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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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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坚持五化标准 实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转型升级
2015-12-12 17:23:50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蒲云华 阅读量:1

  2014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寄予重要指示、部局、省厅局领导提出了希望和明确要求,特别是司法部副部长张书军同志近期深入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察时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用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记责任使命,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要加快职能转型,按照部党组提出的“四个转变一个提高”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管理方法,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司法行政部门优势、司法行政警察队伍专业优势,在戒毒实践中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特色,大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形成科学有效、特色鲜明的戒毒模式,为构建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中央、省厅局领导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寄予殷切希望,今年,四川眉山强戒所提出了场所工作转型升级的主题,笔者作为基层大队民警认为:只有坚持“五化”标准即队伍建设职业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习艺管理精细化、矫治戒治专业化、警务管理信息化,才能真正实现我所由工作大所向工作强所的转变,达到场所工作转型升级目标,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使命。

  一、坚持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为提高戒治矫治质量,实现场所工作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持

  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到:面对全新的强戒工作性质、职能要求,为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戒治质量、适应强戒工作的需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加快加强民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可见,加强戒毒工作民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戒毒民警队伍职业化是民警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

  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力资源在事物发展中重要作用,民警队伍建设一直是场所建设永恒的主题。提高强戒所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问题,就是为了树立和提高强戒所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强戒所民警教育、戒治、挽救强戒人员的职业化素质和技能,做到业务精通、训练有素,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提高强戒所民警职业化水平,这正是当代强戒所民警队伍建设的必然任务和内在要求。

  (二)加强戒毒民警职业化是提高戒治质量的重要途径

  衡量强戒工作的首要标准就是提高教育戒治质量,降低复吸率(延长复吸周期)。要达到这一要求,处于主体地位的民警队伍水平如何至关重要,因此,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合格、业务素质过硬、职业化标准较高、职业化保障到位的强戒所民警队伍,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教育戒治质量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戒毒民警职业化是实现强戒工作转型的必然要求

  强戒所由原劳教所转型而来,而劳教制度出台以跨越半个世纪,多数民警特别是中老年民警对该制度的认识已完善成型、根深蒂固;而《禁毒法》出台至今才几年,很大一部分民警特别是部分基层中老年民警仍处于理念转变的阵痛期。为应对收治、管理对象身份性质的转变,执行法律法规的变化,教育挽救手段的转变等,强戒工作的转型必然要求作为管教主体强戒所民警队伍适应新事物的要求,加大职业化建设力度。

  二、坚持行政执法规范化,对提高执法管理水平,降低执法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戒工作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毕竟由劳教工作转型而来,面临工作职能的转型,要求民警必须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四个意识”,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注重法制培训。

  (一)转变执法观念,严格公正执法

  戒毒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分析,并依法作出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尤其是领导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高度重视各项执法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执法质量

  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有一个就是程序合法。没有程序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公正。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重要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戒毒机关办理案件应实体和程序并重。二是强化证据意识。首先,办案民警必须增强证据意识,依照法定程序主动、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其次,要注意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三是强化法律意识。第一,戒毒机关的各级领导,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把本单位的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凡是戒毒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多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善于依法决策、依法指挥、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要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第二,一线民警身为执法者,不能只凭老经验、老习惯办事,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必须明确一点,不能指望法律来迁就我们,而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必须适应法律的要求。四是强化诉讼意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戒毒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有可能因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戒毒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败诉并赔偿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因此,戒毒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经得起质证。

  (三)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入所收治、出所变更、诊断评估、医疗戒毒、管理教育、习艺康复、心理矫治、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执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建立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确定各部门和各岗位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三是严格进行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四)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防止发生错案,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的民警,使各级领导从具体的案件审核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广大民警心中牢固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对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其次,各基层执法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执法监督当成大事来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找出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堵住管理上的漏洞。第三,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民警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执法管理精细化,对提高矫治戒治质量,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提供有效手段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戒毒人员矫治成“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将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是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职能,也是戒毒工作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推行精细化管理可以培养民警的敬业意识和创新精神,能极大地提升他们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使广大民警在优越的环境中顺利实现自我价值,最终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同时,要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戒毒所,充分发挥戒毒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能作用,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强戒工作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运行流程化、细节衔接化,进行全面管理、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从而实现戒毒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行精细化管理是落实“首位责任”的有效手段

  剖析全国戒毒劳教系统过去所发生的“六防”事故,主要原因就在于思想麻痹、管理粗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仅仅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漏洞堵塞不及时,“小隐患”终致酿成“大事故”。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深刻的忧患意识和超前的防范意识,对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抱着侥幸心理得过且过,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一些小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这是戒毒场所管理工作中较为常见的现象。推行精细化管理,可以充分调动民警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制度的规范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促进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使戒毒管理水平在一种整体良性循环中不断得到新的提升,从而顺利实现场所的长治久安。

  (三)推行精细化管理是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措施

  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降低复吸率,切实减少戒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戒毒场所的首要标准任务。精细化管理将责任明确化、具体化,要求民警职责明确,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确保“首要标准”顺利实现。同时,多年的管教经验告诉我们,戒毒人员往往因缺乏对工作、对社会、对人生的责任感而导致心态失衡、行为违法,将精细化管理运用于戒毒人员管理实践中,在提高民警自身素质的同时,还会对被管理者戒毒人员的意识、态度、思维、行为等产生积极影响。精细化管理要求戒毒人员把自己所做的每一件最平凡的事做实、做深、做透,如此不仅可以锻炼其就业谋生技能,更重要地是能培养其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其加快改造、融入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实现再社会化。

  四、坚持矫治戒治专业化,是探索戒毒管理模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的重要举措

  纵观全国诸多的戒毒模式,其核心都是围绕医疗戒毒、心理矫治、人格矫正、身心康复、习艺劳动、社会关系复原等。只有坚持矫治戒治专业化,才能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营造积极健康戒毒康复文化氛围

  建设适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戒毒环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大多生活在单亲家庭,缺少家庭的关爱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构建适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环境,是一种特定的文化,是矫治康复工作的需要。人本理念要求我们把她们当特殊病人看待,为他们提供一个集体戒毒之“家”,才能形成共同的戒毒文化氛围。一是场所文化建设要有家的和谐元素。二是场所文化要有矫治康复的特色。三是场所文化要有时代特征和传统文化的结合。进行全面的“装饰,形成了有利教育康复的场所文化。让他们有家的认同感,有利于戒毒康复目标的实现,使强制隔离戒毒所真正地成为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再生地。

  (二)改变思想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心理健康教育课堂化与规范化

  为了提高整体心理健康水平,解决共性心理问题,心理健康教育的改革是思想教育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而言,常规的思想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应该把心理健康教育应作为思想教育的主课。使我们能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常规教育科学化,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心理健康教育的教材要有针对性,教育形式要多样化,教育过程要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实际进行。

  (三)改变日常工作的基本方式,实现心理矫治经常化

  为了提高特定对象康复水平,解决个性心理问题,我们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就应该广泛采用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评估等方法,切实加大心理矫治工作的力度,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心理矫治经常化,要广泛采取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方式做工作,这也许是戒毒场所民警工作基本模式的一场变革。对此,戒毒所要对民警组织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心理矫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日常工作中,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该广泛采用行为、情感体验,角色扮演和互动交流的方法,以达到认识人生、自我接纳、自我完善、团结互助、理解相信的目的。纠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错误的认知,针对其表现,制定心理咨询方案,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引导心理归位。注重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断效果进行日常心理评估,为综合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四)改变习以为常的不正确观念,实现戒毒理念科学化

  为了提高戒毒毅力水平。解决戒毒核心问题,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戒毒理念。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关键是要戒除“心瘾”,这是勿容置疑的。但是,工作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一个无毒的环境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心瘾”可言,这说明“心瘾”的顽固性是有条件的。长期以来,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夸大了所谓“心瘾”的作用,什么“一日吸毒,终生想毒”等等,这对戒毒人员是一种负面暗示,戒毒所的民警应该在这一点上树立科学的戒毒理念,坚信只要有决心有信心,戒毒能成功是绝对的。坚信树立戒毒的坚强毅力和坚定信念是防止复吸的根本途径这一科学结论。

  五、坚持警务管理信息化,是加强戒毒基础建设,实现场所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信息化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强戒所“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加强强戒所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强戒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戒毒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强戒所应围绕信息警务,把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利用信息上来,努力建立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基础的现代化警务模式。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战略性的系统工程,事关强戒工作发展全局,各级党委要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出发,把强戒机关信息化建设列入场所建设的重点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各种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班,提高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应用能力,可以聘请高校计算机教师对民警进行培训,还可以在强戒所内网主页上设立学习专栏,为基层民警提供计算机应用、强戒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的学习资料,丰富学习渠道。

  (二)加强信息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战效能

  强戒所应该在网上建立信息研判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打击与防范、管理教育与综合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矫治质量提升,提高工作效率,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更好地为强戒工作实战服务。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关联和共享,要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在强戒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

  (三)要建立健全场所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

  强戒所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其在强戒工作中的地位,决定了强戒所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应该是各级强戒机关确立一名既懂强戒业务又懂信息化的技术主管进入同级强戒机关党委,主抓本级强戒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自上而下正式建立一支强戒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专门负责强戒所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到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四)要努力实现强戒所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厚积而薄发,其对工作的巨大推动是依靠信息的不断积累、信息资源的逐步增加,最终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进行强戒所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硬件设备的投入、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本单位、本部门和强戒工作的实际,确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的建设方针,立足实战,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

  参考资料:

  1、中国司法网《新形势下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第四自然段;

  2、中国司法网《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强戒工作》陈长华第二节第六自然段;

  3、中国公安网警察公共关系处《以规范化推进警务工作的转型》第三自然段;

  4、《中国公安学刊》2014年第3期《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最后部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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