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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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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土默川和河套平原的"禁烟扫毒"风暴
毒品与禁毒史话
2007-07-08 07:06:45 来自:新华网 作者: 阅读量:1

    在日伪统治时期,内蒙古地区的土默川、河套平原地方政府强迫农民大面积种植罂粟(大烟),直到解放初期。1950年,绥远省种植罂粟20万亩,全省200万人中有烟民25万人。1950年3月15日,绥远省人民政府发布《严禁种植大烟》的布告,明令任何人一律不准种植、贩卖鸦片及罂粟种,违者依法论处。

    据统计,当年共铲除烟苗20万亩、查处烟毒案件1400余起、没收毒品及原料1.5万余两。1951年2月10日,绥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绥远省严禁烟毒惩处暂行办法》,并组建了省禁烟禁毒委员会,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制造、贩卖、窝藏、销售烟毒者。2月26日,省政府专门对农村发出布告:一、春耕时绝对不准有一粒烟籽下种;二、如有种植或贩卖烟籽者,当地村政府要依法扣捕押送人民法院,处3个月以上5年以下监禁;三、造谣煽动群众种烟或带头种烟者加重治罪;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早宣传禁烟政策,人民群众也要共同负责,相互规劝、监督,做到谁也不种植。同时规定,对检举种烟案有功的群众,政府予以奖励。随后,在全省开展了烟民登记,成立了多个戒毒所,采取自动戒毒与强制戒毒相结合的方法,教育吸毒者限期戒毒。当时的包头市政府还组织学校师生,利用假日在街头、影剧院以讲演、出墙报、画漫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烟毒的危害,排演了《禁洋烟》《鬼变人》《皆大欢喜》等短剧在街头演出。

    经过两年的戒烟运动,全省吸毒者基本戒除了毒瘾,土地全部种上了农作物,城市吸毒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绥远省还开展了查封妓院、改造妓女运动。1950年5月,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查封妓院改造妓女的决议》。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下达命令,市公安局在市妇联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查封了11家妓院,解放了38名妓女,扣押了8个老鸨。当时的包头市、五原县、陕坝县地区的城镇也相继查封了所有妓院,解救教育了妓女,处罚改造了老鸨。政府组织妓女学习劳动技能,安排就业,使她们获得新生,成为新社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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