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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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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者个案工作
2010-02-25 09:58:11 来自:社会导刊 作者:叶美玉 阅读量:1

 王某,男,43岁。2004年在买毒品的时候被捕,并进行强制戒毒,随后被送进劳教所劳教,2006年7月被释放。王某已离婚,与儿于和母亲一起生活,租住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的廉租房内。儿子即将小学毕业升初中,母亲己经七十多岁。王某与母亲、儿子的关系良好,但与其他亲人联系不太密切。王某的身体情况在吸毒者中相对是比较好的,因吸毒造成的躯体上的危害不太明显。

    一家三口主要依靠王某每个月1000元的薪水和母亲的1000元退休金生活。母亲年龄较大,身体欠佳;儿子还小,需要读书。所以,在经济上,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之主,王某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存在着比较大的压力。

  服务对象当前的问题和需求

  据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自从解除劳教,回到社区,王某整体表现还是比较好的。他对司法所、居委会、社区民警等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态度也比较好,在工作上不怕辛苦,很勤快,早出晚归,工作努力。

  王某因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家庭责任比较重,一方面,这种家庭负担是他努力工作的推动力,是他避免复吸、拒绝毒品的强大动力,但是生活的压力应该通过什么渠道舒缓?怎样才能真正保证这些压力全部转化为戒毒的动力,而不是相反,转向毒品寻求舒缓呢?

  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谈话中,王某表示自己清楚身上的责任,保证不会再碰毒品,走上歧路。但这话的可信度有多高?在王某意识深处,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是否达到理性和足够深刻的程度呢?这些工作人员都没有把握。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希望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人,运用社工的专业方法和技巧,了解王某真实的思想状态,及时发掘可能存在的思想危机以及可能带来的现实危机,并寻找各种有效的途径及时帮助王某,使他能够坦诚面对自己的家庭及社会,从意识层面到行动层面都严格要求自己远离毒品,更好地承担起家中的“顶梁柱”角色,真正重新融人社会,回归社会。

  个案服务工作具体记录(节选)

  一、第一次会谈

  案主因为腿伤不能工作,在看完病回来途中经过司法所,所里工作人员邀请他进来跟我们会谈。

  ……

  案主:你们是“社工”,对吧?你们很好啊,读了大学,还这么年轻,有时间出来积累经验,帮别人,做一些好事,挺好的。

  社工:你之前有没有听过“社工”,或者接受过“社工”的服务呢?

  案主:听过。你们是自愿的社工,好像基督教青年会的刘老师那样,对吧?

  社工:我们与志愿者有一定的关系,也有区别。我们学习了比较专业的知识,掌握了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是一种专门从事的职业,就好像律师、医生一样,有工资的全职工作。现在香港的社工就是这样。应该说刘老师也已经是把助人作为一种职业、工作了。其实这是社工的一个方向吧,以后社工也可以从事这一类工作。社工有时候就是这样开展工作的,还可以开展一些小组活动之类的。还有就是像我们现在这样面对面的个案谈心。

  案主:你们有这份心,做志愿者,去帮别人,好I 既充实了自己,又帮到了别人。

  社工:谢谢你的鼓励。我们一直都在探索怎样才能做得更好。我们希望能够更多地了解一下你的生活工作情况,然后看看哪些我们能跟你一起共同探讨,哪些能够一起面对解决。这样应该可以更好、更容易地面对困难。所以,以后隔段时间我们可以联系一下,见见面。

  案主:好啊。大家聊天嘛,没关系的。

  ……

  由于第一次见面非常突然,案主、社工在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见面,开始第一次会谈,且地点在司法所,给案主一种严肃的感觉。案主有一些不安全感,显得有点紧张,刚开始没有直视面对我们,更想依赖相对熟悉的司法所所长,但后来拉家常式的聊天使案主慢慢放松了。我们澄清了自己的身份和工作角色,与案主建立了专业关系。同时还了解了案主身体、生活、工作、家人等情况,与案主建立了不错的第一印象关系,也为以后的会谈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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