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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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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方法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08-26 08:36:22 来自:泸州市劳教所二大队 陈金瑞 作者: 阅读量:1

  近年来,我国的毒品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了危害国人身心健康、破坏社会安全稳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为了遏制毒品继续泛滥,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决定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毒法》把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这两种措施合并为强制隔离戒毒,这既是我国禁毒斗争长期实践总结的产物,更是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 。但是“戒毒困难,复吸率高”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据有效资料显示,我国因各种客观条件的影响,复吸率仍在90%以上,有的地区甚至高达95%以上。戒毒工作效果不佳,复吸率居高不下,吸毒人数逐年增加,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震惊和深思。

  戒毒工作艰难复杂,有其独特的客观规律,主要面临毒源难堵、脱毒痛苦、心瘾难除三大难题。我国戒毒工作也面临着多方面的难题——毒源难以禁绝,无毒环境很难形成;缺少安全、少痛苦、不成瘾的脱毒药物及有效的抗复吸药物,还未找到有效的心理行为康复矫治方法;没有建立适应戒毒工作内在要求的戒毒运行流程;未能形成有效的再社会化促进机制;还缺少客观科学的戒毒工作评价工具等。面对如此众多的难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尊重戒毒工作客观规律,把握戒毒工作的重点环节,谋求戒毒工作的新突破,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从全面调理吸毒人员生理功能状态入手,探索消除药物依赖生理基础、进而达到抗复吸目标的方法;二是从引入综合性心理行为康复矫治方法入手,探索促进吸毒者心理成熟、促进心理康复和行为改变的康复矫治方法体系;三是从提高吸毒者社会适应能力入手,探索有利于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再社会化促进方法体系。脱毒、社会心理康复、回归社会这三个连续的过程缺一不可,相互独立但又有密切的关联,其中回归社会也就是指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可以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是戒毒的最关键环节。要解决这关键环节,要实现戒毒人员再社会化,单靠一段时间的集中突击行动,或单靠某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是无法完成的,必须经过全社会共同的、长期的努力。 在此,笔者就如何适应《禁毒法》实施新形势,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的再社会化问题上略陈己见,以期抛砖引玉,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一点思考。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是用补偿教育或强制方式对个人实行与其原有的社会化过程不同的再教化过程。其再社会化主要包括两种方式:1、主动再社会化。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自动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参与新的社会生活。一般出现在社会急剧变动或移民生活中。2、强制再社会化。是一种社会性的强迫教化,对背离当时社会规范的人,通过特别机构在强制的条件下进行社会化。再社会化不同与继续社会化,后者在早期社会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高,常在不知不觉间进行。不管是主动还是强制的社会化,最终都要达到一个目的:让戒毒人员终身远离毒品。

  一、加强戒毒宣传教育,为强制隔离戒毒戒毒人员提供健康安全的社会生活空间

  毒品问题,害己害家害国,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的健康、家庭的幸福、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清醒地看到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要把戒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措施,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宣传教育网络,将戒毒宣传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拒毒意识。宣传部门要把戒毒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实现戒毒宣传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部门要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范畴,要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中小学生的防毒意识和拒毒能力。新闻媒体要深入挖掘戒毒工作题材,多角度、多层次报道戒毒工作,开辟专栏和定期发布禁吸戒毒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要建立戒毒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教育活动。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做到宣传知识入耳入脑入心,提高全民戒毒意识。要着重加强对犯罪、劳教人员、刑释解救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在校青少年、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等群体的戒毒教育工作。只有全社会提高了防毒拒毒的意识,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毒品,才能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健康安全的场所,让他们无毒可吸,远离毒品。

  二、建立强戒人员针对性教育系统,让他们作好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

  (一)着力戒毒知识教育。戒毒知识教育是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现从“要我戒”到“我要戒”的认知过程。一是要开展戒毒知识宣传。利用戒毒宣传片、戒毒漫画、戒毒图片等,教育他们学法守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二是开展戒毒知识讲座。邀请戒毒专家、学者、社会戒毒志愿者,宣讲禁毒、吸毒、戒毒的相关知识。 三是开展互动的戒毒警示教育。通过现身说法、参加“国际禁毒日”、举办戒毒文艺演出、“走进戒毒所”等活动,使强戒人员在与社会的接触中,进一步了解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身体和精神的摧残。

  (二)着力意志品质训练。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是戒断毒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我要戒”到“我能戒”的信念基础。应当开展以“强我体魄,练我意志,塑我风采”为主题的强戒人员意志品质训练。可以包含军事、体能训练——增强体魄、树立集体责任感;运用格言警句、古诗文朗诵,太极拳锻炼——磨练意志、培养慎独修身法;以音乐欣赏、琴棋书画习练——铸就品质、提升审美感受力等多方面内容的活动。

  (三)着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几乎每个人都能够认识毒品对自身的危害,并有戒断毒瘾的意愿。但是也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戒毒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这里既有病理学的原理,也有心理学的问题。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教育的关键在于去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瘾”,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矫治不健康的心理、恢复和重塑健康的心理。一是应当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调查,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设立心理档案。二是应当营造友爱和谐的心理氛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三是应当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咨询与指导工作,建立心理咨询机构,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四是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合力系统,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着力疾病防控教育。强戒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HIV感染者”)一直在呈上升的趋势,而所内艾滋病专家和医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使民警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产生恐惧,给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由于大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都不同程度地生有各种各样的身体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因此必须格外重视疾病防控教育,为戒毒人员重返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进行社会技能教育培训是强制隔离戒毒再社会化的行动准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吸毒期间往往都家贫如洗,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回归社会后,生活就成了严峻的考验,如果没有正当的职业,他们常常又会在吸毒的边缘徘徊。所以强化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学会一技之长,以提高他们的社会生存能力,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教育人、改造人、造就人的根本目的。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自身的身体原因,服装设计、裁剪缝纫、计算机、烹饪、机修、美容美发等社会需求大、投入少、见效快的职业技术培训更适合他们。让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学习,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回归社会做好行动上的准备。

  四、做好后续照管工作,促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能否切实做好“后续照管”工作,对强戒人员的再社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涉毒人员往往视如“洪水猛兽”,谈“毒”色变,人们给予更多的是冷眼和歧视,将其视为“另类人”。其实,绝大多数吸毒者染毒的起因是好奇、赶时髦、摆阔、治病、赌博等,少有危害国家兴衰、祸及民族安危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等加害动因。吸毒在理论上被视为一种无被害又犯罪,吸毒者本身也是毒品的受害者,有些吸毒者还是被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而染上毒瘾的。可以说,绝大多数吸毒者都是欲罢不能。他们脱毒后,也很想回归社会重新做人,而我们社会却将其圈定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对他们退避三舍。如果没有社会的关爱,他们往往极易落入昔日涉毒人员的圈子里,极易导致复吸。因此,我们应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给予他们一份关爱,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受到同样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让他们,重建回归社会的信心。

  帮教回归、社区服务是收治戒毒工作的延伸,也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能否顺利回归社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帮教回归、社区服务系统的主体是政府基层组织,是在政府基层组织的统一组织下,依靠民警、单位、家庭,发动群众做好强戒人员的帮助教育,以及采取措施降低毒品危害的工作。帮教回归要坚持从“爱”字出发、“严”字入手、“教”字着眼、“帮”字下力,因人而异,分类帮教。要坚持帮思想、帮心理、帮生活、帮就业。所谓因人而异,分类帮教,就是把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社会关系复杂、家庭无力管教、戒断不足一年的吸毒人员纳入一类;对家庭管教不力、无正当职业和经济来源,戒断不足两年的吸毒人员纳入二类。由街道、乡镇等党政组织、公安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家庭共同建立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建立村(居)委会、单位、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

  一方面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有条件的解决低保待遇,努力改善其生活、工作环境,断绝其与其他涉毒人员的往来。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时期。分清主次就是说社区要积极和戒毒场所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全面了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真正的作用。抓住重点时期就是要抓住强戒人员刚出所的重点时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刚出所时是一个关键时期,这时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正处于是否再吸毒的转折点,如果帮助不及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无着落,很有可能再次吸毒。这就要求及时帮教,要做到这一点,要求社区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帮教体系,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机构,及时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决生活困难。

  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动党员、年长者等群众力量,做好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和亲情感化,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仇视社会,真正从思想上融入到社会之中。尤其是帮生活、帮就业。对于就业和生活特别困难的,优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促使这些人思想改好,心理矫正,生活落实。同时,要建立起对帮教主体的约束考评机制,把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情况纳入到对社区、民警、单位的评价体系中去,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还可以开展由社区服务人员、社区民警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一起参加的亲情、爱心帮教活动,用社会的爱心、家属的亲情来教育感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并与社区、家属签订帮教协议,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教后的后续照管网络。指导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相关社区人员了解掌握后续照管的必要性和知识技能,尤其要帮助他们树立非歧视、关爱态度,为后续照管的实施提供认知、观念、技能准备。引导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自主认知戒备危机因素,懂得寻求解决危机问题的援助方式。

  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要主动与家庭、社区以及相关的社会机构共同建立强有力的社会生活支持系统,实施就业扶持,促进家庭情感重建,为他们提供一个非歧视的、适宜的社会生活环境。协助家庭、社区以及社会相关机构一起帮助改变劳教人员原来的生活环境,尽可能阻断他们与原来的危险环境及危险群体的联系,阻止危机因素变为复吸行为,促进强戒人员再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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