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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浅议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矫治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9-08-21 08:55:26 来自:劳动教养工作 作者:王晓钦 阅读量:1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普遍存在人格缺陷,他们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都偏离了主流人群,这与他们扭曲的心理有很大的关系。因此,除了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如何使他们能够改变生活态度,建立信心和自尊,重新塑造自己,最终回归社会。那么,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心理矫治概念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是管教民警应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通过语言、表情、手势、态度和其它特殊的手段来改变强戒人员的认知活动、情绪障碍和异常行为,从而达到转变强戒人员已形成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努力健全人格,克服心理依赖,适应社会,减轻病痛和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

  二、心理矫治的必要性

  (一)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是提高强戒人员戒毒成功率的需要

  目前,所内戒、所外吸的现象十分严重,强戒人员戒毒的成功率仍然很低,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毒品的毒性很强,强戒人员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和戒断症状,并导致起严重的生理和心理损害;二是吸毒行为与强戒人员的个体素质、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吸毒行为在事实上反映了强戒人员的人格结构、社会环境及生活中的严重问题。因此,在没有解决强戒人员的人格偏差和生活环境中的障碍的情况下,一般难以有效地戒除吸毒行为。

  (二)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是探索切实有效的强制隔离戒毒戒毒途径的需要

  要寻求一条切实有效的强戒人员的戒毒途径,就必须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方面同时入手,建立一个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交相联系、相辅相成、药物治疗、心理康复和善后辅导有机协调的全方位戒毒运作体系。首先,要使强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所)获得医学治疗,在生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其次,在认知、行为、个性、能力等方面对强戒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形成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为逐步消除心理依赖打下基础;第三,在强戒人员重返社会后,使其能够从各方面得到情感支持,稳定情绪,平衡身心,继而修正人生观,改善人际关系,确定工作和生活目标,最终成为社会的正常的一员,而不再是毒品的奴隶。

  (三)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是纠正强戒人员偏差人格,恢复心理健康的需要

  强戒人员存在着典型的人格缺陷,如敌意性、进攻性、叛逆性、不负责任性、嬉戏性、冲动性等,其显著的特征是缺乏自我控制和自我尊重,信奉享乐主义并缺乏对未来筹划的能力,精神和情绪经常处于抑郁状态。特别是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强戒人员缺乏调解自我态度、自我行为的能力,无法摆脱心理危机。强戒人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畸形的,他们普遍精神空虚,缺乏自制和自信,总觉得前途黯淡,从而自暴自弃。同时,强戒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对被强制隔离戒毒有相当的抵触情绪,他们认为花自己的钱,吸自己的毒,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行为根本谈不上是违法。强戒人员这些人格缺陷和畸形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心理严重扭曲的结果,因此,纠正强戒人员偏差人格,恢复心理健康就成为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显然。如果片面地强调医学治疗或生理脱毒或仅仅依靠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强制隔离手段是不可能完全达到加强强戒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的目的,而心理矫治恰恰有助于把德育的规范过程和被教育者在心理治疗中情感整合起来,从而提高治疗和教育的效果。首先,对强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管教民警能够设身处地地感受强戒人员的处境和痛苦,并给予支持和理解、尊重和信任,以满足任何或激发强戒人员在情感上的不足,为心理行为的改变奠定基础;其次是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经常采用宣泄、缓解的方法,从而有效地补充了规范性教育的不足。

  三、心理矫治的原则

  (一) 良好的心理矫治环境原则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中,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外因,也就没有事物的发展变化,就好象一个鸡蛋如果不经过合理的孵化(外因)就永远不会变成一只小鸡一样。同样,对强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没有良好的矫治环境,就不可能收到良好的矫治效果。这是因为:首先,一个完整的心理矫治体系,包含的绝不仅仅是单纯的咨询和治疗,它的前因后果等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到矫治的成功与否。除正确的方法和手段以外,一个良好的矫治环境是必然的,它是矫治工作开展的前提,管教民警的宽容、接纳、理解的态度有助于强戒人员自由表达情绪,使之感到如释重负。但如果管教民警只一味要求他们听从教育和安排,使他们没有自己表达情感的机会,这样就会造成他们的逆反心理,其结果是越接受戒毒的思想教育,心理反而越想毒品;其次,良好的矫治环境,可以提高强戒人员的自尊心,使其对管教民警产生认同和模仿。在信任、理解气氛中,强戒人员对自己的看法会变得相对积极,管教民警对他们的接受态度,会使他们感到自己并非一无是处,从而在提高自尊心的基础上,又会进一步增强其自我转化的信心。同时,管教民警的反应又给强戒人员树立了一个榜样,管教民警的反应方式、态度等都是他们模仿学习的刺激。

  (二) 正确的心理矫治关系原则

  在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过程中,管教民警与强戒人员的关系是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但又有别于医生与病人,在医院,医生处在主导地位,病人处在被动的服从地位。而在心理矫治过程中,管教民警与强戒人员则处在平等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强戒人员还处在主导地位。因此,正确的心理矫治关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非强制性的。戒毒可以采取强制的形式,但戒毒过程中的心理矫治是绝对不能强制的。如果强迫强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增加他们的反感心理,从而更难达到帮助他们戒除毒瘾的目的。因此,在对强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时,管教民警与他们关系的建立、维护和发展是以双方的共同愿望为基础条件的,并且强戒人员还必须具有寻求帮助的动机;二是有明确的目的性。即管教民警与强戒人员之间,双方对于为什么要发生这种关系和结成这种关系的目的是什么都应当非常明确,强戒人员因存在心理问题,无法克服毒品所带来的心理依赖而求助,管教民警能够并愿意提供帮助,以解除求助者的心理问题,结成这一关系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目的。

  (三) 系统、完整的心理矫治方法原则

  有了良好的心理矫治环境和心理矫治关系,还必须确定系统、完整的心理矫治方法。在心理矫治过程中,就控制的有效性及难易程度而言,比较容易控制的是行为,其次是认识,而最难改变的是人格。因此,在心理矫治过程中,其方法的实施应当且必须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采取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程序,并强调人的自立、对自己负责的品质,充分重视管教民警与求助强戒人员的之间关系,因人而异,确定科学、实用的矫治方法。

  要充分体现上述三项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过程中,一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心理矫治氛围;二是要尊重强戒人员的人格,严禁打骂和各种变相体罚;三是要实行人文化管理,管教民警要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付出真心和爱心,帮助挽救每一位强戒人员,使他们把管教民警当成可以信赖的朋友,从而主动寻求心理帮助。

  四、心理矫治的目标与阶段

  (一) 心理矫治的目标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目标,是要消除其偏差人格,纠正其不正确的意识和行为,促使强戒人员的心理健康,并在此基础上戒断毒瘾。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借助各种心理矫治方法,分层次、分阶段地来完成。

  (二) 心理矫治的阶段

  一般来讲,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必须经过三个阶段,即心理诊断阶段、帮助和改变阶段、结束阶段。在心理诊断阶段,矫治的主要任务是对强戒人员的问题进行确认,弄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其难以戒除毒瘾,并针对问题制订矫治的目标;在帮助和改变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强戒人员改变对毒品、毒瘾和戒毒等问题的认识,并帮助他们改变在戒毒过程中的情绪或行为;在结束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强戒人员巩固矫治成果,使之适应结束阶段情况,即在没有心理矫治的帮助下,也能控制自己,不再接触毒品。

  五、心理矫治的方法

  (一) 行为治疗法

  行为治疗又称为矫正或学习方法,它是从经典的条件化作用和奖惩刺激,逐渐扩展到强调行为改变中的意识和认知作用。其程序相对固定,可操作性强,可重复性强,且疗效显著,是目前我国强戒人员心理矫治采用一种最常用的方法。

  行为治疗法分为应答性行为疗法、操作性行为疗法、替代学习疗法和自我调节法。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系统脱敏疗法和厌恶疗法等属应答性行为疗法。

  (二) 人本主义心理治疗法

  人本主义疗法被认为是继精神分析治疗法和行为治疗法之后心理矫治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人本主义理论特别强调人的价值和意义,每个人都具有无限的潜力能够理解自己的需要,分析自己的行为,也能作出选择并对此承担责任。人本主义心理治疗法有许多分支,如患者中心疗法、意义治疗法、存在主义治疗、格式塔疗法等。

  (三) 认知行为治疗法

  用于吸毒成瘾者认知行为治疗法的总方针是“认识、回避、应付”,其核心是帮助吸毒成瘾者认识最有可能滥用药物的状态,以及学会采取有效的应付方法。如努力改变毒品滥用导致的强化行为,学会正确处理吸毒遇到的痛苦,改善人际关系,增强社会支持等。这种方法有助于帮助吸毒成瘾者改变对毒品的模糊、错误的认识,纠正荒谬的信念,训练戒毒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能力,抵抗复吸。

  (四) 人格矫正治疗法

  吸毒成瘾者的不良习惯与其人格结构、生活环境是具有密切关系的,不改变这两个因数,戒毒效果难以保证。人格矫正治疗法,是针对吸毒成瘾者心理分析从人格结构内部着手,如习惯、性格、能力等方面,通过控制它们,来达到塑造新人的作用的一种心理矫治方法。

  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方法多种多样,必须因人而异。为了使矫治活动收到较佳的效果,还必须对其辅以心理健康活动,如开展普及性的心理健康讲座,以帮助他们了解心理问题的症状及其危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心理咨询观念,从而自觉投入到心理矫治活动中去;创建各类心理活动小组,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一系列有益于强戒人员身心健康的自由活动,利用强戒所内的广播、报刊、板报、电视等宣传媒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强戒人员的自我参与意识,在活动中康复自己的心灵,增强自信,陶冶情操,戒除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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