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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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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管理
对三起戒毒人员因病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的思考
2014-10-13 09:18:27 来自: 杜新忠戒毒网转 作者:张某 阅读量:1

  一、事件回放
  
  事件一:戒毒人员李某(女,37岁)于2012年5月26日被办案单位送到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入所体检期间先后8次测量血压:80-90/50-62mmHg,心率:98次/分,身高158厘米,体重39公斤,极度瘦弱,神情萎靡。入所后,每日予以静脉补充能量和电解质。5月30晚出现少尿,5月31日上午抽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示:血钾2.29mmol/l,血清前白蛋白161mg/l,总蛋白59g/l,均降低;心电图示:T波低平、双向;精神较前疲软,生命体征尚平稳。鉴于李岚电解质紊乱待查、低钾血症等情况,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已不适宜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所迅速办理所外就医,联系办案单位对其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事件二:戒毒人员金某(女,32岁)于2012年6月5日被办案单位所送到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入所体检身高165厘米,体重39公斤,血压95/65 mmHg,身体极度消瘦,重度营养不良,精神萎靡。入所后,予以口服营养液补充能量。6月7日凌晨4时出现胸闷、呼吸困难。查体血压:80/50 mmHg,心率:46-48次/分,精神差。戒毒所立即给予吸氧输液等治疗。6时许,监测心率:50次/分,血压:90/60 mmHg,精神状态仍较差,生命体征不平稳。鉴于戒毒所医疗条件限制,由120急送某医院急救。经诊治,生命体征仍不平稳,考虑休克可能。戒毒所迅速联系办案单位对其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事件三:戒毒人员赵某(男,51岁)于2012年6月6日被办案单位送到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入所体检身高168厘米,体重45公斤,极度瘦弱,血压100/65mmHg。当晚该赵出现血压下降:84/60mmHg,心率98次/分。戒毒所即予营养液支持治疗。后监测血压:84-90/ 55-60mmHg,并伴有呕吐、乏力等不适。6月8日上午,送某医院进一步诊治。某医院诊断:重度营养不良、恶液质,毒品戒断综合症,要求住院进一步治疗。戒毒所迅速联系办案单位对其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二、处置经验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督导推进。事件一中,在前台收押戒毒人员李某时,因其血压偏低、极度瘦弱、神情萎靡,戒毒所本着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一线办案单位,经请示值班处领导后,将其收押。自5月25日24时左右办案单位将李某送押至戒毒所,至5月26日凌晨4时将其收押送入戒室,值班处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对其入所后的管控、诊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31日,在接到李电解质紊乱待查、低钾血症等情况报告后,支队领导迅速研究并指示戒毒所立即办理所外就医,对其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事件二中,6月7日凌晨,戒毒人员金某出现胸闷、呼吸困难,血压:80/50 mmHg,心率:46-48次/分的情况后,经在所紧急治疗,生命体征仍不平稳,由120急送某医院急救。值班处领导闻讯后,亲临医院指导急救和变更工作。
  
  二是民警尽职履责,管控措施到位。戒毒人员李某入所后,戒毒所按照值班处领导的指示,针对李在收押中情绪一度激动,扬言“要是进去了就死给办案单位看”以及其血压偏低、极度瘦弱的病情,严密落实重点关注措施,全所医务、管教、巡控、后勤四岗联动互动,民警积极履职:医务民警主动开展工作,对其予以重点病员监护并每日静脉补充能量和电解质治疗,在5月31日抽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发现其低钾血症、电解质紊乱后,在第一时间判定其病情危重的可能,迅速予以静脉点滴补钾治疗,并对其进行心电图监护,为后续工作争取了主动;管教民警严密做好监室内控,落实双人夹控措施,要求值班学员在夜间每半小时一次观察其呼吸情况,白天全程记录其饮食饮水等情况;巡控民警实施全天候定屏监控、重点巡查;后勤民警为其送去病号营养餐;全所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同时,对监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清除违禁品,严密防范自杀、自残,所领导和管教民警对其进行“亲情式”、“友情式”谈话教育,为其买来香蕉、苹果等补充营养,围绕身体情况和家庭困难,引导其放弃戒备心理、主动交流,稳定情绪、打开心结,全面掌握思想状态并及时疏导其不良情绪。戒毒人员金某、赵某入所后,戒毒所将其列为一级重点管控对象,全所各岗联动互动。在6月7日凌晨4时,金某出现胸闷、低血压、呼吸困难等情况后,值班所领导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后经在所紧急治疗,生命体征仍不平稳。值班所领导联系某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同时相关民警迅速从家中赶赴医院做好急救期间的看押、诊疗等工作。在所民警在值班处领导的指示下,迅速联系办案单位对其变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三是畅通“绿色通道”,处置果断有力。戒毒所建立健全患病戒毒人员医疗救治和患危重病戒毒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两条“绿色通道”。一方面,与某医院建立完善“所院合作”机制,按照“正确诊断病情、快速处置急危重病人、有效防止重大疫情发生和死亡”的工作原则,开通被监管人员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上述急危重症病人第一时间获得有效的诊疗和及时的抢救,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与办案单位的协调沟通,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予以所外就医变更社区戒毒。
  
  三、反思启示
  
  上述三起戒毒人员因病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提醒我们监所安全是个“易碎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做好今年的监管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进一步固牢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居安思危、居危思进,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总目标,紧密结合强制戒毒工作实际,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做到“三个坚决防止发生”,确保监所持续安全文明稳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一是进一步严格收押问诊,固牢监所首道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入所“五项检查”和值班医生收押问诊规定,按照《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细则》的要求,做到问诊详细、评估客观,切实提高发现和防治疾病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上述三名重症戒毒人员发现如下共同点:一是体重指数BMI<16(体重指数BMI是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得出的数字,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戒毒人员李某、金某、赵某体重指数BMI分别为15.6、14.3、15.9,身体极度消瘦,重度营养不良;二是因身体极度消瘦,正常的生理代偿比常人要慢,没有明显的戒断反应,但因长期吸食毒品,对身体内脏系统损害严重,毒品作为其体内的代偿因子长期参与生理代谢,暂时掩盖了疾病的暴露,造成了各种临床假象。譬如收押问诊中血压和心率往往属于正常范围。然而,一些办案民警对其不理解或者不了解,认为戒毒所收押标准太高或者故意刁难,这确实是对戒毒所规范执法的误解和偏见。实际上,戒毒所本着服务工作,支持基层单位绩效工作的指导思想,绝不会放弃收戒任何一个潜在的吸毒人员;三是在入所后的生理脱毒期,由于毒品戒断导致人体机能产生适应性改变,生理功能发生紊乱,加之体内没有充足的能量储备,导致在入所后的数日内突然出现病情危重,随时出现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鉴于此,参考我国卫生组织制定的成年人健康体重:18.5≤BMI<24,并结合戒毒人员身体实际,笔者建议在入所收押中增加体重指数(BMI)作为参考标准之一。在收押中,值班医生问诊要问深、问细、问全,在对戒毒人员进行常规身体健康检查的基础上,综合其身体状况、家族病史、吸毒史、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庭状况等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杜绝安全隐患进入所内。在此基础上,妥善处理、平衡把握好服务工作大局与保障监所安全的双向关系:对病情严重有现实危险的,要严格依照规定不予收押;对症状明显但病因不明的,要督促送押单位送医院查明原因进一步处置;对符合收押条件的患病人员,要列为重点对象加强后续跟踪治疗。
  
  二是进一步加强岗位联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完善改进管(教)巡(控)医(生)后(勤)岗位联动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检查,确保民警正确履责、规范执法,衔接到位、相互补位。一旦发生突发警情能够全所联动、一呼全应。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熟悉、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切实提高民警处置监所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监所医疗安全内容众多,但核心要素只有一个,即:严重影响被监管人员健康生命权益,进而严重危害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秩序。分析今年以来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7名变更强制措施的重症戒毒人员分别为:肝功能异常4名、高血压危象、器质性心脏病、肺结核各2名、低钾血症、静脉血栓、胃内异物不能排除、肝脏肿瘤、恶液质、糖尿病、肠梗阻各1名。另据统计,目前戒毒所患有心血管病、肺肝肾病等疾病的重点戒毒人员34名,占在所总人数的27%。监所安全可谓险象环生、如履薄冰。部监管局赵春光局长曾深刻指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监管部门必须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管工作和保障在押人员人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所以说,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生命健康权,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关系到被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教育感化挽救质量的提高,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管工作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戒毒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更是病人,其健康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监管工作新的难点和重点。有鉴于此,戒毒所和监管民警要充分认识监所医疗卫生在监管整体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充分认识监所医疗卫生对加强监管安全工作的关键作用,坚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疾病预防、发现、救治工作措施,要对戒毒人员的健康情况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在押人员疾病治疗、动态预警、实时管控的医疗模式,通过狠抓“五个严格”全面落实安全管控举措,有效提升监所医疗工作水平,保证监所安全。(一)严格落实集体查房制度,切实做好医务巡诊工作,对有感冒、发热和肠胃不适的戒毒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对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血管类疾病的戒毒人员实施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医治和处置各类病员。(二)严格落实监室内控机制,学习借鉴玄武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值班一听(听呼吸)、二看(看脸色、看唇色)、三查(检查身体有无异常情况)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严格落实疑病从严制度,对戒毒人员中出现突然消瘦、肢体乏力、食欲不振、低热不退和其他病因不明、久治不愈等情形的,务必高度重视,列为重点,必要时送医院明确诊断,对症治疗。(四)严格落实生活卫生制度,严把饮食卫生关,严格进货渠道,针对季节特点,科学安排、调剂好戒毒人员的伙食,保证吃热、吃熟、吃得卫生,提高戒毒人员身体抵抗力,减少患病率。(五)严格落实医疗培训机制,定期邀请某医院、省人民医院医生对戒毒所民警、医生和戒毒人员进行防病治病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对突发疾病的应急救治、处置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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