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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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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
探索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
2014-11-25 22:23:55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转 作者:张乡 伍波 阅读量:1
  三、如何构建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
  
  构建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需要在把握禁毒戒毒形势和遵循戒毒康复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围绕服务禁毒戒毒、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依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戒毒康复矫治性、自愿性、契约性、社会参与性、公益性等特点,积极探索戒毒康复发展的新思路、新方向和新模式。
  
  (一)戒毒康复目标的多元化
  
  药物依赖(吸毒成瘾)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吸毒成瘾(药物依赖)是一种慢性、易复发的精神障碍和需要长时间才能修复的脑疾病,药物依赖成瘾治疗(吸毒人员戒毒)是一个缓慢、长期和反复的过程,消除成瘾后出现的一系列生理、心理、行为和社会不良后果需要作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来抓。
  
  戒毒康复是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是指利用各种条件,纠正药物依赖者心理行为障碍,提高其生活能力,使之最终摆脱毒品,适应社会生活,而不是简单地打破他们与毒品的联系,因为依赖者长期使用毒品,会出现情感、思维和行为模式的改变,包括与毒品相关的态度、信念、价值观和行为等。因此,不仅要关注依赖者与毒品,还要关注依赖者作为社会人的各方面的改变;不仅要关注依赖者本身生理机能、行为模式等方面的变化,还要关注价值观念、社会功能等方面的变化。
  
  戒毒康复工作的目标的设立要遵循戒毒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还要正视严峻的戒毒形势和现实,在客观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世界卫生组织(WHO)药物依赖专家委员会提出药物依赖治疗应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包含躯体依赖与精神依赖;二是降低因滥用毒品带来的伤害;三是最大可能地增强毒品依赖者接受戒毒治疗和各种服务的机会,从而达到身体康复、心理康复、社会活动能力增强的目的,为保持操守、重返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戒毒康复工作作为戒毒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履行巩固生理脱毒成效、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职能,其目标的设立需要根据戒毒康复人员处于不同的阶段而有不同的侧重点,戒毒康复早期主要是以激发戒毒康复动机、提高自信心与自我效能为主;戒毒康复中期主要是提升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应对毒品的抵御能力和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主;戒毒康复后期应当将提升健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健全社会功能作为戒毒康复的长期目标。具体来说,可以依次设立以下几个目标:一是初级目标: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增强戒毒自信心,控制或者停止成瘾药物的使用,减轻吸毒导致的各种生理、心理问题及相关危害;二是中级目标:戒毒康复人员能够自食其力并得到临时安置,家庭关系得到改善,心理行为得到矫正,由于失业、流浪等对高犯罪率、高复吸率的催化作用减弱;三是高级目标:戒毒康复人员身心得到较大程度的康复,对毒品的躯体依赖与精神依赖基本消除,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符合社会大众评判标准;四是终极目标: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恢复到健康标准,有较强的抵制毒品意识和能力,社会生存、社会活动能力恢复正常,能够适应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
  
  (二)戒毒康复机制的多元化
  
  戒毒康复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工程,需要建立对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行为、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之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于正常社会生活的一系列管理、监督、扶持、支持系统,其中的关键就是戒毒康复管理主体多元化模式运行。
  
  探索组织协调机制。依据《禁毒法》,戒毒康复工作主体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两种,其中政府方面又分为公安戒毒部门和司法劳教部门。为有效整合戒毒康复资源,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戒毒康复工作格局,明确党委、政府在戒毒康复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地位,形成以党委、政府的主导层,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层,戒毒康复场所的具体落实层,各级禁毒、公安、综治办、安置帮教办的组织协调层,社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推动层,企事业单位、社团和广大群众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层等四个工作面。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戒毒康复工作管理主体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反馈、联络员协调、配合联动、工作检查等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构成了戒毒康复工作管理的社会化网络。探索建立覆盖省、市、区、街道四级的戒毒康复人员基础信息网络,建立公安、司法、劳动、卫生、民政等专项信息信息交换(协同)平台;对戒毒期满后经本人或家属同意的,愿意留在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基地从事生产劳动,由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给予适当的补贴和报酬;与民政、人事劳动、卫生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协助解决贫困戒毒康复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定期或不定期对戒毒康人员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切实抓好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对戒毒康复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身体进行检查评估,对患严重疾病者,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全力治疗。
  
  3、推行所地合作模式。所地合作是指积极发挥戒毒康复职能优势,以场所资源和职能优势为依托,采取与各级地方政府共建戒毒康复基地、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形式,为各地籍戒毒人员(重点是强制隔离戒毒解教人员)提供社区戒毒(康复)、临时就业安置、后续照管和回归社会训练,服务地方无毒社区建设、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如广东省三水戒毒康复所自2008年12月以来,已经成功与省内的佛山、中山、珠海、东莞、茂名等8个地级市开展所地合作,相继成为五个市的社区戒毒康复基地,在8个地市级的镇(社区、街道)设立了28个戒毒康复指导站,并探索形成五项合作机制:一是建立宣传动员机制。由地方统筹协调,动员辖区内有戒毒康复意愿、特别是刚从社会自愿戒毒机构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出所的戒毒人员到所进行康复,出台专门的制度要求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戒毒康复场所进行“社区康复”。二是建立联合帮教机制。以戒毒康复基地为平台,以场所为主、地方政府为辅,共同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康复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定期来所帮教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协助所里做好本地籍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地方政府建立戒毒康复人员信息库和管理信息交流互动平台,采取座谈、电话、家访、情况通报等方式就本地籍康复人员在所戒毒康复表现、请假回家操守保持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信息沟通和信息反馈。四是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对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的戒毒人员,采取发放戒毒康复补贴、代缴保证金、代购社保等方式进行激励,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激发他们戒毒康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建立后续照管机制。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后,发挥戒毒康复指导站的职能作用,配合场所做好康复人员的跟踪调查、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家庭回访、社会帮教等工作,巩固并提高戒毒康复工作成效。
  
  4、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禁毒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利用他们具有禁毒和社会工作的科学知识、方法和技能,对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生活关心、戒毒康复帮助、就业指导、法律咨询服务和行为督促。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创办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拓展安置渠道,吸纳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就业,努力减少戒毒康复人员在社会上无所事事,而重新复吸。同时也要鼓励和扶持民营、私营企业支持戒毒康复工作,力所能及地安排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社会就业;探索与院校研究机构建立科研基地,开展戒毒康复专题科研研究,提升戒毒康复工作理论调研和专业化水平,共同推动戒毒康复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三)戒毒康复管理方式的多元化
  
  戒毒康复的自愿性,使得其既没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强制性手段,也没有家庭的血缘和亲情纽带,如何管理还这些特殊人群,难度比较大。为此,实现要树立“博爱、平等、真诚”的管理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使戒毒康复人员在固定的、非强制隔离但相对受到约束的环境下自觉自愿进行戒毒康复。
  
  建立契约式管理。所谓契约式管理就是戒毒康复场所与来所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签订自愿戒毒康复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戒毒康复期限、管理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并以此为依据建立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对戒毒康复人员实行自愿、平等、规范、合理的约束式管理。契约式管理是戒毒康复管理的基础,也是维护戒毒康复秩序和保证戒毒康复成效的关键。为提升戒毒康复协议的约束性,有效合理利用国家戒毒康复资源的,避免人为的浪费,可以在自愿戒毒康复协议中约定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违约金,以此增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协议的自觉性。
  
  2、建立激励式管理。激励式管理主要是从激发戒毒康复人员戒毒的动力和增强其自信心出发,在戒毒康复管理过程中设立阶段性、阶梯式的目标,对达到目标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认可和奖励,以激励的方式让戒毒康复人员学会“跳着摘桃”。一些戒毒康复场所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广东省三水戒毒康复所探索建立了“五星三级”激励机制,根据戒毒康复人员的综合表现和康复时间长短,实行一至五星的“星级”评定,并设置了“员工、组长、主管”三个晋升级别,如新收治的戒毒康复人员实习一个月后经考察合格定为“一星”员工,以后逐步考核“加星”,星级待遇与个人的请假次数、伙食补贴、住宿条件、底薪直接挂钩。如一般的戒毒康复人员要请假才能出入康复所,达到四星以上的戒毒康复人员则可以凭借星级证件自由出入;戒毒康复人员考核优秀的,可以提前加星,考核不合格的,则将延期加星或降星。三星以上的员工,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还可以担任组长和主管,协助场所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规定各星级不同的管理待遇,如四星以上(包括四星)戒毒康复人员可以凭星级员工证自由外出,享受100-300元不等的星级工资。大大增强了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康复的积极性。湖北省沙洋戒毒康复中心建立了“木质、铁质、铜质、银质、金质等”五个等级的阶梯式会员管理制度,不同等级会员给予不同待遇和不同管理,做到宽严相济,激发戒毒康复人员坚持康复、保持操守的信心和决心。
  
  3、建立自主式管理。戒毒康复人员自制力强弱是直接影响其是否复吸的重要因素。戒毒康复人员只有拥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才能成功与毒品决裂。因此,培养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是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一方面,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工余时间和个人事务实行自主管理。采取由戒毒康复人员民主推荐、自我展示、场所考核等方式成立自主管理组织,如戒毒康复社区管理委员会、“温馨之家”居委会和自愿戒毒康复者协会等,参与戒毒康复人员伙食、水电费和劳动报酬等事关戒毒康复人员切实利益的日常事务管理。既保障戒毒康复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培养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4、建立同伴式管理。所谓同伴式管理,是指具有相同年龄、生活环境和经历、文化和社会地位或由于某些原因使其具有共同语言的人在一起分享信息、观念或行为技能的管理形式。在戒毒康复管理中,据调查统计发现,受他人引诱走上复吸道路的人占复吸毒人群总数的90%以上,吸毒人群间的相互影响成为吸毒人员戒毒效果能否持续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情况,要努力消除戒毒康复人员消极情绪的影响力,注重发挥戒毒康复人员的主体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注重发挥戒毒康复典型的积极作用,开展戒毒康复标兵评选活动,将那些戒毒意志坚定、表现好、保持操守时间长的戒毒康复人员挑选出来,作为典型加以培养和使用。以同伴式管理为基础,探索建立同伴康复、同伴教育、同伴激励的“三同”机制,采取座谈讨论、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康复典型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让戒毒康复典型与那些康复意愿不坚定、思想有波动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对子帮扶,营造积极健康的戒毒康复氛围,使得戒毒康复人员变被动接受为主体参与,变要我康复为我要康复,而工作人员变管理者为引导者、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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