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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浅谈如何加强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
2010-11-08 09:34:15 来自:新疆西湖戒毒劳教所 作者:周志云 阅读量:1

  一、当前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当前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面临心理适应、社会接纳、家庭关系、安置就业、动态管控、考核奖惩、困难救助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下列六个方面:

  1、回归社会时,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从监所到社会的对接和跟踪帮教工作不力,回归社会后又缺乏主导的管理机构,各类管理组织存在职能交叉、责任扯皮现象,综合治理和责任机制不够完善,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工作缺乏连续性互动性,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真空地带,脱失率极高,难以解决有效解决动态、系统管控的问题;

  2、回归社会后,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矛盾突出,导致无法养家糊口,生存困难,进而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尤其根本无法解决慢性病和大病治疗费用,难以有效解决生存、发展等问题;

  3、回归社会后,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社会接纳程度低,心理很复杂,情绪落差大,社会适应性差,难以解决有效解决社会适应问题;

  4、回归社会后,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他们的再社会化教育体系构建不力、不健全,他们抵制重新违法犯罪的有效方法和自觉性较为缺乏,难以解决有效解决杜绝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问题;

  5、回归社会后,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操守保持扶助措施不到位、不完善,操守保持缺乏动态监测,难以解决有效解决操守保持动态管理的问题;

  6、回归社会后,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管理、帮扶和救助缺乏硬性的考核机制,在树立典型和评先评优等方面滞后,宣传教育措施落实不到位,尚未构建良好的管理矫治文化氛围,难以解决有效解决对他们有效综合治理的问题。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现实中,由于各地的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机制、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造成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相关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也有所不同,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理念和重视程度不到位。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他们的罪有应得的坏人,大多数是“狗改不了吃屎”,从心理上没有真心接纳,还把他们当作社会渣滓对待,漠然视之而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不去管,对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和防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他们应有的理解、尊重、管理、帮扶和救助。

  二是立法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在《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治安处罚法》、《禁毒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的对接帮教、就业安置、动态管控、医疗保障、家庭抚慰、困难救助、考核奖惩等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各地方党委、政府的相关制度也不健全,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法制体系;

  三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一般情况下,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的相关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来做,工作人员配备少,资金保障缺口很大,管理责任、工作措施弹性很大,尤其对他们就业安置、动态管控、医疗保障等问题存在的难度极大,脱失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都很高,综合治理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解决好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诸多问题的主要对策

  做好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后续照管工作,其直接目的是通过系统的后续照管工作使他们适应社会、自食其力、自觉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而根本目的则是预防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笔者认为,切实做好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后续照管工作,需要在下列九个方面积极作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一方面,我们要客观、充分认识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潜在压力和恶性后果,要真正懂得做好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关键环节,是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必须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另一方面,要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注重管理、持续教育、帮扶解困、强化操守”的后续照管理念,切实有效降低脱失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确保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长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做合格的社会公民。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建议制定《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条例》,或对《监狱法》、《禁毒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地对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等人员的对接帮教、动态管理、安置就业、医疗保障、考核奖惩等诸多问题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到位、措施完善、程序规范、有法可依、科学管理。

  三是加强对接照管。对接照管工作细致而复杂,难度很大,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管理,才能降低脱失率,确保有效对接。

  1、建立对接帮教联系卡,主要是将戒毒执行机构、地(州)、市(县)、乡(镇)回归管理机构及相关的派出所、社区、居(村)委会的地址、联系方式进行互通,也可发布到报纸上、网络上,并将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住址、联系方式报送戒毒执行机构、地(州)、市(县)、乡(镇)回归管理机构及相关的派出所、社区、居(村)委会,为对接、帮教、管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建立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个人信息卡,内容主要包括姓名、照片(每3年更新1次新照片为宜)、性别、出生年月、血型、指纹、文化、体貌特征、身份证号(包括驾驶证号)、户籍地址、常住住址、违法经历、处罚情况、主要亲属、联系方式等,并要采集DNA毛发标本且与身份证号对应,对于岁数较小不宜办理身份证或未落户办理身份证的人员要按照姓名或编号进行对应管理或及时核查、补办身份证。各监所或原决定机关要将这些信息详细录入个人信息卡库系统,对情况较为特殊的重点人员还要进一步进行详细说明和提出意见,并输入统一的司法管理网和公安网,进行终身监控和追踪完善,以便有效管控。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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