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模式 > 社区戒毒 > 正文
社区戒毒
推行社区戒毒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
2009-05-12 08:31:55 来自:金礼晖 作者:浙江禁毒 阅读量:1

  摘要: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提出了社区戒毒的概念,如何实施和落实社区戒毒,是当前公安禁毒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的一个重大课题。2008年以来,路桥公安分局路桥派出所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了社区戒毒试点,成功帮助吸毒人员平稳融入社会,并形成了一整套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关键词:社区戒毒 探索 实践

  吸毒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往往与违法犯罪紧密相关,残疾、死亡更是与他们形影相随。如何帮助这个特殊的群体脱离毒品的阴影,重拾生活信心,回归正常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社会各界正在探索解决的一个难题。2008年以来,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路桥派出所吃透《禁毒法》立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青年民警为主体,发挥创业创新精神,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了社区戒毒试点,成功帮助吸毒人员平稳融入社会,并形成了一整套的管理模式,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家禁毒委及外省公安机关多次来路调研,中央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也专程前来采访这一创新性工作。2009年3月,路桥派出所的“创新社区戒毒模式”工作被评为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业创新示范项目”,全省公安系统仅2家单位获此殊荣。

  一、推行社区戒毒的背景

  台州市路桥区是浙东南商贸重镇,素有“百路千桥万家市”之称。路桥派出所作为路桥的主城区派出所,辖区面积仅有9.3平方公里,却聚居着多达12万的人口,辖区35个大型专业市场内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高峰期时,每日进出路桥的流动人员高达15万人。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吸毒问题也随之凸显。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109人,每年因吸毒致病、致残、致死的人数不断增多,并且70%以上的吸毒人员都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对首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责令其接受三年的社区戒毒,但社区戒毒具体如何实施,该法中尚无具体规定。路桥派出所抓住这一契机,积极探索实践,实施了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开展人文关怀帮教等一系列措施,使吸毒人员能在“家门口”接受戒毒,成功填补了如何实施社区戒毒这一法律空白点。

  二、社区戒毒的具体做法

  1、建立人文化的戒毒环境

  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是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疗的人员、公安机关新发现的吸毒人员和新型毒品成瘾人员,通过社区戒毒监护人员和禁毒社工跟踪帮教以及美沙酮维持疗法等措施,帮助吸毒人员在自家社区里戒毒并康复,进而融入正常社会。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按照要求,戒毒人员要定期在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接受检测。前6个月,每半个月要进行一次尿检;第7到18个月,每个月进行一次尿检;第19个月到36个月,则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尿检。

  社区戒毒的一大特点是以人为本,用禁毒服务取代强制戒毒。以该所辖区人口最多的古街社区为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登记在册的涉毒人员有36人,其中正在服用美沙酮药物戒毒的有5人,已经戒毒完毕处于帮教阶段的23人。为了保护涉毒人员的隐私,挂在墙上的涉毒人员一览表上只有编号,年龄、住址等信息都进行了模糊化的技术处理。社区民警和社区社工在开展帮助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等工作时,非常注意保护吸毒人员的社会形象,往往牺牲休息时间,选择在晚上去吸毒人员家帮教,从而避免了吸毒人员在邻居面前的尴尬。这种将心比心的做法,有效拉近了帮教人员与吸毒人员的距离。吸毒人员小陈形象地说:“原来想象戒毒中心来管我们吸毒的,心里有些害怕,现在不但没了这种感觉,感觉反而像是兄弟姐妹一样亲。”

  2、建立社会化的参与机制

  路桥派出所在加强经常性禁毒教育的同时,积极依靠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教育,并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文化、教育及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禁毒业务培训,提高禁毒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开通专用的筹款渠道,接受捐赠专款,用于禁毒宣传费用、社区戒毒费用和救助有困难的戒毒人员,并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

  为保障社区戒毒工作落到实处,该所还在当地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将社会戒毒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由街道政法综治办牵头,建立社区民警、社工、村居干部、戒毒人员家属以及志愿服务者共同参与的戒毒工作小组,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工作网络。并招聘了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社工,对纳入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实行跟踪服务,通过开展戒毒宣传、上门谈心、帮助就业等工作,切实增强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信心。

  此外,该所还积极鼓励辖区企业设置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点,帮助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劳动就业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早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2008年以来,已先后介绍25名社区戒毒人员到辖区的一些企业就业,社区戒毒人员的表现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3、建立规范化的运行模式

  等级管理规范化。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染毒程度、经历、个人特点、生活和家庭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化、分等级、分阶段的戒毒方案,即划定A、B、C三个等级,戒毒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一年半,谈心、尿检分别为半个月各一次、一个月各一次、两个月各一次。根据戒毒效果和需要、按照规范的流程适时进行调整,提升或降低一个管理层次。

  康复治疗规范化。在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设立了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方便社区戒毒人员,使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的吸毒人员数量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医疗点内设立戒毒门诊课目,解决主动到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2008年,在门诊点治疗的吸毒人员增加到21人,吸毒人员的管束率达到38%,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

  配套制度规范化。以《禁毒法》为依据,制订了《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职责》、《社工工作职责》、《社区戒毒人员等级规定》等规章制度,设计了《社区戒毒人员档案》、《社区戒毒决定书》、《社区戒毒通知书》和《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文本,把社区戒毒工作纳入可操作的制度化轨道。

  三、社区戒毒取得的成效

  一是解决了强制戒毒投入大效益低的问题。以往的强制戒毒做法,一方面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是吸毒人员对强制戒毒的强烈抵触。而且由于只是单纯戒除心理毒瘾,没有使吸毒人员真正回归社会,往往会陷入“戒了吸、吸了戒”的恶性循环。社区戒毒以其人文关怀和实施方便、成本低廉、效果明显等优点,解决了强制戒毒投入大效益低的问题。成功戒毒的原吸毒人员小言对此作了最好的诠释:“以前社会对吸毒人员只注重了制约,其实我们在戒毒过程中更需要的是来自精神层面的鼓励和支持。社区戒毒服务中心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精神支撑。”

  二是解决了吸毒人员平稳回归社会的问题。当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怀着重新做人的决心回到社会后,如何生存成了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在社区戒毒模式下,涉毒人员可以得到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戒毒治疗、尿样检查等多方面的服务和帮助。依托社会化的参与机制,路桥派出所还联系了3家企业建立了帮教安置基地,成功解决了吸毒人员平稳回归社会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戒毒质量。

  三是解决了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禁毒的问题。路桥派出所社区戒毒模式的创新运行,解决了以往公安机关在禁毒工作中单打独斗的问题,达到了资源整合、社会联动的良好工作效果。这一模式在路桥区得到全面推广,并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打响了品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等省领导和国家禁毒委相关领导都予以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