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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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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张新枫副部长在“万国禁烟会”百年纪念大会上的发言
会议交流
2009-03-06 09:04:14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 阅读量:1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在中国历史上,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旧中国,以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代表的中国人民与鸦片烟毒进行了一个多世纪不屈不挠的斗争,但始终没有摆脱毒品祸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仅用三年时间就彻底解决了毒品问题,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中国毗邻“金三角”地区,境外贩毒势力竭力开辟中国贩毒通道,过境贩毒引发毒品犯罪活动死灰复燃,毒品消费问题随之出现,吸毒人数持续增多,毒品危害日益严重。面对新的毒品问题,中国政府以对国家、民族、人民和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禁绝毒品、造福人民。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在全国范围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加强禁毒预防、禁吸戒毒、禁毒执法、禁毒管理、国际合作等工作,有效遏制了海洛因问题发展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减轻了毒品社会危害,实现了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禁毒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在禁毒领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不断完善禁毒工作机构和禁毒法律体系。中国政府实行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体制。国务院成立了中央机关、国家部委、社会团体共35个单位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禁毒工作。地方县级以上政府都建立相应的机构。公安机关建立了禁毒警察队伍,禁毒专业民警已有近2万名。公安边防以及海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禁毒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都有专门的禁毒条款,国务院制订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禁毒行政规章。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订了一系列地方性禁毒法规,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二,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中国政府始终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1998年,中国政府举办了全国禁毒展览,166万人次前往参观。坚持“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坚持禁毒主题宣传与普法、艾滋病防治等宣传相结合,100万名禁毒志愿者活跃在禁毒教育第一线,组织了“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农村,全民识毒、拒毒、防毒、禁毒意识普遍提高。目前,全国新滋生吸食海洛因人员年增长幅度已从高峰期的30%下降到4.6%,35岁以下青少年所占比例从82%下降到51%。

  第三,积极矫治挽救吸毒人员。中国政府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戒毒治疗方法,形成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及自愿戒毒等多种模式的戒毒康复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建立了70家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场所,安置了近万名戒毒人员生活就业。设立了600余个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并对生活困难人员视情实行治疗费用减免政策。创建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提高了对吸毒人员的发现和管控能力。截至2008年12月,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12.6万名,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90.2万名,滥用新型毒品人员24.1万名。2000年至2007年,全国累计强制性戒毒226万人次,药物维持治疗17.8万人,正在接受社区帮教的戒毒人员有15.8万人,戒断巩固三年以上未复吸的海洛因成瘾人员有6.7万人。

  第四,严厉惩治毒品犯罪活动。中国政府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严惩一切毒品犯罪分子。在重点边境地区建立了覆盖主要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的堵源截流网络,有效减少了毒品入境和易制毒化品走私出境。加强国际禁毒执法合作,与有关国家联合破获了“7.28”、“9.2”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制贩毒品大案,抓获了多名境内外大毒枭。1998年至2008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97万余名,缴获海洛因73.2吨、冰毒78.5吨、鸦片15.7吨、摇头丸916.2万粒。

  第五,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中国是化学品生产和出口大国,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在中国都有生产。中国政府为从源头上遏制制毒活动,始终坚持从严管理的方针,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体系,持续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走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积极参加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协调下的“紫色行动”、“黄宝石行动”、“棱柱行动”等多个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国际联合行动,与有关国家联合破获多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2005年至2008年,全国共破获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1083起,查处行政违法案件7527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6340吨,通过国际核查阻止出口5053吨。

  第六,积极参与国际禁毒合作。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国际禁毒合作,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积极支持并参与国际禁毒事务。中国加入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并与18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禁毒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多次主办和参加东盟和中国、东亚次区域、上海合作组织等禁毒合作会议,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情报交流、司法协助、执法培训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特别是中国政府大力实施替代发展战略,累计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帮助周边国家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建立示范园区,面积已达62.5万多亩。我们高兴地注意到, “金三角”地区毒品形势正在发生明显好转,罂粟种植面积已从1998年的15.8万公顷减少到2007年的2.9万公顷,对周边国家和全球的毒品危害明显减轻。

  主席先生,长期以来,中国的禁毒斗争得到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以及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全球毒品问题也随之发展蔓延,涉毒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扩大,毒品种类、毒品产量、吸毒人数持续增多,已成为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境外毒品渗透不断加剧,国内海洛因成瘾人员复吸率仍然较高,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滥用兴奋剂类新型毒品人数增长很快,呈现出毒品来源多元化、毒品滥用多样化的局面,对中国禁毒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面对严峻、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中国政府将毫不动摇地坚持严厉禁毒的政策,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为载体,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遏制新型毒品发展蔓延为目标,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坚定不移地把禁毒斗争推向深入。我们将更加广泛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戒毒康复模式,切实提高戒断巩固效果;严厉打击制造、走私、贩运毒品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来源;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禁毒组织的合作关系,继续推进在缅北地区实施罂粟替代种植和发展替代产业,为国际禁毒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毒品问题是世界性问题,解决毒品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对重点地区毒品问题继续给予关注,增进相互谅解、信任与支持,促进禁毒国际合作取得更加务实的成果。中国政府将在坚持和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认真落实1998年特别联大通过的《政治宣言》和各项行动计划,与世界各国一道,采取更加坚决的禁毒行动,全力推动人类禁毒事业的发展,为最终实现彻底禁绝毒品的目标做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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