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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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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史、戒毒史
福州最早的社会公益性戒毒社团——福建去毒社
毒品与禁毒史话
2007-07-08 22:39:45 来自:福州晚报 作者:潘亮 阅读量:1

    福州最早的戒毒社团是福建去毒社,1904年冬(清光绪三十年),由福州“十贤”发起:陈宝琛、林绍年、邵积诚、刘学徇、罗金城、林炳章、张赞廷、李馥南、陈懋鼎、林志煊等,均为当时社会知名人士,这种名正言顺的公益性、利国利民的社团组织,官方不得不赞同。1905年开春,发起人公推林则徐后人林炳章(亦称福建理财龙虎三杰之一,另两人为陈培锟、刘鸿章)为负责人,召集社会各界人士,经反复讨论,拟定章程,内有“去毒社完全有查缉贩运、售吸烟土的职权,但须会同当地警务机关或主管官署讯办处理”等条文,送达官署备案。

  总社社址设在福州南台大庙山(附设第一调查部),城内宫巷关帝庙设分社(附设第二调查部)。社长负责联络官府,下设宣传、调查、评议三个部,办事人员主要是吸收社会热心人士,义务参与,不领报酬。个别专职人员,由烟案罚金内酌取少量津贴,上下一心,工作进展顺利。随即在各主要交通要冲设立8个调查分部,省属各分支府县也纷纷仿效,设立禁烟机构,形成全省查缉烟毒相对完善的网络。去毒社以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为始,接着调查烟土来源及各烟馆的情况,逐个查禁,焚毁烟土,以安社会。

  经查,当时社会上流行的烟毒以红土、大土为主,大部分由英国商船运来,由英商洋行以偷梁换柱方式售给日商、法商洋行及本地奸商,秘密售往各处清膏店,其活动地点多在南台及桥南一带。福州城内主要烟馆有:津门楼仁泛、按司前九如、虎节河河沿隐庐等。南台有:坞尾卧云楼、上巷紫云天、上杭街亦桃源、横街紫竹林、茶亭登云天。小型秘密烟馆则遍布各背街小巷,不可胜数。去毒社社员深入民间,走访烟民,挨户说服动员,劝令限期戒绝,收到初步成效。无论权门豪贵或有洋人背景、势力者一经查获,一律严处。如:候补知府李慕韩与省政务院院长彭寿松交往甚密,是显赫人物,吸烟被拘后,彭为之大怒,派队捣毁去毒分社,坐索人犯,但去毒社顶住压力,照章罚办。葡商陈铃官贩售烟土,人赃并获,法领事馆发照会欲保释,去毒社亦不予理睬,从重罚办。此类案例,社会影响极大,一般烟民多主动戒绝,有的被缉,当街杖责,令其戒之,土行烟馆,严令改业,否则缉拿法办。对陷烟毒较深者,集中戒毒,采用林则徐生前命人研制的十七味丸药,配制药酒,颇有功效。如此坚持一年,烟毒之患,大为减少,社会风气有所好转。

  1906年(清光绪三十一年)5月1日,福建去毒社成立一周年,在福州举行大型庆祝活动。人们敲锣打鼓,游行队伍举着林则徐像,浩浩荡荡,绕城一周,将缴获的烟土烟具列一长队,随游行队伍至桥南泛船浦海关埕,当众焚毁,官府要员、社会各界、各国领事、各洋行当时都到现场观看,福州城万人空巷,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辛亥革命后,福建很快陷入北洋军阀统治的黑暗时期,亦军亦匪的地方军阀横征暴敛,竟强迫农民种植烟苗,以从中抽取捐税,烟毒再度泛滥八闽。去毒社大声疾呼,社会各界纷纷谴责,但反对军阀毫不理睬。无奈之下,去毒社于1921年宣布解散。

  福建去毒社于1905年成立至1921年结束,历时17年,首任社长林炳章,次任杨廷纶,三任陈培锟,四任林雨时,他们都是福州人,也是社会名流,为当时福州戒毒作出很大贡献,福州早期文史资料也多有叙述,先贤们的历史功绩后人不应轻忘。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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