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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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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我省强制隔离戒毒之我见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05-15 09:54:58 来自:范增平 王权 作者:青海·法学 阅读量:1

  《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施行,为适应新的工作方式迎接有别于劳教戒毒的管理模式,就其所面临的管理教育工作在近几年将呈现根本性转变,形成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这两种措施并存的态势与格局。而原有的劳教戒毒模式将从工作理念、矫治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更新与增加充实更为丰富的工作内涵,从而实现与强制隔离戒毒的全方位接轨,这对劳教戒毒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面前,紧密联系劳教戒毒工作实际,积极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劳教戒毒的优势与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顺利对接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在劳教场所的全面执行。只有未雨绸缪,勇敢应对,秣马厉兵,积极进取,才能大有作为。

  一、禁毒法的实施为戒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仍需进一步稳定,作为国家机器的劳教场所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消亡。而《禁毒法》的实施和《违法行为矫治法》的即将出台,已经和即将解决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及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方面的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劳教场所将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得到长远的发展。

  (一)准确定位吸毒人员的三重身份:其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还是受害者,在《禁毒法》中明确了吸毒行为不是犯罪,取消了治安拘留和罚款,强调对吸毒人员的治疗,表明了政府的宽容和接纳,为吸毒人员的回归新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现代医学和西方国家对戒毒工作的研究表明,毒瘾是物质依赖和心理依赖的结合,物质依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戒断,真正戒除困难的是心理依赖,即心瘾。心病需要心来医,以心换心,用爱来挽救是众多手段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选择之一,只有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吸毒人员,给他们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和环境,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人们对他们的恐惧、远离甚至抛弃。

  (二)禁毒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合并为一至三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从时间上保证了完整的科学戒毒过程,同时要求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避免了以前的戒毒工作由于时间短,心理脱瘾不彻底而带来的高复吸率,为戒毒人员的成功戒毒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客观条件基础。

  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以及卫生部药政管理局1993年发布的《鸦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规定,完整的戒毒过程应包括生理脱毒、心理脱毒、和善后辅导三阶段。第一个阶段在3-6个月内可以解决生理上对毒品的依赖性,第二阶段一般需要3-5年时间解决心理依赖问题。反观我国自愿戒毒和强制戒毒的高复吸率,一个主要的条件限制就是戒毒时间太短,心理脱毒和善后辅导空缺。在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以往戒毒工作多注重于“堵”,而忽视了“疏导”。

  (三)做为强制戒毒相辅助的社区戒毒,解决了传统戒毒模式后续帮教不足的问题,壮大社会戒毒力量,巩固戒毒效果,为禁毒战争的胜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践证明,只有集中收治管教与社会帮教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提高教育挽救的效果和质量。

  二、劳教戒毒在我国现有戒毒模式中的作用

  (一)劳教场所在三种戒毒模式中充当主力军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劳教场所开始收容吸毒成瘾人员。截止2007年,我省劳教系统新建和改造从事戒毒工作的场所3个,自1992年收容吸毒人员以来,我省累计收容万余名戒毒劳教人员。到目前为止,我省劳教场所的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其中,戒毒劳教人员的专用宿舍近3万平方米。2007年统计表明,全省在所戒毒劳教人员占劳教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73%以上,且仍有上升趋势。全国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劳教戒毒的对象一般为吸毒时间长、复吸次数多、改造和治疗难度大的顽固吸毒成瘾者。可以说,为教育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维护社会稳定,萎缩毒品市场,减少毒品消费支出,做出了重要贡献。我省劳教戒毒收容管理吸毒人员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功不可没。

  (二)劳教戒毒同强制隔离戒毒的对接在科学戒毒流程上具有优越性

  1.以往开展的劳教戒毒期限接近戒断规律,原已实行的2年至3年劳教期能有效地安排生理脱瘾、心理治疗、法律教育、行为矫治等工作。

  2.封闭式的管理环境,符合戒毒工作客观规律。规范化的管理和行为矫治措施都是强制戒毒所和自愿戒毒所所无法具备的,尤其是管理方式上所实施的“封闭式、半开方式、开放式”管理模式的日趋完善,更是符合科学管理的工作要求,而这也正是对吸毒人员进行戒毒帮助所必需的。

  3.经验积累而长期形成的一整套管理教育制度,能有效地对吸毒人员进行系统的心理矫治和规范管理。经过50年来的劳教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如亲情电话、家属会面、社会帮教、“三像精神影响”、“心理教育矫治”等教育手段,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戒毒人员及其家庭社会的认同和接纳,发挥出其他教育方式无法达到的效果。

  4.2000年后,国家向多巴劳教所投入达6300万元,我所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教育和生活设施,有着对吸毒者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生理辅助医疗教育,再就业培训教育的优势和发展壮大戒毒工作的物质基础。

  三、劳教场所承载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

  我省劳教场所不仅是重要的司法资源,也是必不可少的戒毒资源。从我省现有的硬件设施和近年来工作实践所积累的软件条件来看,是完全能够承担强制隔离戒毒这一历史重任的。

  (一)具有相对封闭的场所环境。近年来在上级的支持和关心下,对各生活管理区域布局进行了强有力的功能性调整,改善了所政管理设施、突出了教育矫治功能。如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的所区布局,电视监控、电子门禁、红外线等警戒设施,封闭式会见、物品检查、尿检等管理措施,综合起来为戒毒人员提供了良好的戒毒环境。

  (二)具有一定的医疗设施。近年来的医疗设施在上级的关怀下有了较大的改观,龙其是收容吸毒人员的病检防疫。如所内医院已添置了尿检、血检、心电图、B超机、X光透视机等医疗检测设备。

  (三)我省各所都建立了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试室、心理矫治室、行为矫治室、情绪矫治室、法律咨询室、法律援助,具有完整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习艺劳动等基础设施,完全能够满足戒毒人员脱毒、康复、后续照管的需要。

  (四)有相对完善的工作模式。近年来,在戒毒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司法部劳教局在总结全国各地戒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三区四期”劳教戒毒基本模式。同时,近年来劳教系统还进行了三种管理模式的改革探索,其中进行的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的具体操作形式以及“计分许可证实施办法”、“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出台与戒毒工作的急性脱毒、康复巩固、后续照管等三个阶段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再加上,依托劳教所创办戒毒康复中心的探索和施行,使戒毒模式更趋完善。

  (五)有相对健全的戒毒工作制度。劳教工作经过近50年的探索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体系,为劳教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给强制隔离戒毒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尤其是司法部先后出台的《劳教戒毒工作管理办法》和《劳教戒毒基本模式》,形成了劳教戒毒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心理矫治、习艺劳动、评估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强制隔离戒毒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六)有着一支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政治素质良好、改造经验丰富的干警队伍资源,这也是戒毒工作取得成绩并不断发展的强有力的保障。劳教场所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对国家禁毒力量的充实和强化。

  由此可见,劳教人民警察一定能够承担强制隔离戒毒的历史重任。

  四、劳教工作实现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接的策略

  (一)积极做好《禁毒法》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及学习完善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教戒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无所作为、畏缩不前的错误思想,要切实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劳教场所现有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二是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禁毒法》实施后,原有的劳教戒毒和强制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审执分离”的原则将会形成强制隔离戒毒审批权由公安部门行使,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权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使,司法行政部门将继续承担戒毒工作任务,劳教所要引导民警明确责任、充满信心。对现有劳教戒毒人员要做好《禁毒法》的解释工作,强调《禁毒法》不溯及既往,劳教委已作出的劳教戒毒决定必须执行完毕。三是要酝酿制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份不再是劳教人员,不宜适用目前的管理制度,并且《禁毒法》明确规定,执行机关无加减期奖惩权,对这些人员要支付劳动报酬,要建立科学的诊断评估机制,戒毒医疗机构要有相应的资质等,客观上加大了管理难度,尚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四是要坚持严格管理,强化行为规范,净化戒毒环境,培养戒毒人员的良好习惯,矫正恶习。五是要狠抓安全排查、安全防控机制的落实,杜绝毒品渗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场所警戒护卫力度,提高场所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二)科学规划场所布局,积极推进场所建设,为强制隔离戒毒提供物质基础。强制隔离戒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管理、教育、队伍建设、场所建设各个方面。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是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实施的物质基础,我们现有的劳教场所在场所设置上、建筑规划和布局以及设施功能上都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一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建筑或者建筑群,其设计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前瞻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按照强制隔离戒毒的要求对现有的劳教场所进行科学规划,重新布局,完善设施,区别于以往的劳教戒毒,以尽快适应强制隔离戒毒的需要。二是在场所规划方面,场所的建设风格要体现时代气息和人文精神,要建设有管理教育、技术培训、心理咨询、文体休闲、医疗隔离、医疗康复等功能区。三是在完善设施方面,要建立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防物防设施、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的训练设施,要有体现人文关怀的帮教设施、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设施,要引进和使用现代传感技术、数字信息处理技术、数字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场所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积极开展对戒毒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回访和继续帮教工作,提高戒毒效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一段时间,受到家庭、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本人自制力差,抵御毒品诱惑的意识不牢固,随时都会走老路,再次出现戒了吸、吸了戒、戒了又吸的恶性循环。因此,加强对戒毒回归人员的回访和继续帮教工作,帮助这些回归社会后的戒毒人员安全渡过“危机期”,彻底地摆脱毒品的困扰,巩固戒毒成果,是劳教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戒毒人员出所前,劳教所要与戒毒回归人员及家庭签订跟踪回访协议书,在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社区组织及家属的支持和配合下,与戒毒回归人员建立固定的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调整跟踪帮教的措施。同时,对戒毒回归人员要定期进行操守调查,采取见面了解、尿检试验,从其家人、派出所、居委会、社区组织等处调查了解等方式,准确掌握戒毒回归人员的操守情况,不断完善总结戒毒康复模式,提高戒毒工作整体水平。另外,劳教部门要联系安置帮教机构,依托各级政府部门、社区组织、事业单位,积极帮助戒毒回归人员解决生活、工作方面的具体困难,使其在就业、生活等方面不受歧视,确保其在重返社会后,融入社会,走向新生。

  (四)建立科学的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评估体系,提升戒毒的科学性。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评估是戒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实用和操作性强的戒毒效果评估体系与标准不仅可以丰富戒毒的理论体系,而且还能推动戒毒工作的发展。为此,我们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种科学知识,遵循科学、客观、标准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构建出符合我们实际情况的戒毒效果评估体系与标准。我们应当在戒毒人员中进行大抽样的调查,选取一些和吸毒行为有关的主要因素作为测评指标,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常用模式。一是对可能涉及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寻找出和吸毒行为有关的所有主客观因素,对此进行归类分析,确定每个因素的权重比例;二是按照抽样的原则和方法选择部分戒毒人员进行系统的调查,并通过对新入所的戒毒人员与完成戒断任务的组别进行比照分析,找出戒毒效果的标准和级差;三是根据反复实验结果,对量表因子的构成、范围以及在系统中的比例进行修改和完善。通过对戒毒人员各评估指标的测评,找出戒毒人员与吸毒原因相关的分值,并据此进行分析和解释,进一步设定具体戒断的目标和制定个别化的矫治方案。

  (五)切实抓好戒毒康复场所工作,巩固劳教戒毒成效。抓好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一是要切实开展戒毒人员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等工作,提高戒毒人员的劳动技能和融入社会的能力。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放在第一位。通过为戒毒康复者创造适宜的生活环境,引入医疗及心理干预对其进行脱瘾治疗,消除残余的毒品依赖性。开展不同内容的心理训练、技能训练,让其接受辅导人员的个别辅导和进行小组活动,同时让他们参加不同的兴趣小组来丰富精神生活;康复治疗集体组成对质小组,帮助他们揭露自己,坦诚待人,从而促进人格的矫正。三是要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让戒毒康复人员接受职业的训练,接受重返社会的教育,接受重返社会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处理办法的训练,接受拒绝毒品的训练,学会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困难。

  戒毒人员通过戒毒康复中心的康复治疗,巩固了急性脱瘾治疗的效果;同时避免和减少了各种诱发因素,有效地帮助成瘾者认清自我,挖掘吸毒根源,消除心理障碍,改变生活模式,最终彻底戒断毒瘾,成为健康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

  五、具体措施

  (一)劳教场所改建成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得以加强

  1.尽快培养建立一支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具备戒毒理论业务知识的队伍。

  2.独立强制隔离戒毒,与其他违法人员分离,转变观念,以教育和治疗为重点,全面改变以往“重生产、轻教育”的观念。

  3.综合劳教戒毒成果,推广应用经过实践的科学戒毒模式。

  4.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及公安机关、社区及吸毒人员家庭的协作,积极开展后续照管帮教。

  (二)营造所内戒毒矫治环境

  1.管理教育者即干警应当具有丰富的戒毒知识和教育转化经验。

  2.强化所内无毒品客观环境,使戒毒人员断绝吸毒念头,安心接受矫治。

  3.树立规范有序、良好稳定的矫治秩序,促使戒毒人员积极参加各种矫治活动。

  4.培育浓厚的戒毒文化,在形式上可用建筑物、雕塑、宣传标语、颜色、仪式等表现和传递这种文化。

  5.注重媒体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大众普遍关注戒毒、支持戒毒,为所内戒毒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高度重视毒品入所问题,狠抓安全防控机制,有效防止毒品渗入

  1.对民警加强教育、加强培训,提高禁毒、戒毒工作水平。

  2.对外来人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会见、同居制度。

  3.对戒毒人员的宿舍与物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有效防止劳教人员传递、藏匿毒品、现金、注射器、针头等违禁物品。

  4.加强所内巡逻,防止所外不法人员向所内投递毒品,同时注意限定戒毒人员所内活动区域,与围墙保持一定距离等措施。保持场所禁毒高压态势,切实堵塞毒品流入渠道。

  (四)努力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五个步骤:司法部在《劳教戒毒工作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中将劳教戒毒工作整个过程分为急性脱毒期(15-30天)、康复教育期(1-3个月)、矫治管理期(4-30个月)、回归社会期(回归社会前的1-3个月)。即生理脱毒调治法,行为定势矫治法,技能训练强化法,心理脱毒巩固法,社会帮教综治法。

  1.生理脱毒调治法。隔离戒毒前1个月进行全封闭式管理,主要任务是消除急性戒断症状,采取引入医疗干预对其进行脱瘾治疗,消除残余的毒品依赖性,利用医学方法对毒品生理依赖显著、尿液毒品检验呈阳性的戒毒人员进行脱毒治疗;医疗脱毒主要有三种方式:1.药物治疗,通过使用中西戒毒药物,逐步进行生理脱毒,消除戒断症状。如西药有美沙酮、丁丙诺啡、可乐定、洛非西丁,中药有复方东元膏、复康片、正鑫戒毒片、舒通安胶囊、金甲王戒毒口服液等等,这些药物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服用,均能达到消除急性戒断症状的目的。2.针灸及戒毒仪器,如韩式戒毒仪等。3.血液透析戒毒疗法,通过一种半透膜装置,能将积蓄在体内的毒物如外源性阿片肽、阿片受体抑制因子等迅速清出体外。

  2.行为定势矫治法。(1)继续采取医疗措施。(2)开展康体训练。(3)强化其戒毒意识。(4)进行戒毒认知、法律等内容教育,树立戒毒意识。(5)开展以心理干预性的集体背诵戒毒誓言活动(请赐予我宁静的心,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现实。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请赐予我智慧,去了解差异)。(6)进行音乐疗法。对戒毒人员进行行为定势矫治训练,强化意志培养,落实严格的规范化、军事化管理,以养成戒毒人员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

  3.技能训练强化法。在隔离戒毒人员满3个月后,在生理脱毒和初步的行为定势矫治基本完成后,将他们分流到各基层大中队进行矫治管理。(1)系统的课堂化教育,包括法律常识、思想道德、爱国主义、人生观、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戒毒专项教育、技术教育等,课堂化教育的内容,应倾向戒毒、心理健康、人生观等方面。(2)习艺技能训练,习艺性劳动作为三大矫治手段之一,不仅能矫正戒毒人员恶习,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劳动习惯,确保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谋生本领,更能转移戒毒人员的注意力,减少烦躁心理,培养他们的恒心和耐心,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自觉接受戒毒矫治。其目的是通过习艺劳动磨练意志,掌握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顺利谋生就业,降低复吸可能创造条件。

  4.心理脱毒巩固法。(1)个体心理咨询与矫正,是发挥个体心理咨询矫治功能,对具有心理障碍或明显人格缺陷的戒毒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心理咨询与矫正。(2)应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在预防复吸方面的重要作用。(3)进行心理脱毒训练,弱化和消融因毒品和吸毒行为所产生的条件反射。定期组织戒毒人员观看真实毒品样品,冲击视觉;或者摆放一些吸毒工具,模拟真实吸毒的环境,经常让劳教人员进入这一环境,减弱环境刺激对其的影响力,达到弱化和消融曾经建立的条件反射,进而增强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能力。心理脱毒巩固法是指采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分析和诊断,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戒毒人员远离毒品的心理意志,同时矫治自己在长年吸毒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扭曲心理。

  5.社会帮教综治法。该期主要任务是在较为开放的管理方式基础上,开展社会适应期矫治工作,也就是对戒毒人员开展重返社会训练。一是培养戒毒人员脱离干警直接监管环境下的控制力和自我约束力,确保其回归后能继续保持操守,拒绝毒品;二是让戒毒人员逐步适应社会,便于其能顺利回归主流社会。具体措施:(1)对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采取平时所内试工、试农,周末放假回家,或者所外试工、试农、试学等形式让戒毒人员有条件的接触社会,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脱离监管环境的自我控制约束力,验证戒毒教育矫治效果。(2)对在所戒毒人员进行出所教育,集中开展国情、社情教育,增加戒毒人员对国情、社情的理性认识。(3)召开戒毒人员家属座谈会,在戒毒人员解教前邀请家属来所与戒毒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戒毒感受,并共同探讨今后继续保持操守拒绝毒品的方法以及生活方式和出路,与家属签定康复回归社会后跟踪回访协议书,既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保持操守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也增加家属对戒毒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跟踪回访工作。(4)与社会就业制度接轨,通过与社会就业中介组织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对康复回归社会前的戒毒人员进行回归社会指导,继续开展就业实用职业技术培训,向与隔离戒毒所有生产业务联系的单位推荐就业,或向一些安置帮教实体企业推荐,以此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顺利就业。(5)与区县安置帮教部门常规工作接轨,争取戒毒人员特殊帮教安置政策,增加向安置帮教部门传递戒毒人员所内矫治情况、回归社会后打算以及巩固戒治效果意见等内容,提高帮教安置的针对性,以促进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借助戒毒人员亲属以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戒毒人员开展所内帮教及跟踪帮教工作,使戒毒人员安心接受教育矫治,并在一个关怀、帮助、无毒的环境中,更好地适应并立足社会,降低复吸率,巩固戒毒成效。

  6.把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1)形成以禁毒认知教育、主题班会、团体治疗、行为养成教育等方式为载体,以降低危害、预防复吸、矫正不良习惯、培养兴趣、动机强化为内容,融合同伴教育、角色扮演、心理矫治等各种新型教育手段的教育体系。(2)目编《禁毒认知教育教程》,主要教育方法有:课堂讲授毒品的危害性、戒毒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毒品危害展览、观看毒品危害影碟、发给戒毒人员毒品危害画册。通过比较系统的教育,促使劳教人员破除错误观念,提高对吸毒危害牲和违法性的认识,增强远离毒品、戒除毒瘾的信心。(3)要求戒毒人员必须书写戒毒体会、决心,朗诵戒毒信条。(4)加强与戒毒康复中心的对接。(5)隔离戒毒所坚持每月对戒毒者进行一次全面的科学的管理动态分析,按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进行摸排分类,对每名吸毒人员的脱毒治疗状况、心理康复状况、自我约束状况、认知能力状况等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狠抓落实。

  各项矫治措施取得实效,还依赖诸多条件,如戒毒人员个人的积极参与、管教干警的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等等,因此,实施各项教育矫治措施过程中还应适时开展矫治效果评估,不断完善各项矫治措施,以提高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成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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