参加培训,78.70万元的培训经费实现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第二、构建“启航工程”,贴近社会教育体系。切实落实11部委文件精神,将场所内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成为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再就业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社会失业率较高,戒毒人员解戒后回归社会,也将融入谋职就业的大军。即使是获得技能合格证、有一技之长的戒毒人员,他们面对的仍将是巨大的竞争压力。我们与市共青团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建立了长久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了“青春启航、梦想飞扬——服务戒毒人员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操作方案”,构建“启航工程”为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了有效保障。这一“工程”包括:其一,紧扣社会脉搏,根据社会就业需要,不断调整项目、课程,设置适应性、实用性强,就业前景广阔的培训项目。其二,普遍开展就业思想教育,作为特殊群体的教育对象,戒毒人员对解戒后的就业观念存在着误区,“启航工程”结合社会用工制度的改革,在戒毒人员中普遍开展就业思想教育,使戒毒人员对当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必须具备的素质有较明确的认识,从而树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念。其三,加强与戒毒人员居住地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回访制”,及时掌握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状况,强化所外教育扶助,巩固所内教育矫治成果。

  第三、构建对接平台,贴近戒毒人员对社会的适应性。实现培训模式与市场对接,通过和社会企业积极合作,将习艺车间与培训课堂合一,技能知识学习与技能操作训练合一,边学边干,最终形成行为习惯、技术技能、劳动产品三种成果。实现培训与激励机制对接,对参加培训的戒毒人员除必要的奖分奖励外,还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戒毒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实现考核与总结制度对接,在培训课程结束后,组织召开一次学期总结教育,对培训工作的开展、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确保考核通过率和获证率。炭步所、女子所通过狠抓培训前动员工作、培训中制度落实、培训后总结教育“三落实”,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质保量。赤坭所着力使戒毒人员的生活观念、技能技术适应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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