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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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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历史上福州的去毒社
毒品与禁毒史话
2009-11-17 08:42:06 来自:东南快报 徐文彬 作者: 阅读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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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林则徐曾孙等十名福州著名士绅联名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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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33年(1907年)福建去毒总社第一次焚烧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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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去毒社南台第一戒烟局遗址

  1839年6月3日,虎门海滩人潮汹涌,龙旗飘飘。下午2时许,钦差大臣林则徐在礼炮的轰鸣声中,缓缓登上礼台,挥手下令销毁查禁的鸦片,海滩上顿时一片沸腾,欢呼声响彻云霄,在石灰与盐水的奏鸣下,数万箱鸦片化为白烟。虎门销烟展示了中国人民禁烟的决心,被视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善举”!

  在帝国主义列强坚船利炮的胁迫下,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屈服了,签订耻辱条约,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从此,鸦片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吸食者达数千万人之多,烟馆如米店般遍布街头巷尾。许多志士对此愤慨不已,为遏制毒魔肆虐,他们自发组织许多禁烟公益团体,去毒社便是其中佼佼者。

  1905年,林则徐曾孙林炳章和陈宝琛、林绍年等十名福州著名士绅联名倡议成立去毒社,制定专门的会务章程,掀起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

  为了能使群众了解鸦片危害,会员们走上街头,散发传单,举行演讲,向群众宣传鸦片的危害,并深入到瘾君子家中,与家属共同规劝烟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了能摸清毒情,会员们对鸦片的流入途径和销售渠道进行细致调查,掌握了大量资料,使毒馆无处遁形。为了能帮助烟民摆脱毒瘾,去毒社还设立戒烟局,配备专业医师对烟民进行免费治疗,并成功研制戒毒药物,取得极佳效果。

  去毒社创办者均为当时福建社会翘楚,他们常凭借个人声望督促官员进行深入禁烟,去毒社成立不久,福建地方政府就颁布禁烟令,勒令所有烟馆限期改业,如有违抗者,将给予严惩,去毒社会员趁势四处查抄烟馆,查缴毒品、毒具,发现贩毒、吸毒者,立刻送交官府究办,并参与讯问和查处工作。

  去毒社还将福建禁烟情况上报清廷,要求与英国进行交涉,停止将鸦片输送到福建毒害人民。面对波澜壮阔的禁烟运动,闽浙总督松寿顺势向清廷上奏,要求禁止外省鸦片输入闽省,建议虽获皇帝批准,但度支部(清代掌管财政事务的机构)为广辟财源,竟要求松寿放任鸦片流通,去毒社闻知后,极为愤慨,联合多个社会团体电告军机处,强烈谴责度支部的不义之举,并发动群众在福州南台岛举行“拒土大会”,有力支持了福建地方政府的鸦片禁运政策。

  去毒社会员多是热心禁毒的普通群众,他们志愿加入到去毒社,成为抗毒斗士。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数百所烟馆被查封,数千名烟民摆脱毒瘾,数万斤鸦片被扣押。

  1906年6月3日,为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去毒社举行盛大游行,会员们高举林则徐画像,高呼禁毒口号,向仓山海关埕进发,沿途群众欢呼不止,出现“万人空巷,途为之塞”的空前盛况。游行队伍抵达海关埕,将缴获的毒品、烟具尽数投入到事先置好的铁锅中焚毁,再现当年林公 “虎门销烟”的壮举!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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