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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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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强戒诊断评估执法管理平台的研发与应用
2020-10-02 15:38:15 来自:犯罪与改造研究 作者:曾雅林 潘建强 毛玉 冯博书 阅读量:1
  一、平台的研发背景及过程
 
  自2008年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戒毒一直在不断地进行探索与实践。各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陈出新、亮点纷呈。与此同时,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如工作标准不够统一、方式方法不够科学、戒治链条不够完整等。因此,司法部于2018年5月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提出了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为我国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描绘出了宏伟蓝图。
 
  《意见》下发后,湖南省戒毒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迅速行动,积极探索,以诊断评估这个连接全所各项戒治工作的核心要素作为切入点,以信息化作为重要抓手,促推统一戒毒模式建设。2018年6月起,省局着手研发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执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将这一任务部署给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研发过程中,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与长沙多家科技信息公司合作,组织了专业研发团队,秉承“以信息化促戒毒工作规范化便捷化”的理念,以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为纲领,以禁毒法律法规为依据,设置了规范性的工作流程与内容。历经多次的实践与修改后,平台于2018年10月份基本研发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局验收。
 
  二、平台的基本构架
 
  (一)六大模块的构建
 
  1.登录权限模块。此模块对操作民警的登录权限进行了统一设置。设置标准有两个:一是根据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职能部门分工,分为大队登录权限、科室登录权限、所领导登录权限;二是根据民警职务分工,大队与科室分为普通民警登录权限与领导登录权限。与此同时,平台根据登录权限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操作模块与内容,并为每位民警建立了账号,录入了个人签名,确保做到执法留痕。
 
  2.基本信息录入模块。此模块的主要内容是录入戒毒人员基本信息。戒毒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综合情况、身体状况、家属情况、吸食毒品情况等共计72项内容,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戒毒人员基本信息库,为平台的各项执法操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3.执法审批模块。此模块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戒毒执法业务的网上呈报与审批,包括:日常考核审批、奖惩审批、管理等级审批、区域流转审批、调队审批、“两员两长”审批、重点人员审批、保护性约束措施审批、所外就医审批等,基本涵盖了戒毒人员日常管理中的执法审批事项。此模块整体遵循大队编辑—大队领导审核—科室审核—所领导审批的呈报流程,能够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审批。
 
  4.诊断评估模块。此模块为平台核心模块,主要内容是进行诊断评估测评、考核与呈报审批,具体程序设置如下:(1)自动提醒与启动诊断评估。当戒毒人员符合启动诊断评估的条件时,平台会进行自动提醒,大队据此将戒毒人员名单发送至4个中心,其中,戒毒医疗中心负责生理脱毒评估与体检,康复训练中心负责体能测试,教育矫正中心负责戒毒动机测试与掌握防复吸方法考试,心理矫治中心负责心理测试。(2)各中心组织诊断评估测评。各中心根据名单,使用测评设备与软件,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测评,平台会自动、实时采集测评数据并进行智能分析,评判是否合格。测评完成后,各中心将测评结果发送返回至大队。(3)大队填写诊断评估手册。大队根据测评结果,在平台上填写诊断评估手册,呈报至诊断评估中心。(4)进行诊断评估审核批准。诊断评估中心汇集各项考核、测评数据,依法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呈报至诊断评估委员会进行网上审批。(5)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审批。诊断评估委员会与所领导审批完成后,签署所部电子印章,将解除材料上传至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平台进行网上审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后,出具决定书,并发送返回至平台。
 
  5.事务管理模块。此模块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日常执法管理,包括:戒毒人员离所登记、戒毒人员归所登记、人脸识别区域管控等。戒毒人员的离所、归所采用了登记前置的原则,戒毒人员即将离所或归所时,由管理科进行预先登记,并发送至警戒科门卫。当大队等部门将戒毒人员带至警戒科门卫时,由警戒科门卫进行登记,予以确认生效。生效后平台将自动导入离所、归所信息并改变至相应的流动状态。通过此种方式,能够确保戒毒人员流动状态信息能够实时、准确地录入,避免执法漏洞。
 
  6.查询统计模块。此模块的主要内容是查询、统计、调取戒毒人员个人信息以及执法数据,包括:戒毒人员个人信息查询、执法数据查询等。在戒毒人员个人信息查询中,涵盖了戒毒人员基本信息、行为表现、执法审批、所内消费与探访等多项数据,能够较为完整地反映出戒毒人员的所内表现情况。在执法数据查询中,平台设置了条件查询方式,操作民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针对地查询、调取相关执法数据。
 
  (二)通用性功能的构建
 
  1.数据共享功能。平台具备实时传输与共享数据的功能,这不仅体现平台的各个子系统与模块之间,同时也体现在相互开放了数据端口的平台与其他业务软件之间。
 
  2.自动采集功能。在诊断评估测评中,平台与各项测试设备相连,自动、实时地采集体检、体能测试、戒毒动机测试、掌握防复吸方法考试、心理测试的数据。
 
  3.智能分析功能。平台能够对各项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相应的评判结果。如平台能够根据诊断评估测评数据评判是否合格,评判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次数是否具有不得提前解除等情况,评判戒毒人员是否具备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资格以及行为表现考核分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4.批量操作功能。对于同批次执法事项中的重复劳动,平台统一设置了批量操作功能,可以一键实现批量呈报、发送、签名等。以诊断评估测评为例,大队可以一次批量发送多名需测评的戒毒人员名单,各中心组织完成测评后,进行一键签名与发送。
 
  5.检测纠错功能。平台具备自动检测的功能,当操作民警出现有空白内容未填、填写内容不当、操作程序不当等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时,平台会弹出对话框进行提醒,需纠错后才能予以保存发送。
 
  6.自动提醒功能。平台能够根据各项执法数据,自动提醒操作民警从事某项执法行为。如晋升管理等级,当戒毒人员具备晋升管理等级的资格时,平台会自动列出该人员名单,提醒操作民警进行晋升管理等级呈报。
 
  7.执法留痕功能。平台能够全程记载每次执法的时间、内容、流程、人员等,并可以随时进行查询与调取。同时平台能够定期对数据库进行自动备份,确保安全无虞。
 
  三、平台的运行情况
 
  (一)全省推广使用情况
 
  平台研发成功后,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8年10月率先投入使用。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平台的各项功能平稳有序,使用效果良好。自2018年11月起,在全省各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中逐步地进行培训与推广,目前已经全部投入使用。与此同时,畅通省局与各所之间的网络渠道,逐渐构建起以省局为中心、各所为分支的戒毒业务信息化管理格局。
 
  在此基础上,省局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并报副省长批示后,省公安厅向省局铺设专网,开放链路端口,使用电子签章,开通了网上审批。2019年5月10日,湖南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平台将诊断评估材料直接呈报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网上审批,开创了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相互融合、互为促进的新格局,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运行效果
 
  1.有力推动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实体化运行。(1)初步搭建了基本模式的工作框架。平台将基本模式的内容与要求嵌入到各个模块中,明确了三期四区的流转程序,规范了五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了各项工作标准,促使各部门分工协作、紧密衔接,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有效地确保四区五中心实体化运行。
 
  比如平台设置了四区的流转程序,当戒毒人员符合流转条件时,软件会进行自动提醒,通过审批后将自动导入并向相应部门发送流转信息。又如平台中设置了人脸识别区域管控的工作流程,各专业中心均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当戒毒人员进行康复训练、课堂化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时,必须进行人脸识别,记载其参与训练、学习的起始时间,并上传至平台,运用数据分析,进行课时考核,考核结果与诊断评估直接挂钩,确保戒毒人员参学参训落实到位。(2)以诊断评估倒逼各专业中心常态化开展工作。
 
  在平台中,诊断评估测评全程均为仪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上传并形成评估结果,各所如果需要采取手动录入方式则必须经过省局授权,超过测评时间还不能补录,与公安机关开通网上审批后,各所只能使用平台呈报解除,这样就倒逼各中心常态开展教育训练,及时进行测试,否则无法获得诊断评估测评数据,戒毒人员将无法通过诊断评估解除出所,同时也要求戒毒人员认真参学参训,否则成绩不能及格,将被延期解除。
 
  以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通过平台数据统计显示,各专业中心开展诊断评估测评情况如表:

 
  从数据可以看出,各专业中心对每个戒毒人员均开展了相应的诊断评估测评,且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戒治效果。
 
  2.全面提升戒毒执法规范化水平。(1)规范统一了工作流程与标准。平台依照禁毒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设置了规范的戒毒工作流程、业务表格、法律用语等,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工作体系,有效解决了以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因人而异、因所而异的不规范现象。以戒毒人员统计为例,以前各所之间、甚至是所内各个大队之间关于在册在所人数的统计标准均不一致,而现在只要使用平台进行相应的执法操作,平台将会自动统计人数,做到及时、准确。(2)借助智能化手段减少和杜绝了执法不规范现象。相较于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平台内置了自动提醒、检测纠错、智能分析等多项功能,这种智能化管理方式不仅能够解决民警因工作不细致、不严谨所带来的执法隐患,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干扰执法的可能性,确保了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日常考核为例,如果出现填写内容不完整、奖分超标不规范现象,平台会弹出对话框进行自动提醒,需将内容填写完整、奖分调整到法定范围内才能继续进行操作。同时一旦审批完成,日常考核数据将自动导入系统,且无法更改,从而确保了执法的规范化。(3)实现了网上执法监督。平台设置了执法留痕功能,操作信息等将保存在数据库,同时数据共享功能让各个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实现同步查阅,从而建立了一套全新的、行之有效的网上执法监督体系,完整地保全了执法证据,使执法变得更加公开、透明。
 
  3.极大提高戒毒工作效率。平台无纸化的办公方式帮助基层民警从成堆的执法业务案卷中解放出来,使执法工作变得既整洁规范、又方便快捷。批量操作功能极大地减少了民警的重复劳动,让工作化繁为简,民警只需进行一键点击,便可完成以前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的工作量。数据共享功能为各个部门之间搭建了高速通道,数据实时传输、畅通无阻,民警只需坐在办公室里操作电脑便可完成一系列的工作。尤其是与公安联通后,呈报解除不再使用传统的邮寄方式,而是全部采用网上操作,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所有的审批流程,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让民警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4.有力推动“数字法治、智慧戒毒”整体进程。平台的研发运用是戒毒工作中的一场变革,它对标“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不但能够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提升我们的执法水平与戒毒矫治质量,而且能够逐步影响我们工作理念,帮助我们去除以往那种固有的、僵化的思维模式,呈现出一个焕然一新的工作格局,从而迈出了“数字法治、智慧戒毒”的坚实步伐。
 
  四、下一步设想
 
  诊断评估执法管理平台是我们湖南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在信息化建设道路上的一次初试与探索,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效果,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其成功经验也为后续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与示范作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平台仍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例如,内容体系不够全面、功能设置不够丰富、软件架构不够先进等等。同时,部分所的信息化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信息化工作推进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阻力。因此,湖南省的“数字法治、智慧戒毒”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立足实际、放眼未来,我们认为今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全面研发统一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根据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工作要求与规范标准,拓展研发强制隔离戒毒综合管理平台。基本设想是:按照局所两级标准设置,使用B/S架构,建立所政管理、诊断评估、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戒毒医疗、生活卫生、警务人事等多个子系统,其中,统一门户子系统为综合性系统,是登录进去的首页面。目前已完成平台软件开发,正在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试运行。相比于诊断评估执法管理平台,此平台不仅涉及内容更加全面、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且操作更加便捷、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与优化,一旦成功研发与运行,湖南省的司法戒毒工作将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二)健全信息化工作的建、管、用一体化工作机制诊断评估执法管理平台运行后,省局根据需要连续举办了3期业务培训班,建立了诊断评估中心及工作人员的管理体系与职责要求,加强管理和考核。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逐步规范运行,拓展到戒毒场所的信息工作建、管、用一体化方面,需要建立以下几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批机制。省局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项目审批。信息化建设要坚持规模适度、功能实用的建设原则,既要考虑戒毒工作未来发展,尽可能采用新思维、新技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又要珍惜财政投资,以戒毒人员为中心,防止贪大求多,脱离工作实际盲目求新求高,坚决杜绝建得大、用得少的形象工程、“景点”工程。二是建立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机制。省局、各所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部门,所部设立信息化管理员,各专业中心和大队设立信息化管理专干,明确相应责任分工,具体负责场所信息化工作。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局所督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对各所的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与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机制,定期进行检查检修,保障设施运行稳定、可靠、易操作,使设施功能充分发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进专业力量,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信息化技术的使用管理机制。要加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创新理念思维,增强操作技能;发挥安防设施和设备效能,加大智能管理技术应用,提升预防预警和管控能力。要把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戒治工作环节中,推进网络办公、网上审批、网络教育和数据应用,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建立信息化建管用“一体化”机制。在建中要联管联用,管理者、使用者要积极参与建设,充分表达需求,把建设过程当作培训过程,缩短使用熟悉时间;建成后,要继续明确建设者责任,建立跟踪服务、指导机制,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在用中要促管促建,要通过日常使用,检验设备设施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使建设项目真用、实用、好用。
 
  (三)深化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的互联互通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大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沟通合作力度,在戒毒人员接收、解除审批、变更戒毒措施、刑拘逮捕、所外就医、出所通知、接茬帮教、后续照管等多个方面实现数据共享、网上审批和交流对接,确保戒毒工作各项数据既能“进得来”,又能“出得去”。即,公安机关将法律文书、戒毒人员基本信息等传输过来,我们将执法审批材料以及戒毒人员在所戒毒情况传输过去,双方互通有无,相互协作,使诊断评估工作真正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审批的基础依据,共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不断发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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