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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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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探求强制戒毒成效最大化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7-07-08 11:01:01 来自:《禁毒周刊》 三等奖 作者: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桂传信 阅读量:1

    强制戒毒所是目前戒毒工作最主要、最前沿的阵地,强制戒毒工作的成效如何,由于衡量的标准不同,目前似乎难以定论。通过强制戒毒出所后,确实有很大一部分人又复吸毒品,但确实也有一部分人从此远离了毒品,走上了正常的人生道路。戒毒工作的特殊性和艰难性是众所周知的,是一个国际难题。因此,我认为强制戒毒工作的成效不能以“好”或者“不好”来作简单定论,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怎样在现有强制戒毒模式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积极探求强制戒毒成效的最大化。强制戒毒成效的最大化体现在:(一)吸毒人员通过强制戒毒后,彻底摆脱毒品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二)吸毒人员通过强制戒毒后,重新吸毒的间隔时间不断延长;(三)吸毒人员通过强制戒毒后,所吸的毒品数量不断减少。下面我根据我们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近几年来强制戒毒工作的实践,对如何探求强制戒毒成效的最大化,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思考。

一、正确分析吸毒人员特点,切实落实人性化管理措施

    吸毒者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其受害性是区别于其他被监管人员的最大特点,因为吸毒不是人的本能和固有的生理需求,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随着毒品的出现而出现的,是那些以毒品为工具谋求不法利益的犯罪分子直接侵害的对象,因此是毒品犯罪中的受害者。他们的受害性主要表现在:(一)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对毒品的极度依赖。经科学研究认为毒品依赖是一种脑病,不能单凭人的主观意志所控制,吸毒者为寻求毒品可以不择手段,导致耗尽财产、失去亲情、失去人格、失去人性。(二)由于毒品的毒副作用,人体免疫功能下降,会出现多种躯体疾病,有的感染艾滋病毒,长期吸毒会使躯体疾病日趋严重,最后导致死亡。由此可见,吸毒者是一群特殊的病人,病人最需要的就是关爱,只有这样,才能使戒毒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看到人生的希望,树立起戒毒的信心和决心,因此,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探求戒毒成效最大化的前提和基础。

    (一)、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管理理念。强制戒毒的强制性从根本上讲不具有惩罚性,它是服务于戒毒治疗的一个保障性措施,因此,我们不能在强制性方面无限制地扩张,相反应在能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弱化这种强制性,使强制戒毒的环境更贴近于社会。强制戒毒工作不是对吸毒人员的惩罚,而是对吸毒人员的帮助,因此,我们的管理工作应以治疗、教育、挽救为主导,而不应以惩罚为主导。在管理模式上必须突出医院化和学校化,避免监狱化。

    (二)、必须切实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利。强制戒毒人员享有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人格不受侮辱,不受打骂、体罚、虐待,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权;具有申诉、检举、控告权;具有选举、通信、被探视权;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权;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可见,因强制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行使合法权力和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必须依赖于我们这些管理者才能得以实现,并受我们的管理行为所控制。也就是说,强制戒毒人员合法权利的保护者是我们管理者,如果强制戒毒人员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其加害者主要也是我们管理者。为此,要切实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利,首先必须规范民警的管理行为。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因为戒毒人员的不良行为而影响民警的管理行为,而应以民警的规范管理行为去矫治戒毒人员的不良行为。同时,必须给予戒毒人员一个畅通的诉求渠道,对民警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严防民警发生侵害戒毒人员合法权利的行为,从而在制度上确保戒毒人员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三)、必须切实提高教育质量。这是针对毒品对人的社会性侵害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吸毒使人丧失理智,造成人生观、世界观扭曲,这依靠医疗是无法解决的,必须通过教育的手段来挽救,因此,强制戒毒工作的教育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必须要有科学的方法和实质性的内容,不仅要从毒品知识、法律、道德、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教育,而且还需要从文化、体育、文艺和亲情等方面进行多渠道的感化以较高的教育质量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必须善于处理人性化管理过程中的对抗性问题。管理与被管理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如何妥善处理戒毒人员对抗管理的问题,也是人性化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由于少数戒毒人员身体、心理、认识等方面原因或我们民警管理方法不当,而出现些戒毒人员反管理的行为是很正常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有效妥善处置。如果民警对此类反管理行为束手无策,就会产生急燥情绪,继而采取一些法律不允许的粗暴行为。在依法管理为前提,人性化管理为要求的现代管理模式中,以前那些粗暴的强制性措施和体罚措施已一去不复返了。因此,要妥善处理戒毒人员的反管理行为,根本出路必须立足于教育感化,而教育感化的效果关键取决于管理民警的管理能力。要提高民警的管理能力,在权力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要重点提高民警的非权力影响力,也就是民警自身的管理威信。一要十分注意自身的言行习惯,在管理对象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二要有较丰富的知识和社会经验,有能力帮助戒毒人员解决一些思想上和心理上的问题;三要重视与戒毒人员的个别谈话,建立良好的思想勾通交流基础;四要公正处理戒毒人员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赢得戒毒人员的信任。只有这样,管理民警才能具备较高的管理威信,才能减少和妥善处理戒毒人员的各种对抗管理行为,以解决人性化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五)、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关系。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是相互统一的,依法严格管理是人性化管理的前提和要求。因为,首先是只有严格管理,才能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以避免戒毒人员相互欺压行为的发生,防止不良文化和行为的滋长传播,才能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戒毒人员安心生活、治疗、学习和锻炼,才能使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其次是只有严格管理,才能规范戒毒人员自身的行为,有效矫治其固有的各种不良行为习惯、心理和认知。如果对戒毒人员放松管理,必将导致管理秩序的混乱,使一部分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又会助长另一部分人的不良行为,这对戒毒人员来说,归根到底是不人性的。当然,严格管理必须建立在依法、文明、科学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由严格管理为借口的野蛮、粗暴管理。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戒毒治疗效果

    从医学的角度讲,目前世界上尚无特效的戒毒治疗方法,强制戒毒所目前也不可能完全依赖高科技、高水平来解决戒毒的难题,而只能立足现有的条件和治疗方法,综合运用,把工作做深、做细,以发挥其最大的作用,获得最佳的效果,这是探求戒毒成效最大化的主要措施。

    (一)、脱毒的中医治疗和西医治疗相结合

    在戒毒治疗的生理脱毒过程中,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西医“美沙酮”替代递减法和中药脱毒法。“美沙酮”具有见效快的优点,但其本身也是麻醉药品,服用者对其依赖性强,停药后戒断反应严重。中药毒副作用低,但见效慢,对毒瘾严重者,在脱毒初期痛苦感严重。由此可见,中医和西医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如何在脱毒过程中减轻脱毒者的生理痛苦,是脱毒治疗必须考虑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脱毒治疗不能方法简单,措施单一,必须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把中医治疗和西医治疗很好地结合起来,对毒品依赖较轻者,应由中医治疗为主,对毒品依赖严重者,应采取先西医后中医相结合的方法。中西医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减少麻醉药品的使用量,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脱毒者的痛苦;同时大量使用中药戒毒药品也可以促进中药戒毒药品的开发研制。

    (二)、生理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

    当今,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普通人群来说都已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对于吸毒者这一特殊人群的心理问题无疑更为突出。人们普遍认为生理戒毒是容易的,难的是心理戒毒,这就直观地道出了心理治疗在戒毒工作中的重要性。较好的生理治疗可以帮助戒毒者摆脱躯体的痛苦,为心理治疗提供条件,及时的心理治疗可以帮助戒毒者消除紧张和恐惧,恢复正常的认知和思维,强制戒毒所认真组织开展心理治疗工作,是探求戒毒成效最大化的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因此,强制戒毒所必须配备心理治疗相关的专业人才和技术设备,在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等方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作。

    (三)、脱毒治疗和躯体疾病治疗相结合

    吸毒人员由于长期吸食毒品,身体免疫功能受到严重破坏,普遍存在较多的躯体疾病,有的共用注射器,致使艾滋病、肝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高发。很多疾病往往在脱毒过程中暴露出来,如果缺乏治疗躯体疾病方面的能力,就会造成因躯体疾病出所治疗而耽误戒毒治疗,或因戒毒治疗而耽误躯体疾病的治疗,影响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戒毒所提高躯体疾病的医治能力,做到脱毒治疗与躯体疾病治疗相结合,就能很好地解决上述矛盾,做到除危重疾病和急性传染病外,使更多的吸毒者能在戒毒所安全戒毒。

    (四)、脱毒治疗与抗复吸治疗相结合

    脱毒治疗、康复巩固、出所帮教,是强制戒毒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出所帮教工作对抗复吸作用重大,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社会帮教体系尚不完善,致使出所帮教工作很难开展。而抗复吸的药物治疗能很好地把戒毒工作从戒毒所延伸到社会,“纳屈酮”抗复吸维持疗法,是目前抗复吸治疗的有效措施之一,对那些戒毒决心大,有一定经济保障的戒毒人员,在出所前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重点辅导,使戒毒人员自己愿意服用“纳屈酮”抗复吸药物,出所后由家属负责监督,并与戒毒所保持联系,这种以抗复吸药物为载体的出所帮教工作模式,有着较好的推广前景,将为抗复吸工作发挥较好的作用。

三、瓦解涉毒群体,切实营造良好戒毒环境

    吸毒不是孤立的活动,吸毒是从毒品的来源开始的,吸毒者围绕毒品的来源,形成了一个涉及毒品的特殊群体,他与贩毒者和其他吸毒者关系密切,并相互影响着,涉毒群体对吸毒者有强大的支配力和影响力,要使戒毒人员成功戒毒,就必须帮助他脱离这个不正常的群体。因此,瓦解涉毒群体,防止涉毒群体的滋生,是探求戒毒成效最大化的重要举措。

    (一)、深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制戒毒所通过戒毒人员深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萎缩毒品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依法打击的途径,使戒毒人员所依赖的这个群体永远不复存在。戒毒人员通过教育,能否如实向管教民警讲清自身周围涉毒群体的情况,是衡量该戒毒人员是否憎恨毒品、是否有戒毒决心的重要方面。因此,强制戒毒所通过戒毒人员深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从戒毒的角度讲,就是帮助戒毒者扫清其周围的毒品网络,断绝毒品来源,为成功戒毒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戒毒人员分类管理,防止滋生新的涉毒群体。强制戒毒所收治的戒毒人员成分复杂,有初吸的,也有复吸的,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有决心戒毒的,也有对抗戒毒的,其中还有不少隐藏着的贩毒分子。如果管理教育不当,他们就会利用戒毒的机会,形成新的涉毒群体,这是强制戒毒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这就要求管教民警必须及时、准确掌握戒毒人员的吸毒历史和现实思想状况,区别情况,分类管理,严防交叉感染,产生新的涉毒群体。

    (三)、严格控制与外界联系,阻断与涉毒群体的联络。强制戒毒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的达一年,在这段时间里杜绝戒毒人员与原涉毒群体联系,对帮助其摆脱那个群体,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此,戒毒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戒毒人员对外的书信、电话和会见范围,除其近亲属或单位领导外,非特殊情况不得与外界其他人随意联系。

四、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帮教意识

    强制戒毒人员出所后能得到很好的社会帮教,是提高戒毒人员抗复吸能力,探求戒毒成效最大化的有效途径,要建立较好的社会帮教网络,前提是必须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高社会帮教意识,这就需要进行广泛的禁毒、戒毒宣传。因此,强制戒毒所必须充分发挥禁毒宣传的资源优势,主动承担对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毒品知识、毒品危害及戒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禁毒教育基地。目前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越来越重视,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都有禁毒宣传教育的计划和任务。强制戒毒所应抓住这个有利条件,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以禁毒展览馆的形式建立面向社会的禁毒教育基地,把社会的需求与自身的资源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优质的服务、丰富的内容、感人的题材,吸引众多的单位和群众来认识毒品,关心戒毒工作,提高对戒毒人员进行社会帮教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促进出所帮教组织的建立和完善。

    (二)、成立禁毒宣传小分队。戒毒所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将那些戒毒决心大而具有一定表演才能的戒毒人员组织起来,把有代表性的悲惨吸毒史和成功戒毒典型事例,编排成文艺节目或演讲会,深入社区和单位进行宣传。小分队成员可以是在所的戒毒人员,也可以是已出所的戒毒人员,这种方法一方面能在社会上产生较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也为参加的戒毒人员坚定戒毒决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有关禁毒、吸毒、戒毒的题材,新闻媒体是比较感兴趣的,且具有较高的收视率。戒毒所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该大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抓住“6?26”禁毒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新闻单位来所集中采访、集中报道,以形成强大的舆论效应。努力促成与社区、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的戒毒帮教互动机制,以综合社会力量,把出所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使强制戒毒工作的成果得到有效的巩固。

    综上所述,是本人结合强制戒毒工作实践,对探求强制戒毒成效最大化的几点思考,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强制戒毒成效最大化并不是一个绝对值,而是一个需要探求的期望值,也就是说,强制戒毒工作在追求戒毒成果方面,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因为一时效果不明显,就丧失信心,就否定强制戒毒的作用。而应该循序渐进,充分发挥强制戒毒在各种戒毒模式屮的主导作用,努力探索,锲而不舍,积极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条件确定相应的最大化期望值,以一步一步地提高强制戒毒的成效。

作者简介:

    桂传信,男,39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曾在派出所、看守所担任基层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公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和实践知识,2003年调任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担任所长职务。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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