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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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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法治聚焦《法不容情》
禁毒节目实录
2007-07-08 20:57:32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主持人:从刚才的片子中我们看到,无论是帮幕后毒贩进行贩运毒品还是贩卖毒品的人,在让我们感到一丝辛酸的同时也受到了很大震动。毒品真的是就如同洪水猛兽一般,可以使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十几、二十岁的青年都拜倒在它面前。除了金钱的诱惑外,对于逃避毒品犯罪所存在的侥幸心理都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因素之一,但是法不容情,既然触犯了法律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天我们演播室就请来了中国公安大学的周欣教授来和我们共同关注这一话题。

  以程建国为首的贩毒团伙,选中年近80岁的“老百折”卖毒品,正是看中了她年纪比较大,不引人注意的特点。即使被发现了,公安机关也很难对她作出处理。

  同期:她活动范围不大,在她楼下周围的小巷子里来回地走动,就像平常一个老人家晒晒太阳,到处游动一样的。其实我们也知道,她在游动的过程中,就在不断地进行贩卖毒品。她大量的毒品不卖的,任何一个吸毒人在她那儿买毒品,超过一克她不卖,就是少少的一点点,这样赚的钱更多,卖零点几克。她就是面对最底层的吸毒人员,所以说你公安机关对他这个打击,她也是以年纪大,体弱多病来作为掩护,最后就是打击她贩卖了0.1克、0.2克,绝对不会超过1克。但是就是她每天(会)卖无数次。

  记者:你知道这是犯法吗?

  犯罪嫌疑人老百折:我晓得,知法犯法嘛,我年龄大了,我也没有办法。

  主持人:周教授,您看像“老百折”都快80岁了,年龄又大加上体弱多病外,确实公安机关很难对她进行处理。但是我们发现“老百折”她很有经验,每次只卖很少量的毒品,即使缉毒民警当场抓获她也缴不到太多毒品,但是她一天像这样又会买很多次,对于她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呢?

  周教授:

  主持人:那么对那些自己并不贩毒,而是帮毒贩进行贩运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自己又是怎么看的呢?我们来看一个短片

  记者:有没有想过带毒品的后果

  犯罪嫌疑人李罡:没有想那么多,也没有注意看法律,我觉得装这个也就是罚款,也可能就是拘留,罚款。

  记者:你知道是让你去贩毒?

  犯罪嫌疑人:知道。

  主持人:周教授,就李罡本人的行为来讲,一方面他知道他要带的货是毒品,而且最后经过缉毒部门对毒品进行了提纯,海洛因的含量有259克,那么,对他的处罚和隐藏在幕后的毒贩有没有区别,法律上又有什么样的规定。

  主持人:还有,就是毒贩涛涛他收养了两个孤儿,其中一个17岁,一个19岁,他提供给这两个孩子吃住的同时却是让他们帮自己送毒品,每个月还会拿出一定钱作为酬劳。那么这两个孩子的行为我们该怎么看。

  主持人:好的,感谢周教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再狡猾的毒贩,机关算尽,也终究难逃法网。同时,对于那些像李罡一样,在金钱的驱使下迷失了自我,最终成为了毒贩利用的工具。他们的一失足却铸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人生悲剧,我们除了感到惋惜之外,并不能够改变法律对他们的制裁,因为法不容情。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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