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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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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今日说法】港城禁毒案
禁毒节目实录
2007-07-08 21:06:06 来自:央视国际 作者: 阅读量:1

    2005年2月,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越南交界处的防城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取了一个重要情报。一个叫做阿宁的越南妇女从越南的芒街偷渡,进入我国的东兴运送毒品。北仑河是一条近200公里的狭长的边境河,一面是我国的东兴市,对岸就是越南的芒街市。这条河宽不过百米,自然形成了无屏障的边境线,给该地区的毒品防治带来了难度。

  为了成功截获毒品,4月27日当晚,专案组在北仑河边容易上岸的地点设立了几处观察点。4月27日当晚,警力部署到位之后,整个晚上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情况。蹲守直到28日凌晨4点多钟,突然北仑河面上有灯光闪动,船只靠岸后,一位普通边民打扮的中年妇女携带一背包,上了一辆在此等候的摩托车,赶到了东兴市公共汽车站,换乘赶往上思县的汽车。

  经警方辨认,这位中年妇女就是黄氏宁。接到指令,侦查员在客车上当场将黄氏宁抓获,并从她携带的背包里搜出了用方便面口袋包装的毒品海洛因7包,净重达1019.6克。据黄氏宁交代,毒品是交给上思县一个叫肥婆的中年妇女。肥婆的家住在上思县陶瓷厂宿舍,根据黄氏宁的供述,这个接货的肥婆很有可能就是早已纳入警方视线的贩毒嫌疑人韦建思。

  肥婆的真名叫韦建思,今年42岁,上思县人,曾经因涉嫌贩毒被警方刑事拘留。前不久不知什么原因,韦建思好好的酒店生意不做了,但是她却经常有大笔的款项存入银行。韦建思的这些异常早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按理说黄氏宁没有如期交货,韦建思应该会再与黄氏宁联系,可是事态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发展,没有接到毒品似乎并没有引起肥婆韦建思的警觉。让警方觉得有些奇怪的是,韦建思竟然两天两夜闭门不出。

  这些异常的宁静直到4月30日傍晚,被警方获得的一条重要线索打破了。警方获悉,韦建思当晚要去钦州接货。到晚上10点半的时候,警方发现她携带一个大包坐上了一辆车牌号为7377的小轿车开出上思县城。这个轿车的车主叫黄喜,韦建思常年固定租用黄喜的车出入于上思周边的县市。

  轿车开出了上思县城之后向钦州方向驶去。到了晚上11点45分左右,韦建思搭乘的小轿车驶进了钦州市钦南区城西社区后,就在路旁停了下来。当时有个老人等在路边,把她接进村子里面去了。大概有半个小时之后,韦建思出来了,手上多了一个塑料包,随后她乘车悄悄离开了。专案组确定,韦建思已经完成了毒品交易。

  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汇总,专案组当机立断,分头将韦建思和与她进行毒品交易的人抓捕归案。当晚,警方在韦建思携带的包里缴获毒品海洛因大大小小共11包,净重478克,价值十万一千元。据韦建思交代,每次毒品交易都是非常隐秘并且分工明确的。韦建思负责多方联系毒品货源,由她的丈夫陈体贞负责分销送货,有时他们交易的场所就在家里的后院,只要有需要的人打一个电话,陈体贞就会把毒品拿到后院铁门那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这样轻松隐蔽的完成毒品交易。

  一克毒品可以卖到250元到270元不等,也就是说,像小指甲盖大小的一块毒品韦建思就可以从中净赚三四十元。随着交易量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拿到手的毒品不会很快脱手。这时候,隐匿毒品就成了一大难题。最后韦建思夫妇想出了一个他们认为比较稳妥的办法,那就是把毒品送到住在乡下的韦建思的母亲凌维珍家中存放。根据韦建思的交代情况,当晚专案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韦建思及其母亲凌维珍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在韦建思的母亲凌维珍家里面有一个衣柜,衣柜的衣服夹层里面搜出来的两包毒品,净重289.5克。

  很快,另一路警方将韦介思提供毒品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男的叫李焕信,广州钦州人,女的叫杨雪,是越南人,几年前偷渡入境,在钦州与李焕信过起了同居生活。据这些人交代,他们的毒品来源主要是由杨雪的侄儿和他的一个同乡从境外携带毒品偷渡入境,由杨雪负责销售,李焕信的主要任务就是藏匿毒品和在交易时帮着望风。

  从这起贩毒案的涉案人员来看,不难看出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作案。这在防城港市是从来没有过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呢?对此,犯罪嫌疑人的回答是,大家都是亲戚老乡,贩毒就有安全感,赚到钱大家都有份。目前,该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都对他们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2005年8月6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韦建思、李焕信等犯罪嫌疑人移送检查机关。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刑法研究会的常务理事卢建平教授。卢老师,在这个贩毒案当中比较有特点的地方是家族式。一般家族式的贩毒会有一些什么样的特征?

  卢建平:他的成员构成都是家庭成员,以这个为核心向外延伸,第二,成员是很固定的,因为基于这种血缘亲情,所以相互产生信任感,还有它非常隐蔽,保密性很强。除了这个血缘关系以外,共同的利益也把他们紧紧连接在一起。根据他业务的需要,可能会很快组织成本相对比较低的规模经济效应。

  主持人:但是他只考虑了组织方面的成本,忽略了案发后他的法律成本,是整个家族毁灭性的打击。

  卢建平:这个案子当中另外一个特点就是跨国性。本案当中本来就是边境地区,但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他跨国的观念相对也就淡了。所以跨国犯罪的侦破难度性大了很多。最近这几十年以来,我们和这些相关国家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方面签订了很多司法合作协定,而且从目前的实践的情况来看运行还是非常有效的。即便是犯罪分子利用了不同国家、不同边境之间的种种障碍,但是我们还是有应对的办法的。

  主持人:在我们今天的这个社会背景下,我们国家在贩毒的打击力度上极大,您觉得一个最重要的让他们铤而走险的原因是什么?

  卢建平:利益驱动当然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理论界也有一些人倾向于把吸食毒品甚至把贩卖毒品看成是一种无被害人的犯罪,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交易,是一种生意。我只不过是把人们需要的商品从一个地方运到另外一个地方,我只是做这个,罪恶感会比较小。毒品犯罪对整个国家,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面临这样一个态势,我想我们对于毒品犯罪采取高压严打的态度是完全必要的。

  主持人:我们记者采访过的很多的贩毒嫌疑人,能够感受到的是他们明明知道这是冒着生命危险的,他们仍然去做。刚才您说过利益驱动是一点,罪恶感比较小是一点,我觉得可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绝大部分人心存侥幸。

  卢建平: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查处概率,犯罪案件的侦破概率问题。即便你的概率再高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有的人就铤而走险。但我相信人们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我们相关的侦破警力、科技手段方法的运用,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合作,包括依靠国际刑警、联合国禁毒署等等这些国际资源,我们应对毒品犯罪的手段会越来越完备。

  主持人:其实毒品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从有毒品那一天,禁毒这个话题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于是禁毒也是一个有几百年历史的行为。但是一直到了今天,禁毒的这场斗争打起来,依然艰难并且可能依然持久。但是有一点是所有人都坚信的,只要是有人在贩毒,贩毒者必然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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