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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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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当前强戒工作应着重处理好“六个关系”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01-10 07:10:02 来自:湖南劳动教育 唐友忠 作者: 阅读量:1

  强制隔离戒毒与劳教戒毒之间既有许多相似之处,又有其独自的特征。劳教场所如何尽快实现由劳教戒毒职责向强制隔离戒毒职责转变,是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基础,是依法开展强戒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强戒工作自身特质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形势下,笔者认为,着重是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是标与本的关系。标是事物的表象和外在反映,本是事物的根本和内在本质,在二者关系中,本居于核心地位,标是从属地位,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准确把握标与本的辩证关系,对正确认识事物发展规律,意义十分重要。就强戒工作来讲,提高民警的认识,统一民警的思想,完善设施,美化环境,规范制度等,是做好强戒工作的标;而观念的更新,执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教育矫治手段方法的改进,切切实实提高强戒人员的戒断率和复吸率,则是做好强戒工作的本。我们必须围绕“本”来规划和设计“标”,否则就可能舍本逐末,甚至误入形式主义的歧途,偏离正确的方向。反之亦然。因此,只有正确认识标与本的辩证关系,才能避免实际工作中的盲目性,增强有效性。

  二是点与面的关系。点,即要点、突破点、关键点。面,即事物的整体与全面。在实际工作中,重视点与面的关系,就是要重视一些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关键人员对整体工作的促进作用。因此,要注重对典型个案和群体的分析研究、跟踪考察,从而以点带面,推进强戒工作整体发展。一方面要选好典型个案和群体,重点突破,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找出规律,形成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要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工作,以提高强戒工作的整体水平,并使已有经验不断得到检验、修正、补充和巩固。

  总之,要通过一个个“点”的突破与强化,促进强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是硬与软的关系。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它是任何工作中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但在部分基层民警仍然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场所的硬件设施上去了,软件自然会随之上去,因而片面追求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强调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必须同步发展;要告诫民警,硬件建设是受经济条件限制的,而软件建设是无限的,硬件建设可以通过争取上级资金突击上去,而软件则必须依靠我们自己不断的学习、修养、实践、总结来积累,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特别是日常工作中经常要用到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社会学知识、行为矫正学知识不是三五天就能学会的,需要我们为不断的动脑筋、花精力、下苦功,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在实践中学、在干中学,才能真正掌握和有效运用。因此,要把提高民警队伍素质、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加强强戒文化等软件建设放在一个重要位置来抓。

  四是继与发的关系。这里的继即继承,发即发展。一方面,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继承发展,是对劳教戒毒的扬弃,而不是对劳教戒毒的否定。因此,强制隔离戒毒必须吸纳劳教戒毒的有益经验、好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禁毒法》在强制隔离戒毒的设计上赋予了很多新内容和新要求,使之与劳教戒毒有了明显差别,如在立法理念、执行方式、工作重点和实施要求上有了新的内涵、新的标准和进一步的规范,因此,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突破原有戒毒模式、机制的束缚,增添新的内涵和生机。

  五是异与同的关系。即特殊性与普遍性、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有机组合,强戒人员既有普遍性的共性特征,又具有其特殊个性,只有将异与同有机结合,才能在教育矫治中做到既照顾到群体又照顾到个体,从而摸索、总结出个别教育与普遍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六是近与远的关系。就是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强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不可能一劳永逸,但其又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日常工作中。这就要求我们把强戒工作的长远规划与眼前面临的紧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立足现实,扎实推进,又要放眼长远,统筹谋划。在人才培训上,不仅要强化基层管理、教育等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要重视既懂管理、教育,又擅长研究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还要对研发型人才、尖子人才的培养做出长远规划,为强戒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后续动力。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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