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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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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浅谈当前戒毒治疗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0-10-19 19:55:20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佘英俊 阅读量:1

  一、当前戒毒治疗康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强制、劳教戒毒医务力量薄弱,医疗设备简陋

  医务力量不足,医疗设备简陋,是影响戒毒医疗工作的主要瓶颈。汕头市目前有两个强制戒毒所和一个劳教所戒毒大队,但仅配备少数医护人员,且没有专业戒毒和心理医生。医疗设备简陋,目前除市强制戒毒所配有心电图机、呼吸机等基本设备外,其余单位都只有体温计、血压计和听诊器,缺乏其它检查检验设备。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几年来这些单位的戒毒人员入所检查就只有靠询问观察和本人介绍,有病则凭自已提供证明。据调查,戒毒人员中绝大多数存在不同程度躯体疾病,86%存在稽延性戒断症状。这些疾病在所内往往都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遇有发病只能马上送医院进行检查处理。戒毒人员期满出所时也因没能进行必要检查,而无法对其脱毒程度作出比较科学实际的评价。

  2、医疗戒毒场所严重不足,所外限期戒毒基本处于放任状态

  汕头市卫生系统曾有3家自愿戒毒医疗单位,设置40个床位,现已没有开展戒毒治疗工作。据统计,1997年以来先后有几百名吸毒者被限期在所外戒毒。这些人多数吸毒时间长,躯体疾病多,戒毒难度大。由于缺乏应有的医疗戒毒场所,致使这一大批吸毒人员求医无门,要么流落外地、要么私下寻医找药自行脱毒。这既增加了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监控难度,也影响了医疗管理和管制药品的市场秩序。

  3、戒毒康复治疗措施尚未配套,戒毒效果难以评价

  汕头市虽已开展了多年戒毒治疗工作,但戒毒工作基本仍停留在生理脱毒这一环节上,戒毒人员在戒毒所主要还是生理脱毒,在劳教所主要还是劳动教育。个别戒毒单位虽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也仅处于协作科研阶段和尝试。戒毒人员出所后就再也未能组织开展其它形式和内容的治疗康复措施。由于缺乏一套相应的戒毒康复治疗机制和办法,造成目前全市戒毒效果的无法科学评价,毒品滥用情况的监测也无法开展和掌握。吸毒人员戒断情况只能靠尿检鉴定,有无复吸也只能靠是否被再次查获来判断。

  二、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的主要对策

  加强戒毒工作,提高脱毒成功率,减少复吸是禁毒工作的三大任务之一,也是衡量禁毒工作成效的一个主要标志。近年来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和禁毒专业工作者都在探索,并已研究出经实践证明是有效和必由的戒毒三步曲,即戒毒应包括脱毒、康复和回归社会3个完整的过程。国内的一些地方也已在此基础上,采取了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做法,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总结经验,加强完善戒毒工作,国家禁毒办也已对《强制戒毒办法》进行修改,同时还组织试行美沙酮维持治疗方法。这些情况都已表明,解决当前戒毒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势在必行。只要我们能把握原则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勇于开拓进取,大胆实践,就完全有可能形成并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戒毒治疗康复工作新路。

  1、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戒毒治疗康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是提高脱毒成功率、预防和减少复吸的重要环节和主要途径。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首先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对戒毒者的重视和关爱,有效地增强戒毒者的信心,有利于戒毒者及其亲属的配合和支持,从而达到共同努力提高戒毒效果的目的;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通过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措施,对戒毒人员开展防治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复吸,或延长戒断期,就能达到减少毒品需求,逐步萎缩毒品市场的目标;通过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投入,既可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的社会化,又能有效地整合优势资源,避免或减少重复投入,缓解当前财政在禁毒经费方面的压力;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还必将进一步完善吸毒戒毒人员管理,提高帮教工作实效,有利于禁毒执法工作,有力地促进禁毒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只有在戒毒治疗康复工作方面迈出新的步子,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2、要更新观念,全面看待吸毒人员固有的双重属性

  在戒毒工作中,有关部门尤其是我们禁毒执法机关,普遍都只把吸毒视为违法行为,只看到吸毒人员违法的一面,忽视其还是病人的另一面。吸毒固然是违法,但成瘾后却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一旦离开毒品,其身心都会遭受严重折磨。其行为虽然很反常,在根本上吸毒人员还是病人。即使是违法,也应认为是有病的违法人员,或违法的病人。在目前戒毒还没有特效药情况下,没有能够全面看待吸毒人员的这一特有的双重属性,也就不能充分认识戒毒治疗康复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因此,在近年来的禁毒执法工作中,各地均按照吸毒一律强戒,复吸一律劳教的规定,把吸毒人员视当违法人员坚决予以收戒,出所后仍以防止违法复吸这一面,组织民警、干部和家属对其进行帮教管理,基本上忽视了吸毒人员还是病人的另一面,因而也就没有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吸毒人员戒毒出所后的康复治疗工作。这种陈旧的观念不改变,戒毒医疗康复工作就没有新思路,就无法打开新局面。因此,观念更新是进一步搞好戒毒医疗康复工作的基础。

  3、要完善强制、劳教戒毒场所医疗建设,进一步提高所内治疗康复水平

  强制、劳教戒毒场所,既是行政处罚吸毒违法人员的执法单位,同时也是为吸毒病人戒毒的医疗单位。强制、劳教戒毒场所的戒毒效果如何,对禁毒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据汕头市劳教所曾对在所的400名戒毒人员进行统计,其中复吸一次仅有76人,二次的164人,三次以上的160人。被处送二次以上劳教戒毒的占52%,最多的被处送强制、劳教戒毒多达六次。由此可见,加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首先就要抓好强制、劳教戒毒这一环节,更充分地发挥强制管理这一特殊环境优势,进一步提高戒毒人员在所内的戒毒治疗康复质量,同时为戒毒人员出所后继续进行康复治疗打下基础。

  加强强制、劳教戒毒场所治疗康复工作,一是要提高对加强所内治疗康复工作重要性认识,要切实把治疗康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逐步树立尊重科学,依靠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自觉性;要自加压力,提高标准,彻底改变重脱毒轻康复治疗的倾向,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提高戒毒效果。二是要按医院化标准,全面加强所内医疗队伍和硬件设施建设。对暂时无法达标的,要在禁毒委的协调下,争取医疗卫生部门的支持配合,力求使强制管理同专业医疗两个资源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地解决当前所内戒毒治疗康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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