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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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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1998年以来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情况
会议交流
2007-07-08 22:19:42 来自:2004年全国禁毒工作会议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量:1

  毒品问题的存在和蔓延,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秩序,给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都带来严重危害。既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又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毒品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滋生犯罪和腐败,破坏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因此,禁毒是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大事,坚持依法禁毒,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一个宏观调控的综合部门将根据自己的职能,全力支持并配合这项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禁毒委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禁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地遏制了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国家禁毒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开展禁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禁毒基础设施建设。1998年以来,按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委从国债投资和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了一批公检法设施建设,其中1998年15亿元、1999年18亿元、2000年6.5亿元、2001年43亿元、2002年48亿元、2003年40亿元。这批投资重点安排了公安三所和司法监狱和司法劳教设施建设,其中包括了公安强制戒毒所和司法戒毒劳教所等禁毒内容,有力地支持了禁毒工作。截止到2002年底已安排资金约10亿元用于部门和地方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公安部门强制戒毒所建设投资约 3亿元,司法部门戒毒所建设投资约7亿元。2003年我委又安排资金3.75亿元,用于各种禁毒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资金的投入,已经初步建成了一批禁毒基础设施,对于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群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另外,遵照国务院《关于研究云南省禁毒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我委正式批复了云南省毒品犯监狱、省戒毒劳教所、德宏戒毒所、昭通戒毒所四个禁毒项目,核定四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6.49万平方米,总投资4.49亿元,其中我委专项安排3.00亿元,其余由云南省自筹(主要是征地费)。目前这批项目已建成发挥效益。

  改善禁毒基础设施状况是禁毒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禁毒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今后,我委将根据国家财力情况继续支持禁毒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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