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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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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与烟草
日本文献对于大麻问题的一些议论
2010-03-20 21:40:01 来自:日本大麻取缔法变革中心网页 作者:艾艾/译 海星/校 阅读量:1

  关于药物滥用问题,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药物防治中心持有怎么样的意见及对策呢?在其相关主页上对于大麻和兴奋剂的整治呼声最大。尤其是大麻,甚至有完全无根据的报道,而防治中心对此心知肚明。

  尽管大麻的被检举者人数排在兴奋剂后位列第二,但在日本因药物导致精神病的研究数据中却并无体现。酒精依赖症、药物依赖症的研究数据中,针对兴奋剂中毒患者的描述极其含糊。让人不禁怀疑,禁毒中心和数据统计中心是否熟知触犯禁毒“五法”的各类检举者人数。上述两网站,与全国精神类医院药物精神病患纪实调查(PDF)、赤城高原医院的记述及数据完全无法吻合。

  针对兴奋剂及大麻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虽然时常进行,但是这样的组织,对于日本打击包括酒精依赖在内的药物滥用,是否有必要,令人质疑。禁毒中心是警视厅旗下以“取缔”为主要目的的组织,这样的活动是否可取存在疑问。

  药物滥用者并不被当作需要接受治疗的病人,而仅仅是“取缔”对象。除兴奋剂之外,非毒品类药物滥用问题日趋严重,禁毒宣传活动应该适当减少对大麻问题的关注,转而重点针对“有害健康的药物滥用”问题。

  现在厚生劳动省“防止药物滥用的相关网页”上登载的说法是“药物滥用,违反社会规范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若滥用,则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医生处方内安眠药的过量摄取,也应被归结为违法行为么?如果没有违法,却药物滥用该怎么办?这类病后药物依赖症十分普遍,无法简单地归结为违反社会规范,现在的制度缺乏“被害者”、“特殊情况犯罪者”的区分。

  应患者的要求医生给出处方,是适当行为还是非法行为无法断定,因医生给患者过度摄取利他林,医生遭逮捕的例子也有,这种情况下则不能简单的说是“私自使用”。“药物滥用问题”可以说只是因过度使用某一种药物危及健康而已。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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