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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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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公安部通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情况报告实录(二)
会议实录
2007-07-08 22:23:20 来自:中国网 作者: 阅读量:1

  [刘跃进]:

  五是涉毒场所和地区逐步扩大化。吸食摇头丸、氯胺酮等毒品场所由迪斯科舞厅、KTV等逐步向茶艺吧、咖啡听、酒店、宾馆等场所蔓延,甚至出现了家庭派对群体吸毒的现象。我们最近在一个大城市发现很典型的事,一对年轻人结婚,婚礼请客,摆了50桌,一桌10个人,吃完饭、喝完酒以后,又请来宾们娱乐,每个人发颗摇头丸,然后开始娱乐。这是比较公开的,不把它当作一回事,不当成是一种非法行为,当成了很正常的事情来做。吸食新型毒品的问题也逐渐从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扩散蔓延,过去是在东南沿海这一带,现在是内地,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基本上都蔓延到了,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基本上不分什么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这一类的场所基本上都是共性的问题了。从目前来看,新型毒品在我们国家发展变化情况主要是表现在这几个方面,我就先介绍这些。

  (2005-09-20 10:33:34)

  [武和平]:

  刚才刘主任介绍了新型毒品的大案和一些规律,现在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巡视员顾慰萍司长介绍情况。

  (2005-09-20 10:34:54)

  [顾慰萍]:

  现在对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销售三唑仑片查处情况做一个通报。

  三唑仑是镇静安眠药。近年来,根据药物滥用监测提供的数据显示,三唑仑作为毒品滥用的情况有上升的趋势;另外,由于三唑仑起效非常快,不法分子利用三唑仑实施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鉴于此,在征求公安禁毒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1月24日印发了《关于将三唑仑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将三唑仑由第二类精神药品升为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管理。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三唑仑原料药及片剂定点生产企业之一。2005年5月26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三唑仑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存在违法销售行为,当即对此立案,迅速调查取证,并督促该公司采取措施,追回已违法售出的三唑仑片。与此同时,在对案情初步核实后,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并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案情通报。

  (2005-09-20 10:35:28)

  [顾慰萍]:

  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对此案高度重视,案发至今,先后做出四次重要批示,要求吉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尽快对涉案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积极配合公安禁毒部门的案件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次派执法人员前往吉林市对该案件的查处工作进行督办。另外,国家、吉林省和吉林市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及时将此违法销售三唑仑片案件向相应的公安禁毒部门进行通报。鉴于该公司三唑仑涉案数量巨大,并可能流入非法渠道,吉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建议公安禁毒部门立案,并积极配合公安禁毒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安执法人员多次前往涉案地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企业追回涉案三唑仑片。

  (2005-09-20 10:38:50)

  [顾慰萍]:

  经查明,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从2005年3月1日至5月27日期间,共违法销售192箱计151.4万片三唑仑,截至目前仅追回74箱计56.7万片,尚有118箱94.7万片无法追回。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收入并处以10倍最高限罚款总计167万元,对该公司库存三唑仑原料药、片剂以及追回的三唑仑片予以封存;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6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停止三唑仑原料药及其制剂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此案件情节严重,并于2005年7月8日再作出全厂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7月25日,取消了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剩余的三唑仑原料药及其片剂生产收购计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定性和进展情况,将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2005-09-20 10:41:11)

  [顾慰萍]: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涉案药品数量大,情节严重,特别是在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期间发生此案件,说明在当前毒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下,麻精药品管理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紧紧抓住这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求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新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继续认真履行麻精药品监管职责,结合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麻精药品监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国家局确定的全国37个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2005年第四季度,我局将组织人员对37个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剂液的监管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所在地省、市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禁毒人民战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今后会对精神药品,尤其是对一类精神药品,还是实施更加严格的规定,包括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都会公开见报,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已经拟定了对37家重点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省一级的药监部门负责监管的同志每月进行检查。所有这些问题,作为我们国家局对制定规定,发布一些通知,加强监管,另外社会对这些药品也会加强监督。

  (2005-09-20 10:42:45)

  [武和平]:

  现在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问题提出问题。

  (2005-09-20 10:45:44)

  [人民公安报记者]:

  今年公安机关缴获的新型毒品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了,还是说明现在国内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更加严重了?

  (2005-09-20 10:46:05)

  [刘跃进]:

  两个方面的原因都有。今年打击新型毒品,无论是查获的案件还是缴获的毒品,还是抓获的不法分子,都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一方面是新型毒品在全国不断地发展蔓延,总量还是增加的趋势;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发现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所以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今年比去年同期的几个主要数字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2005-09-20 10:47:20)

  [北京电视台记者]:

  北京最近发生了几起麻抢案件,使用的三唑仑都是通过网络销售的途径得到的,公安部门对网络销售的这种行为怎样进行打击?

  (2005-09-20 10:48:31)

  [刘跃进]:

  现在网上犯罪的不法行为是一个趋势,不仅这类的不法行为通过网上沟通和发布,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犯罪和不法行为也都通过网上这样一个现代化的中介来进行实施。我们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对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犯罪的也进行各方面的研究。网络是比较复杂的现代化的东西,要想从根本上完全控制得住,或者完全堵死,技术上还有一些困难。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利用现代化的公共设施来实施犯罪,对我们来说也需要研究对策,加强打击。

  (2005-09-20 10:49:29)

  [香港文汇报记者]:

  三唑仑现在是否有流入港澳台三地?内地的贩毒集团向国外转移的同时,是否进入了港澳台?在破获的贩毒案中是否有港人涉案?

  (2005-09-20 10:50:41)

  [中国青年报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顾司长,在大案中对那些伪造证明,一些精神药品的资质证明、身份证明的一些个人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第二,刚才介绍的答案中,对吉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是否意味着这个公司的违法收入只有167万?吉林制药有限公司为什么只为了这些钱而做这些事?有没有一些背景的分析?另外,您说新型毒品向国外转移,这说明了什么?公安部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

  (2005-09-20 10:51:12)
  [刘跃进]:

  第一个问题,目前还没有追回的大约不到100万例,我们已经查获的流入地有5、6个省,这100万例没有追回的三唑仑有没有流入港澳台,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具体准确的依据,到底这个省多少,那个省多少,有没有流到港澳台,目前无法判断。第二个问题,确实有。在我们国家生产的一些新型毒品,有一些向内地流的,也有向国外,有向港澳台流的。第三个

  问题,在破获的这些案件当中,抓获的犯罪分子当中,有港澳台的人跟内地相互勾结的。

  (2005-09-20 10:51:12)

  [顾慰萍]:

  在涉案当中有伪造的资质证明,按照我们的管理法来处理,提供了伪造的资质证明,或者是制造的单据等等,我们都是按照管理法来处理。这些目前来讲都是违反国家的法律的,不仅是药品管理,作为药品管理来讲没有单独的处理措施,都是司法的管理。吉林省没有验出来,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说他提供了证明,我看了,没有查出来,这个他要承担药品管理的职责。

  (2005-09-20 10:53:15)

  [顾慰萍]:

  你刚才说的167万,我们现在处罚执行的是1988年的管理办法,对违法销售处理是十倍的,三唑仑片是很便宜的药,销售价值并不高,所以处罚量是167万。你说为什么这么少的钱也去违法?过去三唑仑没有作为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有渠道的,二类是有定点经营的,有一些客户,这些客户不是一类精神药品的经营单位,是不能往那里销的。一类精神药品是统一收购,国家一级站来收购,他还是按照过去的销售方式来销售,虽然他知道国家这个规定,但是有很少一部分销给了国家规定的渠道,大部分还是按照原来渠道销售的,对这个问题我们目前执行的还是1988年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罚的。另外,这类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立案以后,公安司法部门对他作出最后的裁决以后,我们才有相应的对企业处理的规定。

  (2005-09-20 10:54:07)

  [刘跃进]:

  你刚才问到国家一些新型毒品流入到境外怎么处理,怎么解决。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就是跨省、跨国,基本上是由国内的不法分子和国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形成一种贩运的网络、销售的网络,形成一种集团、团伙,所以,既有从国外贩到中国来的,也有从中国贩往国外去的,怎么样实施有效的打击呢?这些年来我们与有关国家的警方开展国际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打击毒品犯罪,效果不错,破获了很多案件。

  (2005-09-20 10:55:52)

  [提问]:

  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警方有没有掌握有多少毒品吸食人员?第二个问题是,有一个难点,吸食毒品的人员,他们是毒品的接受者,对其他人员是没有什么危害的,如果是自愿吸食的,作为买方,他愿意的话就可以买,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吸食毒品,也是抑制吸食毒品很困难的地方,对这些毒品吸食人员警方有没有什么处理办法?

  (2005-09-20 10:56:44)

  [刘跃进]: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十分准确地统计清楚本国吸毒人员到底有多少,中国也一样。中国人口多、情况复杂,要想说出十分准确的数字很困难。目前,我们政府公布的,国家现有的吸毒人员是79万人,这里面多数是吸食传统毒品的,主要是海洛因和鸦片、大麻,少数是吸食新型毒品的。这个数字肯定不是十分准确。实际上吸食毒品的人数要比这个更多一些,到底多多少,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2005-09-20 10:57:54)

  [刘跃进]:

  第二个问题,对吸食毒品尤其是吸食新型毒品的这些人政府是什么态度,怎么处理。我们国家的法律很明确,吸毒就是违法,贩毒就是犯罪。吸毒是不法行为,是违法的,政府是要管的,是不允许的,是禁止的,这一点很明确。

  (2005-09-20 10:58:51)

  [刘跃进]:

  现在大量的老百姓、青年人,对吸白面、吸鸦片,多数都知道这是坏事,但是对吸新型毒品,摇头丸、K粉、麻古片,认识不清楚,相当多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观念上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不认为是坏事,相反认为是赶时髦,一种时尚,这也就是现在为什么大张旗鼓地开展新型毒品危害的教育宣传的原因。

  (2005-09-20 10:59:26)

  [刘跃进]:

  政府的态度很坚决,坚决禁止、坚决取缔、坚决处罚。目前采取的措施,只要认定你是吸毒,就要进行处罚,进行强制戒毒。你自己也可以自愿戒毒,不自愿戒毒,政府就要强制戒毒,全国各地建了不少戒毒所,有自愿的也有强制的戒毒。戒毒以后,你又重新吸毒,就要送到劳教所,进行劳动教养。法律很明确,政府的态度也很明确。

  (2005-09-20 11:00:46)

  [北京晨报记者]:

  三唑仑和其他新型毒品是催眠性的,不法分子制贩这些毒品,进行销售,作为买家买这些毒品的目的是什么?都是用于麻抢吗?第二个问题,表面看起来,三唑仑和其他的新型毒品、传统毒品的作用不太一样,制贩这种毒品的量刑定罪处罚上和其他毒品有什么不同?新型毒品和传统毒品的定罪有什么不同?

  (2005-09-20 11:01:39)

  [刘跃进]:

  三唑仑流入非法渠道,流入社会,被坏人利用,主要是做两种坏事,一种是作为其他毒品的替代作用。三唑仑本身也有一定程度的致幻、麻醉、麻痹的功能和效果,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相对其他大众化的新型毒品来说,比如说冰毒片、摇头丸、K粉来说,三唑仑比较便宜,不少吸毒人员买其他的毒品买不起,消费不起,就用三唑仑代替其他毒品进行吸食,而达到的吸食效果也差不多,尽管没有那些毒品质量那么好,但也会达到那样的效果。所以在很多吸毒群体里,把三唑仑作为其他毒品的一种替代品来进行吸食。另一方面,三唑仑从古到今就是犯罪分子从事麻醉抢劫、麻醉强奸的主要工具药。

  (2005-09-20 11:03:27)

  [刘跃进]:

  为了查清这个案件,几个省的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调查了很多人,找了很多人,也涉及到很多人,但是根据每一个人的行为,以及在这个案件当中的角色,和主观、客观方面的条件,最后通过和法律相对照,能够够上法律追究的,目前主要是四个人。他们主要就是伪造证件,伪造证明,伪造资质证书,通过这些伪造的东西来骗购三唑仑,行为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至于其他环节也涉及到很多人,国家现在对于新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比传统毒品的定罪量刑法律来说目前还有不太完备和不太成熟的地方,我们正在跟有关部门研究,尽量完善、完备对新型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2005-09-20 11:06:18)

  [北京交通广播电台记者]:

  第一,通报上写目前涉案的4人已经被查获,可是前面说,向7个省区的药材公司、经销商非法销售了三唑仑,那4个人是只包括了吉林制药公司的4个人?第二,这是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但是目前这种销售已经存在了三个月,请问例行检查的时间有没有调整的必要?第三,没有追回的三唑仑药片我们公安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追回?另外,这起案件仅仅由于我们药品由二级变成了一级,我们工作人员在政策掌握上并不到位造成的?还是他们有意和药品经销公司串通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

  (2005-09-20 11:06:18)

  [顾慰萍]:

  你刚才问到例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这次对37家重点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作了规定,要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管,应该说大部分企业是守法的,每个月的例行检查基本上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这些企业中大部分都是几十年生产一个品种,像吗啡、杜冷丁,生产的时间都比较长了,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绝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守法的。随着我们国家毒品形势的变化,今年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对所有企业都要进行一个月一次的例行检查,都没有发现这些企业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吉林制药公司是在检查当中发现的,对这些重点企业肯定是检查很频繁的,目前已经让他们停产了,这个药厂目前正处在严厉的监控状态下。

  (2005-09-20 11:09:51)

  [提问]:

  如果每个月都进行例行检查的话,为什么三个月以后才发现呢?

  (2005-09-20 11:12:43)

  [顾慰萍]:

  我们在检查的时候就发现他们已经销到各地去了,我们规定的三唑仑把二类升成一类是3月1日执行,这个企业是知道的,我们通知到了,而且具体来讲,他们企业内部也发了文件,全厂都知道这个变化了,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还违法,我们是在检查中发现的,这期间曾经有了这种销售的行为,当地的药监部门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

  (2005-09-20 11:13:03)

  [提问]:

  我们知道,二类精神药品在医药治疗中使用量是非常大的,进行调整之后,怎么样保证一类药品的供应?

  (2005-09-20 11:13:42)

  [顾慰萍]:

  我们把二类精神药品的管制品种分成一类和第二类,很快我们就要发布名单。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制的实际上是联合国列入表一、表二管制的,联合国分成表四,我们把表三表四列入管理,这是什么概念呢?我们现在说的第一类精神药品这些致幻剂和兴奋剂,只有把三唑仑调上去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大部分大家都比较熟悉,像镇静安眠药,比如说常说的安定等等,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很大的差别。三唑仑问题本身也是镇静安眠药,还不属于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兴奋剂和致幻剂,大部分兴奋剂和致幻剂都是医疗中不使用的,医疗中大部分使用的是第二类精神药品,比如说安定药,使用人群是非常广泛的。

  (2005-09-20 11:14:10)

  [顾慰萍]:

  三唑仑调上去是因为我们国家出现了很多这类的案件,三唑仑是目前不太提倡使用的药物,因为起效时间非常快,作用时间非常短,而且依赖性比较强,所以这不影响我们的医疗使用,大部分临床使用的安眠药都是作用时间比较长的,虽然起效不如三唑仑快,但是作用时间长。三唑仑的调整不会影响整个有睡眠障碍的人群对正常镇静安眠药的需求,这在管理上是有差别的。三唑仑目前来讲不是主体的有睡眠障碍的人使用的药物,它的作用就在于起效非常快,但是作用时间非常短,所以把它调上去不会影响睡眠障碍的人的需求。三唑仑在非法市场上过去就有,国际上也有,可能大家也知道,起效非常快,吃了很快就能入睡,长期使用,可能还会诱发抑郁症,所以这次是征求了很多专家的意见。总体来讲,我们国家有很多镇静安眠药是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的。

  (2005-09-20 11:15:11)

  [武和平]: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谢谢大家光临。

  (2005-09-20 11:16:50)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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