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毒品各论 > 大麻与烟草 > 正文
大麻与烟草
商周特写:美国何以坐失医用大麻市场?
2019-04-14 14:16:27 来自:《商业周刊/中文版》 作者:Josh Dean 阅读量:1

  莱尔·克莱克(Lyle Craker)是一个不会公开支持任何政治主张的人,更不用说像大麻相关法律这样的棘手议题了,这也正是近20年前里克·多布林(Rick Doblin)找到他的原因。多布林一直在努力促使美国毒品管制局(DEA)对大麻研究放松管制。他经常说,克莱克是医用大麻生产行业的最佳旗手—他没有任何争议,对于在与DEA的长期斗争中不断受挫的多布林,他是一个理想的合作者。在克莱克的“壁橱”里没有什么反文化的私货,只有脏兮兮的靴子和植物学书籍。克莱克一生从没吸食过大麻,且滴酒不沾,“偶尔会喝杯可乐”—性格安静、一头白发的克莱克坐在办公室的摇椅里说。这间藏在地下的办公室位于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1967年以来,他一直在该校的斯托克布里奇农学院担任教授,从事医用和芳香类植物的教研工作。他和学生们会将罗勒类植物置于高温环境下,研究气候变化对植物所含的植物学家们称为“成分”的活性物质产生的影响。
  
  2001年,在多布林的敦促下,克莱克第一次申请医学研究用大麻种植许可证。
  
  多布林是迷幻类药物多学科研究协会(MAPS)的执行主任。这家非营利组织倡导对麦角酸二乙胺(LSD)、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即“摇头丸”)、大麻及其他致幻类药物的医疗功效进行研究。拥有公共政策专业博士学位的多布林并不隐瞒自己以前曾服用过毒品的历史。他从1980年以来一直在游说,希望联邦政府批准对各种致幻剂开展临床实验研究;他认为,大麻很有希望成为药物,它也是公关大战的一个重要话题。自从1970年以来,大麻就被DEA列入“一类毒品目录”,LSD、海洛因、摇头丸同属这个类别,它们具有相似的危险性,且“没有公认的医疗作用,发生滥用的风险很高。”
  
  根据DEA的定义,大麻在联邦政府的评估中比可卡因、可待因或脱氧麻黄碱的危害性更强而医用性能更弱。后面这几种物质在DEA被列为二类毒品。(目前美国有29个州允许根据医生处方合法获取医用大麻,8个州允许娱乐用途的大麻)。科学家和医生们可以自由地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和DEA申请对一类毒品开展试验,有一些实验室拿到了为同样目的生产LSD和“摇头丸”的许可证。但是,任何人如果想用大麻进行FDA批准的试验,却只能从联邦政府这个唯一的来源获得大麻。具体来说,从1968年以来,DEA只允许一家机构合法培育用于研究目的的大麻—其种植基地在密西西比大学一片约4公顷的土地上,由全美药品滥用研究会(NIDA)提供资金,具体由密西西比大学药学院负责管理。
  
  多布林说,NIDA的独家执照造成大麻供应的垄断局面,由此,为了解大麻所含部分活性成分进行的合法研究项目经常出现无米下锅的局面—大麻中的各种大麻素成分、萜烯等其他成分据信有镇痛、刺激食欲的效果,甚至可能有抗癌功效。90年代末,多布林曾两次向希望进行大麻研究的医生提供资金、公关和游说方面的支持,其中一次是为找到针对艾滋病引发的消瘦、衰弱综合征的疗法,另一次是研究这类物质是否有助于治疗偏头痛,但两次都未能如愿。多布林深感受挫,决心要打破这种垄断。
 
  1. 附件下载:PDF全文:美国何以坐失医用大麻市场?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