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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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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安顺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的几点做法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12-16 08:30:58 来自:禁毒人民战争 作者: 阅读量:1

  2008年6月1日,《禁毒法》正式实施后,戒毒模式和戒毒期限发生了重大变化,戒毒期限由原来的3至6个月改为2年,并确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一年后进行评估。目前,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已进入评估阶段,为使诊断评估更加客观、公平、公正,安顺市公安强制隔戒毒所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摸索出了符合本所实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评估办法,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确保戒毒所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听取汇报,为戒毒所开展诊断评估工作理清了思路,在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强制隔离戒毒所组建了由所领导、管教、医生等多岗位民警参加的综合诊断评估领导小组。为确保诊断评估的合法、真实、有效,市公安局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诊断评估机制,会上确定了依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评估原则,并建立了监督机制。

  二、积极制定方案,明确评估方式

    市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的推动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的开展。拟定出台了《安顺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暂行办法》,制定了《安顺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在综合诊断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评估组。即:生理心理评估组、学习教育评估组、日常管理评估组。各组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加减分记录表》的内容,采取加减分日记载、周评议、月公布的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

  三、结合实际,细化诊断评估内容

    为了使诊断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细化诊断评估内容,从四个方面对戒毒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一是适时实施心理矫治,通过拒毒能力、人格特征、毒品认知程度等测试,评定戒毒人员是否达到心理康复标准;二是开展身体康复治疗,组织体能恢复训练和适度康复劳动。通过生理、体能等测试,评定戒毒人员是否达到体质改善的效果;三是开展毒品危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通过法律知识、道德养成和就业能力等测试,评定戒毒人员适应社会能力水平;四是建立戒毒人员的遵规守纪、教育学习、生活卫生、康复劳动等方面的考核奖惩制度,实行记分制考核。

  四、规范评估流程,推动理性评估

    市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交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流程的请示》。致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工作有了规范的操作流程。一是由戒毒所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评估结果在戒毒人员集体活动区域公示3天。戒毒人员对诊断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给予解释。戒毒人员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戒毒所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要一并提交相关诊断评估资料送原决定机关审核批准。二是由法制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戒毒所提出的诊断评估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作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并出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三是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出所的戒毒人员进行列管,配合社区对其做好社区康复工作。四是戒毒所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后,决定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五、评估成效显著,监所氛围和谐

    市局通过深入细致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的开展,戒毒人员的内心世界发生了质的变化,逐渐实现由“要我遵守所规”向 “我要遵守所规”的转变,监所和谐氛围浓厚,所内不安全隐患大大减少。2009年6月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期满一年的戒毒人员逐一进行诊断评估,其中有4名戒毒人员达到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条件。戒毒所召开了“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大会”,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让这4名戒毒人员迈出了戒毒所这道大门,开始了人生新的起点。戒毒所还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的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4名戒毒人员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提前出所后,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其他戒毒人员纷纷表态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争取达到提前出所的要求。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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