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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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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深化医疗服务 促进戒治质量
2016-11-20 14:28:34 来自:甘肃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王永强 阅读量:1
  随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量的急剧增加,以及后期对病残戒毒人员的收治,戒毒人员中呈现出身体孱弱多、患病多、残疾多、突发重病多及自伤自残现象多的“五多”特点,尤其是一些突发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及场所安全稳定的严重隐患。就此,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强化医疗救治和病号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首先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尊重和保护人权最基本的原则,《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均赋予了戒毒人员“特殊病人”的法律属性,是病人就必须得到有效的治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把强制隔离戒毒所办成戒毒治疗和戒毒康复的综合医院,应该是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医疗服务,也就理所当然地应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重点工作之一。其次要提高认识。由于戒毒人员所呈现的“五多”特点,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病号群体,已经成为目前影响场所安全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只有切实深化医疗服务,做好防病治病,及时地救治突发病、危重病等患者,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才能稳定戒治秩序,进一步提高戒治质量。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一是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实行分组包队制,划小每一个医务人员的服务范围,明确责任到每一个大队、每一个患病人员,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坚持首诊负责制。实行谁接诊谁负责,遇有重大病情必须向主管领导和责任医生通报,做好责任交接工作。
  
  三是坚持医生巡诊制度。值班医生做到每天两次巡诊、发药到车间、生活区诊治查病,随时了解和掌握患病人员的基本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治疗措施。
  
  四是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日常教育,牢固树立认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大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各种疾病的诊治常规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五是要认真细致地填写病历记录,完善证据留存制度,利用监控、照相、录像等音像设施,留存重大医疗活动资料,做到有备无患。
  
  三、严把入所体检关,提高收治质量
  
  入所体检,是降低所内医疗风险的源头性工作。对每一名新入所的戒毒人员,要通过问诊了解每一个人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及遗传性疾病等,详细了解新入所人员的患病情况;通过细致的体表和各系统查体,详细了解戒毒人员身体各系统的基本状况;利用现有的医疗设备对每一名入所戒毒人员进行检查,对新入所人员的腹部异物、心脑血管疾病、肺气管等进行初步诊断和排查掌握;对个别病情较重、诊断不清的患者,要随同原决定机关工作人员到所外检查,诊断确切后方可接收,并同时根据问诊、检查情况,建立详细的个人健康档案。总之,要通过入所体检这道关口,对病残强戒人员实施分级处置,降低戒毒场所医疗风险。
  
  四、加强监护治疗,实现安全戒毒
  
  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施特别看护制度。入所队要成立特别监护小组,遵照医嘱及相关规定对重病患者进行不间断的轮流坐班监护,大队要严格落实三人互助小组制度。巡诊医生每天两次巡诊,必须亲临生活区和习艺区进行问诊。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普及医疗卫生常识。要重视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轮流选送医务人员到有条件的社会医院进修学习。制定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和奖惩办法,通过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学技术的积极性,培养爱岗敬业意识,提高场所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外聘业务专家,增强医疗技术力量。要对全体民警进行急救相关知识的教育普及,熟悉急救制度、掌握急救程序;要对戒毒人员进行生活、医疗卫生常识方面的教育,增强自救意识。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医疗服务与医疗管理,关系到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一定要站在维护法律的高度,一定要站在推进戒毒事业发展的高度,只能日趋加强,不能有丝毫懈怠,这是新时期戒毒工作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更是我们身为戒毒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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