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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对三段管理在戒毒劳教工作中应用的思考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11-20 08:51:15 来自:广州市岑村劳教所 作者:刘 斌 区肇君 阅读量:1

  长期以来,劳动教养制度被境外媒体和人权组织诟病,社会百姓对此也颇多微词。他们习惯将劳教与劳改混为一谈,并认为都是“坐牢”,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认识。为破除这种不恰当的思想,劳教工作创特色的呼声越来越大,三段分级管理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工作方针的体现,是劳动教养工作行政性、强制性、教育性的“有机”组合,更是劳教工作创特色的一项阶段性成果,它使劳教工作进一步得以规范和科学管理,它在劳教工作体现了更多的人性化色彩。下面,笔者对“三段分级”管理如何在戒毒劳教人员中应用进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一、三段分级管理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一)定义:三段分级管理是指劳教人员接受教育矫治的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以宽严相济、分段实施、层级动态管理的形式,根据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程度相应实施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的执行模式。三段分级管理以封闭式管理为基础,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要模式,实施开放式管理的劳教人员应当严格控制。其中封闭式分有训练级和实习级;半开放式分有宽松级和自主级;开放式分有所区矫治级和社区矫治级。

  (二)适用范围: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封闭式管理的对象是新收容的劳教人员、未经过脱毒期的戒毒劳教人员、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劳教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实行半开放式管理的劳教人员,对所新收容的劳教人员应当实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封闭式管理;半开放式管理的对象是经过封闭式管理,日常表现较好,思想稳定的劳教人员;开放式管理的对象是经过一定时间半开放式管理,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剩余劳教期限不足原决定期限的三分之一,具备帮教条件的劳教人员。

  二、戒毒劳教人员的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

  心理上:戒毒劳教人员以自我为中心,极端自私,情绪低落,思想抵触重,没有责任感,且精神状态不稳定、心灵扭曲,寻求刺激,追求享乐,好逸恶劳,逆反心理强,还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

  生理上:戒毒劳教人员行为习惯极不正常,不讲卫生,没有礼貌,懒惰散漫,且身体素质差,免疫力低,传染性疾病多,发病率高,“心瘾”深。

  认知上:戒毒劳教人员存在(1)顽固性、错误性。思想极其顽固,抵触情绪大,他们认为吸毒的钱是自己的或者是家里的,没有犯其他案,不偷不抢,别人管不着,送劳教是不合理的,主观上表现出不服法,反映出法制观念淡薄。(2)欺骗性。表里不一,说话反复,对自己说过的话经常不算话。面对干警的管教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麻痹思想。(3)伪装性。表面上都能够接受改造,服从管理,但暗地里却不服管教,千方百计想与管教干警抗衡或制造矛盾。(4)脆弱性。戒毒劳教人员的情感极其脆弱,他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由于长期吸毒造成家庭困难、婚姻破裂等问题,往往使得他们对自己完全丧失了自信心和自尊心。

  三、三段分级管理在戒毒劳教人员中应用的相关思考

  三段分级管理在戒毒劳教工作中的应用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对普通劳教人员教育的层面上,必须引入医学、心理学、理论学等科学理论知识,对戒毒劳教人员的心理和生理以及改造情况等作出综合的评估,才能达到理想的改造和矫治效果。剖析目前的戒治教育,不难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1、对吸毒劳教人员缺乏全面科学地认识,强调他们是违法者的一面,而忽视他们是受害者的一面;放大了他们积习难改消极的一面,不重视他们同样希望摆脱毒瘾积极的一面;2、课堂教育内容空泛,理论化、理想化,脱离戒毒劳教人员的现实需要,干警带有较高期望值的灌输教育与戒毒劳教人员被动接受、感受不深形成反差;更多的追求遵纪守法的效果教育与出所后的社会适应力差、易受毒品诱惑的矛盾突出;3、对吸毒劳教人员亲情教育力度加大与他们缺乏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相矛盾;4、吸毒劳教人员的人格障碍得不到消除,缺乏缓解心理问题的方法技巧,难以驾驭和控制自我等等。因此,在三段管理的具体实施时务必要注意避免这些盲区,要从两方面看待戒毒劳教人员,即一方面是违法者,另一方面是受害者。

  针对以上戒毒劳教人员的特点,笔者认为三段分级管理在戒毒劳教人员中的具体实施应设置一个更为灵活和切实的管理模式,即具体矫治期分四期,包括:入所矫治期、戒毒康复期、戒毒巩固期、适应社会期,其中每期也划分三级,即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

  (一)戒毒劳教人员的“四期分级”管理在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是需对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必要的思想转变引导和认识。管理模式转变后,劳教人员思想存在错误认识:以前实施的百分考核模式,以综合考评劳教人员的总体表现给予减(增)期,而分阶分级管理模式不存在以分减(增)“期”,劳教人员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认识,从而导致改造情绪低落,改造积极性不高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需对广大干警进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再教育。分阶分级管理不是“关押”式管理,而是以认知教育、重塑人格、技能培训为结合的康复管理式管理。这里,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重塑健康人格和技能技术培训是分阶分级管理中的核心和重点。

  三是需建立一套完善的戒毒劳教人员心理健康档案。三段分级管理中,戒毒劳教人员在实行何种等级的处遇时,心理和思想因素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由封闭式到半开放式、由半开放式到开放式都需对劳教人员的心理状况进行充分的评估方可进行分级,因此,心理健康的康复程度在各矫治区中不能忽视。

  四是分阶分级管理要以完善、系统、成熟的社区矫治设施和矫治体系为软件支持,如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基础管理资料的信息处理效率,加快管理教育工作流程相关软件的开发和信息电子化处理,实现资源共享等,从而提高矫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在实行分阶分级管理后,戒毒劳教人员将根据自身的心理和生理的改造情况被划分到不同的社区继续强化教育,因此,每个社区都应根据戒毒劳教人员的习性和特点,合理、严格安排各种管理,但始终不能偏离甚至忽视“认知教育、重塑人格、技能培训”这条主线。

  五是分阶分级管理始终要以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目的,以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核心,将戒毒劳教人员整个教育挽救过程科学划分为不同阶段不同级别管理,同时需明确各阶段各管理级别的管理内容、执法程序、工作要求、评价标准,不仅要使劳教人员而且要使全体干警明确在具体阶段应当做些什么,应到做到什么程度,强化对教育挽救过程和效果的控制和考核。

  六是在划分等级处遇时,要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在同一矫治等级中形成牢固的地域帮派,影响改造秩序,同时,各流程管理(即级别管理)必须要有明确的晋降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手段和考核周期,确保考核方式由以往的干警扣分为主转向劳教人员积极改造争取奖分为主,从而改变以往干警唱“独角戏”的局面。

  (二)“四期分级”管理在戒毒劳教人员中具体应用的思考

  1.“四期分级”管理中对戒毒劳教人员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形式的确定

  分阶分级管理中,封闭式管理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干警直接管理;半开放式管理对象采取干警直接管理和劳教人员民主管理、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开放式管理对象以劳教人员自我管理为主,辅以干警直接管理、跟踪衔接管理和综合帮教管理。因此,劳教教育工作就应根据劳教人员的认错意识和改造情况、文化程度等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和级别的教育目标,科学合理地摒弃、丰富和更新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教育形式,全面考虑,突出教育重点。

  (1)教育目标:要以认错、遵守所规队纪、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认知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培养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通过教育促使劳教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学习技能,成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食其力的良好公民。具体设想:入所矫治期和戒毒康复期应实施集中式、灌输式为主的强制性教育,以认错程度、遵守所规队纪和树立法制观念为主要目标;戒毒巩固期则以实施启发式、引导式为主的教育,以提高戒毒劳教人员的认知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为主要目标;适应社会期则应实施自主式、互动式为主的综合帮教,以培养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

  (2)教育内容:要以入所教育、分类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技术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出所教育为主要内容,辅以文化教育、兴趣爱好教育,全面体现面向社会、立足挽救、转化思想、传授技能的教育原则。具体设想:入所矫治期和戒毒康复期是着重对新入所人员进行认错教育、所情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再加以一些分类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部分教育;戒毒巩固期则根据戒毒劳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实施需求式教育,以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继续开展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辅之以文化教育、兴趣爱好教育;适应社会期以出所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干警的指导下,戒毒劳教人员可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教育内容,突出回归社会,结合社会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

  (3)教育形式:以课堂化教育为主导,突出社会化教育,实行劳教场所、家庭、社会、劳教人员相结合、相互补的多主体教育,实现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以及多元化。具体设想:入所矫治期和戒毒康复期应以课堂教育教育为主,以辅助教育、社会帮教为辅,对严管、危险的劳教人员进行个别转化教育;戒毒巩固期应以课堂教育、辅助教育、社会帮教相结合,同时,适当开展在干警指导下的自我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注重所区文化建设;适应社会期是以社会帮教、辅助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突出社会化教育,建立有效的帮教制度,落实好帮教措施,规范所外“三试”,实行各种教育主体的有机互动。

  2.“四期分级”管理中戒毒劳教人员矫治阶段和时间的划分

  一是入所矫治期。矫治期限为1-2个月,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严格的生活制度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矫治氛围,加强毒品常识教育,使学员对毒品及其危害性有较深的认识,并且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是戒毒康复期。矫治期限为6个月,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开展思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和戒毒专项教育、康体训练(即劳动锻炼、体育锻炼、队列训练、合理配餐),巩固转所矫治成果,树立正确的道德、法制观念,初步掌握心理卫生、心理健康知识,深化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树立自主戒毒的意识和信心,进一步恢复身心机能。

  三是戒毒巩固期。矫治期限为6个月,实行半开放式管理。学员掌握一定的自我戒毒技能,并能使用一些心理矫治技能自我调节,初步建立起良好的生活行为方式,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增强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意识和承受挫折的能力,使戒毒劳教人员自觉抵御毒品的控制力有所提高。

  四是适应社会期。矫治期限为剩余劳教期,实行开放式管理。通过放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所内试工、试农、所外执行等形式,使戒毒劳教人员有条件地接触社会,增强适应社会能力和回归社会后自我控制力,强化戒毒教育矫治效果。

  3.“四期分级”管理中戒毒劳教人员在各矫治期所需达到的矫治目标

  一是入所矫治期,要使戒毒劳教人员学会学习,主要从提高戒毒劳教人员辨别能力、认知能力、分析能力方面上着手,并以“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方法,让戒毒劳教人员对学习产生兴趣,并掌握学习认知的手段,自觉投身学习,以提高拒毒防毒的思想意识。

  二是戒毒康复期,除要学会学习外还要学会做事,因为此时戒毒劳教人员刚刚脱毒,可以说还是站在毒瘾的边缘,因此,要积极引导劳教人员继续与毒品划清界线,巩固脱毒成果。主要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模拟社区等,使劳教人员把精力集中在学习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知识和技能上。

  三是戒毒巩固期,除学会学习和做事外,要学会做人。此时,戒毒劳教人员的健康生活方式可算正式建立起来,因此,要通过道德、伦理等教育,使他们掌握与人共处、交流、合作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沟通和互动,让戒毒劳教人员相互交流戒毒经验和脱毒历程,从而帮助提高劳教人员对毒品的抵御力和控制力。

  四是适应社会期,此时,戒毒劳教人员还要学会生存,主要通过对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就业前“生存训练”教育和“回归就业”指导工作,培养劳教人员在未来生活中生存并获得成果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和改造自己日后所会遇到的生存环境,并通过对劳教人员进行就业形势和政策教育、择业技能教育和回归前心理辅导等,帮助劳教人员选择适合自己身心特点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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