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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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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关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实施体系的探讨
2011-01-03 20:54:06 来自: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胡鹏 王竞可 冷宁 阅读量:1

  个案管理的工作程序。个案管理有一套科学系统的工作程序,瓦雷克斯和格林(Vourlekis &Greene)将之概括为八大步骤:案主的确认和外展(筛选和寻找服务对象,将服务提供给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个人和家庭的判定及诊断(建立关系,获得案主个人及家庭的信息,评定案生的需求以及案上使用资源的障碍);服务计划和资源确认(确认目标的优先顺序,发展具体的行动计划,确认完成计划所需的资源);连接案主到需要的服务上(与资源的提供者沟通,连接案主与资源,协助案主建设内外在能力);服务的执行和协调(促使资源提供方达成共识,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协调,支持各方所做的努力);服务输送的监督(改善和促进案主与资源之间的关系,监督服务过程,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倡导服务之获得(代表案主,为案主争取权益,并鼓励案主争取自己的权益),结束关系与评估(评估结果,确定持续服务的需要与责任等)。[5]

  (三)个案管理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中的运作

  上海在2003年底成立了非营利机构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截止2008年底,有专业社工535名,为社区的戒毒人员开展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案例:

  案主基本情况:陈某,男,41岁,大专文化,未婚,目前无业,为乙肝患者。案主的家中还有父亲、母亲和哥哥。案主的父母现在都已经退休,哥哥也是吸毒人员。陈某1997年8月因吸食海洛因被强制戒毒三个月,1999年4月和2003年8月因复吸又先后被劳动教养两年六个月。2006年1月9日,因身体不好(后被确诊为乙肝),被提前解教出所,现在家中依靠父母生活,情绪异常低落。

  案主生态系统分析:身体虚弱,已经被确诊为乙肝,经济困难,情绪悲观低落。心理压力很大,可能在生理戒毒后还存在一些稽延症状,有时心理会很烦燥。有近十年的吸毒史了,其间曾三次被强制或劳教戒毒,戒毒意志不坚定。但是愿意接受社工的监督,配合社工的尿检等日常工作,希望能够在社工的帮助下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也主动求助希望社工,希望能帮助解决一些经济上的难题。

  干预目标:一是近期目标:积极为案主整合社会资源,在物质上给与一定的帮助,改善案主目前生活的窘境,并在这个过程中,消减案主悲观无助的负面情绪,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建立对社工的信任,签订尿检协议,为社区助人打下基础。二是中期目标:同时为案主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呼吁,使其增强对生活的自信心,有一个比较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在案主权能增强的基础上,共同探讨人生发展的方向,协助其自立自强,寻找工作机会,从而使案主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本,建立新生活的开端。三是远期目标:使案主逐步在生活中,特别是在戒除毒瘾的过程中,学会澄清与抗拒自己的非理性想法,逐步提高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学会自我控制与自我管理,最终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情绪状况和稳定的生活节奏,告别近十年的吸毒史,完全融入社会。

  工作者依据案主亟需应被满足的需求,整合危机干预模式、增强权能理论和理性情绪疗法的相关理念、干预策略与技巧进行个案服务工作。

  具体干预计划,并帮助案主获得资源:

  前期面谈辅导:与案主沟通交流,提供情感宣泄,为案主分析可利用的资源,鼓励案主直面困境,鼓励案主进行积极治疗。

  协助申请经济补助:向居委会反映案主困难,与居委会干部一起到案主家中送临时补助款;督促案主拍身份证照片,为案主争取低保。

  社工与街道和居委会联系,协助开小店:最终烟杂店得以开张。

  中后期面谈辅导:社工主要采用理性情绪疗法中的相关技术对案主进行辅导,使案主学会澄清与驳斥自己的非理性想法,在戒毒过程中自我控制与自我管理。

  尿检:与社工签订定期尿检协议书。

  经过四个多月的个案服务,案主的情绪得以稳定,心理压力减少许多,戒毒状况良好,并开始走上自立自强的道路,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戒毒领域,个案管理的目标,是预防性的(避免社会功能失调、自杀和复吸)和康复性的(最大限度提升心理社会功能)。《禁毒法》实施后,禁毒社工在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中,强化跟踪帮教服务,加强个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体上看,上海的社区戒毒和康复模式尚处在社会帮教与社工戒毒相结合的阶段,与预期成为继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模式之外的一种戒毒模式还有一定的距离。[6]为降低吸毒人员的高复吸率,上海还须完善构建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体系,形成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使戒毒康复工作系统功能最优化,以巩固禁毒成果,促进吸毒人员的社会融入。


  参考文献:

  [1]范志海。 高危弱势群体的社区照管: 理论与经验 [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2]姚建龙。 禁毒法与我国戒毒体系之重构:风险预估与对策建议 [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3]钟莹,梁国勋。 个案管理:社区戒毒工作的新模式[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4]Julius R. Ballew & George Mink. 个案管理[M]. 王玠,李开敏,陈雪等译。 台湾: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8.

  [5]Betsy S . Vourlekis & Roberta  R . Greene. 社会工作个案管理[M]. 杨武雄译。 台湾:扬智文化,2000.

  [6]张昱。 构建吸毒人员的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体系:对上海市禁毒工作经验的思考[J].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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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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