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远市"雨露社区"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的市区东郊,是依托开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的戒毒康复场所,也是云南红河州的中心戒毒康复场所。开远市"雨露社区"创建于2005年,并于2007年被国家禁毒委、国家发改委列入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开远市"雨露社区"(一期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远市"雨露社区"建设及工作运转情况
2003年,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为解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困难,重返吸毒人群容易"这一突出问题,从进一步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最大限度地消除戒毒人群潜在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戒毒工作的社会效果的长远考虑,通过对戒毒人员生理特点、生活习惯、思想特性的分析和调查研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开远实际的"公司+康复劳动"的戒毒康复之路,推出了 "安全岛"计划。"安全岛"计划,旨在为强制戒毒期满后不愿意回归社会重蹈覆辙的戒毒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过渡平台,让戒毒人员在生理、心理、劳动技能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回归社会准备。
2005年,在"安全岛"计划的基础上,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雨露社区",为已戒除毒瘾但又无力或不愿回归社会的特殊群体打造一个平等相处、没有歧视、劳动自救和学有所长的生存环境。
2007年,开远市"雨露社区"被国家禁毒委、国家发改委列入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按照国家禁毒委提出的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部署,于2007年11月完成招投标,2007年12月正式动工。目前,占地103亩的开远市"雨露社区"(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11月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社区规模容量300人(按每人一居室),建筑面积10484平方米,包括宿舍楼3幢4555平方米、生产厂房2幢2340平方米、社区商业服务设施500平方米及卫生所1幢510平方米、综合楼1幢417平方米、食堂1幢1134平方米。
开远市"雨露社区"以张新枫副部长提出的"自愿为前提、康复为中心、安居为条件、生产为平台、教育为手段、治疗为保障、回归为目标"的思想为指导,积极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一方面,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雨露社区"积极从市场引进多样化的生产项目。目前,"雨露社区"已有人工钻石、鞋帮、金属制品、太阳能热水器、皮具制造、服装生产、套装门加工制作等12个生产项目,生产产品25种,可提供1500个劳动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雨露社区"努力创新理念,大胆变革管理方式,力求最大限度地触动和激发社区人员参与社区康复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社区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有效创新。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开远"雨露社区"已经成为当地戒毒人员心目中名副其实的"安全岛":现收治戒毒康复人员698人(其中:自愿返所133人,戒毒期满自愿留所321人,戒毒期满责令社区康复244人),并有15对留所人员在社区内喜结连理。在吸纳本市社区康复人员的同时,"雨露社区"还发挥了"中心戒毒康复场所"作用,承担起了全州其它十二个市县的社区康复工作,外县社区康复人员可自愿将其户口迁入"雨露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目前在社区的698名戒毒康复人员中就有117人来自其它市县。
"雨露社区"的建设不仅解决了戒毒人员自身的生存问题,也减轻了政府、社会、家庭的负担,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实效:自"安全岛"计划及由之发展而来的"雨露社区"推出以来,开远市各类涉毒案件逐年下降,涉毒刑事案件从2003年的1717起,逐年下降到2008年的865起,年均下降170.4起,凸现出"雨露社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良性影响。实践证明:开远"雨露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既保证了戒毒人员"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的有机衔接,又实现了以康复劳动促生产、以人性化管理保安全、以安全管理保证戒毒康复的良性循环,为戒毒人员平稳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创新之举。
二、几点体会
开远"雨露社区"之所以在短短的几年内取得良好的成效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得益于顺应了社会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得益于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戒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吸毒人员家庭对戒毒工作的迫切期望,得益于吸毒人员的需求和认同。主要经验有: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雨露社区"之所以在短短的几年内得到政策、经费、机制的倾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河州委、州政府为加快"雨露社区"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社区"建设的意见》,从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总体规划、政策支持等方面有效地夯实了"雨露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开远市政府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就 "雨露社区"的建设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对社区建设给予了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和保障。2006年"雨露社区"建设正式立项后,开远市人民政府强势打造戒毒工程,放弃眼前经济利益,立足长远社会效益,同年斥资9000余万元,在政府黄金规划建设区域内征地103亩,投入国债及配套资金1697万元,使得"雨露社区"一期工程建设得以迅速启动。此外,市政府还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将"雨露社区"生产的套装门、太阳能热水器、钢门窗等产品纳入市政建设政府采购的优先目录,帮助"雨露社区"拓展了产品市场。市政府还计划在雨露社区设立混凝土搅拌中心,为全市基建工程项目提供所需的建筑混凝土及其预制构件。
(二)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支持。2007年 1月,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视察"雨露社区"时对社区机制性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禁毒办杨凤瑞主任、李远征副主任专程赴开远指导"雨露社区"建设事项;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多次深入"雨露社区"进行调研,并将其列为自己挂钩联系的基层点之一,多方协调,解决了500万元的基础建设启动经费。开远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公安局长赵云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节约经费、合理配置资源、经济实用的原则,挖掘潜力,创造条件,保证了"雨露社区"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加快工程进度,使其尽快产生效益,开远市公安局克服各种困难,发挥禁毒事业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这一极具社会效应的品牌效应,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最短时间内办理了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在建设经费一时不能到位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保证了工程的按时开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施工方采取倒计时、促进度等办法,实现了工程的低成本、高质量和高速度的有效结合,按计划完成了工程建设并如期投入使用。
(三)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雨露社区"建设之初就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平等对待戒毒康复人员,方便生活、就业和社会活动出发,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力求在增强对戒毒康复人员吸引力的同时,又适应职能机构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努力反映戒毒康复场所不同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特点。为此,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全面摸清了戒毒康复人员对"雨露社区"在生活安置、劳动就业、学习教育、健身娱乐等多方面的真实需求。在戒毒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对设计方案几易其稿,做到精益求精,完善了"雨露社区"的功能设计。目前,"雨露社区"建设规划有医疗区、康复生产区、住宿区、综合服务区、以及包括小超市、网吧在内的商贸一条街,对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他们可以享受正常人的生活,为他们重塑人生、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四)可持续性的康复生产项目。戒毒康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支撑不可或缺。"雨露社区"在探索发展路径的时候,也曾经尝试过一些附加值低、效益周期长的种、养植项目。在实践、认识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我们对产业结构进行了大胆调整,并以解决就业岗位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提升,努力增强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生存能力和戒毒康复工作的发展后劲。
一是在劳动康复项目设计上实现劳动技能的梯次配置。针对多数戒毒康复人员劳动技能较低的特点,相继引进了易于推广的人造宝石加工、鞋帮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项目,为大多数康复人员提供了劳动就业机会。针对少部分康复人员有一定专长的特点,大力开展技术型康复劳动生产,本着"找准一个项目、做活一个项目、做强一个项目"的生产发展理念,使康复劳动由简单手工劳动向技术型转化,提升康复劳动的技术含量和生产效益,引进了太阳能热水器加工、电器维修和电焊等技术型生产项目,便于他们重返社会后继续就业。针对少部分康复人员掌握劳动技能较差的特点,选择了以劳动力输出为主的辅助型生产项目。使康复人员"人人有活干,人人能干活,事事有着落,项项出效益",达到了帮助康复人员通过劳动恢复自信、重返社会的目的。目前,雨露社区为康复人员开办了金属制品、太阳能热水器、皮具制造、服装生产、套装门加工制作等12个生产项目、1500个岗位,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用不同档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近几年来,开远"雨露社区"在拴心留人上作大文章、大做文章,提出了"不仅要让戒毒康复人员在心理上得到矫治、身体上得到康复,还要让他们真正学会一技之长,能够回归社会自立生存"的理念,创造性地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认证工作引入到日常的生产管理工作中。通过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从2006年至今,已先后进行了电工、焊工、钳工、木工、汽车修理等专业的40期共600余人的培训认证工作,参加认证考核5次400余人,取得资质证书100余人。这些实用型的专业培训成为了"雨露社区"继康复劳动之后开辟的第二课堂,不仅成为了康复人员的首选,也为社区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与活力,实现了社区"造血"功能的良性循环。
(五)扎实的保障措施。为了解决社区的实际困难,红河州、开远市两级政府出台了《雨露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雨露社区廉租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雨露社区居民户籍管理规定》、《雨露社区生产效能激励机制》等一系列规定,社区建立了求职模拟制度、工资奖励激励机制,既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又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使他们在生产劳动中感受社会、体味人生,为回归社会树立信心、培养技能。目前,"雨露社区"人均工资达660元,扣除水电、房租等费用后,社区人均实领工资仍能达到300余元。对于掌握生产技能较差,工资收入较低的人员,由社区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雨露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激发其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安心康复的心理动能。
(六)管理方式的变革。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管理模式。通过实践,建立了以公安机关为主导,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组织共同参与的新型管理模式。由教育、卫生部门派员进驻"雨露社区",协助社区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和病员的治疗护理工作。与工、青、妇组织建立了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培训帮教站。在市政府的关心下,设立了开远市"雨露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了"雨露社区"的法律地位,并在康复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了全部由康复人员组成的社区协管委员会,共同对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制定了《"雨露社区"居民星级评定办法》、《雨露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等内部管理规章。通过模拟社会化环境,康复人员在"雨露社区"参加生产,通过比纪律、比技术、比能力、比产量的竞争成为技术员、组长,把社会化的生产及竞争引入社区,通过康复劳动这个平台,让康复人员在劳动中享受劳动成果、体现自我价值,形成一种积极、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通过这种社会化模式,让康复人员逐渐适应社会生存,回归社会后能够自食其力。由于弱化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营造了平等、和谐的社区氛围,大大提高了康复人员对"雨露社区"的认同感,促进了"拴心留人"软环境的形成。
开远的"雨露社区"建设虽然在机制上有所创新、在模式上作了尝试,其发展前景也较为乐观。但是,作为红河州的中心戒毒康复场所,全面、完善的工作机制仍然是今后有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相对于禁吸戒毒这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雨露社区"的建设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在今后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问题,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将这一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推动戒毒康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