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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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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禁毒委员会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会议交流
2007-07-08 20:52:34 来自: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三 作者: 阅读量:1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受国际、国内毒情影响,我省毒品问题一度迅速发展蔓延。1994年至1999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从5736人剧增至55985人,年均增幅高达57.8%;2001年底,吸毒人数达64183 名,居全国第三位。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在国家禁毒委的有力指导下,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全面开展禁毒斗争,有效遏制了毒情发展蔓延的势头, 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创造了良好环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应对毒情部署“反击战”。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1999年初,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毒工作,作出了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决定。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全线出击,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毒反击战。一是全面排查。以县、市(区)为单元,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基层社区为依托,条块结合,开展毒情大排查,澄清了毒情底数。二是全面部署。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采取打、防、管、建、教多管齐下的工作措施,抓队伍,抓投入,强基础。全省所有县、市(区)都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14个市州和89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公安禁毒支(大)队,全省先后投入禁毒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三是全民动员。各级政府发布禁毒通告,向社会公开毒情,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建立群众举报和建议禁毒工作奖励制度,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青少年禁毒志愿者行动”、“社区远离毒品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

  遏制毒源展开“阻击战”。我省地处毒品转运的主要通道,毒品过境或倒流的情况相当严重。加之上世纪50年代,我省10万居民移居云南,湘籍后裔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亲友关系,向湖南贩毒,或借道湖南贩毒。因此,拒毒品于省门之外是遏制我省毒源的首要任务。为了控制和改变这一局面,我省禁毒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第一、破大案。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强化专案经营,适时组织以“破大案、打毒枭、端毒窝、断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性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国性的统一行动,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去年全国“7.30”专项行动中,我省缴获毒资、毒品数量居全国三甲;宜章县制贩冰毒大案,缴获冰毒800多公斤;娄底市跨国贩毒案,缴获海洛因40.5公斤。第二,打零包。“以贩养吸”、零包贩毒是我省毒贩作案的主要方式之一。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打击职业毒贩毒枭与打“小”、打“零”并举方针,短促突击,着力打击零包贩毒。四年来,每年破获零包贩毒案件数量上万起,破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第三,清“外围”。针对近年来湖南娱乐服务场所出现的滥用“摇头丸”、氯胺酮及其他精神药物的现象,各级公安、文化、工商、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吸贩苯丙胺类毒品的“破冰行动”、强化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百日禁毒”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新型毒品、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滥用的势头。

  突出重点实施“攻坚战”。据排查,我省123个县(市、区)中,吸毒人数千人以上的有21个,毒品问题严重的有6个。上述27个县(市、区)的总人口占全省的24.3%,吸毒人数占全省的61.1%,毒品案件占全省的62.7%。2001年开始,我们分层次、分批次对27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两年的重点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验收标准,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重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一律不得异动。二是挂牌督办制。省委督察室专函督办,要求限期达标;省禁毒委邀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组织督察组专题督办;省公安厅组成督察组,蹲点包干,全程督导。三是一票否决制。各地把禁毒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重点整治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能摘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考评一票否决。经过全面攻坚,到2003年底,上述27个县(市、区)全部达标摘帽。

  重在治本立足“持久战”。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02年9月和2003年5月,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禁毒工作汇报,提出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立足于打持久战”的指导思想,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禁毒工作的意见》。根据上述精神,我们主要组织实施了四大工程:第一,希望工程。禁毒教育从娃娃抓起。我们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实现两个“百分百”,即:百分之百的中小学校开设禁毒教育课,百分之百的中小学生接受毒品预防教育。各学校设立教育展室、落实禁毒课时、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使全省中小学生真正了解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第二,正气工程。各级禁毒、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专版,举办禁毒文艺晚会,开展“禁毒宣传三湘行”、编导湘剧《红舞吧》进行巡回演出等形式,展开了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做到了有影、有声、有形,唱响了禁毒宣传正气歌。第三,净土工程。我们把禁毒工作的落脚点放到基层社区,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各社区、村(居)委会全面开展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03年底,全省“无毒(害)”县(市、区)达到了18个,省、市级“无毒社区”达到8238个。第四,回归工程。一方面,不断扩大劳教和强制戒毒的规模和容量,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自愿戒毒康复医疗。到目前为止,全省年收戒能力接近2万人。并通过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和多次区域性收戒行动,尽可能地把流散在社会上的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或劳教戒毒,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另一方面,采取派出所指导,社区牵头,家庭参与的方式,对戒毒出所人员全面实行接茬帮教,努力降低复吸率。

  通过近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我省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毒情发展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全省吸食海洛因人数有所减少,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从高峰期的6.4万名下降到5.9万名;新吸毒人员滋生率连续两年控制在0.5%以内;全省戒断一年以上的吸毒人员17000名,占在册总数的28.8%,其中3年以上的6900名,戒断巩固率提高;吸毒人员低龄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登记在册的18岁以下吸毒人员不到50名;中小学校成功实现了无毒化。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毒情的暂时缓解是在连续高压态势下实现的,随时可能反弹甚至重新蔓延。特别是国际国内毒情发展蔓延的势头难以在短期内好转,我省一些大中城市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已发现吸贩苯丙胺类新型毒品问题,现有吸毒人员多为屡次复吸,回归和融于社会的难度大等,禁毒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和繁重。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将在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这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04年—2008全国禁毒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持之以恒,努力夺取禁毒斗争的新胜利。我们的主要打算是:

  第一,推进禁毒工作法制化。《湖南省禁毒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禁毒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对禁毒工作的法律责任,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工作措施,履行法定职能。三是完善禁毒保障。禁毒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省五年内每年增加一千万禁毒专项经费。缉毒罚没款全额上交省财政,全额返还,专项用于禁毒工作。四是加强执法协作。公安、检察、法院制定执法办案的程序和规定,形成执法合力。与此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禁毒协作,建立区域性禁毒协作机制。我们提议,由云南、广东省牵头,成立泛珠江三角区禁毒协作机构,协调省(区)际禁毒执法协作事宜。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开展禁毒执法检查,研究、整改禁毒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禁毒执法行为,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禁毒职责。

  第二,推进禁毒工作规范化。近期内,要规范、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考核讲评机制。对市、州禁毒工作实行总量考评,全省排名。对县(市、区)实行分类考评,即按照“无毒(害)”、毒情一般、毒情严重三个档次,全省统一标准考核讲评。对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实行个量考核考评。二是挂牌督办机制。省、市、县三级禁毒委,每年都要确定自己的重点地区和单位,挂牌整治,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群众评议等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分级全程督办。三是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考核,18个“无毒(害)”县(市、区),达不到标准的,取消“无毒(害)”称号;27个已摘帽的重点整治县(市、区)排名末位的,重新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其它县(市、区)排名最后三位的,列入全省重点整治范围。凡列入或重新纳入重点整治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和禁毒委说明情况。确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导致毒情发展蔓延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禁毒委成员单位排名靠后的,省禁毒委领导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造成过错和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推进禁毒工作专业化。一是强化禁毒工作机构。努力增加编制,充实专门力量,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禁毒办实体化,增设禁毒办专职主任,提高禁毒办议事、协调能力。省、市、县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全部实行队建制。二是强化禁毒基础工作。健全精麻药品、易毒化学品管理,完善禁毒信息系统建设,在重点地区和部位建立一批情报站和据点,发展和布建一批特情、耳目,在务工经商人员中建立一批关系和朋友,尽力掌握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三是强化禁毒队伍素质。在禁毒队伍中开展宗旨、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通过岗位练兵和集中“大练兵”活动,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拔尖的禁毒队伍。四是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建立“三级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机制”,市州公安禁毒支队专攻大案,县市禁毒大(中)队主打零包,派出所控制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提高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能力。检察、法院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提高打击实效。注重加大对外流贩毒、团伙贩毒的打击力度,坚决摧毁毒品流通网络和地下销售市场。

  第四,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一是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格局。形成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禁毒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完善禁毒宣传教育体系。县、市(区)和重点乡镇都要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把禁毒法规纳入“普法”内容;以主要媒体为主导,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辅助,分层次、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全面消除禁毒教育的死角和盲区。三是健全完善创建“无毒社区”体系。成立和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帮教工作,建立吸毒人员帮教监控体系。积极推动禁毒工作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广泛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无毒学校”、“无毒单位”活动。四是健全完善禁毒社会网络。吸纳社会力量,实现禁毒队伍的扩容。全国第一个全省性民间禁毒组织——湖南省禁毒协会已有会员一万余人,要将这支队伍发展到10万人。还要动员10万青年禁毒志愿者、百万家庭主妇、百万离退休人员,编制一张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禁毒网络。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扎扎实实地做好我省的禁毒工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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